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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调研报告

##年度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调研报告

推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构建整个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基础。

下面是小编收集的##年度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调研报告,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年度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调研报告1】

根据区司法厅、市司法局的工作部署,我县在县司法局机关、各乡镇创立了“温馨之家、贴心服务”的司法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性法律服务窗口,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组织等各种法律服务资源,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为“平安田阳、和谐田阳”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我县整合资源,着力打造“管理一站式、服务一家人、办事一条龙”的“温馨之家.贴心服务”综合性法律服务窗口平台建设,为群众提供家人般的关怀、一站式的服务,达到“服务在身边,满意在心中”的社会效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精心打造县级“家“的服务中心。

我局在办公条件比较艰苦的情况下,将一楼的公证处进行调整,打造全新的田阳县司法行政服务中心。

二是精心打造乡(镇)司法所“家”的服务工作站。

充分利用乡镇司法有限资源,坚持“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服务项目设置理念,建立健全司法所的各项服务制度,制作办事流程图和岗位监督牌,并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服务工作站放置有服务指南、申请表格、文书样本、宣传资料、报刊杂志等,方便群众随时取阅。

目前,10个乡镇“家”的服务工作站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三是努力延伸村、屯(组)、户“家”的服务工作室、中心户、联络员。

充分发挥“家”的服务工作室和联络员贴近群众优势,明确村级人民调解员、法律宣传员、法律援助联络员、律师工作联络员、社区矫正工作员、安置帮教队员等“六大员”服务职责,调动基层服务平台工作积极性,将“家”的服务网络全覆盖,使农民群众感觉到司法行政之“家”的温馨,司法行政“家人”的亲切,有事到行政之“家”问询,办事找司法行政“家人”帮忙。

目前建成并投入使用村(社区)“家”的工作室110个,建成屯(组)“家”的服务联系户1160个。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构建、完善城乡一体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

1、完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的组织建构。

深入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坚持以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为重点,积极搭建公平正义的“第三方”调解平台;建立和规范乡镇、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全面设立城乡社区、自然村、小区人民调解小组或人民调解员,不断延伸人民调解工作触角;继续加强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建设,积极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发展专业化、社会化人民调解员队伍;探索建立新型区域人民调解组织,大力引导和培育社会力量建立民间调解组织,逐步建立以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为主导,以基层人民调解、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为支撑,以民间调解组织为辅助,以广大基层人民调解员为触角的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规范化的新时期矛盾纠纷化解人民调解网络体系。

目前田阳县10个乡镇、152个行政村、4个社区已全部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全面达到“五有”、“四落实”、“六统一”标准;已建立有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11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人民调解员633人;已建的177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已有148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已达规范化建设标准。

2、建立和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介入,相互配合,有机衔接的体系。

建立矛盾纠纷的联动调处机制,定期召开各级调处中心的联席会议,力求信息联通、纠纷联排、力量联动、矛盾联调,着力提高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能力。

延伸矛盾纠纷化解体系的服务功能。

要把人民调解融入“大调解”工作机制中去,拓展多元化的矛盾纠纷化解服务功能。

紧密结合司法体制改革,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努力使绝大多数案件都能得到及时公正处理,绝大多数矛盾纠纷都能得到有效化解,进一步健全警调对接、交调对接、医调对接、诉调对接以及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等制度实现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协调配合、良性互动。

3、建立人民调解经费财政保障长效机制。

推进各级政府以财政保障方式落实人民调解“三项经费”并随财力增长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建立人民调解经费财政保障长效机制。

田阳县认真贯彻桂财行[##]39号文件,制定《田阳县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及奖励办法》,将人民调解业务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落实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并做到专款专用,并根据工作情况适时下拨业务经费。

3、提升矛盾纠纷化解体系的服务质量。

以健全人民调解工作制度为抓手,落实矛盾纠纷排查、疑难纠纷集体讨论、矛盾纠纷调处跟踪、重大纠纷报告等20项制度,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到位、调解到位、服务到位;以培育精品调委会为抓手,对矛盾纠纷集中、群众呼声高的领域先行先试,从无到有,从有到优,重点在交通事故、医疗行业、涉外行业、汽车维修配件行业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培育上寻求突破;以“调解员课堂”专项培训为抓手,不断提高调解服务水平,增强调解服务质量。

4、坚持以民生为本,尊重民意、保障民利,努力从源头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

把握新形势下化解矛盾纠纷的新需求,在做好常见性、多发性纠纷调解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参与企业改制、征地拆迁、医疗卫生、劳资关系、物业管理、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

注重发挥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在大调解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真正形成党委政府领导、司法行政组织实施、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大力加强省际边界联调联处工作探索,建立工作协调组织,积极开展联谊、联调、联动活动,有效地预防和化解区域性矛盾纠纷。

截止##年11月底,我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213件,其中婚姻家庭纠纷444件,邻里纠纷660件,合同纠纷72件,赔偿纠纷466件,劳动纠纷44件,“三大”纠纷64件,征地拆迁纠纷34件,施工扰民纠纷9件,房屋宅基地纠纷196件,医患纠纷1件,其他纠纷223件;调解2213件,调解率为100%,调解成功2196件,调解成功率为99%。

(二)健全法制宣传服务体系

1、继续推行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制讲座制度、法律培训制度、考试考核等各项制度,以提高依法行政和执法水平为重点,切实加大和推进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力度。

今年以来,我县举办了法律讲座2期(460人),普法培训班4期(500人),培训内容有《法律援助条例》、《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人民调解法》、《三大纠纷调处条例》、《信访条例》等。

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促进全县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活动的深入开展。

2、继续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教育主管部门和各学校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总体教学计划,根据当前我县青少年的特点,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教育。

整合教育资源,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

上半年法制副校长到各中小学校上法制课6期,到学校举办禁毒防艾知识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宣传等“法律进校园”活动4次,受到广大师生好评。

3、依托“农事村办”和新农村建设,大力开展农村普法教育。

⑴、加强法制宣传栏、法制图书阅览室建设,为群众学法提供方便场所;⑵、开展布洛陀民俗文化旅游节法制宣传活动。

布洛陀民俗文化旅游节是我县一年一度的群众性盛大集会,通过采取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法律法规咨询等形式,效果明显。

⑶、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联合开展“三八”妇女维权活动、防艾禁毒宣传、防灾减灾宣传等法制宣传活动。

⑷、根据我县群众普遍喜欢山歌的特点,积极筹集资金,组织创作普法山歌进行法制宣传。

山歌内容有:

未成年人保护法、信访条例、人民调解等十多部法律法规。

普法山歌还将通过县委组织部的农村远程教育网络平台、广播电视台等在全县进行宣传播放,为广大的人民群众宣传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逐步提高群众的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⑸、利用坡洪花炮节、洞靖、桥业、巴别、五村等乡镇的传统歌圩节群众聚集比较多的特点,开展“送法下乡”宣传咨询活动。

4、继续加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务工人员的普法力度。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措施,实行企业年度普法考核量化。

积极为企业等重大、重点项目服务,如百色“新山铝产业示范园”内那更、六机两个屯的整体搬迁工作的法制宣传。

结合农村普法,组织法律工作者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解答和帮助解决农民工法律方面的问题,发放《劳动法》、《法律援助条例》等相关宣传材料,引导他们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健全法律援助体系

1、发挥多方力量积极参与“法律援助进万村”活动。

搞好法律援助工作,队伍是关键。

田阳县非常重视法律援助队伍建设,组织全县152名新农村建设指导员、39个贫困村第一党书记,36名大学生村官、156个行政村(社区)干部、8名律师、1200多名党员参与到法律援助进万村活动中来。

通过培训、赋予工作职责、明确责任,为法律援助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运用多种渠道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

为营造浓厚氛围,让法律援助深入人心。

几年来田阳县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全方位开展法律援助活动。

主要是利用全县村级“农事村办服务站”和166个党员现代远程教育终端平台,制作法律援助宣传板、宣传栏、文艺下乡和出动宣传车深入村屯等把《法律援助条例》、法律援助案例宣传到村屯、农户。

通过多渠道、全方位抓好法律援助宣传工作,不断增强农民群众法律援助意识,为全县更好地开展援助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3、运用多种手段推进法律援助进万村工作。

为实现党委政府对弱势群体实施司法救济、有效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田阳县通过整合资源,构筑了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核心,在全县十个乡镇成立政法委,依托乡镇一办三中心——在政策法律服务中心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农事村办服务站成立村级法律援助联系点为窗口的三级网络。

目前全县已建有法律援助中心1个,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13个,村级法律援助联系点110个,三级网络全部开通“12348”法律援助电话平台,让法援对象随时就近获得法律咨询服务。

4、转方式,促成效,为农民工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为使弱势群体能够及时获得法律援助,田阳县致力创新援助方式,针对不同的申请对象采取不同的援助措施,做到竭诚服务,受到了农民群众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1)大力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四零服务”。

即“零等待”优先服务,农民工法律咨询一律优先;农民工工资、工伤案件伤残者一律免于经济状况审查。

“零距离”主动服务,坚持把农民工的利益摆在首位,只要有法律需求,就主动提供服务。

“零收费”无偿服务,禁止一切收费的行为,禁止办理有偿案件;“零投诉”窗口服务,窗口服务满意率达100%。

(2)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四类”无障碍通道。

一是开辟信息无障碍通道,让农民工及时获得咨询服务。

依托县级法律援助中心和10个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依托工、妇、残等群团组织建立3个法律援助工作站。

通过“12348”法律援助自动化平台,让农民工随时就近获得法律咨询服务。

全县各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都存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随时供咨询群众索取。

并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活动发放宣传资料、接受咨询、提供援助等,让农民工更多了解法律援助相关知识,提高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

二是开辟申请无障碍通道,方便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

农民工可以依托县法律援助中心、乡镇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工、妇、残等群团组织法律援助工作站三类申请平台,由农民工自行选择所在地就近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也可通过12348法律援助自动化平台和各级法律援助中心(站)向社会公布的电话,由农民工电话申请。

三是开辟交流无障碍通道,使农民工获得心理上精神上的抚慰。

提供人文关怀,让农民工诉委屈、找说法、讨公道,找到精神上的依靠和归属感。

站在农民工的立场考虑问题,想农民工之所想,急农民工之所急,全心全意为农民工谋利益。

四是开辟程序无障碍通道,保证农民工优先获得法律援助。

县司法局通过制定《田阳县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则》,对农民工实行“三优先一律”原则即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指派,一律开辟“绿色通道”。

对情况特殊者采取“先援助,后审批”,发放法律援助爱心卡,实行上门服务,帮助申请减、免、缓收诉讼费等,让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时获得援助。

今年以来,田阳县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宣传1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5200份,解答来信来访咨询1387人次。

截至11月底,我县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73件,结案177件,其中民事法律援助350件,结案163件,刑事辩护23件,结案14件,中央彩票公益金案件41件;涉及农民工277件,妇女148件,未成年人9件,残疾人4件,老年人10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76万元,为民工讨薪52.5万元,做到应援尽援,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健全公证服务体系

1、建立诚信体系、狠抓办证质量,提高公信力。

我们始终把公证案件的办证质量作为公证行业发展的生命线,强化监督规范程序,优化服务,大力提升公证的办证质量。

首先规范办证程序,提供便民服务,做到表格、证明样版上墙,各类公证简介、办证程序印发成文,让当事人了解办证程序和所需材料,提高公证证明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积极开展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办理上门公证服务活动,不受节假日、双休日的限制,经常加班加点为政府、企业和群众办理公众性事务和其他紧急事务的公证。

二是完善诚信体系,向社会公开办证事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开公证人员的姓名、照片、举报电话,把诚信建设、职业道德与考评相结合;三是开展公证质量检查,每年在局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对照上级和县局提出的公证质量检查活动的标准及实施方案,认真进行了组织和落实。

对公证卷宗进行了逐卷审查、自查、他查,由于每结一案归档一案,在自查过程中,未发现错证假证,合格率100%。

2、努力打造“素质高、服务强”的公证行业新形象。

公证处配备了两名公证员和一名档案管理员,在人员相对齐备的前提下,全处同志以老带新,加强学习交流,互帮互助,齐心协力,通过学习各种专业知识,外出办证,拓展视野、更新观念,在不断强化地学习和工作中,公证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得到的较大的提高,在工作中亮身份、亮承诺、比技能、比作风,确保工作运转做到三明确:

分工明收确、责任明确、权限明确。

工作总结尽力为当事人提供人性化服务,免除了当事人跑“冤枉路、花冤枉钱”,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转变了公证工作作风,提升了公证人员形象。

3、抓服务,重拓展,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

公证工作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把公证的触角延伸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做精做细传统的民事、经济公证业务外,不断开拓公证新领域,积极为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建设服务。

今年以来,县公证处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在征地拆迁、重点工程建设中多次到现场进行证据保全,出谋划策,发挥了不可替代的法律保障作用,维护了社会稳定,推动我县经济发展进程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使公证业务在政府领域得到认可和有效拓展。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公证所涉及的领域和业务范围也在不断地拓宽,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加,企业、公民证据保全等公证事项的办证数量在不断攀升,公证服务也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开拓了签名属实等新的公证业务,促进了我县公证事业的不断发展。

今年以来,田阳县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557件,其中合同(协议)类公证162件、继承公证168件、单方法律行公证187件、保全证据11件、亲属关系5件、其他有法律意义事实公证1件、签名23件。

具体办理情况即:

继承公证158件、保全证据11件、亲属关系5件、签名21件、赠与合同33件、承包合同18件、财产分割协议1件、财产约定协议6件、其他合同(协议)82件、委托36件、声明137件、遗嘱4件、死亡证明1件。

为出行不便的的群众提供上门服务20件,办理公益性服务23件。

业务收费为人民币65000元。

(五)健全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体系

1、社区矫正工作:

一是建立和完善衔接、教育、监督、奖惩、解除等工作制度,努力实现“无缝衔接”、“无缝监督”和“无缝监管”;二是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坚持每天对持有定位手机的社区服刑人员的活动轨迹进行定位一次,杜绝脱、漏管现象的发生;四是规范教育矫正,其一规范集中教育,其二规范公益劳动;五是严格考核奖惩制度;六是规范文书格式。

做到社区服刑人员“一人一档”;截止11月底,全县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627人,累计解除376人,现在册社区服刑人员251人,其中缓刑241人,假释6人,暂予监外执行2人,管制2人,开展社会调查评估17件,依法作出警告决定4件,撤销缓刑、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收监执行2人,组织集中教育学习351人次,参加社区服务76人次,个别谈话教育167人次,落实责任田地130人,指导就业就学18人次。

重新犯罪0人,无脱管漏管现象。

  2、抓好安置帮教工作。

一是不定期深入辖区开展对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进行调查摸底,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二是落实政策要求,完善帮教组织、家庭成员之间无缝对接的工作机制;三是加大排查力度。

加强“两会”期间等重要时段组织对期内年度安置帮教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及走访专项活动,杜绝重新违法犯罪,刑释人员动态排查率达100%;四是严格依照“八有”要求,健全完善刑释解教人员管理档案做到一人一档;五是完善信息平台,建立健全辖区刑释人员的信息库。

截止11月底,全县新接收刑释解教人员178人,其中社区矫正期满转入77人、刑满释放人员101人,建档率100%、动态排查率达100%、帮教率98%、安置率90%,当年回归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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