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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推进全民创业研究报告

内蒙古推进全民创业研究报告

全民创业是指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最大限度地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全面发展,使百姓成为社会财富的创造者。

大力推进全民创业,发展创业型经济,对于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在新起点上实现新跨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汇聚全民创业智慧,挖掘创业资源,探索创业思路,使全民创业成为推动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劲驱动力,需要加快启动内蒙古全民创业行动计划。

一、充分认识推进全民创业的必要性

1、创业是富民之本

“十五”以来,我区经济进入快速增长期,自2002年起GDP增长率一直位居全国第一位,2006年全区经济总量达4791亿元,从2000年的全国第24位跃居第17位;人均GDP20053元,从2000年全国第15位跃居第10位。

但我区城乡居民收入却显著滞后于经济增长,存在着明显的“高增长、低收入”现象。

从表1可以看出,2000—2006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速度为10.8%,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6.3%,分别比同期生产总值年均增长速度低6.6和11.1个百分点。

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格局中,城乡居民收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由2000年的47.5%下降到2006年的33.72%,降幅13.78个百分点。

与人均GDP由2000年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82.96%到2006年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1.25倍形成强烈反差,2006年我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401.5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45.2元。

这一现象的根源在于我区经济增长主要靠投资和大项目拉动,经济发展的富民效应较弱。

表1:

内蒙古居民收入增长、生产总值增长与全国的对比

 

 指标名称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六年

平均

内蒙古

生产总值(亿元)

1539.1

1713.8

1940.9

2388.4

3041.1

3895.6

4971.5

增长速度(%)

10.8

10.7

13.2

17.9

20.5

23.8

18.7

17.4

人均生产总值(元)

6502

7216

8162

10039

12767

16331

20053

增长速度(%)

10.1

10.3

13

17.9

20.4

23.6

18.5

17.2

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元)

5129.1

5535.9

6051

7012.9

8123

9137

10358

增长速度(%)

6.4

8.5

13.4

9.0

7.7

9.6

13.4

10.8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元)

2038.2

1973.4

2086.0

2267.7

2606.4

2989

3342

增长速度(%)

1.3

-3.8

4.7

6.0

8.6

14.7

11.8

6.3

全国

生产总值(亿元)

89468.1

109655

120333

135823

159878

182321

210871

增长速度(%)

8.4

8.3

9.1

10.0

10.1

9.9

11.1

9.8

人均生产总值(元)

7086

7651

8214

10574

12299

13944

16084

增长速度(%)

7.1

6.7

7.6

8.8

8.8

9.9

10.1

9.1

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元)

6280

6860

7702.8

8472.2

9422

10439

11759

增长速度(%)

6.4

8.5

13.4

9.0

7.7

9.6

10.4

9.8

农民人均纯收入(元)

2253.4

2366.4

2475.6

2622.2

2936.4

3255

3587

增长速度(%)

2.1

4.2

4.8

4.3

6.8

6.2

7.4

5.6

浙江省是我国最富裕的省份之一,2006年人均GDP、人均财政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均居全国第一。

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浙江没有特殊的资源,就把人变成最大资源”的发展思路,即通过全民创业使民营经济成为社会财富的主要来源。

民营经济占全省经济总量的70%以上,其中个体私营经济占全省经济总量的57%,为全国最高,全省平均每23个人就有1个老板,温州平均每4个家庭就有1家企业。

内蒙古要改变目前经济增长中的“只长骨头不长肉”现象,必须积极促进全民创业,通过发展民营经济和藏富于民,使百姓既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又是社会财富的共享者,从而增强经济发展的富民效应。

2、创业是和谐之基

就业不仅是劳动者的一种谋生手段,而且劳动权也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因而就业是民生之本,无论任何国家和任何地区,实现充分就业都是宏观经济政策的基本出发点。

近几年,我区工业经济增长迅猛,“十五”期间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1.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0.6个百分点。

但是,由于工业发展的重型化特征越来越明显,资本替代劳动、技术替代劳动现象使工业化对我区城乡就业的带动作用却在不断降低。

“十五”以来,我区工业产值中重工业的比例由2000年的61.4%进一步提高到2006年71%。

随着工业资本有机构成不断提高,单位工业产值对整个劳动力需求量降低。

见表2,“十五”以来,全区工业增加值由484.2亿元增加到1978.2亿元,增加了2.38倍,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由31.5%上升到41.3%,提高了9.8个百分点,但2000年至2006年工业就业人数仅增加16.9万人,工业就业占全部就业的比重仅提高了1.73个百分点,每亿元工业增加值带动就业人数由2900人迅速下降到800人。

此外,从我区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和失业率来看,也基本上呈不断上升态势。

表2:

“十五”以来我区工业带动就业状况

 指标名称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工业就业人数(万人)

136.9

137.9

134.8

139.9

141.1

150

153.8

占全部就业人数的比重(%)

12.9

12.92

12.41

13.92

13.75

14.41

14.63

每亿元增加值带动就业(人)

2900

2500

2200

1800

1400

1000

800

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万人)

12.65

14.47

16.27

17.59

18.51

17.75

18

城镇登记失业率(%)

3.34

3.7

4.06

4.46

4.59

4.26

4.13

到2010年,我区劳动年龄人口将达到1713.6万人,比2005年净增41.3万人,按平均70%的劳动参与率测算,需要增加29万个就业岗位,比“十五”时期净增13.47万个。

可以预见,“十一五”乃至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我区的就业形势都将十分严峻。

因此,尽管工业重型化是我国进入重化工业阶段的一个必然趋势,也是内蒙古发挥资源优势,实现经济快速发展的黄金机遇期,但是如何处理好重化工业发展与就业能力降低的矛盾也是我区必须正确面对而且必须着力处理好的现实问题。

鼓励和推动全民创业,就是要激发人们创业欲望,活跃人们创业思维,形成一人创业带动多人就业的倍增效应,实现经济增长与就业增长的良性互动,多渠道、多形式解决就业和再就业这一最基本的民生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因此,全民创业是创造就业机会,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3、创业是发展之源

我区工业经济结构呈现明显的重化工业主导特征,处于产业链低端的能源和基础原材料产业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70%以上。

重工业以生产资本品为主的产业特性决定了内蒙古经济增长的需求动力主要在于外部市场拉动,重工业对资金投入的高依赖性决定了我区经济增长的内部驱动力主要在于投资扩张,而我区经济发展的自主成长能力不足。

从个体私营经济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看,2006年我区私营工业企业增加值338.2亿元,仅相当于江苏的12%、浙江的15.7%、山东的11.2%;私营企业资产总计539.9亿元,仅相当于江苏的8.7%,浙江的6.5%,山东的12.4%。

私营工业企业占全部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17%,低于全国平均水平4个百分点。

与发达省区则差距更大。

表3:

2006年我区及全国其他地区私营工业企业主要指标

 

全部工业增加值(亿元)

私营单位个数

(个)

私营企业工业

增加值(亿元)

占全部工业增加值比重(%)

私营企业资产总计(亿元)

全国

91310.9

149736

18735.86

21

40514.83

内蒙古

1978.19

1402

338.2

17

539.90

江苏

11110.24

21345

2810.93

25

6175.28

浙江

7590.57

28715

2151.3

28

8288.22

安徽

2190.18

3699

333.64

15

754.87

江西

1806.15

2800

539.41

30

656.50

山东

11555.99

18249

3023.33

26

4338.79

我区重型化的产业结构对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变化十分敏感,随着国家“两防”基调的宏观经济政策出台,我国投资规模将会大幅压缩、货币信贷会进一步收紧,产业政策门槛进一步提高,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加上基础能矿资源价格上涨形成的资源倒逼,从而使我区这种市场在外、投资靠外的产业结构面临着严峻挑战。

因此,培育和发展来自民众、根植基层的民营经济,提高我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和自主成长能力是我区面临的重大任务。

推进全民创业,发展创业型经济,就是要把社会积淀的民间资本和各种资源有效地利用起来,把全区人民追求富裕、勇于创造的潜能释放出来,促进蕴藏在民间的经济发展潜力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形成人人促进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生动局面,激活经济发展的内源动力,实现内蒙古跨越式发展。

二、我区推进全民创业环境和条件评价

1、民营经济取得一定发展,但创业层次明显偏低

近年来随着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出台,我区个体私营经济取得了一定发展。

2006年我区个体和私营企业登记户数55.1万户,从业人员161.4万人,占全部就业人员总数的15.3%。

私营企业实现工业增加值338亿元,占全区工业增加值的17%。

个体私营经济已经成为促进城乡居民就业和增收的重要力量,也为我区推进全民创业奠定较好的基础。

表4:

2006年私营、个体企业户数、就业人数

地区

总人口

(万人)

私营企业数(万个)

个体户数(万个)

私企就业人数(万人)

个体就业人数(万人)

个私企业就业人数占总人口%

创业指数

全国

131448

498.1

2595.6

6586.3

5159.7

8.9

235

内蒙古

2397

5.4

49.7

73.6

87.8

6.7

230

江苏

7550

59.9

187

917.9

301.3

16.1

327

浙江

4980

40.6

179.8

601.3

359.9

19.3

443

安徽

6110

13

120.1

230.1

282.2

8.4

218

江西

4339

8.5

71.9

160.6

184.4

8.0

185

山东

9309

36.3

176.6

507.6

386.9

9.6

229

广东

9304

55.1

245.8

652.6

536.4

12.8

323

但从我区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质量看,却存在着企业实力弱、创业层次低的问题。

全区私营企业户均注册资金不到16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只有300多户,不到私营企业总户数的1%;全区资产总额排在前100位的工业企业中,非公有资本比例仅占18%。

2005年评定的全国民营企业500强中,浙江省、江苏省分别有182家和111家企业入围,西部省区的四川也有17家企业入围,而我区仅有小肥羊等7家企业入围。

从行业分布看,我区个体私营经济主要集中于批发零售贸易和餐饮业等传统服务业。

2006年这两个行业就业人数占个体私营就业总数的52%,比全国平均高7个百分点,分别比江苏、浙江高22、21个百分点。

而技术、资金含量较高的工业制造业就业人数仅占个体私营就业人员总数的16%,比全国低12个百分点,分别比江苏、浙江低33和35个百分点。

表5:

2006年我区及全国按行业分个体私营企业就业人数及结构(万人)

 

合计

制造业

比重

%

建筑业

比重

%

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

比重

%

批发和零售业

比重

%

住宿和餐饮服务业

比重

%

居民服和其他服务业

比重

%

全国

11746

3345.9

28

419.3

4

421.8

4

4407

38

771.3

7

670.3

6

内蒙古

161.4

26.4

16

5.1

3

8.6

5

65.8

41

17.4

11

14.7

9

江苏

1219

591.4

49

83.1

7

23.2

2

331.8

27

35.9

3

51.2

4

浙江

961.1

485.5

51

24

2

24.3

3

258.5

27

37.8

4

44.5

5

安徽

512.2

121.4

24

13.2

3

26.9

5

201.6

39

43

8

39.8

8

江西

342

94.3

28

6.2

2

14

4

138.4

40

23.5

7

22.8

7

山东

894.5

318.3

36

33.1

4

27.8

3

330

37

52

6

47.1

5

广东

1189

335.4

28

21.4

2

23.9

2

519.3

44

58.4

5

63.9

5

2、民间资本有了一定的积累,但投资能力仍然较弱

随着我区经济增长不断加快,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在不断改善生活水平的同时,居民储蓄也在不断增长,到2006年全区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已达2271.34亿元,比2000年增长了159%,年均增长17.19%。

同时,随着资产逐步积累和理财能力的提高,普通居民投资热情不断高涨。

2006年我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个体、私营投资额达到453.3亿元,比2005年增长65.98%。

投资扩张促进了居民财产性收入不断增加,2006年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209元,比2000年增长2.54倍,年均增长速度23.45%。

但从我区全社会的投资结构看,我区个人和私营企业投资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中所占的比重仍然较小,2006年仅为13.3%,分别低于全国、广东、浙江和江苏8.9、6.8、12.31、19.69个百分点。

表6:

2006年内蒙古与全国及发达地区投资结构对比

地区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私营投资

(亿元)

个体投资

(亿元)

私营个体占投资总额比重(%)

全国

109998.2

19267.2

5163.9

22.2

内蒙古

3363.2

374.1

79.2

13.5

江苏

10069.2

3029.1

272.1

32.8

浙江

7590.2

1610.1

343.1

25.7

安徽

3533.6

668.9

251.3

26.0

江西

2683.6

481.3

176.9

24.5

山东

11111.4

2831.2

429

29.3

广东

7393.4

1221.7

380.2

21.7

3、创业环境有了一定改善,但总体环境仍需优化

为了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我区先后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的决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国务院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进一步降低了非公有制经济准入门槛,明确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领域,制定了一系列财税优惠政策,使我区全民创业的政策环境不断改善。

但从各项政策的实施效果看,受部门利益影响,许多部门在制定民营、中小企业市场准入、税收、用地、用电、融资等方面政策时,很多方面具有突破性的优惠政策仍然有限。

且许多扶持政策有待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有些优惠政策没有可遵循的具体标准,执行政策的随意性大,政策效应不太明显。

首先,我区个体工商户营业税起征点过低。

目前我区个体工商户营业税起征点为月营业额3500元,比广东、浙江低1500元,个体工商户的税收负担仍然很重。

其次,民营企业融资困难。

当前一些银行机构对非公有制企业贷款心存戒备,贷款门槛较高且手续繁琐,加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体系不健全,使中小企业很难得到正规金融的支持。

在目前全区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中,个体私营和三资企业贷款仅占1.1%。

再次,对民营中小企业的引导和服务不到位。

一是面对创业者的政策和相关信息宣传不到位。

二是产业导向、行业分析对创业者引导不够。

三是对企业市场推广的服务和支持力度不够。

四是政府管理部门与创业者沟通渠道不通畅。

政府相关服务的滞后极大地影响了群众的创业热情,也极大地削弱了政策效果。

4、民间创业有所起步,但全民创业意识仍需加强

我区各地区资源禀赋较好,这为我区发挥后发优势,实现跨跃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但与此同时,由于生存压力和竞争压力的缺失,也使我区民间创业和创新的意识不强,小富即安、小富即满的守摊观念较为浓厚。

从我区居民择业观念看,日趋激烈的公务员考试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民众择业以“公”为主,大学生就业以机关事业单位为首要选择。

下岗失业人员等待政府救济、等待政府安排再就业的思想较为普遍。

一些初期创业成功的经营者,在创业紧迫性和干劲消失后,不愿面对新的风险,存在富而思稳、富而思守的观念。

因此,尽管近几年我区个体私营经济取得了一定发展,但全民创业的比例却明显低于全国和沿海地区。

2006年我区创业指数(每万人中拥有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数)为230,分别低于江苏、浙江、广东42%、93%和40%。

三、推进全民创业的总体思路及原则

(一)总体思路

内蒙古推进全民创业必须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为指导,树立劳动为本、创业立身、崇尚财富的发展理念,以建设民本经济、创业经济、富民经济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坚持对个体私营经济采取放心、放胆、放手、放开、放宽、放活的方针,通过拓宽创业领域、培育创业主体、优化创业环境,搭建创业平台、强化创业激励机制、完善创业支持体系等措施,促进各类创业主体各显其能,最大限度地凝聚和激活全民的创业热情和创业能量,形成以创业求发展、以创业促和谐的生动局面,从根本上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实现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在新起点上实现新跨越。

(二)基本原则

1、非禁即入原则

要进一步开放创业领域,只要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领域,都要对民营经济开放,要坚持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大则大、宜小则小原则,只要有利于群众创业,有利于兴区富民事业发展,都应予以鼓励和支持。

2、民营主体原则

全民创业重在“百姓创业”,其目的是让大多数人通过创业富裕起来。

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使民营经济逐步成为内蒙古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形成能人创企业、百姓创家业、干部创事业的全民创业格局。

3、集群发展原则

全民创业是宽范畴、多领域的创业,要发挥工业园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载体作用,引导创业主体相对集中发展,形成一个村一个乡一个县由许多小企业、微型企业共同组成的产业集群,形成聚集效应。

4、典型引路原则

要扶持培育创业典型,通过大力宣传、表彰普通百姓创业成功的典型事例,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形成成功一个带动一片的发展格局,通过产业发展带动一方百姓富裕。

5、政府推动原则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全民创业政策的引导和规范。

进一步解放思想,按照放水养鱼的思路,建立健全支持创业、促进创新的政策体系,以降低门槛、减轻税负、规范秩序为重点,着力激发全民创业热情,减少创业障碍,创造宽松创业环境,让创业者更自由、更公平地发展新事业。

四、拓宽全民创业的重点领域

推进全民创业,必须以更加开放的理念和宽阔的视角,立足我区实际和资源优势,不断延伸、拓展全民创业空间,挖掘具有潜力和优势的创业资源,使全民创业能够渗透到更多的领域。

1、围绕特色优势产业配套推进创业

“十五”以来,我区产业结构逐步升级,能源、化工、冶金、装备制造、农畜产品加工、高新技术等优势特色产业不断发展壮大,成为全区经济发展的支柱,对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显著增强。

要引导创业者围绕六大特色优势产业开展延伸加工和配套服务,与大企业、大集团发展专业化协作,支持创业者以龙头企业为中心,开发上下游产品,大力发展配套产业,延长产业链条,推动社会资源向特色优势产业集中,推进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加快发展,提高特色优势产业集聚度。

2、围绕加快农牧业产业化进程推进创业

农畜产品加工业是我区的特色优势产业,也是广大农牧民创业的主要领域。

突出“新农村、新产业”,把小生产、小加工引入农村牧区,以“公司+农户”的成功模式,在肉、粮油、马铃薯、饲草饲料、特种生物、水果蔬菜等特色产业中发展壮大一批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实现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鼓励创业者围绕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项目创办实体。

支持农业科技人员带领广大农牧民围绕绿色、无公害农产品共同创业,引导创业者、专业大户、农业企业家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农工贸一体化经营提高我区农畜产品附加值,增加农牧民收入。

3、围绕加快发展服务业推进创业

我区个体私营经济主要集中于第三产业,但多以商贸流通和餐饮业为主,从事生产性服务业的极少,随着我区工业的快速增长,生产性服务需求迅速扩大,为此要着力引导科技人才、大中专毕业生、技能型人才进入金融、保险、法律、会计、管理咨询、研究开发、工程设计、工程和产品维修、通信、广告、物流、仓储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创业,并在税收优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财政政策等方面予以倾斜。

突出“进社区、搞服务”,鼓励创业者围绕社区管理、居民生活和公益事业开展便民服务项目。

4、围绕科技创新推进创业

目前我区科技进步程度和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还处于较低水平,创新资源不足,全国361个国家认定的技术中心我区只有7个,创新成果不多,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

推进创新型内蒙古的建设,必须在加快科技创新的同时,推进科技成果的转化。

要充分发挥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力争在较短时间内攻克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开发一批重大产品。

同时,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和政府资金引导、风险资金引进力度,鼓励支持创业者围绕高新技术项目创业,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

支持创业者兴办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科技研发、中试和成果转化,争创驰名商标和名牌产品。

5、开放公共产品经营促进创业

凡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一律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

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支持各类创业主体参与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环卫保洁、公共交通、园林绿化、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投资、建设与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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