保健九大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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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九大制度
健康检查制度
1.入园(所)检查:
婴幼儿在入园(所)前必须进行全身体格检查。
对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婴幼儿必须做胸部X线透视、肝功能等实验室检查,必须经过检疫期,无症状方可入园(所)。
同时要了解幼儿疾病史、传染史、过敏史、家族史和生活习惯等。
2.园(所)工作人员参加工作前必须进行体检,包括胸部X线透视、肝功能、粪便常规检查,以及霉菌、滴虫检查,健康检查合格并且无严重生理缺陷者方可就职。
3.定期体检制度;一至三岁幼儿每半年体检一次,三岁以上每年体检一次。
每半年测身高、体重一次,并做好记录,进行评价,及时矫治缺点。
4.工作人员每年全面体检一次,发现肝炎或其他传染病者须立即离职治疗。
待痊愈后,持县(区)以上医疗保健单位的健康证明方可恢复工作。
患慢性痢疾、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麻风病、结核病、精神病等保教人员应调离工作。
5.坚持晨检及全日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
有否发烧;二看:
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
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
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安全制度
1.各项活动均要以孩子为中心,工作人员要注视儿童的各项活动。
2.要注意房屋、场地、家具、玩具、用具使用的安全,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烧)伤等事故的发生。
3.药物必须妥善保管,吃药时要仔细核对,剧毒药品要有专人管理,并严禁放在班上。
药物保管和服用应由医务人员负责。
4.建立健全儿童接送制度,不得丢失幼儿。
卫生保健登记、统计制度
1.要建立健全各种记录、登记、统计制度。
2.一般有以下几种记录表、薄:
出勤登记表、传染病登记表、疾病登记表、晨间检查记录表、预防接种记录表、体弱儿童管理记录表、体格检查记录表、缺点矫治记录表、膳食调查记录表等。
3.卫生统计要求做好:
体格发育评价、膳食评价、出勤率、缺点矫治率、各种常见病患病率、传染病发病率等的统计。
家长联系制度
采取多种方式,同家长加强联系,争取家长配合。
定期开家长会,经常向家长宣传婴幼儿卫生保健知识。
儿童如无故缺席,要及时和家长联系,共同做好儿童保健工作。
传染病报告与管理要求制度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乙、丙类病种,及水痘、脓疱疮、集体食物中毒、手足口病,若发生以上疾病都应报告。
2.发现甲类传染病或疑似病人,应立即先用电话报告市、区卫生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所,然后填写传染病报告单在法定规定时间内报有关单位。
发现乙类、丙类传染病病人,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单在法定规定时间内报出。
3.如发现疑似,应经医师确诊后填写三联传染病报告单及时上报,一联报区妇幼所,一联报地段医院或乡卫生院,一联留在托幼机构以备日后统计核对之用。
4.发生传染病后实行及时正确的检疫措施,对所在班级进行严格的终末消毒,对接触传染病的儿童立即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按各种传染病规定的检疫期进行检疫。
检疫期间不办理入托和转托手续。
5.积极采用各种办法防治疾病,降低发病率。
配合防疫部门对托幼机构的环境及各种物品进行终末消毒或随时消毒,以杀灭可能存在于外界环境中的病原体。
针对传染病的传播途径,采取有效措施,杜绝脊髓灰质炎、白喉、麻疹、猩红热、百日咳的发生,控制肝炎的暴发和续发。
6.合理安排幼儿生活,提供平衡膳食,加强体格锻炼,增强儿童体质,提高对疾病的抵抗力。
生活制度
1.合理的生活制度是保证儿童身心健康的重要因素,要根据不同年龄的小儿生理特点,合理地安排他们一天生活内容,以保护婴幼儿神经系统的正常发育,增进身心健康,培养婴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
2.各园(所)可根据幼儿不同年龄及季节,具体定出一日生活作息制度。
要注意动静结合,要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
对各项内容的执行,要提出质量指标。
营养室工作制度
㈠营养室环境卫生及设备要求
1.托优机构应设有营养室,有专人负责管理儿童的膳食。
2.营养室的环境应符合卫生要求,严格与厕所、秽物堆积地分开。
每天小扫除,每周大扫除,布局合理、整洁、无害。
空气流通,装有防蝇防鼠设备。
3.室内设备安排更便于工作,操作采取流水作业法,生熟食物分门进出,应设有熟食间,做到从生到熟一条龙。
4.桌面、餐具橱保持清洁、食具应放在密封的柜橱内。
冰箱内生熟食物分开放,定期擦洗。
升降机应定期擦洗,用前消毒。
5.营养室有专用的淘米洗碗池、蔬菜池、浑菜池、污水池。
㈡营养工作人员基本要求
1.工作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持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证上岗工作。
2.营养室至少有一名经过专业培训的营养人员专职负责,其他营养员必须经过上岗业务培训,营养室人员应相对稳定。
3.营养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做到“三白”(工作服白、工作帽帽、口罩白),“四勤”(勤洗头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工作前及便后要用肥皂流动水洗手。
㈢管理制度
1.膳食应有专人负责,成立膳食管理会,定期研究膳食情况,总结经验,及时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儿童膳食的质量。
2.膳食费应专用,计划开支,合理使用,收支平衡,每月超支或结余不超过2%。
3.食品由专人按实际需要采购,采购的食品应新鲜优质,每天由专人验收生、熟食品,并建立验收薄。
4.库房由专人保管,建立出入库帐目,库存不宜过多,各类食品应按需要量领取。
库房保持整洁干燥,各种盛器加盖,。
过期食品不得食用。
5.根据季节情况,制定适合各年龄组儿童的食谱。
准确掌握儿童出勤数,做到每天按人按量供应主副食品。
6.保健人员定期进行膳食营养调查,一般可用记账法。
㈣饮食卫生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
食具、餐具、饮具、熟食盛器等必须按规定进行消毒处理,接受卫生防疫部门对消毒食具的采样测定,应达到卫生要求。
2.所有用具及食物必须生熟严格分开放置。
3.食具及熟食盛器一餐一消毒,擦布及清洁工具应专用,每天消毒一次,消毒后的食具应放妥,免受污染。
4.不买不加工变质的食物,食品要烧熟煮透现烧现吃,买来的熟食应回锅烧透后再吃,不供应生冷拌菜,防止食物中毒及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5.水果应剥皮或削皮后吃。
6.不得使用糖精、香精、色素添加剂制作糕点或清凉饮料。
7.熟食品及饮料等不能直接存放在塑料桶或铅桶内。
8.营养员上灶前及接触熟食前必须用肥皂流动水洗手,并戴口罩帽子。
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不抽烟。
入厕所前脱工作服,便后用肥皂洗手,做到操作卫生,尝味用勺,取熟食用食品夹或筷子。
消毒隔离制度
1.各园要设立保健室,要根据本单位条件建立隔离室或观察床(全托园、所必须建立隔离室)。
隔离室用品要专用。
2.儿童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应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级要彻底消毒(肠道、呼吸道传染病消毒方法见“托幼机构消毒隔离实用手册”)。
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医生证明方可返园。
3.对患儿要专人护理,仔细观察,按时服药和进餐。
4.对患传染病的幼儿所在班和传染病患者接触过的幼儿进行检疫、隔离、观察,检疫期间不收新生,园内儿童不并班,不串班。
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5.幼儿离园一个月以上或外出(离本市)返回时,应向家长询问有无传染病接触史。
并要经过医务人员重新检查。
未接触传染病的要观察两周,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待检疫期满后方可回班。
6.工作人员家中及幼儿家中发现传染病人时应报告园领导,采取必要措施。
体格锻炼制度
1.要有组织地经常开展适合婴幼儿特点的游戏及体育活动,幼儿做一至二次体操或活动性游戏。
2.在正常天气下,要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每天坚持两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加强冬季锻炼。
3.要创造条件,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有计划地锻炼儿童体格。
4.锻炼要经常和循序渐进。
运动项目和运动量要适合各年龄组的特点。
对个别体弱的幼儿要给予特殊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