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石的力学表观特征:
(锤击,手捏,手折)锤击声脆(硅质岩,钙质砂岩,)较难击碎。
锤击声不清脆(砂质泥岩,泥灰岩)较易击碎浸水后指可划痕.锤击声哑,有凹痕(泥岩,页岩)易击碎手可折断。
锤击声哑:
有较深的凹痕(半成岩或全风化岩),手可捏碎,浸水后捏成团。
h) 碎石土应描述颗粒级配,颗粒形状,颗粒排列,母岩成分,风化程度,填充物的性质和填充程度.密实度等。
i)砂土应描述颜色,矿物组成,颗粒级配,颗粒级配,粘粒含量.湿度,密度等.
k)粘性土应描述颜色,状态,包含物,光泽反应,摇振反应,干强度,韧性,土层结构等。
地质柱状图如何画
地质柱状图分两种:
一、钻孔地质柱状图;
1。
野外工作:
根据钻探岩芯编录,记录各地层、构造特征,矿化特征。
测量各岩性段的岩芯长度,分层。
2.室内工作:
根据各回次按比例尺做图,钻孔柱状图一般为1:
200,
标明各地层代号,分层,矿段,根据各种图例画图,编写岩性、构造、含水等描述,填写责任表等。
写图名。
二、实测地质柱状图,要先测地质剖面图:
1。
室外工作:
选定工作地区地层出露较完整地段,进行实测。
详细记录收集:
地层、构造产状、分层依据,寻找化石和各地层(含岩浆岩,变质岩)的基本特征,着重含矿地层的描述,记录剖面线的方位、各测段的坡角、地质构造、地层特征描述。
2.室内工作:
换算地层、构造的假(视)倾角,计算测线水平距离,计算各地层的真厚度。
a。
做地质剖面:
按照所需的比例尺换算,根据坡角,水平距离做出测线的地形,根据视倾角做出地层分界线,画图例,标上地层代号.
b.做地质柱状图:
取一张厘米纸,按照所需要的比例尺(实测地质柱状图的比例尺一般为1:
500),地层从新到老往下做(新地层在上,老地层在下),岩浆岩从最底下往边上画,根据各地质队规定的图例,标上图例,标明地质年代代号,各地层厚度,地质特征描述等,写图名。
填写责任表:
写上图名、做图日期、比例尺、负责人、做图人签名。
图做完成了后,编写一份地质报告。
这是简单的做图过程,要地质专业的人士才能做和看,其中牵涉到很多地质专业知识。
三、岩石的描述应包括地质年代、地质名称、风化程度、颜色、主要矿物、结构、构造和岩石质量指标RQD.对沉积岩应着重描述沉积物的颗粒大小、形状、胶结物成分和胶结程度;对岩浆岩和变质岩应着重描述矿物结晶大小和结晶程度。
根据岩石质量指标RQD,可分为好的(RQD>90)、较好的(RQD=75~ 90)、较差的(RQD=50~ 75)、差的(RQD=25 ~50)和极差的(RQD〈25)。
H。
1一般规定
H.1。
1岩石的描述应包括地质年代、地质名称、风化程度、颜色、主要矿物、结构、构造和岩石质量指标RQD.对沉积岩应着重描述沉积物的颗粒大小、形状、胶结物成分和胶结程度;对岩浆岩和变质岩应着重描述矿物结晶大小和结晶程度,根据岩石质量指标RQD,可分为好的(RQD>90)、较好的(RQD=75—90)、较差的(RQD=50-75)、差的(RQD=25—50)和极差的(RQD〈25).
H.1。
2岩体的描述应包括结构面、结构体、岩层厚度和结构类型,并宜符合下列规定:
1结构面的描述包括类型、性质、产状、组合形式、发育程度、延展情况、闭合程度、粗糙程度、充填情况和充填物性质以及充水性质等,2结构体的描述包括类型、形状、大小和结构体在围岩中的受力情况等,3岩层厚度分类应按表H.1.2执行.
H.1.3除按颗粒级配或塑性指数定名外,土的综合定名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特殊成因和年代的土类应结合其成因和年代特征定名.2对特殊性土,应结合颗粒级配、塑性指数定名。
3对混合土,应冠以主要含有的土类定名。
4对同一土层中相间呈韵律沉积,当薄层与厚层的厚度比大于1/3时,宜定为“夹层”;厚度比小于1/10的土层,且多次出现时,宜定为“夹薄层”5当土层厚度大于0。
5m时,宜单独分层。
H。
1.4土的鉴定应在现场描述的基础上,结合室内试验的开土记录和试验结果综合确定.土的描述应符合下列规定:
1碎石土应描述颗粒级配、颗粒形状、颗粒排列、母岩成分、风化程度、充填物的性质和充填程度、密实度等;
2砂土应描述颜色、矿物组成、颗粒级配、颗粒形状、粘粒含量、湿度、密实度等;
3粉土应描述颜色、包含物、湿度、密实度、摇震反应、光泽反应、干强度、韧性等;
4粘性土应描述颜色、状态、包含物、光泽反应、摇震反应、干强度、韧性、土层结构等;
5特殊性土除应描述上述相应土类规定的内容外,尚应描述其特殊成分和特殊性质;如对淤泥尚需描述嗅味,对填土尚需描述物质成分、堆积年代、密实度和厚度的均匀程度等;
6对具有互层、夹层、夹薄层特征的土,尚应描述各层的厚度和层理特征。
H.2野外描述
H。
2。
1岩、土野外描述的目的是:
确定岩、土名称和划分层次、厚度,鉴别成分、状态、湿度、成因类型、地质时代及工程地质特征,为地基的建筑性能和土、石材以及围岩的评价取得基本的第一手资料。
H。
2.2野外编录描述应对地基土进行综合定名。
综合定名,除按颗粒级配或塑性指数定名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特殊成因和年代的土类应结合其成因和年代特征定名,如新近堆积砂质粉土、残坡积碎石土等;2对特殊性土,应结合颗粒级配或塑性指数综合定名,如淤泥质粘土、碎石素填土等;3对同一土层中相间成韵律沉积、薄层厚度大于20厘米的地基土层,当薄层与厚层的厚度比为1/10—1/3时,宜定名为“夹层”,厚的土层写在前面,如粘土夹粉砂层;当厚度比大于1/3时,宜定名为“互层”,如粘土—粉砂互层:
厚度比小于1/10的土层且有规律地多次出现时,宜定名为“夹薄层”,如粘土夹薄层粉砂;小于20厘米的一般可不单独分层,在描述中指明即可,但有特殊要求的除外;4对由坡积、洪积、冰水沉积形成的、颗粒级配呈不连续状、细粒、巨粒混杂的土,应判定为混合土.当碎石土中的粉粒和粘粒含量超过25%时,定为Ⅰ类混合土;当细粒土中砾粒、卵石粒、漂石粒含量超过25%时定为Ⅱ类混合土;当含量不超过25%时,按H.2.3定名。
H.2。
3充填物及包含物的描述,经常用“含”、“混”、“夹”字样,其含意是“含”——系指土中含有的包含物,如含铁锰结核、碎砖块等;“混”—-系指某类土中均匀地混有另一类土;“夹”—-系指某一类土不均匀地夹有另一类土,如粘土夹碎石.
H.2。
4为了消除对同一土层认识上的人为差异,在描述工作正式开展前,应由工程(技术)负责人进行现场示范性描述,以统一描述标准。
工程负责人应在现场随时处理各种技术问题。
H.2.5岩、土的结构、构造、成因类型及地质时代等难以确定时,应将直观特征详细描述,由工程(技术)负责人根据区域资料和调查结果综合分析、研究后确定。
H.2。
6野外记录应使用标准的专业术语,术语标准参照《建筑岩土工程勘察基本术语标准》JGJ84-92执行,记录要准确、详细、客观.
H.3岩石
H。
3。
1岩体是指包括各种结构面(如节理裂隙等)的原位岩石。
岩石按成因分为岩浆岩、沉积岩及变质岩三大类,当岩石具有特殊成分、结构特征和性质时,应定名为特殊性岩石,一般可分为易溶性岩石、膨胀性岩石、崩解性岩石和盐渍化岩石等。
H.3.2岩石应描述的内容及顺序是:
名称、颜色、结构及构造特征、主要矿物成分、胶结物、坚固性、风化及完整程度,产状要素及岩脉特性等,对特殊性岩石尚应描述其遇酸反应及遇水反应情况等。
H.3.3描述岩石名称时,应按岩石学定名,指出岩石的具体名称,如闪长岩、花岗岩等.如遇有两种矿物组成的岩石,应以次要矿物在前,主要矿物在后定名,如云母石英片岩等。
H。
3.4岩石的颜色,应分别描述其新鲜面及风化面、天然状态颜色及风干后的颜色。
H.3。
5描述岩石成分时,可只描述主要矿物成分。
H.3.6应描述岩石的胶结物与沉积岩的胶结类型及岩石的结构构造特征。
H.3.7岩石风化程度的划分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附录A附表A。
0.3的规定执行。
H.3.8对岩石的完整程度,应描述岩体节理裂隙的性质、张闭情况、充填及联通性等,必要时应量测裂隙的产状,并统计单位面积(或单位长度)的数量。
应详细记录各种不连续软弱结构面的类型、间距、延展性、张开度、粗糙度、充填及胶结情况、组合关系、力学属性等,必要时,应做节理裂隙玫瑰花图等。
H.3。
9描述岩石的产状要素,应记录岩层、断裂、节理的走向、倾向和倾角。
如岩层走向N60W、倾向NE30°、倾角45°,则可表示为NE30°∠45°。
H。
3。
10描述岩脉特征,应着重描述其名称、坚固性、风化程度和穿插、分布形状、宽度、完整性及与围岩的接触、胶结等特征。
H.3。
11描述岩溶特征,应着重描述岩溶发育程度、岩溶形态、规模、空间分布、溶洞顶板厚度及破碎程度、溶洞充填情况等。
H.3.12对岩溶发育的覆盖型岩溶地段应采用工业CT、地质雷达、浅层地震等综合工程物探方法确定其地下发育形态.
岩土描述
H。
1一般规定
H。
1。
1岩石的描述应包括地质年代、地质名称、风化程度、颜色、主要矿物、结构、构造和岩石质量指标RQD.对沉积岩应着重描述沉积物的颗粒大小、形状、胶结物成分和胶结程度;对岩浆岩和变质岩应着重描述矿物结晶大小和结晶程度。
根据岩石质量指标RQD,可分为好的(RQD〉90)、较好的(RQD=75—90)、较差的(RQD=50-75)、差的(RQD=25-50)和极差的(RQD<25)。
H。
1.2岩体的描述应包括结构面、结构体、岩层厚度和结构类型,并宜符合下列规定:
1结构面的描述包括类型、性质、产状、组合形式、发育程度、延展情况、闭合程度、粗糙程度、充填情况和充填物性质以及充水性质等。
2结构体的描述包括类型、形状、大小和结构体在围岩中的受力情况等;
3岩层厚度分类应按表H.1。
2执行。
岩石厚度分类表表H。
1。
2
层厚分类单层厚度h(m)层厚分类单层厚度h(m)
巨厚层h〉1.0,厚层1。
0≥h>0.5,中厚层0.5≥h>0.1,薄层h≤0.1
H。
1。
3除按颗粒级配或塑性指数定名外,土的综合定名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特殊成因和年代的土类应结合其成因和年代特征定名;
2对特殊性土,应结合颗粒级配、塑性指数定名;
3对混合土,应冠以主要含有的土类定名;
4对同一土层中相间呈韵律沉积,当薄层与厚层的厚度比大于1/3时,宜定为“夹层”;厚度比小于1/10的土层,且多次出现时,宜定为“夹薄层”;
5当土层厚度大于0.5m时,宜单独分层。
H。
1.4土的鉴定应在现场描述的基础上,结合室内试验的开土记录和试验结果综合确定.土的描述应符合下列规定:
1碎石土应描述颗粒级配、颗粒形状、颗粒排列、母岩成分、风化程度、充填物的性质和充填程度、密实度等;
2砂土应描述颜色、矿物组成、颗粒级配、颗粒形状、粘粒含量、湿度、密实度等;
3粉土应描述颜色、包含物、湿度、密实度、摇震反应、光泽反应、干强度、韧性等;
4粘性土应描述颜色、状态、包含物、光泽反应、摇震反应、干强度、韧性、土层结构等;
5特殊性土除应描述上述相应土类规定的内容外,尚应描述其特殊成分和特殊性质;如对淤泥尚需描述嗅味,对填土尚需描述物质成分、堆积年代、密实度和厚度的均匀程度等;
6对具有互层、夹层、夹薄层特征的土,尚应描述各层的厚度和层理特征。
H.2野外描述
H.2.1岩、土野外描述的目的是:
确定岩、土名称和划分层次、厚度,鉴别成分、状态、湿度、成因类型、地质时代及工程地质特征,为地基的建筑性能和土、石材以及围岩的评价取得基本的第一手资料。
H.2.2野外编录描述应对地基土进行综合定名。
综合定名,除按颗粒级配或塑性指数定名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特殊成因和年代的土类应结合其成因和年代特征定名,如新近堆积砂质粉土、残坡积碎石土等;
2对特殊性土,应结合颗粒级配或塑性指数综合定名,如淤泥质粘土、碎石素填土等;
3对同一土层中相间成韵律沉积、薄层厚度大于20厘米的地基土层,当薄层与厚层的厚度比为1/10—1/3时,宜定名为“夹层”,厚的土层写在前面,如粘土夹粉砂层;当厚度比大于1/3时,宜定名为“互层”,如粘土—粉砂互层:
厚度比小于1/10的土层且有规律地多次出现时,宜定名为“夹薄层”,如粘土夹薄层粉砂;小于20厘米的一般可不单独分层,在描述中指明即可,但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4对由坡积、洪积、冰水沉积形成的、颗粒级配呈不连续状、细粒、巨粒混杂的土,应判定为混合土。
当碎石土中的粉粒和粘粒含量超过25%时,定为Ⅰ类混合土;当细粒土中砾粒、卵石粒、漂石粒含量超过25%时定为Ⅱ类混合土;当含量不超过25%时,按H。
2.3定名。
H。
2.3充填物及包含物的描述,经常用“含"、“混”、“夹”字样,其含意是:
“含”——系指土中含有的包含物,如含铁锰结核、碎砖块等;
“混"-—系指某类土中均匀地混有另一类土;
“夹”——系指某一类土不均匀地夹有另一类土,如粘土夹碎石.
H。
2.4为了消除对同一土层认识上的人为差异,在描述工作正式开展前,应由工程(技术)负责人进行现场示范性描述,以统一描述标准。
工程负责人应在现场随时处理各种技术问题。
H。
2.5岩、土的结构、构造、成因类型及地质时代等难以确定时,应将直观特征详细描述,由工程(技术)负责人根据区域资料和调查结果综合分析、研究后确定。
H.2.6野外记录应使用标准的专业术语,术语标准参照《建筑岩土工程勘察基本术语标准》JGJ84—92执行,记录要准确、详细、客观。
H.3岩石
H。
3。
1岩体是指包括各种结构面(如节理裂隙等)的原位岩石。
岩石按成因分为岩浆岩、沉积岩及变质岩三大类。
当岩石具有特殊成分、结构特征和性质时,应定名为特殊性岩石,一般可分为易溶性岩石、膨胀性岩石、崩解性岩石和盐渍化岩石等.
H.3.2岩石应描述的内容及顺序是:
名称、颜色、结构及构造特征、主要矿物成分、胶结物、坚固性、风化及完整程度,产状要素及岩脉特性等,对特殊性岩石尚应描述其遇酸反应及遇水反应情况等。
H.3.3描述岩石名称时,应按岩石学定名,指出岩石的具体名称,如闪长岩、花岗岩等.如遇有两种矿物组成的岩石,应以次要矿物在前,主要矿物在后定名,如云母石英片岩等。
H.3.4岩石的颜色,应分别描述其新鲜面及风化面、天然状态颜色及风干后的颜色.
H.3。
5描述岩石成分时,可只描述主要矿物成分.
H。
3。
6应描述岩石的胶结物与沉积岩的胶结类型及岩石的结构构造特征。
H.3.7岩石风化程度的划分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附录A附表A.0。
3的规定执行。
H。
3.8对岩石的完整程度,应描述岩体节理裂隙的性质、张闭情况、充填及联通性等,必要时应量测裂隙的产状,并统计单位面积(或单位长度)的数量。
应详细记录各种不连续软弱结构面的类型、间距、延展性、张开度、粗糙度、充填及胶结情况、组合关系、力学属性等,必要时,应做节理裂隙玫瑰花图等。
H。
3.9描述岩石的产状要素,应记录岩层、断裂、节理的走向、倾向和倾角。
如岩层走向N60W、倾向NE30°、倾角45°,则可表示为NE30°∠45°。
H.3。
10描述岩脉特征,应着重描述其名称、坚固性、风化程度和穿插、分布形状、宽度、完整性及与围岩的接触、胶结等特征。
H。
3。
11描述岩溶特征,应着重描述岩溶发育程度、岩溶形态、规模、空间分布、溶洞顶板厚度及破碎程度、溶洞充填情况等。
H.3。
12对岩溶发育的覆盖型岩溶地段应采用工业CT、地质雷达、浅层地震等综合工程物探方法确定其地下发育形态.
H.4碎石土
H.4。
1碎石土指粒径大于2mm颗粒质量超过总质量50%的土。
H。
4.2碎石土的定名可根据目测或量测颗粒直径,估计重量百分比,按颗粒级配及形状确定。
其分类标准可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表3.3。
2执行。
H.4.3碎石土应描述的项目及描述顺序是:
名称、主要成分、磨圆度、球度、一般粒径、最大粒径、坚固性、充填物的名称和性质及其含量的重量百分数、胶结性、密实度等。
H.4.4碎石土的名称应按H.4。
2条确定。
当颗粒分选有渐变情况时,应在记录中以箭头表示碎石土间的相互关系。
如卵石渐变为圆砾或角砾渐变为碎石,表示为卵石→圆砾或角砾→碎石。
H.4。
5对碎石土的成分,应描述碎块的岩石名称。
当不易鉴别时,可描述为是由结晶岩碎块组成还是由沉积岩碎块组成。
H。
4。
6碎块的坚固性应分为坚固的(锤击不易碎)、较坚固的(锤击易碎)、不坚固的(原生矿物大部分已风化,多为次生矿物,手能掰开).
H。
4。
7当碎石土的充填物为砂土时,应描述其粒组及密实度;当充填物为粘性土时,应描述其状态,并均应按充填物的重量估计其百分比。
如无充填物时,则应描述颗粒排列、孔隙的大小及颗粒的接触关系等。
H。
4。
8对碎石土的胶结性,应描述颗粒之间的胶结物名称及胶结程度.
碎石土的胶结程度可按坚固性分为三级:
轻微胶结、中等胶结、强胶结。
划分标准可按第H.5。
8条的规定确定。
H.4.9碎石土密实度划分为密实、中密、稍密、松散.
H。
5砂土
H.5.1砂土指粒径大于2mm的颗粒质量不超过总质量的50%,且大于0.075mm的颗粒质量超过总质量50%的土。
H.5.2砂土的描述内容及描述顺序是:
名称、颜色、成分、结构、层理特征、颗粒级配、包含物成分及其含量的重量百分比、胶结性、密实度、湿度等。
H.5。
3砂土的分类定名应按颗粒级配或野外鉴别的方法确定。
分类标准可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表3。
3。
3执行。
H.5.4砂土的成分,应描述其主要矿物名称,如石英质的或石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