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真心真情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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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真心真情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用真心真情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6月18日,河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和睦家庭创建协调组第九次全体会议在郑州召开。
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维权暨和睦家庭创建协调组组长刘满仓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和睦家庭创建工作是平安河南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要认清形势,突出重点,加强领导,不断开创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新局面。
刘满仓对2014年我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和睦家庭创建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给予肯定。
他强调,进一步做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和睦家庭创建工作,要认清形势,正视问题,从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要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深化和睦家庭创建活动,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促进社会文明和谐;关注民生,在真心真情服务中强化维护农村“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加大打击妇女儿童违法犯罪力度,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帮助妇女儿童提升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加强信访工作,促进妇女儿童维权与社会稳定同步发展;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加强源头维权,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广泛地惠及妇女儿童。
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合作联动,进一步推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和睦家庭创建工作创新发展。
会议听取了省维权暨和睦家庭创建协调组的工作报告,省信访局、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和省农业厅在会议上作交流发言。
(记者李向华)
撑起法治大伞守护妇幼人群
河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和睦家庭创建协调组第九次全体会议交流发言摘要
省信访局:
一手抓信访一手抓维权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近年来,省信访局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深化平安建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信访部门职能和信访工作优势,围绕我省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一手抓信访、一手抓维权”,不断提高社会化维权、实时化维权水平,全力维护我省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省信访局高度重视我省妇女儿童维权来信来访工作,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作为信访工作的重要任务。
局党组坚持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根据研判信访形势,安排部署有关工作,明确由分管来访接待工作的副局长主抓,接访二处具体负责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我们坚持致力于健全全省妇女儿童信访维权工作网络,力求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
一是延伸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网络。
二是致力于动员社会、政府相关力量共同参与。
三是充实社会维权力量。
我们进一步完善全省信访制度,力求把妇女儿童信访维权工作与全省信访工作共同推进,筑牢维权工作平台。
一是构建方便快捷诉求表达通道。
二是积极推行妇女信访代理工作机制。
三是全面落实依法逐级走访制度。
在工作实践中,省信访局坚持把解决妇女儿童维权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重点,不断推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
一是加大案件督查督办力度。
二是建立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体系。
三是积极建言献策,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作用。
四是加强维权宣传,提高维权意识。
2015年,省信访局将按照省维权暨和睦家庭创建协调组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发挥信访部门的综合协调作用。
一是强化源头防范。
更加注重在日常工作中收集梳理涉及妇女儿童信访案件的共性问题,查找工作,特别是制度上存在的漏洞,配合各级妇联搞好妇女舆情监测、维权预警、矛盾排查和应急干预机制建设,努力把涉及妇女儿童的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
二是强化工作落实。
三是强化工作纪律。
省法院:
保护弱势群体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一年来,全省法院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和睦家庭创建作为保障民生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平安河南建设作出了积极努力。
省法院院长张立勇高度重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在省妇联主席陈砚秋的大力支持下,全省法院坚持从保护弱势群体、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高度出发,全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一年来,省法院在依法妥善处理涉及妇女儿童民事行政纠纷,从严打击侵犯妇女儿童犯罪的基础上,把保护农村“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作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及和睦家庭创建工作的重点。
2014年2月26日,全省法院保护农村“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正式启动。
如今,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已经纳入全省法院的常态化工作,并作为省法院对各级法院绩效考评的重要指标。
全省法院发挥职能,不断加大维权力度,依法打击侵害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全力维护妇女儿童人身财产安全。
一年来,全省法院共审结侵害“三留守人员”的刑事案件1537件,惩处犯罪分子3554人;妥善化解涉妇女儿童民事行政纠纷,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一年来,全省法院共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民事案件185081件,涉案人数426183人,涉案金额597072.51万元;审理相关行政案件962件,审结931件;执行案件6177件,结案5240件。
在省法院的统一部署下,全省法院全面部署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加大帮扶力度,开辟“三留守人员”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审理、优生执行,并为经济困难的“三留守人员”减免诉讼费用539万元。
此外,全省法院多措并举,营造良好维权氛围,联合行动,保护留守儿童成长。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探索成立家事法庭,启动专业化的家事审判工作,积极吸纳有丰富审判经验的法官来审理包括婚姻家庭、继承、未成年人监护权等在内的家事纠纷,以及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行政案件,形成家事案件“三合一“的审判模式,为妇女儿童维权开辟更加方便快捷的绿色诉讼通道;加强与省妇联、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的沟通和协作,探索建立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加强普法宣传,引导和带动全社会重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
省检察院:
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去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积极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未成年保护法,按照《河南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两规划”实施方案》的步骤和措施,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严厉打击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我们在工作中抓住两个重点区域(农村、学校)和三类重点群体(农村、留守、三缺失人员),重点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着力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较好成效。
我们开展送法“四进”活动,全面抓好一般预防,实行“私人订制”,重点抓好个案预防。
在办案中,我们认真分析每一名涉罪未成年人犯罪原因、身心特点和帮教条件,制订帮教方案,落实帮教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教育和心理矫治。
一是制定专门帮教办法,增强帮教的可操作性。
二是实行分类帮教,南阳、焦作检察机关对社会闲散、留守、流浪、刑满释放等未成年人实行分类预防,增强帮教的针对性。
三是建立帮教基地,三门峡、郑州、许昌等地多个基层院单独与综治部门、学校、企业联合建立“未成年人帮教基地”、“观护组织”,增强帮教的实效性。
四是开展心理疏导,郑州、平顶山、商丘、洛阳等多地基层院引入心理疏导、心理矫治机制,与专业心理咨询机构合作,增强帮教的科学性。
五是借力道德教育,郑州市检察机关建立“崇法尚德以文化人”全方位帮教机制;商丘市检察机关创新推行“未检三信”,形成帮教形式的多样性;平顶山、新密市检察机关等还探索建立了异地委托协助考察帮教机制。
2014年,全省共开展不捕帮教784人、不诉帮教442人、判后帮教826人。
同时,全市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突出抓好类案预防,对于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和漏洞问题,积极运用检察建议等方式,提出针对可行的整改措施,减少消除诱发犯罪的条件,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多方协作,牵头抓好留守儿童的关爱和保护工作。
通过以上工作措施,我省未成年人犯罪率局部有所下降,重新犯罪得到控制。
省司法厅:
健全法律服务体系拓展服务妇女儿童领域
2014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维权暨和睦家庭创建协调组第八次全体会议和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刘满仓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围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拓展法律服务,强化法律保障职责,积极推进妇女儿童工作,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我们切实加强妇女儿童的法治宣传教育。
2014年,全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普法“从青少年抓起”的要求,坚持把妇女儿童的法治宣传教育作为重中之重,并把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司法行政系统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八件实事之一,积极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
目前,全省90%以上的中小学聘请了法制副校长,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680个,妇女儿童维权站3900个,配备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3万多人,举办青少年法治报告会30.6万场,受教育师生3200万人次。
我们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把和睦家庭创建活动的主要事项作为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重要内容,使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创建与和睦家庭的创建相互促进,相得益彰,通过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创建促进家庭更加幸福美满,村(社区)更加优美文明,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据统计,去年我省共办理妇女法律援助案件1.9万件,受理妇女法律咨询15891人次。
全省相关狱所根据未成年和妇女等服刑、戒毒人员的不同心理特点,从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就业推介等方面着手,加强了对妇女、未成年服刑、戒毒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文化教育和生活技能培训,增强他们的法治观念和生活能力,为他们重新回归社会创造必要的条件。
大部分未成年服刑、戒毒人员在回归前能够熟练掌握一门至两门专业技术。
今后,我们将按照本次会议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刘满仓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健全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拓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服务领域,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推动我省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
省农业厅:
落实平安建设责任目标建立完善妇女维权机制
近年来,农业厅高度重视和支持妇女维权工作,按照《平安河南建设纲要(2011—2015年)》部署,认真落实平安建设责任目标,把实施和维护妇女权益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在省妇联的具体指导下,省农业厅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妇女维权工作机制,成立了农业厅妇委会,并落实工作经费,将妇女维权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重要内容和各有关处室的工作任务。
农业厅还在系统内建立联络员制度、定期汇报制度和会议制度等,进一步规范妇女维权工作,使协调组部署的各项工作都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
农业厅做好宣传,增强农村妇女的维权意识,开展培训,提高农村妇女创业和就业技能。
通过长期努力,我省农村妇女参加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的比例始终保持在40%以上,参训妇女普遍掌握了一技之长,劳动技能普通得到提高,在农业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个人经济收入水平也明显提高,同时还涌现出一批像漯河市“智慧女子合作社”领办人杨智慧等妇女创业典型。
同时,我们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中,充分体现农村妇女的合法权益;在土地仲裁和流转中,充分尊重农村妇女的合法权益;各级仲裁调解机构在开始工作中,充分尊重农村妇女的合法权益,积极受理侵权案件,为农村妇女外出务工流转土地提供了保障。
2014年以来,全省累计调解、仲裁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4652件,其中涉及妇女土地权益案件182起。
此外,我们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改革中,充分维护农村妇女的合法权益;在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中,充分保障农村妇女的合法权益;通过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和农村土地补偿管理等工作,确保农村妇女的经济利益不受侵害。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土地仲裁及流转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继续组织实施好妇女科技培训和教育工作,继续做好农业厅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妇女工作。
(记者李向华/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