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创建全省林业生态示范县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4686636 上传时间:2022-12-07 格式:DOCX 页数:18 大小:28.6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阳新县创建全省林业生态示范县实施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8页
阳新县创建全省林业生态示范县实施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8页
阳新县创建全省林业生态示范县实施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8页
阳新县创建全省林业生态示范县实施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8页
阳新县创建全省林业生态示范县实施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阳新县创建全省林业生态示范县实施方案.docx

《阳新县创建全省林业生态示范县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阳新县创建全省林业生态示范县实施方案.docx(1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阳新县创建全省林业生态示范县实施方案.docx

阳新县创建全省林业生态示范县实施方案

阳新县创建全省林业生态示范县实施方案

根据湖北省委办公厅《关于实施“绿满荆楚行动”的实施意见》、黄石市委《关于坚持生态立市产业强市加快建设鄂东特大城市的决定》和县委2014年一号文件精神,对照湖北省林业生态示范县、绿色示范乡村和森林城市(镇)的创建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就实施“绿满富川”工程,创建“全省林业生态示范县”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1、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

把生态保护放在首要地位,划定生态红线,严格保护森林、湿地、荒漠植被等各类生态用地,优化生态空间布局。

坚持因地制宜。

遵循自然规律,适地适树,在注重造林绿化面积的同时,突出造林质量和成林率,确保森林面积和经济效益双增。

坚持分类指导。

根据全县的自然生态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合理划分生态功能区,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做到特色鲜明,布局合理,重点突出,总体协调。

坚持政府引导。

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和推动作用,推进林地的合理流转,形成政府引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改善生态环境的格局。

坚持绿化同步。

把绿化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工程项目总体规划和资金预算,没有绿化内容的项目不审批,绿化不达标的项目不通过,做到工程建设到哪里就绿化到哪里。

2、总体布局

根据我县的自然条件、交通状况和林业发展现状,采取点线结合,分区经营的方式,确定“两区五线百新村”的总体布局。

“两区”。

一是“一山两湖”生态旅游区。

以黄石市第一高峰——七峰山、国家4A级旅游景区——仙岛湖、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网湖为重点,巩固生态基础,丰富生态内涵,增加生态容量,为生态旅游提供绿色保障。

涉及白沙、七峰山、王英、浮屠、陶港共5个镇场区,47个村。

二是“一江两河”生态经济区。

以在我县过境45公里的长江黄金水道、80公里的母亲河富水河和流经鄂赣边境的朝阳河流域为重点,保护和合理开发森林资源,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重点培育和发展油茶等特色经济林、用材林、原料林、花卉苗木、林产工业等绿色富民产业,构建惠民、富民的绿色产业经济发展框架,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经济活力。

涉及富池、黄颡口、半壁山、洋港、木港、韦源口、太子、大王、金海、军垦、浮屠、龙港、排市、荆头山共14个镇区,193个村。

“五线”。

以大广高速、杭瑞高速、106国道、武阳一级公路、武九高速铁路阳新段等五条总长266公里的交通干线为重点,通过退耕还林、荒山绿化、沿线植树、严禁采伐等措施,加强绿色通道建设,选用乡土树种大苗绿化,着力打造五条生态观光线。

涉及白沙、陶港、枫林、三溪、木港、军垦、浮屠、龙港、排市共9个镇区,144个行政村。

“百新村”。

大力开展村庄绿化美化,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三年内,建成“村在林中,路在绿中,房在园中,人在景中”的绿色示范村108个,确保在2020年前实现绿色示范村全覆盖。

3、主要任务

在2014-2016年,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和森林经营,完成新造林面积21.6万亩,退耕还林1.9万亩,幼林抚育17.1万亩,封山育林99.4万亩,生态修复1.5万亩;全面开展绿色示范乡村建设,狠抓农户庭院、沟河渠路、农田林网、村庄休闲地绿化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完成绿色示范村建设108个。

2014年完成荒山造林6.0万亩,封山育林99.4万亩,退耕还林0.6万亩,生态修复0.5万亩,幼林抚育管护17.1万亩。

项目资金集中扶持的重点区域:

一是大广高速和杭瑞高速两侧1000米范围内的荒山绿化和退耕还林;二是106国道两侧500米范围内的退耕还林和行道树栽植;三是三溪镇整镇推进绿色示范镇、王英库岛600亩退耕还林和木港镇枣园村绿色示范村样板点建设;四是配合新农村建设,建设37个绿色示范村。

“绿满富川”工程建设将实施以下“五大工程”。

——造林绿化工程。

以“一江两河”生态经济区为重点,积极开展退耕还林,营造用材林、经济林和短周期工业原料林,把富河和朝阳河流域建成我县重要的用材林和经济林区。

在长江沿岸和生态脆弱地区建设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

——封山育林工程。

以“一山两湖”生态旅游区为重点,实施林地休养生息和“森林再造”,在仙岛湖、七峰山和网湖流域全面开展库岛绿化、林分改造,控制采伐,扩绿提质,建设风景林,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

同时,对全县天然林和适合封育的人工林进行封育管护,增加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

——通道绿化工程。

在武阳一级路、106国道、大广高速、杭瑞高速、武九铁路阳新段五条过境通道的第一层山脊线内,开展荒山造林、退耕还林、封山抚育、栽植行道树和低产林改造。

使全县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沿线宜林地绿化率达到100%,建设各具特色,各有风貌的“香樟路”、“枫香路”等,将“五线”打造成我县生态建设的展示窗,绿色文明的风景线,阳新风光的展示牌。

——区失区和3伐————绿色示范村工程。

积极将绿色示范村建设与新农村建设、“三万”活动相结合,通过实施“绿满富川”工程,积极推行林农结合、林水结合、林路结合,大力建设“房前有景、院中有果、屋后有林”的绿色示范村。

——生态修复工程。

对门户公路两侧的露天采矿区、水土流失区、沉陷区、崩塌基岩裸露严重地区,采用鱼鳞坑整地植苗、客土回填植苗等方法恢复植被。

对网湖湿地保护区核心区采取水体静养、自然养殖、补植水生植物等措施,促进天然植被恢复。

4、奋斗目标

通过实施“五大工程”,建成油茶、香樟、杉木、杨树、楠把竹等5个20万亩,总规模100万亩的林业产业基地。

通过发展林下经济、生态旅游、林产品精深加工,全面提高林业“三大效益”。

形成“城乡森林化、通道林荫化、水岸绿荫化、农田林网化”的城乡绿色景象,打造“山水田林路协调、林业综合功能完备”的城乡一体化林业生态体系。

到2016年,全县森林覆盖率由现在的37.7%上升到41%,森林面积由目前的157万亩提高到170万亩,活立木蓄积量由现在的268万立方米提高到300万立方米,林业总产值在2013年5亿元的基础上翻一番,达到10亿元,建成省级绿色示范乡村108个,绿化公路100公里,实现林城相融、林水相依、“三网”互通,成功创建全省“林业生态示范县”和阳新县城“省级森林城镇”。

到2020年,全县森林覆盖率提高到45%,森林面积提高到187万亩,活立木蓄积量提高到350万立方米,林业总产值在2016年的基础上再翻一番,达到20亿元,全县省级绿色示范乡村建设完成率100%,公路绿化率100%,建成“湖北油茶第一县”和“荆楚林业示范县”,实现“产值翻番绿满城”的奋斗目标,推进我县由林业大县向林业强县的跨越。

二、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把实施“绿满富川”工程争创全省林业生态示范县作为一把手工程,组建强有力的工作专班,统筹协调,精心组织。

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确保目标任务落到每一个山头地块、每一条河沟渠路、每一家庭院四旁。

县委、县政府把造林任务、森林防火、涉林案件和新农村(绿色示范村)建设四项指标纳入各镇区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组织专班进行全方位跟踪督办检查,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考核,年终结硬账。

各镇(区)党政主职是第一责任人,县四大家包镇领导是责任领导,相关部门是责任单位,共同承担“绿满富川”工程的协调、指导、推进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全面、保质保量完成。

2、出台扶持政策,激发创建热情。

建立县级林业发展基金,县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绿满富川”工程建设。

一是奖励绿色示范乡村。

把绿色示范乡村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一票否决指标”,对验收达标村给予30万元奖励,对绿色示范村全覆盖的镇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二是启动县级造林补贴项目。

对油茶基地在林业项目之外每亩给予200元的抚育费,杉木等用材林基地在林业项目之外每亩给予100元的抚育费,县级资金在造林的第三年经验收合格后发放。

三是奖励规模造林。

对连片500亩以上的用材林新造林基地和连片300亩以上的油茶新造林基地,给予1万元奖励;连片1000亩以上的新造用材林基地和连片500亩以上的新造油茶林基地,给予2万元奖励,对油茶新发展2000亩以上的镇和1000亩以上的村,分别给予2万元和1万元奖励。

四是补贴苗木花卉基地。

支持和鼓励条件优越、技术先进、规模适度的绿化苗木基地,对连片200亩以上的苗木花卉基地每亩给予500元的一次性补贴资金。

五是补贴生物防火线建设。

按标准新建生物防火线,除纳入林业项目扶持外,每公里补贴2万元。

六是建立县级生态补偿机制,对没有纳入国家、省级生态补偿范围的天然林和公路沿线的森林,纳入县级公益林补偿范围,每亩每年给予10元的生态补偿;对省级网湖湿地实行天然放养,核心区按每年每亩40元的标准进行补偿。

七是鼓励林地流转。

对流转林地500亩以上,并在一年内开发造林的村级组织,每亩补助工作经费20元。

3、多方筹集资金,加大建设投入。

要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多元投入”的原则,积极拓宽融资渠道,不断优化投入格局。

一是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社会组织,通过承包荒山、捐资绿化、认养林木等多种形式,参与“绿满富川”行动,并给予政策支持和项目扶持。

二是积极引进外来企业和个人来我县投资林业,享受与县内企业和个人在林业政策方面的同等待遇,并在土地流转、林权确认上优先支持。

三是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相关建设项目投资,公路建设、扶贫开发、国土整治、水土保持等项目要优先考虑造林绿化项目的落实和资金配套,把绿化指标作为项目验收的重要内容。

四是创新机制,降低林业项目扶持门槛。

凡符合项目要求,造林面积1亩以上或通道绿化3排以上的,全部纳入林业项目补助范围。

对主要通道两侧1000米范围内的新造林优先落实退耕还林项目,优先享受县级财政用于林业的资金扶持,优先安排国家、省级重点林业项目。

五是金融机构适当放宽贷款条件,创新担保机制,对林业经营者给予扶持;推进林权抵押贷款,简化审批手续,满足各种造林绿化主体贷款需求。

六是启动森林政策性保险制度,加大林业的自然灾害防御能力,稳住林农等造林绿化主体投资林业的信心和决心。

七是将绿色示范乡村建设资金纳入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范畴,鼓励和引导农民投资投劳。

4、落实管护机制,严把工程质量。

加大造林绿化的管护力度,落实管护主体,做到谁造林、谁管护、谁受益,确保造一片、活一片、受益一片。

要将植树造林和管护责任落实到人,签订栽植和管护合同,不栽无主树,不造无主林。

要严格执行建设标准,从树种选择、整地调苗、挖穴栽植、抚育管护等环节都要全面达到规范化、标准化,千方百计提高成活率、保存率。

林业、园林等相关部门要搞好技术指导服务工作,及时向各造林绿化地段选派技术员,现场服务,巡回指导,严格把好苗木、整地、栽植、管护四关,确保绿化效果。

5、坚持依法治林,坚守生态红线

,生态区域和生态脆弱地段限制使用林地,。

严格控制林地征占用和木材采伐,确需占用林地的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严格控制落户,已经占用林地的要限其还林。

建立森林植被恢复保证金制度,对占用林地单位和采伐林木单位或个人,按面积或蓄积收取征占用林地还林保证金和采伐迹地更新保证金。

加强森林防火,全县每年新建生物防火林带100公里,修复旧防火线500公里,新建针叶纯林必须建设生物防火带。

各镇(区)要组建一支15人以上的应急扑火队,重点林业村要落实1-2名防火员。

加快县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建设,增强森林火灾预警、监测、应急处置和扑救能力。

严厉打击乱征滥占、乱捕滥猎、乱采滥挖、乱砍滥伐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涉林案件整体侦破率达到95%以上。

附:

1、阳新县“绿满富川”工程考核办法

2、阳新县绿色示范村量化考核标准

3、阳新县“绿满富川”工程基本情况和2014-2016年镇区任务分解表

4、全省绿色示范县标准及职能部门工作任分解表

附1:

阳新县“绿满富川”工程考核办法

第一条为保证我县“绿满富川”工程建设顺利开展,在2016年成功创建全省林业生态示范县,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用于县政府衡量各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开展的“绿满富川”工程建设成效。

第三条“绿满富川”工程考核由造林任务、森林防火、涉林案件和绿色示范村建设四项指标组成。

第四条采取百分制考核制度,各项考核指标计分办法如下:

1、造林任务(30分)。

以县政府年初下达的“绿满富川”工程造林面积为任务,每年冬季由林业技术人员逐块检查验收,造林成活率达到85%以上的面积计入实际完成面积,按完成任务的比例计分。

2、森林防火(30分)。

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提供,以一个防火期(即上年的11月1日起至本年的4月30日止)为计算单位。

一般火灾扣1分,卫星监测到的火灾扣2分,发生人员伤亡的火灾扣5分,分值扣完为止,不倒扣总分。

属于过境火灾的,相邻镇区各计一起。

3、涉林案件(20分)。

以当年县森林公安局立案数量为基础,每起林业刑事案件扣2分。

刑事案件包括滥伐林木、占用林地、森林火灾、乱捕滥猎等。

4、绿色示范村建设(20分)。

根据各镇区申请的达标村(与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对应),对照《阳新县绿色示范村量化考核标准》,由林业技术人员检查验收后确定。

完成绿色示范村建设任务计满分,没在完成任务的,以完成任务比例计分。

第五条四项指标考核结束后,由县林业局汇总,考核结果报县委县政府在全县通报。

第六条绿色示范村与全县新农村建设的样板村(示范村)相统一,在验收新农村建设效果时,把绿色示范村建设纳入重要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绿色示范村不达标的将不能享受奖励。

第七条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由县林业局负责解释。

附2:

阳新县绿色示范村量化考核标准

指标

考核内容

100分

计分办法

1、绿化覆盖率

丘陵村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山区村55%以上,平原村15%。

30

一票否决指标

2、庭院绿化

95%的农户庭院得到绿化。

集中居住型居民房前屋后户均栽植乔木、经济林果木5株以上,分散居住型居民户均栽植乔木、经济林果木10株以上。

30

每少1个百分点扣0.5分,户均每少1株数扣5分。

3、道路沟渠绿化

村域范围内2米以上道路、1.5米以上沟渠适宜绿化地段实现全部绿化。

15

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

4、公共绿地

丘陵村和平原村庄建成区范围内有一处以上、每处最小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累计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山区村累计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10

累计面积每少1%扣0.2分。

5、宜林地绿化或农田林网建设

丘陵村和山区村村域范围内宜林荒山荒地绿化率95%以上,其中村庄可视范围内第一层山脊面村坡宜林荒山绿化率为100%。

10

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此栏两项选择计分、不重复计分)。

平原农区林带林网控制率达到90%以上,网格平均控制面积25公顷以下。

10

6、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村庄内森林林相整齐,林木长势良好,森林资源和公共绿地得到有效管护,无森林火灾发生,森林病虫害得到有效防治,无乱砍滥伐,无违法征占用林地的行为。

5

森林火灾和乱砍滥伐为一票否决指标

附3:

阳新县“绿满富川”工程基本情况和2014-2016年镇区任务分解表

单位:

亩、个

镇(区)

基本情况

2014年-2016年任务

2014年任务分解

总面积

林地面积

天然林

竹林

宜林地

生态公益林

近4年造林面积

荒山造林

退耕还林

幼林抚育

封山育林

生态修复

绿色示范村工程

绿色示范村工程

宜林地造林

生态修复

封山育林

退耕还林

中幼林抚育

国家级

省级

总计

4169334

2214384

537598

162996

248210

462144

224925

131104

215601

18956

170717

994037

15067

108

37

60000

5042

994037

6218

170717

富池镇

189602

99011

9770

1428

1000

24024

20856

1190

1000

901

1190

37480

603

4

1

1000

203

37480

300

1190

黄颡口镇

130310

28657

5967

258

2254

16081

 

330

2254

1333

330

14331

577

4

1

800

194

14331

444

330

白沙镇

244742

107290

33400

8111

13034

10167

 

5217

13034

2771

5217

30203

819

9

2

4400

275

30203

924

5217

七峰林场

43434

43149

1734

2043

992

31600

 

 

992

 

8000

21666

 

 

 

600

 

21666

 

8000

半壁山

25221

669

260

 

 

257

 

 

 

 

 

336

44

1

 

100

15

336

 

 

陶港镇

229473

78172

32700

3833

5054

11005

10690

3922

5054

1008

4704

43514

1057

4

2

1600

354

43514

330

4704

枫林镇

394298

305301

66207

15414

7150

19838

15222

19824

7150

1303

23787

81012

2823

4

2

6600

943

81012

430

23787

三溪镇

218179

128054

49645

17927

6689

22345

16341

4902

6689

1337

14362

70659

640

15

5

3000

214

70659

440

14362

洋港镇

192355

135297

22116

1758

34776

12382

13059

8886

34776

503

15104

43128

751

4

2

5600

252

43128

160

15104

月山林场

27038

24445

2027

2028

6178

7334

5496

1024

6178

401

3739

14450

12

 

 

800

4

14450

130

3739

木港镇

363905

226177

54664

15906

24916

24476

24365

22600

10636

1305

27118

87979

256

6

2

6600

86

87979

430

27118

王英镇

396877

273286

83539

28882

6309

169449

26433

5953

6079

1453

8487

195881

 

5

2

4500

 

195881

480

8487

韦源口镇

109328

34247

2782

554

303

2296

8952

2824

241

260

2824

14027

1416

4

1

900

473

14027

50

2824

太子镇

165787

84627

18443

28085

3299

11493

25303

2324

2637

 

2324

55235

274

8

4

1600

92

55235

 

2324

大王镇

125983

39099

11016

643

1167

15105

3512

1885

930

 

1885

29631

262

8

2

1200

89

29631

 

1885

金海区

37672

9475

1694

167

334

 

405

2607

268

 

2607

2099

971

1

 

600

324

2099

 

2607

军垦农场

68327

18050

1612

3572

230

2570

 

706

230

 

210

1612

358

1

 

300

120

1612

 

210

浮屠镇

274649

87149

32912

3168

8438

12086

4328

13764

8438

1283

13764

48264

33

9

3

4600

11

48264

420

13764

龙港镇

396405

274454

49997

13624

91751

36776

25003

15495

78837

2906

18901

111702

2141

9

3

7800

713

111702

960

18901

排市镇

236154

141581

37415

10363

22440

26093

19126

10058

19795

1691

14553

63726

519

6

2

5600

176

63726

560

14553

城东新区

129670

35758

9593

1563

5922

1343

2775

5861

5163

 

933

11573

401

2

1

600

134

11573

 

933

经济开发区

67765

23678

7378

1256

3895

5424

1550

650

3400

 

198

12802

1020

2

1

500

340

12802

 

198

荆头山农场

30745

4522

719

62

345

 

 

256

297

301

220

719

 

1

 

200

 

719

100

220

兴国镇

71415

12236

2008

2351

1734

 

1509

826

1523

200

260

2008

90

1

1

500

30

2008

60

260

附4:

全省绿色示范县标准及职能部门工作任务分解表

示范县标准

现有水平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2014年度目标

一、林地绿化率

现有的宜林地应全部造林绿化,火烧迹地、采伐迹地等应及时更新,矿区植被及时恢复。

县域林地林木绿化面积占林地总面积的比例应达到90%以上。

现有的宜林地24.82万亩,火烧迹地、采伐迹地更新0.8万亩,能保证及时更新;县域林地林木绿化面积占林地总面积的比例85%.。

县林业局

县林业局、县国土局、各镇区

宜林地造林6.0万亩,幼林抚育17.0万亩,矿区植被恢复和“青山挂白”治理0.5万亩。

二、森林覆盖率增长值

在原森林覆盖率基础上连续3年年均增长:

山区0.5%以上,丘陵区0.3%以上,平原区0.2%以上。

近三年森林覆盖率年均增长0.56%,达到了37.73%。

县林业局

县林业局、各镇区

森林覆盖率增长0.6%。

三、森林蓄积量增长率

在原森林蓄积量基础上连续3年年均增长:

山区3%以上,丘陵区增长5%以上,平原县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中教育 > 理化生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