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设计文件审查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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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初步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0年2月
前言
(一)为指导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重庆市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要点(以下简称初步设计审查要点)。
识饒鎂錕缢灩筧嚌俨淒侬减。
(二)本要点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勘察设计审查机构及其他勘察设计质量监督部门进行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时参考使用,也可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及科研院所参考。
凍鈹鋨劳臘锴痫婦胫籴铍賄。
(三)本要点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四)本要点包括了行政审查和技术审查两个方面,技术审查包括建筑工程、市政道路、桥梁和隧道工程、市政给排水和环境卫生工程、工程概算四大部分。
恥諤銪灭萦欢煬鞏鹜錦聰櫻。
(五)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应按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和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重庆市市政公用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渝建发[2009]126号文)的要求编制。
初步设计文件分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和工程概算三部分进行编制。
鯊腎鑰诎褳鉀沩懼統庫摇饬。
(六)本要点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批准,市政道路、桥梁和隧道工程、市政给排水和环境卫生工程部分由林同棪国际工程咨询(中国)公司解释,建筑工程部由机工业部第三设计院解释。
硕癘鄴颃诌攆檸攜驤蔹鸶胶。
(七)主要参编单位:
林同棪国际工程咨询(中国)公司、机械工业部第三设计院、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重庆市设计院、重庆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重庆钢铁集团设计院阌擻輳嬪諫迁择楨秘騖輛埙。
重庆市建委《行政审查》篇
(八)主要编制人员:
蒋中贵、程崇国、向中富、李小荣、赖斌、朱自力、黄华华、刘安双、孔繁嵩、汤国璋、邹云、陈德久、敖良根、黄向宇、李克玉。
氬嚕躑竄贸恳彈瀘颔澩纷釓。
第一篇行政审查部分
序号
项目
审查内容
1.1
建设程序
报批要件
是否齐全。
1.2
审批权限
是否符合审批管理权限规定。
1.3
申报单位资格
是否具备法定资格。
1.4
初步设计
是否符合发改委部门批准或核准备案文件规模、功能、工艺、投资等内容;
是否符合经审查通过的规划方案;
是否符合经审查通过的消防方案设计;
是否符合人防设置要求;
是否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报告。
2.1
资质资格
资质
企业资质是否符合相应的标准。
2.2
资格
执业人员资格是否符合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范围。
未实施注册专业专业设计人员资格是否满足国家有关规定要求
3.1
市场管理
文件编制
文件签署是否齐全、规范;
文件格式是否符合相应的规定。
3.2
入渝勘察设计单位
是否符合相应管理规定。
3.3
市场行为
勘察设计单位和执业人员的市场行为是否规范:
是否存在多处执业、挂靠、私下拉人、出卖图章等行为。
3.4
合同
勘察设计合同是否合法、有效。
3.5
收费
勘察设计收费是否符合国家和我市的相关规定。
序号
项目
审查内容
3.6
市场管理
工作周期
勘察设计周期是否合理。
3.7
承发包
勘察设计承包、发包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
相关产业政策
设计是否充分体现了国家在环境保护、建筑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结构等新技术应用方面的产业发展政策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标准要求。
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标准是否符合国家或我市的相应规定;
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危旧房建设是否符合国家和我市的相应规定;
市政公用设施是否体现可持续科学发展要求;
技术审查部分
总则:
第二章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工程
一、一般规定
1.1为规范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特制定市政公用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釷鹆資贏車贖孙滅獅赘慶獷。
1.2本要点供市政公用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机构进行市政工程道路、桥梁、隧道专业初步设计审查时参考使用。
1.3建设单位报请初步设计审查的资料内容
(1)可研或方案批复附件及其他作为设计依据的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2)审查合格的岩土工程勘察文件(初勘或详勘)、水文地质勘察文件(初勘或详勘)。
(3)工程处于城市已建成区,还应提供建设区域内的相关管线物探资料。
(4)全套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文件)。
(5)审查需要提供的其它附件资料。
1.4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应包括的内容
(1)设计依据是否充分、内容是否完整;文件标识是否齐全、规范。
深度是否达到建设部和重庆市有关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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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专业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方案比较是否充分、合理;是否明确了工程规模、推荐方案是否合理、是否可以有效控制投资。
(4)可研或方案阶段是否具有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复文件。
(5)是否符合公众利益。
二、审查要点
(一)城市道路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序号
项目
审查内容
1
设计文件
总要求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方案设计及其批复意见的执行情况,可研和规划方案合理性评价,如有重大变化,是否有相关的论证或批准文件。
初步设计文件应全面完整,并达到规定深度要求。
工程数量基本准确。
拟定的总体设计原则合适,方案比较充分、合理。
远近期结合和近期实施方案可行性、主要拆迁可行性评估论述。
初步设计图纸制图规范、统一,标识清楚,图纸签署符合规定。
6.对关键、特殊技术问题、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论证及说明。
11.施工期间交通组织。
12.需进一步解决的主要问题和对下阶段工作的建议。
2
强制性条文
是否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有关涉及城市道路的强制性条文。
3
路线部分
道路等级满足城市规划和交通需求,设计速度选用合理。
道路平、纵线形符合规范,线性组合合理,满足安全营运要求。
总体布置应符合规范和规划要求,综合管网布置符合相关行业要求。
道路宽度及建筑限界等符合规划、规范标准和使用交通特性要求。
道路线位、纵坡和控制点标高满足规划、街区和综合交通要求。
设计方案的比选得当,推荐方案依据充分。
涉河道路满足城市防洪标准要求。
道路路幅布置形式与现状、规划管线位置、两侧重要建筑物等的配合处理合理。
4
交叉工程部分
交叉口交通量分析、预测合理,交叉口形式和功能统一。
沿线各种交叉方式确定的依据充分,满足城市规划和交通需求。
沿线各种交叉口方案的比选得当,选型依据充分。
主线、匝道平、纵线形、宽度符合规范,通行能力满足预测交通流量要求。
道路平面交叉口满足视距要求,平面交叉口渠化处理方式适当
已考虑交叉口人性化和安全性。
5
路基(边坡)部分
地质资料、水文资料应用合理。
路基(边坡)的设计原则和依据合理,工程结构物布置合理。
路基(边坡)防护工程设计原则合理,采用的结构形式安全、经济、美观,考虑远近期功能和使用情况。
特殊路基设计原则与方案比选论证是否合理,是否遗漏其它有价值的处治方案。
防护工程设置适当,对有土地开发整治要求的边坡有短期支护设计。
路基(含加固处理和防护工程)设计符合规范要求。
取土坑(场)、弃土堆(场)设置依据是否充分,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得当。
对高边坡、高填方有专项设计与评估报告。
6
路面部分
道路工程(行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等)设计原则、依据及结构类型的比选论证合理。
路面结构类型和结构组合是否考虑当地材料情况和使用经验,是否满足使用要求。
路面的排水系统基本完善,排水结构合理。
利用旧路工程,是否进行技术论证和旧路强度测定。
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是否进行论证。
7
道路公用设施
公共汽车停靠站(港)设置位置合理,与交通枢纽人流组织衔接合理,设计符合规范与规划要求。
加油站、停车场、公共厕所设置符合规划与规范要求。
。
供配电方案合理,系统安全可靠。
照明技术参数符合规范要求,有相应节能措施。
杆线和地下管线设计符合规划和相关规范要求。
标志与标线设计符合规范与规划要求。
标志、信号杆线及其它安全设施设计合理
道路绿化及其它公用设施设计满足视距要求
8
道路排水
道路排水系统工程设计原则合理,排水设施设置适当,排水系统基本完善。
道路排水设施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道路排水设计是否考虑分期实施排水安全。
城市快速路排水检查井设置是否满足道路安全营运要求
9
抗震
对环境敏感区的处治对策适当。
道路工程及重要的附属构筑物按规定标准进行抗震设防。
环保
1.重要路段或居住区道路是否考虑防噪声设计。
10
公众利益
道路设计是否考虑环保生态问题并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重视和尽量保护道路设计沿线重要单位、社区利益。
考虑公交换乘和人行过街方便。
无障碍设计符合规范。
(二)城市桥梁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序号
项目
审查内容
1
设计文件
总要求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方案设计及其批复意见的执行情况,如有重大变化,是否有相关的论证或批准文件。
主要设计基础资料(气象、地质、地震、航运、水文、环保等)收集情况,专题研究项目及内容能否满足要求,主要成果及结论得到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或签订相关协议的情况。
桥位选择的依据及理由充分,在有桥位比选时,各桥位的不同桥型方案应进行比选。
特大桥除公开招标的中标优胜桥型外,初设应有不少于两种桥型方案应进行同深度比选
各比选桥型方案的跨径选择及总体布置的合理性、可行性,所采用的平、纵、横主要技术标准符合规范要求的情况,推荐方案的理由及结论。
特大跨径或城市中心位置的重要桥梁应特别重视周边环境、桥梁美观及景观的协调性。
设计图纸(总图及其它图纸)是否完整齐备,引用标准图(现行有效版本)、大样图图纸目录是否齐全,图纸签署是否符合规定。
计算模型、计算参数取用是否合理,有主要计算成果。
需进一步解决的主要问题和对下阶段设计工作的建议。
2
强制性条文
是否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有关涉及城市建设桥梁专业的强制性条文。
3
基础与下部结构
勘察资料范围和深度满足设计要求。
基础结合地质条件选型合理,与既有建构筑物关系处置得当。
桩基间距及承台的主要尺寸是否满足规范。
墩、台采用的基本形式、主要尺寸、材料等的合理性,对地基承载力应有明确的要求。
弯、坡、斜桥支座布置的合理性及高墩立交桥梁整体稳定性。
基础埋置深度符合规范要求。
不良地质现象的处理和岸坡防护合理。
桥墩防撞措施设置合理。
台后高填土及邻近建筑物的附加荷载对桥梁基础的影响。
4
上部结构
桥梁结构体系及构造的合理。
立交及弯、坡、斜桥的分跨和主梁构造合理。
预应力体系和布置、主要预应力材料和锚头选择与要求合理。
特大桥、大桥主梁截面形式选择、梁段划分以及横断面的布置。
重要的结构、构件、部位(如斜拉索、主缆、吊杆、系杆、锚箱、临时锚固等)的合理性、可行性、耐久性。
结构耐久性(混凝土的保护、钢结构的防腐涂装等)。
5
桥面系及
附属设施
桥面铺装方案及防水措施是否得当,是否设有合理的排水装置。
桥面伸缩缝的规格是否与结构体系的位移量相匹配。
人行道与安全带的建筑限界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特殊设计的大位移伸缩缝、大吨位支座、阻尼器等的合理性、可行性、耐久性。
特大、特殊桥梁是否设置管理养护设施及合理性。
6
施工方案
总体施工方案、施工流程是否合理、可行。
总体工期安排是否合理。
7
公众利益
桥上有无不允许通过的管线。
过桥管线设施设计是否满足综合管网的批复意见。
工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分析及采取的措施。
是否符合无障碍设计法规及标准,是否进行安全营运的照明及节能设计。
桥头绿地公园预留考虑
8
防洪、抗震、消防
桥梁符合防洪标准、相应规范的要求。
水文分析计算合理,处于重要位置的特大桥(跨越重要航道且有深水基础)应进行防洪、通航、冲刷、防撞、江岸防护等专项研究和试验。
抗震设计标准得当,参数取值合理,特大桥梁应进行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
是否满足消防净空要求。
(三)城市隧道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序号
项目
审查内容
1
强制性条文
是否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有关城市隧道专业的强制性条文。
2
设计文件总体要求
是否与审查批准的工可报告或方案设计相符,如有重大变化,是否有相关的论证或批准文件。
初步设计达道规定深度要求。
设计说明书内容全面,设计图纸完整齐全。
总体设计布置合理,对城市生态环境影响小,对城市社区各方利益均有考虑。
结构计算书(包括使用软件名称)是否完整、正确。
图纸签署是否符合规定。
3
隧址方案
隧址平纵线形满足相关规范、及安全营运的要求。
隧址(尤其是长隧道)论证充分,选择合理。
4
洞口部分
洞口位置设置合理,洞门形式与环境协调。
洞口边仰坡坡率、坡面防护形式与地质条件相适应。
洞口附近的地面建筑及地下埋设物对洞口实施有影响时,应采取防范结构措施。
5
洞身结构
隧道净空满足建筑限界、装饰厚度及运营设施的安装空间等要求。
隧道结构布置及选型合理。
洞身衬砌支护参数按工程类比确定,必要时应通过分析计算确定。
对断层、岩溶、煤层、涌(突)水、侵蚀性地下水等不良地质应采取针对性的处理措施。
洞身结构应体现动态设计与信息化施工的思想,制定监控量测方案。
地质条件复杂时,应制定地质超前预报方案。
洞身结构附近的地面建筑及地下埋设物对实施有影响时,应具有安全影响评价和采取防范结构措施及。
6
防排水
防排水措施得当。
生态敏感区隧道防排水要专项论证设计
7
机电工程
机电设施不得侵入建筑限界。
按规范合理确定通风卫生标准,通风方式满足通风卫生标准和洞内防灾要求,必要时应作通风方案比选。
按规范合理确定洞口环境亮度和洞内照明标准,照明方式满足隧道照明标准要求。
隧道是否满足消防要求。
交通与环境信息采集、CCTV监视、通风(照明)与交通控制、防灾救援、通讯、中心控制等交通监控系统设置合理,满足功能需要。
供配电方案满足通风、照明、消防、监控等各类工况的要求。
8
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合理可行,确保洞口、洞身结构施工过程的安全。
施工总工期和重要分项工程的工期安排合理。
具有安全预案和施工方案合理性分析。
9
公众利益
隧道有无规划要求通过的管线。
隧道总体布置是否考虑社区利益、综合最优。
施工时是否考虑社会交通组织问题。
工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分析及采取措施。
城市隧道进出口交通、人行安全考虑。
10
防洪、抗震
是否存在防洪问题,采取措施是否合理。
合理确定抗震等级和地震动参数,按规范进行抗震设防。
第四章工程概算
序号
项目
审查内容
4.1
概算文件总要求
1.概算文件是否达到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
2.概算编制说明书、建设项目总概算书、单项工程综合概算书、单位工程概算书、主要材料汇总表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完整、齐全,层次是否清晰;
3.总概算表、单项工程综合概算表、单位工程概算表的选用是否正确、符合项目特征;
4.概算编制单位资质和编制人员从业资格是否符合规定,编制人、校对人、审查人等签署是否完整、符合有关规定;
4.2
概算编制说明
4.2.1
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是否与初步设计图纸相符合,是否与合同要求相符合;
2.是否准确完整的说明了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建设单位、建设地点、用地概况、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及工程范围等情况;
3.是否准确完整的说明了建筑层数与高度、建筑装修标准、上部结构类型、地基与基础等工程概况,市政及安装工程是否准确完整的说明了各单位工程的概况与设计标准;
4.是否准确完整的说明了建设投资规模及限额要求。
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概算总投资是否与立项批文和方案设计一致,如有重大变化,是否有相应的批文。
工程概算超过审查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的10%时,应简要分析投资额发生变化的原因。
4.2.2
编制依据
1.编制依据是否完整有效;
2.概算编制所依据的定额、设计图纸、采用的规范及有关文件是否正确、是否为有效版本,是否与项目内容一致;
3.是否说明主要材料、未计价材料价格及各项费用取定的依据及编制方法;
4.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设计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是否完整有效。
4.2.3
编制范围
1.编制范围和概算内容是否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范围和具体内容一致;
2.编制范围是否与项目投资主体、项目实际情况相符合;
3.编制范围与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和概算文件基本要求是否一致、完整、无漏项;
4.分期建设项目的建设范围和具体建设内容是否有重复交叉,或漏项等情况;
5.因特殊原因未包括在概算文件中的内容,是否说明其工程和费用名称及其原因。
序号
项目
审查内容
4.2.4
编制方法
1.编制方法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法规和现行技术规范的要求;
2.用类似工程指标计算的单位工程,其采用的技术经济参数与标准是否恰当。
4.2.5
资金筹措
(市政工程)资金筹措及分年度使用计划如何,如使用外汇,使用外汇的种类、折算汇率及外汇使用的条件如何,如使用银行贷款,贷款利率如何;
4.2.6
主要技术指标
1.工程造价、工程单方造价、主要材料(包括工程直接耗用量、脚手架耗用量、模板耗用量及临设摊销量)的总用量及单方用量是否合理。
各单位工程费用占总工程费用的比例是否合理。
2.土建工程是否分单位工程按建筑面积或建设规模进行计算,其指标是否合理、准确。
例如:
建筑、外立面装修、内部精装修、基础和上部结构;
3.安装工程是否分单位工程按建设规模、设计容量或功率进行计算。
例如:
生活给排水、热水、直饮水、冷却循环水、卫生设备、喷淋及消防供水等等;
4.市政工程是否分单位工程按工程规模进行计算,其指标是否合理、准确。
例如:
土石方工程、防护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排水工程等等;
备注:
1.给水及排水工程指标为m3/d、垃圾处理工程指标为万吨/年;
2.给水工程综合技术经济指标按取水工程、净水工程、输水工程及配水工程四类划分;
3.排水工程综合技术经济指标按污水处理厂工程、雨水泵站工程、污水泵站工程三类划分;
4.垃圾处理工程包括:
卫生填埋场或垃圾堆肥及焚烧场等。
4.2.7
其它
1、有关问题的说明:
工程概算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2.由多个单位共同设计和编制概算时,是否说明分工编制情况。
4.3
总概算表
4.3.1
建设工程费用
1.主要工程项目是否齐全、无漏项、是否与设计图纸所述一致;
2.辅助和服务性工程项目是否齐全、无遗漏;
3.室外工程项目(红线以内)与场外工程项目(红线以外)的划分是否准确、内容是否齐全;
4.与单项工程综合概算表的数据传递及计算是否准确无误。
4.3.2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指工程费用之外的建设项目必须支出的费用(例如:
土地使用费、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监理费、工程质量监督费、招投标管理费、研究试验费、勘察设计费)等,应按国家和地区规定逐项审查,取费标准或费率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有关部门的规定或现行市场行情,有无随意列项、多列、交叉计列和漏列情况。
序号
项目
审查内容
4.3.3
预备费
1.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计算的基数是否正确,取费标准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符合项目实际情况。
2.基本预备费是否以第一部分“工程费用”总值和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它费用“总值之和为计费基数,乘以预备费率计算(预备费费率可按5%-8%计取)。
3.涨价预备费(指项目建设期价格可能发生上涨而预留的费用)是否以第一部分工程费用总值为基数,按建设期分年度用款计划和人工、材料、设备价格年上涨系数逐年递增计算;上涨系数是否按国家或地区有关规定计取。
4.3.4
建设期贷款利息
建设期贷款利息计算是否合理:
假定借款发生当年均在年中支用按半年利息,其它年份按全年利息。
每年应计利息计算公式为:
每年应计利息=(年初借款本息累计+本年借款/2)×年利率。
4.3.5
投资方向调节税
是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补充规定等文件计算,是否符合项目运营期间的设计状况。
4.3.6
铺底流动资金
4.4
单项工程综合概算表
作为各专业单位工程的综合汇总文件,组成单项工程的单位工程内容是否齐全完整,单位工程的数据传递是否准确无误,汇总数据是否计算正确,各单项工程技术经济指标是否合理。
4.5
单位工程概算表
1.建筑工程单位工程概算文件由工程直接费计算表、材料价差计算表、未计价材料计算表、费用计算表组成,其文件内容是否齐全完整;
2.所使用的软件是否通过相关管理部门的认定,计算软件的技术条件是否符合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建筑工程之建筑面积计算是否准确、是否与建筑总图数据一致、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现行规定;
4.主要工程量计算是否正确、是否符合《重庆市建设工程概算定额》计算规则;
5.主要工程量的经济指标是否合理;
6.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主要工程量指标是否合理,安装(市政)工程主要工程量指标、设计容量单位工程量指标是否合理;
7.如有补充定额时,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是否与施工实际情况相符合,其基价是否合理。
8.定额子目选用是否正确无误、符合相关规定,是否重复套用或高套定额,是否改变定额消耗量;
9.各种材料价格以及新设备、新材料价格是否合理,准确反映市场行情,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10.取费标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及时有效;
11.各单位工程造价指标是否符合同类型项目现行的市场行情;
12.多子项工程各单项工程的技术经济标准是否一致、材料价格是否统一。
13.辅助附属或小型单项工程采用类似工程指标计算的,其技术经济参数与标准是否恰当。
4.6
主要建筑、安装材料消耗用量
1.是否提供包含有钢材、水泥、商品砼、原木等指标的《主要建筑、安装材料汇总表》;
2.各主要材料消耗指标是否符合项目特征、是否准确合理、是否满足经济节约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