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经济学主观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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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经济学主观题
建筑经济学主观题一
32. 建筑活动--
答:
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33. 建筑业--
答: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物质生产部门,是国民经济体系中从事土木工程以及附属设施的建造,线路、管道和设备的安装以及装饰装修活动的行业。
34. 经济运行机制--
答:
经济运行机制,就是指经济运行中各部分相互制约和联系的方式。
经济运行机制是经济活动健康、有效运行的前提条件和保障。
开展经济活动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建立科学的经济运行机制。
否则,经济活动就不可能正常地运转,也不可能实现预期的目标。
35. 简述建筑业与房地产业的关系。
答:
(一)建筑业与房地产业的联系
房地产业为建筑业提供市场,建筑业完成房地产业的投资活动。
在建筑市场,房地产业是建筑产品的购买者,建筑业是建筑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二者构成商品交易关系。
房地产业开展的房屋建设和维修业务,多数是由建筑业来完成的。
从另外一个角度讲,建筑业的部分市场来自房地产业。
所以,在房地产业日益发达的今天,房地产业开发的房屋建设是建筑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建筑业必须在从事物质生产活动中认真研究房地产业的发展动向,按房地产业的投资需要组织生产,确定自身的发展方向。
(二)建筑业与房地产业的区别
1.二者的产业性质不同
2.二者的活动目的不同
3.二者在市场经济中的角色不同
36. 建筑业与国民经济其他行业相比有哪些特征?
答:
1.建筑业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
2.建筑业的物质资源消耗量大
3.建筑业受国家经济政策影响大
4.建筑业与环境密切相关
37. 监理单位--
答:
监理单位是依法取得监理资质证书,具有法人资格的工程监理企业的总称。
包括独立设立的监理公司、监理事务所和兼承监理业务的工程设计、科学研究及工程建设咨询的单位。
无论何种形式的监理单位,都必须满足两个基本条件:
一是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监理资质审查,取得监理资质证书;二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企业法人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38. 申领施工许可证,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答: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9. 简述各类工程设计企业承担的业务范围。
答:
取得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的单位允许承担的业务范围
(1)甲级工程设计单位承担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范围和地区不受限制。
(2)乙级工程设计单位可承担相应行业的中、小型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任务(各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见《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分级标准》中的附表),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地区不受限制。
(3)丙级工程设计单位可承担相应行业的小型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任务(各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见《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分级标准》中的附表),承担工程设计限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行政区域范围内。
(4)具有甲、乙级资质的单位,可承担相应的咨询业务,除特殊规定外,还可承担相应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业务
40. 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施工企业的资质?
答:
见p49
主观题二
36. 什么情况下可以注销建筑业企业的资质?
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依法注销建筑业企业资质,并公告其资质证书作废,建筑业企业应当及时将资质证书交回资质许可机关:
1)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依法申请延续的;
2)建筑业企业依法终止的;
3)建筑业企业资质依法被撤销、撤回或吊销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资质的其他情形。
有关部门应当将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意见及时告知资质许可机关。
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将涉及有关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被撤回、撤销和注销的情况告知同级有关部门。
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资质许可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企业信用档案信息。
企业的信用档案应当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业绩、工程质量和安全、合同履约等情况。
被投诉举报和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不良行为记入其信用档案。
37. 建设项目--
答:
建设项目,即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是指按一个总体设计组织施工,建成后具有完整的系统,可以独立地形成生产能力或者使用价值的建设工程。
一般以一个企业(或联合企业)、事业单位或独立工程作为一个建设项目。
38. 单项工程--
答:
单项工程是指具有单独设计文件的,建成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效益的一组配套齐全的工程项目。
39. 直接费--
答:
直接费是指直接消耗在施工过程中的费用,包括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两部分。
40. 直接工程费--
答:
直接工程费指在施工过程中,直接消耗在工程实体上或有助于工程实体形成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
41. 措施费--
答:
措施费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在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但并非构成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
42. 间接费--
答:
间接费是指为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需要,间接发生的各种费用。
包括规费和企业管理费。
43. 规费--
答:
规费指政府和有关管理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
包括:
1)工程排污费。
指施工现场按规定缴纳的用于排污处理的费用。
2)工程定额测定费。
指按规定支付给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测定定额的费用。
3)社会保障费。
指企业按照规定交纳出职工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
指企业按照规定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
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指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施工人员购买的保险费。
44. 边际成本--
答:
边际成本,是指在一定产量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单位产量所引起总成本的增加值;还可以理解为在一定产量的基础上每减少一单位产量所引起总成本的减少值。
45. 和一般的工业产品相比,建筑产品有哪些特点?
答:
1)产品地点固定
2)产品类型多样
3)产品体积庞大
4)产品寿命长
46. 和一般的工业产品的价格相比,建筑产品的价格有哪些特点?
答:
1)单件性计价,指每件建筑产品必须单独计算价格。
2)组合性计价,指建筑产品的价格必须按建筑工程的各个分部分项工程分别计价,然后组合成总价。
3)两次性计价,指建筑产品的价格必须通过工程预算和工程结算两次计价才能确定。
4)共同性计价,是指建筑产品的供需双方共同确定建筑产品的价格。
47. 某商业建筑的造价为6800万元,自投入使用第二年起,平均每年使用费增加6万元,试求该商业建筑的经济寿命。
答:
(参p74)
解:
依题意可得:
经济寿命
48. 某企业只生产一种产品,年固定费用为20万元,该产品的销售单价为38元,生产一件这种产品所需要的变动费用为18元,试求其盈亏平衡产量。
答:
参p87)
解:
依题意可得:
盈亏平衡产量
即只要每年产销量达到10000件即可做到盈亏平衡。
建筑经济学主观题三
26. 计时工资--
答:
计时工资,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27. 计件工资--
答:
计件工资,按计件单价和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的劳动报酬。
28. 分类法--
答:
ABC分类法,是指根据储备材料的品种、资金占用等因素,按一定的原则排队分类,确定出控制重点的一种管理方法。
29. 相对于一般工业生产,建筑生产有哪些主要特点?
答:
1、生产流动。
2、单件生产。
3、生产周期长。
4、生产不均衡。
5、生产环境多变化
30. 用人单位有哪些情形时,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1. 劳动者在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答: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 施工定额与预算定额的主要区别有哪些?
答:
施工定额的和预算定额的内容相近,但在制定方法和标准上有所区别。
主要区别有:
施工定额有企业自行制定,试用于企业内部;预算定额由行业管理机构制定,适用于一个地区。
施工定额按本企业实际水平编制,而预算定额按地区社会平均水平编制。
施工定额的项目接近操作程序,项目划分一般较细;预算定额重在定价,项目划分一般要综合一些。
施工定额主要是材料消耗的实物量,而预算定额强调实物量和价值量的统一。
33. 建设工程的开工条件有哪些?
答:
开工条件如下:
(1)施工图纸已会审并有会审纪要;
(2)施工组织设计已编制并已审核批准;
(3)施工图预算已编制和审定;
(4)已领取施工许可证;
(5)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已实现,并能满足文明施工的要求;
(6)建筑材料、施工机械设备已落实并能保证连续施工的需要;
(7)临时设施已建成并能满足需要;
(8)工程测量标志已完成;
(9)各种安全生产措施已落实。
34.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哪些责任?
答: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5.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答: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36. 市场主体--
答:
市场主体,指在市场从事交易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按照市场主体参与交易活动的目的不同,可将其分为买方、卖方和中介机构。
37. 市场环境--
答:
市场环境就是指满足商品交易的各种条件。
包括软硬件两个方面,主要有市场规则、市场机制和市场物资条件等。
38. 市场机制--
答:
市场机制是市场在运行过程中,由于价值规律的作用,各因素互相联动所形成的内部调节功能。
主要包括价格机制、竞争机制、供求机制、风险机制等。
39. 卖方市场--
答:
卖方市场,即市场运行的状态有利于卖方,卖方在交易中处于支配地位的市场。
40. 建筑市场的需求--
答:
建筑市场的需求,是指消费者在某一时期内和一定的价格水平下,愿意而且能够购买的建筑商品的数量。
41. 建筑市场的供给--
答:
建筑市场的供给,是指建筑商品的供应者在某一时期内和一定的价格水平下,愿意而且有能力提供的建筑商品的数量。
42. 供求第二规律--
答:
假定除了价格以外,其他如成本、技术、竞争、政策等因素不变,供给价格和供给量之间存在以下规律:
供给价格越高,供给量就越大;供给价格越低,供给量就越小。
此规律称为供给法则,也称为供求第二规律。
主观题四
35. 市场运行机制--
答:
市场运行机制,是指市场在运行过程中,市场内部自动调节的功能
36. 与一般市场相比,建筑市场有哪些特点?
答:
建筑市场存在有不同于一般市场的特征,主要表现在:
(一)建筑市场采取订货方式进行交易
(二)建筑市场有独特的竞争和定价方式
(三)建筑市场的交易过程长
(四)建筑市场具有显著的区域性
(五)建筑市场的风险大
37. 影响建筑市场需求的因素有哪些?
答:
1. 需求价格
2. 其他产品的价格
3. 收入水平
4. 利率
5. 人口
6. 价格预期
7. 兴趣爱好
8. 国家政策
38. 建筑市场供给有哪些特征?
答:
建筑市场供给的特征:
1.建筑市场供给的弹性大
2.建筑市场供给的被动性大
3.建筑市场供给的方式多
39. 供求机制在市场运行中有哪些作用?
答:
供求机制在市场运行中有以下作用:
1.影响市场价格的变化
2.影响竞争关系的变化
3.反映市场的基本状况
40. 试论述,为什么说与一般市场相比,建筑市场有更大的风险?
答:
市场竞争都存在风险。
较之一般市场,建筑市场有更大的风险。
建筑市场的风险对于建筑商品的供需双方都存在。
对于承包方,建筑市场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定价风险。
承包方在投标定价时必须同时考虑工程成本和市场竞争两个问题,建筑产品的异常复杂和可变因素给预算成本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市场竞争又要求较低的价格,这就形成了风险。
定价过高,难以中标,不能承揽工程;定价过低,则可能导致亏损,甚至破产。
二是生产过程中的风险。
建筑产品的生产周期长,生产过程中可能遇到许多自然和社会方面的干扰因素,有的可以预见,有的则难以预见。
这些干扰因素,要么影响产品成本,要么影响施工周期,要么影响工程质量甚至生产安全。
三是业主支付能力的风险。
建筑产品的价值大,业主的支付能力对于承包方至关重要。
如果业主的实际支付能力小于工程造价时,就会形成拖欠工程款的情况,这必然会影响承包方的资金周转,加大资金成本,甚至造成停工。
对于发包方,建筑市场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质量、工期的风险。
发包方追求的目标是质量高、工期短、价格低。
但这三者之间是有联系的,虽然不能说质量高、工期短就必然带来价格的提升,但质量和工期标准毕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产品的成本。
发包方在追求低价格时,就可能带来质量和工期的风险。
再者,招标投标中发包方选择的是承包单位,并非建筑商品的实物形态,质量和工期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不确定性,也会带来风险。
二是付款风险。
由于建筑产品的价值巨大,发包方一般要在产品的建造过程中按工程进度付款,如果承包方一旦挪用工程款,势必不能按时完成工程进度,影响交付使用,甚至带来经济纠纷。
当然,建筑市场的风险也是相对的。
只要供需双方认真订立合同,诚实守信履行合同,风险就会大大降低。
41. 项目--
答:
项目,是指以一个整体作为对象,有明确的目标、时间、预算和标准的一次性任务。
任何一个项目,都必需具备任务的一次性,目标的明确性、管理对象的整体性三个基本特征。
42. 全过程总承包--
答:
全过程总承包,指业主将建设工程项目的全部工作(包括项目的前期准备、设计、施工、供应等)委托给一家总承包单位,由总承包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的一种方式。
43. 招标--
答:
招标是指商品的买方为了购买到好的商品,事先提出所需商品的条件,采取一定的手段招请若干卖方前来竞争,以便从中选择销售者的行为。
44. 投标--
答:
投标是指商品的卖方为了出售自己的商品,在同意招标人提出的商品条件的前提下,向招标人报送销售方案,参加竞争以求获得商品销售权的行为。
45. 开标--
答:
开标,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由招标人主持,投标单位、公正机构和有关部门参加,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并宣布主要内容的过程。
46. 索赔--
答:
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47. 工期索赔--
答:
指由于非承包方责任的原因而导致施工进度延误,承包方向发包方提出要求延长工期、推迟竣工日期的索赔。
48. 费用索赔--
答:
费用索赔,指由于非承包方责任导致承包方增加开支或损失,承包方向发包方提出经济补偿,调整合同价款的索赔。
49. 实行总分包方式时,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答:
实行总分包方式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依法实施的分包活动进行干预。
2)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
严禁个人承揽分包工程业务。
3)专业工程分包除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有约定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工程。
4)劳务作业分包由劳务作业发包人与劳务作业承包人通过劳务合同约定。
劳务作业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任务。
5)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
不履行合同约定,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发包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发包给他人的,属于转包行为。
6)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违法分包。
下列行为,属于违法分包:
分包工程发包人将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工程承包人的;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分包工程发包人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专业工程分包给他人的。
7)禁止转让、出借企业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50.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原则有哪些?
答:
1.公开的原则
2.公平的原则
3.公正的原则
4.诚实信用的原则
51.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
(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2)初步设计及预算应当履行手续的,已经批准;
(3)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4)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能够落实
(5)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52. 什么情况下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建设工程招标?
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清招标:
(1)项目技术复杂或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2)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
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4)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53. 参与建设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答:
参与建设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当具备承包项目的能力,达到政府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
主要有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当是法人或其他组织。
(2)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组成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但参与联合体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存同一项目中投标。
(3)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应当具备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质等级。
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各方都应具备资质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投标人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和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力、资金能力,近几年没有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不良记载。
54. 哪些行为属于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
答:
(1)投标人之问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
(2)投标人之问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
(3)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
(4)投标人之问其他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
55. 哪些行为属于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串通投标?
答: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
(2)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
(3)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
(4)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以此决定取舍;
(5)招标人和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招标投标行为。
56. 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哪些投标文件视为废标?
答:
开标时应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并由评标委员会初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废标处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4)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的;
(6)投标人名称或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7)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8)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57.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认定招标无效?
答: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根据情节可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招标无效。
1)未在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的;
2)邀请招标不依法发出投标邀请书的;
3)自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少于五个工作13的;
4)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13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少于二十天的;
5)应当公开招标而不公开招标的;
6)不具备招标条件而进行招标的;
7)应当履行核准手续而未履行的;
8)不按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内容进行招标的;
9)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接收投标文件的;
10)投标人数量不符合法定要求不重新招标的。
58. 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答:
订立施工合同必须具备的条件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有能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
(3)建设资金和建筑材料、设备来源已经落实;
(4)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
(5)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必须有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
(6)合同当事人双方,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能力,即合同主体必须是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