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监测指标解释及计算公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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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监测指标解释及计算公式

山东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监测

指标解释及计算公式

按照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为更好的完成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监测工作,便于各单位对监测数据的理解和对监测指标计算公式的运用,提高填报数据质量,对系统升级完善后有所调整的监测指标及计算公式做以下解释:

一、填报指标解释及计算公式

(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落实监测表》

1.1是否取消药品加成:

医院是否按照国家医改要求及时启动改革、取消药品加成,完成各项改革政策的落实工作。

填报要求:

已取消药品加成的选“1”,未取消药品加成的选“0”。

1.2取消药品加成时间及补偿办法的文件及文号:

医院上级政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医改工作要求,制定辖区医院启动改革(取消药品加成)的时间,确定财政补偿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办法的文件、文号。

填报要求:

以政府出台启动改革文件为准,据实填报。

1.3政府文件中核定的取消药品加成实际价差(万元):

是指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所减少的实际收入,按照政府、财政等部门核定的数据填报,该数据作为政府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财政补偿的依据。

医院以启动改革时间前一年的药品年收入为基准数据,计算药品实际加成,并报政府财政部门核定批准。

计算公式:

药品实际价差=启动改革前一年的年药品收入-药品费

1.4本级政府文件中制定财政补偿占药品实际价差的比例(%):

医院上级政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医改政策要求,确定辖区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的财政补偿数额占取消药品实际价差的比例。

原则上财政补偿要达到10%以上。

计算公式:

财政补偿占药品实际价差的比例=财政补偿金额/药品实际价差*100%

1.5政府文件中制定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占药品实际价差的比例(%):

是指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根据政府核定的药品实际价差,会同物价等部门测算的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所获得的增收部分金额,所占药品实际价差的比例。

原则上调整价格补偿要达到取消药品加成的80%。

计算公式:

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占药品实际价差的比例=医疗服务上调金额(调整后价格-调整前价格)*启动改革前一年医疗服务工作量/药品实际价差*100%

2.1期末收到本级政府落实办医责任的各项补助总额(万元):

各级政府财政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向其所属各级各类启动改革的公立医院,投入符合规划的基本建设及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等项目,所投入的各项补助资金,按实际拨付给医院的金额。

填报要求:

此数据不用填报,由2.1.1-2.1.8自动累计。

2.1.1-2.1.8为本年自1月累计时期数,年初清零,每年填报四期,本期数据必需≥上期数据。

2.1.8政策性亏损补贴:

指由于执行国家政策而造成的医院收入亏损(如:

医改政策),并由国家财政予以补偿的部分资金。

填报要求:

此数据不仅限于医改的取消药品加成的补偿资金,还包括其他政策性亏损补贴。

因此,2.1.8≥2.1.8.1。

2.1.8.1期末收到财政对取消药品加成的补偿总额(万元):

是指医院在填报期末收到各级财政对取消药品加成的专项补偿资金。

包括2.1.8.1.1、2.1.8.1.2和2.1.8.1.3。

填报要求:

此数据只限于医改的取消药品加成的补偿资金,自动累加不用填写,包含以下补偿资金(国家、省、市、区、县级)。

因此,2.1.8.1=2.1.8.1.1+2.1.8.1.2+2.1.8.1.3,为本年自1月累计时期数,年初清零,每年填报四期,本期数据必需≥上期数据。

3.1门诊诊疗费/3.2住院诊疗费/3.3手术费/3.4护理费/3.5床位费/3.6中医药服务费/3.7其他方面价格调整后比上调前增加的年度收入总额(万元):

是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提高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的收费项目,如门诊诊疗费、住院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床位费、中医药服务费等,同时逐步降低大型设备检查治疗和高值医用耗材等项目价格。

医院根据地理位置、物价水平等实际情况,核算调整比例,以财政、物价部门批复的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文件为依据,根据医院年内至每个填报期末的单项医疗服务工作量,核算出增加的收入总额。

填报要求:

此数据为本年自1月累计时期数,年初清零,每年填报四期,本期数据必需≥上期数据。

计算公式:

某单项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比上调前增加的年度收入总额=某单项医疗服务价格(上调后价格-上调前价格)*本年度1月至填报季度末月的单项年服务量。

4.1是否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

按照国家卫计委、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中医药管理局五部门联合签发的《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若干意见》要求,采取控费综合措施,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逐步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费用和医用耗材价格。

填报要求:

已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的医院选“1”,没有下调的选“0”。

选“1”的继续填报4.2和4.3。

4.2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调整后比下调前减少的年度收入总额(万元):

指按照国家逐步降低大型设备检查治疗和高值医用耗材等项目价格的控费要求,根据下调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和年内至每个填报期末的单项医疗服务工作量给医院造成的大型设备检查治疗收入减少的总额。

计算公式:

下调的大型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差(下调前价格-下调后价格)*本年度1月至填报季度月末的年服务量。

填报要求:

此数据为本年自1月累计时期数,年初清零,每年填报四期,本期数据必需≥上期数据。

4.3下调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占总价的比例(%):

指大型设备检查治疗项目下调部分的金额占所有大型设备检查治疗项目价格总和的比例。

计算公式:

下调的各项大型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差(下调前价格-下调后价格)/所有大型设备检查治疗下调前价格总和*100%。

4.4是否降低高值医用耗材价格:

按照国家卫计委、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中医药管理局五部门联合签发的《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若干意见》要求,采取控费综合措施,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逐步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费用和医用耗材价格。

填报要求:

已降低高值医用耗材价格的医院选“1”,没有下调的选“0”。

选“1”的继续填报4.5和4.6。

4.5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调整后比下调前减少的年度收入总额(万元):

指按照国家逐步降低大型设备检查治疗和高值医用耗材等项目价格的控费要求,根据下调高值医用耗材价格和年内至每个填报期末的单项医疗服务工作量给医院造成的高值医用耗材收入减少的总额。

计算公式:

下调的高值医用耗材价格差(下调前价格-下调后价格)*本年度1月至填报季度月末的年服务量。

填报要求:

此数据为本年自1月累计时期数,年初清零,每年填报四期,本期数据必需≥上期数据。

4.6下调高值医用耗材价格占总价的比例(%):

指高值医用耗材项目下调部分的金额占所有高值医用耗材项目价格总和的比例。

计算公式:

下调的各项高值医用耗材价格差(下调前价格-下调后价格)/所有高值医用耗材下调前价格总和*100%。

4.7是否降低其他方面价格:

指是否按照国家逐步降低大型设备检查治疗和高值医用耗材等项目价格的控费要求,除逐步降低大型设备检查治疗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以外,还降低了其他方面医疗服务价格。

其他方面价格:

是指检查、化验、治疗、卫生材料收费项目中除去大型设备检查治疗和高值医用耗材以外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填报要求:

已降低其他方面价格的医院选“1”,没有下调的选“0”。

选“1”的继续填报4.8、4.9和4.10。

4.8其他方面价格调整后比下调前减少的年度收入总额(万元):

指按照国家逐步降低大型设备检查治疗和高值医用耗材等项目价格的控费要求,根据下调其他方面医疗服务价格和年内至每个填报期末的单项医疗服务工作量给医院造成的收入减少的总额。

计算公式:

下调的其他方面医疗服务价格差(下调前价格-下调后价格)*本年度1月至填报季度月末的年服务量。

填报要求:

此数据为本年自1月累计时期数,年初清零,每年填报四期,本期数据必需≥上期数据。

4.9下调其他方面价格占总价的比例(%):

指其他方面项目下调部分的金额占其所在医疗服务大目录价格总和的比例。

计算公式:

下调的其他方面各项医疗服务价格差(下调前价格-下调后价格)/所有其他方面医疗服务下调前价格总和*100%。

5.1期末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已获得补偿总额(万元):

是指填报期末,通过上调门诊诊疗费、住院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床位费、中医药服务费等项目价格所增加的收入,减去期末通过大型设备检查治疗、高值耗材等价格下调医院收入损失总额,按医院实际增加的金额计算。

填报要求:

此数据不用手动填报,系统自动计算。

计算公式:

5.1=5.1.1-5.1.2

5.1.1期末通过医疗服务价格上调医院收入增加总额(万元):

是指填报期末,通过上调门诊诊疗费、住院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床位费、中医药服务费等项目价格所增加的收入总额,按医院实际增加的金额计算。

填报要求:

此数据不用手动填报,系统自动计算。

计算公式:

5.1.1=3.1+3.2+3.3+3.4+3.5+3.6+3.7

5.1.2期末通过大型设备检查治疗、高值耗材等价格下调医院收入损失总额(万元):

是指填报期末,期末通过大型设备检查治疗、高值耗材等价格下调医院收入损失总额,按医院实际增加的金额计算。

填报要求:

此数据不用手动填报,系统自动计算。

计算公式:

5.1.2=4.2+4.5+4.8

6.1医保支付制度改革部分---医保支付方式:

是指本级医保办对医院进行医保基金支付的方式,医院在实行医保付费总额控制的同时,根据自身特点、病种治疗规律等实际情况,确定科学的医保支付方式,加快推进按病种、按人头、按床日付费等付费方式改革。

填报要求:

此数据为勾选项目,可以多选。

勾选“5其他”要在6.2中说明其他支付方式名称。

6.3医保收入(万元):

是指本级医保经办部门给医院年内拨付的医保基金。

医院按实际到位金额填报。

填报要求:

此数据为为本年自1月累计时期数,年初清零,每年填报四期,本期数据必需≥上期数据。

6.4医保支出(万元):

是指医院年内给患者进行医保报销而支付(垫付)的医保报销部分。

医院按实际支出金额填报。

填报要求:

此数据为为本年自1月累计时期数,年初清零,每年填报四期,本期数据必需≥上期数据。

6.5医保欠费(万元):

是指本级医保经办部门给医院年内拨付的医保基金小于医院年内给患者进行医保报销而支付的医保基金部分金额。

填报要求:

此数据为为本年自1月累计时期数,年初清零,每年填报四期,本期数据必需≥上期数据,系统自动计算,不用手工填报。

计算公式:

6.5=6.3-6.4

7.1是否按(鲁编办[2016]28号)文件,确定备案人员总量:

是指按照(鲁编办[2016]28号)文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向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公立医院人员总量,公立医院原编制内人员继续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只出不进。

2016年起,不再安排公立医院用编进人计划,由公立医院在人员控制总量内自主制定、执行新进人员计划。

填报要求:

此数据为勾选项,医院已报本级编制部门批准,实行人员备案管理的选“1”,未经本级编制部门批准,未实行人员备案管理的选“0”。

7.2按(鲁编办[2016]28号)文件备案人员总数:

是指按照(鲁编办[2016]28号)文件,根据工作需要向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并由编制部门批准的公立医院人员总数,包括原编制内人员和合同聘用人员数。

填报要求:

7.1项选“1”的填报此数据。

为时点数。

7.3是否推行全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

全员聘用制是以平等的民事合同关系代替原来的固定用人、一包终身的依附关系。

聘方与被聘方在合同框架内,处于平等自愿的民事主体地位。

变“单位人”为“社会人”,有利于人才的流动和医院的管理,形成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机制。

岗位管理制度是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聘上岗、合同管理,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

填报要求:

此数据为勾选项,医院已实行全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的选“1”,未实行全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的选“0”。

7.4是否建立绩效考核制度:

是指对职工工作绩效的质量和数量进行评价,并根据职工完成工作任务的态度以及完成任务的程度给予奖惩的一整套科学、合理、全面的考核制度。

按照有利于深化改革需要、满足人民群众卫生需求、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的原则,将医院的履职效能和公众满意度等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考核结果与医保支付、院长履职评价、财政补助、奖惩及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等挂钩。

填报要求:

此数据为勾选项,医院已建立绩效考核制度的选“1”,未建立绩效考核制度的选“0”。

7.5绩效工资收入差距(元):

是指医院合理确定医务人员绩效工资水平,相同职称、相同岗位类别的最高绩效工资与最低绩效工资水平的差额。

填报要求:

此数据按照本单位医务人员中,同级岗位的最高技术职称人员之间的绩效工资最大差为准。

以单月绩效工资计算。

7.6实行院长年薪制:

是以年度为单位,依据医院的规模和运行情况,确定并支付院长年薪的分配方式。

填报要求:

此数据为勾选项,医院实行院长年薪制的选“1”,未实行院长年薪制的选“0”。

8.1是否组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要求,建立现代化的医院管理制度方面。

要建立高效的政府办医体制,实行政事分开,由政府负责部门牵头,政府有关部门,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组成管理委员会,履行政府办医职能,从直接管理公立医院转变为行业管理和监督指导的职责。

填报要求:

此数据为勾选项,医院所在本级政府管理部门,已组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的选“1”,未组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的选“0”。

以政府正式文件为准(备查)。

8.2组建公立医院董事会或理事会:

是指医院通过成立理事会、董事会等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行政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利运行机制。

填报要求:

此数据为勾选项,医院已组建公立医院董事会的选“1”,组建理事会的选“2”,未组建公立医院董事会或理事会的选“0”。

以正式文件为准(备查)。

8.3是否组建公立医院监事会:

是指医院通过成立监事会等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监督董事会或理事会的工作运行机制。

填报要求:

此数据为勾选项,8.2医院已组建公立医院董事会或理事会的必填此项,未组建公立医院董事会或理事会的不填。

8.4医院党政领导是否由行政机关人员兼任:

是指医院院长、书记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兼任。

改革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了公立医院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医院的行政级别。

明确了“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

填报要求:

此数据为勾选项,医院党政领导是由行政机关人员兼任的选“1”,无此情况的的选“0”。

以正式文件为准(备查)。

8.5党政领导由行政机关人员兼任的说明:

是指医院院长、书记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兼任的,需要注明行政机关名称及兼任人员职务。

8.6是否实行院长负责制:

是指医院院长具备用人自主权、分配权,院长是医院的法定代表人,负责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按规定拟定医院内部机构设置方案和医院人事、财务、分配、职称聘任等管理制度,保证医院日常运行。

填报要求:

此数据为勾选项,医院已实行院长负责制的选“1”,未实行院长负责制的选“0”。

以正式文件为准(备查)。

8.7是否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制:

任期目标责任制是通过任期目标责任书,明确规定该干部在一定任期(如一年、二年、三年等)内所必须完成的目标任务,并以此作为考核、晋升、调动的依据。

填报要求:

此数据为勾选项,医院已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制的选“1”,未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制的选“0”。

以正式文件为准(备查)。

8.8是否落实院长自主经营管理权:

经营管理权的内容包括产、供、销、人、财、物各个方面,主要有:

经营方式选择权,经营决策权,物资采购权,人事劳务管理权,资金支配使用权,物资管理权,其他经营管理权。

填报要求:

此数据为勾选项,医院已落实院长自主经营管理权的选“1”,未落实院长自主经营管理权的选“0”。

以正式文件为准(备查)。

8.9是否实行院长聘任制:

健全院长选拔任用制度,突出专业化管理能力,推进职业化建设。

鼓励实行院长聘任制。

填报要求:

此数据为勾选项,医院已实行院长聘任制的选“1”,未实行院长聘任制的选“0”。

以正式文件为准(备查)。

8.10是否实行总会计师制:

总会计师不是一种专业技术职务,也不是会计机构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而是一种行政职务。

总会计师是在医院院长的领导下,主管经济核算和财务会计工作。

是组织领导本单位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参与本单位重要经济问题分析和决策的单位行政领导人员。

总会计师直接对院长负责。

填报要求:

此数据为勾选项,医院已实行总会计师制的选“1”,未实行总会计师制的选“0”。

以正式文件为准(备查)。

8.11是否实行后勤服务外包:

为了适应医院发展的需要,提高医院后勤的服务质量与效率,而实行的医院后勤社会化改革的一种方式。

填报要求:

此数据为勾选项,医院已实行后勤服务外包的选“1”,未实行后勤服务外包的选“0”。

以正式文件为准(备查)。

9.1是否组建医疗联合体:

按照《国家卫计委关于开展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医发【2016】75号文件要求,城市公立医院开展医联体建设,是以1家三级医院为牵头单位,联合若干城市二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构建“1+X”医联体,纵向整合医疗资源,形成资源共享、分工协作的管理模式。

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医联体内人、财、物统一管理的紧密型联合模式,促使医联体成为目标一致的共同体。

不具备条件的,可在医联体内以对口帮扶、技术支持为纽带形成松散型合作,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县级公立医院开展医联体(医共体)建设,是以县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一体化管理,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

 

填报要求:

此数据为勾选项,医院已纳入医联体管理模式的选“1”,未纳入医联体管理模式的选“0”。

以正式文件为准(备查)。

9.2与何层级医院组建:

指医院纳入医联体建设,医联体中领衔(牵头)的医院属于哪一层级。

填报要求:

此数据为勾选项,按照医联体中领衔医院的实际级别填报。

9.3组建医联体医院名称:

指医院纳入医联体建设,医联体中领衔(牵头)的医院的名称。

填报要求:

此数据按照医联体中领衔医院的实际名称填报。

9.4医联体合作类型:

指医院纳入医联体建设,医联体中各医院之间是属于人、财、物统一管理的紧密型联合模式,还是属于以对口帮扶、技术支持为纽带形成松散型合作模式。

填报要求:

此数据为勾选项,属于紧密型的选“1”,属于松散型的选“2”。

9.5开展分级诊疗试点病种数(种):

按照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病人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为主,急危重症、疑难疾病病人在医院诊疗,康复期病人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的总体原则,参考,研究确定分级诊疗试点病种范围。

填报要求:

此数据按照鲁政办发〔2015〕55号文件的附件2《县域内住院诊疗病种参考目录》确定,2020年全面实施分级诊疗。

9.6是否委托三级医院管理;此项由区属和县属医院统计填写,与三级医院协作情况。

填报要求:

此数据由二级以下医院填报,医院委托三级医院管理的选“1”,未委托三级医院管理的选“0”。

按实际情况填报,相关文件备查。

选“1”的继续填报9.7项。

9.8与三级医院签订其他长期合作协议:

此两项由区属和县属医院统计填写,与三级医院协作情况。

填报要求:

此数据由二级以下医院填报,医院与三级医院签订其他长期合作协议的选“1”,未与三级医院签订其他长期合作协议的选“0”。

按实际情况填报,相关文件备查。

9.9与基层医疗机构签订其他长期合作协议:

由省、市、区、县的所有医院统计填写,与基层医疗机构的协作情况。

填报要求:

此数据由医院填报,按实际情况填报,相关文件备查。

选“1”的继续填报9.10项。

9.11是否推行临床检验结果和影像检查结果互认:

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加强医疗质量控制,实现同级医疗机构间以及医疗机构与独立检查检验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填报要求:

此数据为勾选项,由医院按实际情况填报。

医院推行临床检验结果和影像检查结果互认的选“1”,未推行临床检验结果和影像检查结果互认的选“0”。

按实际情况填报,相关文件备查。

选“1”的继续填报9.12项。

9.13按病种收费试点病种数;9.14临床路径实施病种数:

按照鲁价格二发[2015]3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推进按病种收费改革的意见》要求,2016年起,全省所有参与综合改革的公立医院,实行按病种收费的数量不得少于50个。

凡接诊符合临床路径准入条件的病种,纳入按病种收费管理。

一律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入径率要达到80%以上,完成率要达到85%以上。

填报要求:

此数据由医院按实际情况填报。

10.1三级医院对口帮扶重点专科数:

按照国卫医发[2013]21号文件《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方案(2013-2015)》的要求,由省、市属三级医院对口帮扶,专门针对区、县级公立医院的帮扶情况。

填报要求:

此数据由省、市属三级医院统计填写,为时点数,按实际情况填报。

10.2三级医院派驻医师到区、县级医院人次数:

按照国卫医发[2013]21号文件《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方案(2013-2015)》的要求,由省、市属三级医院派驻医师对区、县级医院医对口支援工作。

填报要求:

此数据由省、市属三级医院统计填写,按实际情况填报。

人次数统计口径为,年内自1月累计时期数,年内同一项目周期内按每人为一个人次计数。

10.3县、区级医院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人次数:

按照国卫医发[2013]21号文件《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方案(2013-2015)》的要求,重点帮扶区、县级医院医师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等工作。

填报要求:

此数据由县、区级二以下级医院统计填写,为年内时点数,按实际情况填报。

人次数统计口径为,年内自1月累计时期数,年内同一项目周期内按每人为一个人次计数。

11.1-2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按照国家卫计委[2014]49号文件《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要求,加快培养合格临床医师,规范培养实施与管理工作,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临床医师队伍。

填报要求:

此数据由各级各类医院统计填写,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数为时点数;本年参加培训人员数为年内自1月累计时期数,按实际情况填报。

12.1-2-3-4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数量:

按照国卫医发[2013]42号文件《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由各级各类医院据实填报。

填报要求:

此数据由各级各类医院统计填报,为时点数,按实际情况填报。

13.1-2-3-4推进信息化建设:

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中,都指出:

建立基于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提升远程医疗服务能力,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

到2015年远程医疗服务覆盖全部公立医院,2017年覆盖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

填报要求:

此数据由各级各类医院统计填报,按实际情况填报。

(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运行监测表》

1总债务(万元):

指医院的流动性债务与非流动性债务的总和。

填报要求:

此数据为时点数,填报以“万元”为单位,各单位填报数据时注意小数点。

2.1非流动性债务期末债务总额(万元):

指医院的非流动性(长期)债务的到填报期末的总量。

填报要求:

此数据为时点数,填报以“万元”为单位,各单位填报数据时注意小数点。

2.1=2.9-2.8+2.2

2.2非流动性债务期末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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