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工会会员大会民主选举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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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会会员大会民主选举办法
××单位工会会员大会民主选举办法
(一)
(草案)
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有关规定,制定××单位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二、根据我单位现有工会会员人数和本届工会委员会的设置,经民主推荐和上级工会批准,确定工会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名,工会委员会候选人名。
工会主席、副主席、工会委员采取差额选举办法进行;实选工会主席名,差额名,副主席名,差额名;实选工会委员名,差额名。
三、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在同一张选票选举工会主席、副主席和工会委员。
四、参加选举的会员达到应到会会员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进行选举。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五、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应到会会员的半数,始得当选。
工会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如得票均未过半数,按有关规定可在得票较多的被选举人中继续进行选举,也可经半数以上会员同意不再选举,缺额以后增补,其工会主席职位可由选举工作领导组在工会委员中推荐一名委员临时代理。
工会委员候选人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
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时,所缺名额可按有关规定在未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中继续进行选举,也可经半数以上会员同意不再选举,缺额以后增补。
本次选举当选的工会主席、副主席是本届工会委员会的当然委员,选票上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一栏不再安排选举。
六、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表示同意、不同意或弃权。
同意的,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空格内画“√”,不同意的画“×”,弃权的画“Δ”。
表示不同意的,可以另选他人,表示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
如另选他人,在姓名空格内填写被选举人姓名,并在上方空格内画“√”,否则选举无效。
七、每张选票所选举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八、设监票人名,计票人名,候选人不得担任监、计票人。
九、会场上设个票箱,(如需设流动票箱的按《佛山市基层工会民主选举工会主席试行办法》第十条确定)采取人工(电子)计票方式。
未到会的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替投票。
十、投票结束后,当场打开票箱,由监、计票人员清点选票,并将清点结果报告大会主持人。
十一、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向大会主持人报告得票情况,并宣读计票结果。
主持人宣读选举结果。
十二、本选举办法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
附:
选票样式一
附:
选票样式一
××单位民主选举工会主席、副主席和工会委员选票
(参考样本一)
工会主席候选人
工会副主席候选人
工会委员候选人
姓名
空格
姓名
空格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空格
注:
工会主席、副主席、工会委员均采取差额选举方式,即从2名主席候选人中选出1名主席;从名副主席候选人中选出名副主席;从名候选人中选出工会委员人,选票所选举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表示同意、不同意或弃权。
同意的,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空格内画“√”,不同意的画“×”,弃权的画“Δ”。
表示不同意的,可以另选他人,表示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
如另选他人,在姓名空格内填写被选举人姓名,并在上方空格内画“√”,否则选举无效。
××单位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办法
(二)
(草案)
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有关规定,制定××单位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二、根据我单位现有工会会员人数,经民主推荐和上级工会批准,确定工会委员会候选人名,工会委员采取差额选举办法,实选工会委员名,差额名,并在已选举的工会委员中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名,副主席名
三、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选举分两次进行,第一次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委员;第二次选举以第一次选举产生的工会委员作为候选人,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副主席。
四、参加选举的会员达到应到会会员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进行选举。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五、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应到会会员的半数,始得当选。
委员候选人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
工会主席、副主席以该选举票最高票为当选者,且得票要超过应到会员的半数,如遇得票均不超过半数、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可在得票较多的前两名候选人中进行选举。
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时,所缺名额可按有关规定在未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中继续进行选举,也可经半数以上会员同意不再选举,缺额以后增补。
六、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表示同意、不同意或弃权。
同意的,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空格内画“√”,不同意的画“×”,弃权的画“Δ”。
表示不同意的,可以另选他人,表示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
如另选他人,在姓名空格内填写被选举人姓名,并在上方空格内画“√”,否则选举无效。
七、每张选票所选举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八、设监票人名,计票人名,候选人不得担任监、计票人。
九、会场上设个票箱,(如需设流动票箱的按《佛山市基层工会民主选举工会主席试行办法》第十条确定)采取人工(电子)计票方式。
未到会的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替投票。
十、投票结束后,当场打开票箱,由监、计票人员清点选票,并将清点结果报告大会主持人。
十一、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向大会主持人报告得票情况,并宣读计票结果。
主持人宣读选举结果。
十二、本选举办法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
附:
选票样式二
××单位民主选举工会委员选票
(参考选票二之一)
姓
名
姓
名
姓
名
姓
名
姓
名
姓
名
姓
名
姓
名
空格
工会委员采取差额选举方式,从名候选人中选出工会委员人,选票所选举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表示同意、不同意或弃权。
同意的,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空格内画“√”,不同意的画“×”,弃权的画“Δ”。
表示不同意的,可以另选他人,表示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
如另选他人,在姓名空格内填写被选举人姓名,并在上方空格内画“√”,否则选举无效。
附:
选票样式三
××单位民主选举工会主席(副主席)选票
(参考选票二之二)
姓
名
姓
名
姓
名
姓
名
姓
名
姓
名
姓
名
姓
名
空格
工会主席、副主席候选人为本届工会委员会的委员,选票应选主席名,工会副主席名;选票所选举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不选或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表示同意、不同意或弃权。
同意的,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空格内画“√”,不同意的画“×”,弃权的画“Δ”。
表示不同意的,可以另选他人,表示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
如另选他人,在姓名空格内填写被选举人姓名,并在上方空格内画“√”,否则选举无效。
××单位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办法(三)
(草案)
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有关规定,制定××单位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二、根据我单位现有工会会员人数,经上级工会批准,确定选举工会委员人,其中工会主席、副主席人。
本次选举不设候选人,由大会以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选举工会主席、副主席和工会委员。
三、参加选举的会员达到应到会会员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进行选举。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四、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应到会会员的半数,始得当选。
以得票多少为序,最高票为工会主席、次之为副主席,以此类推动,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
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时,所缺名额可按有关规定在未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中继续进行选举,也可经半数以上会员同意不再选举,缺额以后增补。
五、由选举人在选票姓名栏写上符合规定的被选举人姓名,并在在被选举人姓名下方空格栏内画“√”。
六、每张选票所选举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七、设监票人名,计票人名,候选人不得担任监、计票人。
八、会场上设个票箱,(如需设流动票箱的按《佛山市基层工会民主选举工会主席试行办法》第十条确定)采取人工(电子)计票方式。
未到会的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替投票。
九、投票结束后,当场打开票箱,由监、计票人员清点选票,并将清点结果报告大会主持人。
十、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向大会主持人报告得票情况,并宣读计票结果。
主持人宣读选举结果。
十一、本选举办法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
附:
选票样式三
××单位民主选举工会主席、副主席和委员选票
(参考样本三)
姓
名
栏
符
号
栏
选票所选举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由选举人在选票姓名栏右侧写上被选举人的姓名,并在在被选举人姓名下方空格栏内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