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轮消防摩托车采购项目需求.docx
《四轮消防摩托车采购项目需求.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四轮消防摩托车采购项目需求.docx(1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四轮消防摩托车采购项目需求
四轮消防摩托车采购项目需求
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
人民币32万元
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招标范围
1
车型
四轮消防摩托车
2
数量
4辆
技术规格
序号
内容
技术参数要求
(一)单台主要配置
1
四轮消防摩托车1台
2
大功率警灯警报器1套
3
手抬机动消防泵1台(含进水管1根、水带1盘、直流水枪1支、随机工具包1套)
4
电启动细水雾灭火装置(含高压水枪、30m高压水管、卷盘、水箱1套);配备细水雾高压水枪1把(手柄开关调节直流/喷雾)
5
顶棚、不锈钢框架、挡风玻璃1套
6
消防斧1把、地上消防栓扳手1把
7
4kg干粉灭火器2具
(二)四轮消防摩托车
1
发动机
(1)
型式
单缸、四冲程、水冷
(2)
缸体×行程
80×70mm
★(3)
气缸工作容积(排量)
352ml
(4)
最大功率
≥14.5Kw/6500r/min
(5)
最大扭矩
≥25N•m/4500min
2
整车
★
(1)
驾驶操纵方式
方向盘式
▲
(2)
外形尺寸(长×宽×高)约
2690×1395×1945mm
(3)
轴距
≥1800mm
(4)
最小离地距离
≥280mm
▲(5)
满载质量
≤800Kg
▲(6)
最高车速
>51Km/h
(7)
制动距离
<7m
(8)
传动方式
CVT轴传动
(9)
驱动方式
2WD/4WD电子切换
(10)
前悬挂/行程
麦弗逊式/98mm
(11)
后悬挂/行程
双A臂独立悬挂/78mm
(12)
车身颜色应采用符合GB/T3181-1995规定的R03大红色,包含遮阴棚,固定消防水泵消防工具等配件
▲(13)
需执行《GA768-2008〈消防摩托车〉》的标准要求
▲(14)
四轮消防摩托车需提供具备相应排量的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需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需提供检验报告编码在“中国消防产品质量信息网”上查询的信息截图(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15)
摩托车底盘需提供国家机动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出具的检验报告,需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备注:
所投产品型号必须同检验报告上面的型号一致,带▲的必须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带▲的技术参数及说明必须在四轮消防摩托车型式检验报告及底盘检验报告中体现并在检验报告中测试合格,才能满足要求,否则视为负偏离;带★的技术参数必须满足,否则视为废标
(三)细水雾灭火装置
1
启动方式
电启动/自回式手拉绳轮启动
▲2
电启动细水雾高压泵额定工况
工作压力
4.0Mpa
直流流量
0.20L/s
喷雾流量
0.23L/s
3
细水雾直流喷射距离
≥14m
4
细水雾喷雾喷射距离
≥7m
5
喷雾有效喷射时间
≥6min
6
直流有效喷射时间
≥6min
7
软管长度
30±0.5m
▲8
雾滴直径
≤250µm
9
水箱容积
≥100L
10
混合方式
自动混合
▲11
直流工作压力
2.0Mp
喷雾工作压力
1.0Mpa
直流流量
0.20L/s
喷雾流量
0.23L/s
▲12
需执行《移动式细水雾灭火装置试验大纲》的标准要求
▲13
细水雾灭火装置需提供由“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需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厂家公章
备注:
带▲的必须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带▲的技术参数及说明必须在检验报告中体现并在检验报告中测试合格,才能满足要求,否则视为负偏离。
(四)手抬机动消防泵
▲
(1)
最大功率
≥7.2Kw
(2)
引水方式
旋片真空泵
(3)
额定压力(吸深3m)
≥ 0.53MPa≥
(4)
额定流量(吸深3m)
≥9L/s≤
(5)
自吸高度
≥7m
(6)
启动方式
电启动/自回式手拉绳轮启动
▲(7)
手抬机动消防泵需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中心出具的3C证书,提供3C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厂家公章
▲(8)
需执行《GB6245-2006(消防泵)》的标准要求
▲(9)
手抬机动消防泵需提供由“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需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厂家公章
▲(10)
需提供带有新型密封环的离心泵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及带有真空泵的消防泵实用新型专利证书,需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厂家公章。
备注:
带▲的必须提供检验报告、3C认证证书及新型专利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带▲的技术参数及说明必须在检验报告中体现并在检验报告中测试合格,才能满足要求,否则视为负偏离。
评分细则表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30
2
技术部分
61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参数响应评价
50
以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偏离表》为评价依据,完全符合招标▲号参数要求的,得100%,有1项▲号不符合招标要求(或缺漏)视为负偏离,扣20%分,扣完为至。
(评价标准:
带▲号的参数以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为准,技术参数说明需在国家级权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中体现,否则为负偏离。
带★的技术参数必须全部满足,否则视为废标)
2
产品资格证明文件、产品质量及售后证明文件评价
3
需产品生产厂家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加盖生产厂家公章,需提供产品生产厂家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证明文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全部提供得100%,授权书、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证明文件缺漏一项,不得分)。
3
所投车辆基本参数、性能的符合性与优越性
2
根据响应情况按优81-100分,良61-80分,中31-60分,差0-30分打分。
4
所投车载装备的档次、具体技术参数及先进性
2
根据响应情况按优81-100分,良61-80分,中31-60分,差0-30分打分。
5
所投车辆的性能稳定性、操控方便性及维修维护便利性
2
根据响应情况按优81-100分,良61-80分,中31-60分,差0-30分打分。
6
整体设备的响应情况
2
根据所投产品整体设备的响应情况横向比较,评价为优的得100%,评价为良的得80%,评价为中的得60%,评价为差的得0分。
3
综合实力部分
3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成功案例
1
提供近三年内(2014年3月至2017年3月)同类项目成功案例,每提供1个项目案例得0.5分,不提供者不得分,以投标人或制造商提供的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为准。
2
企业荣誉
2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获得过国家级或以上政府质量奖的得1分,没有得0分。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4
服务部分
4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售后服务机构
1
投标人常驻广州有售后服务机构。
没有不得分。
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2
免费保质时间
1
在满足招标文件质保期要求的前提下,延长一年或一年以上质保期得1分。
3
投标人承诺的售后服务内容和工作方案
2
评价为优得80%-100%,评价为良得60%-79%,评价为中得30%-59%,评价为差得1-29%;无售后内容该项不得分
5
其他部分
2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投标文件编制质量评价
2
1、投标文件有缺漏项或出现前后不一致但未导致实质性偏离的:
2、投标文件资料不清晰的: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节点编排的;出现以上任意一种情况均的0分。
无上述情况本项得100%分。
基本要求
1
本项目报价包括货物设计、制造、改装、加装设备、包装、运输、安装调试、上牌费、车辆购置税、验车费、交强险(不含商业险)、检测及验收合格之前及质保期内服务及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2
()★提供所投的车辆型号(或所投车辆底盘)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的公告批次或详细数据,公告批次证明文件以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打印的公告为准,详细数据以中国汽车网打印的技术参数表为准。
()★为使改装后的车辆能合法办理上牌手续,投标/报价的改装车辆必须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车型,达到广州地区车辆上牌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该车辆型号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的公告批次或详细数据,公告批次证明文件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或者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打印的公告为准,详细数据以中国汽车网打印的技术参数表为准。
(改装车适用)
3
投标、交货车辆必须是全新的(包括所有零部件、专用工具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监测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4
()投标、交货的车辆必须具有合法上牌手续(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上牌的适用)
5
提供售后服务点及相关资料
6
(√)投标及发票
1.投标/报价人的总报价为广州市内交货价,中标供应商不得再收取任何上述中标总价以外的费用。
2.中标/成交供应商应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开具发票,车身价只能在一张发票反映;发票必须与中标供应商的名称、车身报价一致。
()其它:
交付使用要求
1
交付使用期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2
交货地点
广州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
()方式一:
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办理财政集中支付手续,支付合同总价的%。
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办理财政集中支付手续,支付合同总价的另%。
(√)方式二:
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100%合同总金额。
()方式三:
。
2
中标/成交供应商须在采购人办理财政集中支付手续之前7个工作日内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给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办理支付手续。
验收
1
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才向中标/成交供应商签发验收报告:
⑴中标/成交供应商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了全部产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
⑵货物符合招标文件采购人需求的要求,性能满足要求。
⑶货物具备产品合格证。
⑷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使用地相关安全质量标准、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环保节能标准。
2
在满足第1点条件后,中标/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发出请求验收的函后7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共同进行验收。
3
经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产品保修期自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售后服务
1
质保期:
()方式一:
车辆质保期按生产厂家规定执行。
(√)方式二:
整车质保期不少于1年。
()方式三:
底盘车辆提供不低于年或不低于万公里的保修标准(以先到为准且不得低于原厂保修期)。
2
(√)★投标人在广东省/广州市内有售后服务机构。
3
保修期内,中标/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不低于原厂规定的维修和保养服务,中标/成交供应商须对车辆及车内设备做定期检查和保养,如车辆因设备质量因素造成的设备损坏,均由中标/成交供应商负责免费维修和更换备件。
如属缺陷产品,按《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召回。
4
质保期后中标/成交供应商须保证以合理的价格提供备件和保养服务,为设备提供终身维修服务或升级技术支持。
5
车辆故障报修响应时间为:
接报障电话后工作时间小时内响应,非工作时间小时内响应;到场时间:
小时;修复时限:
小时。
6
免费培训:
中标/成交供应商免费在现场对采购人技术人员进行设备操作培训,保证使用方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各种设备和软件等常规使用方法,以及小故障的判断与解决。
合同格式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成交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招标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双方共同遵守如下条款(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一、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以下货物:
货物品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随机配件
二、合同总价
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即¥。
该合同总价包括货物设计、制造、()改装、()加装设备、包装、运输、安装调试、()上牌费、()车辆购置税、()交强险、检测及验收合格之前及质保期内服务及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
一、质量
(一)乙方须提供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是目前的型号,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
(二)产品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
(进口产品必须提供原产地证明和中国商检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全套单证,中国境内制造的产品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
)
(三)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二、交货及验收
(一)交货验收、安装调试必须在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
(二)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三)由甲方与乙方一起进行到货验收,由乙方免费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工作并交付甲方使用。
(四)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供货,乙方必须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三、付款方式
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规定。
四、售后服务
(一)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主要部件的构造,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双方约定。
(二)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为年。
质保期自甲方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质保费用计入总价。
(三)保修期内,中标供应商须提供不低于原厂规定的维修和保养服务,中标供应商须对车辆及车内设备做定期检查和保养,如车辆因设备质量因素造成的设备损坏,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免费维修和更换备件。
如属缺陷产品,按《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召回。
质保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五、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
(二)甲方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三)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不超过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逾期交货超过15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四)乙方所交的货物、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
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的5%的违约金。
(五)如经乙方两次维修,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要求乙方退回全部货款,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六)乙方所供货物必须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构成对甲方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他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在提供相应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七、争议及解决办法
(一)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
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请选择):
1.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
(一)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一份,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份。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
20年月日
签约日期:
2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