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石化污水提标改造验收监测报告.docx
《长庆石化污水提标改造验收监测报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长庆石化污水提标改造验收监测报告.docx(2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长庆石化污水提标改造验收监测报告.docx](https://file1.bdocx.com/fileroot1/2022-12/7/3d0bb56d-262b-47af-a89f-2b03e4efde3c/3d0bb56d-262b-47af-a89f-2b03e4efde3c1.gif)
长庆石化污水提标改造验收监测报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长庆石化公司污水排放标准升级改造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1、前言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石化公司(以下简称长庆石化分公司)位于咸阳市东郊,渭河以北(距河床约700米),该公司的污水处理厂位于公司内东南角。
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早于1998年7月就建成投运,当时设计处理量为250m3/h,实际处理量300-370m3/h,采取的是老三套(即隔油、浮选和A/O)工艺技术,经过几次技术改造后,目前的最大处理量达到了400m3/h。
目前污水处理厂有工作人员27人。
随着《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颁布及《咸阳市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2012-2014)》的明确,长庆石化分公司的污水提标改造、废水深度治理项目在“行动方案”范围之内。
因此,该公司对其污水进行提标改造和深度处理。
陕西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13年6月所完成《中国石油长庆石化公司污水排放标准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咸阳市环保局以咸环批复【2013】226号给予批复。
该项目是一项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概算2625.44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该工程于2013年9月动工,2013年12月竣工。
2014年2月26日咸阳市环保局以“咸环试运行[2014]5号”文批复该工程进行试运行(见附件),试运行的时限为三个月,即2014年2月26日至2014年5月26日。
2014年2月27日申请竣工验收监测。
接到委托后,我站组织技术人员于2014年3月19日对该项目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勘察。
依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0]38号文《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在现场勘察和资料调研的基础上,结合该工程环保设施实际建设和运行情况、环评建议、批复要求及有关环境监测技术规定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方案,根据专家审核并修改后验收监测方案,咸阳市环境监测站于2014年4月14日~2014年4月16日和2014年5月7日~2014年5月9日进行了验收监测。
针对该项目执行环评要求及审批意见的情况,以及环境检查结果,依据验收监测期间该工程环保处理设施和污染物排放的监测结果,对照有关国家标准,编制了本验收监测报告。
2、验收监测依据
2.1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
2.2国家环保总局第13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01年12月;
2.3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0]38号文《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附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2000年2月24日;
2.4《中国石油长庆石化公司污水排放标准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陕西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3年6月27日;
2.5咸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中国石油长庆石化公司污水排放标准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咸环批复[2013]226号,2013年9月10日;
2.6咸阳市环境保护局《中国石油长庆石化公司污水排放标准升级改造项目试生产的批复》,咸环试运行[2014]5号,2014年2月26日;
2.7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石化分公司的委托书2014年2月27日;
2.8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石化分公司提供的其他资料(厂区平面布置图、地理位置图等)。
3、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3.1工程基本情况
中国石油长庆石化公司污水排放标准升级改造项目位于咸阳市东郊,渭河以北(距河床约700米),西距长庆咸阳石油转运站500米,距火车站约4公里,距咸阳转运站约1公里;北邻营运铁路咸-铜线;厂区南侧有咸阳市规划公路,向东接至飞机场高速公路,项目地理位置见图1。
长庆石化分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早于1998年7月就建成投运,当时设计处理量为250m3/h,实际处理量300-370m3/h,采取的是老三套(即隔油、浮选和A/O)工艺技术,经过技术改造后,目前最大处理能力达到400m3/h。
2008年9月,长庆石化分公司利用原有一组O池,设计改造为300m3/hMBR单元,MBR产水进入RO系统处理后回用。
长庆石化分公司污水处理厂RO处理设施分别于2008年和2009年建成投产,共计设计能力400m3/h(实际处理能力为300m3/h)。
处理后的废水经过厂区100000氧化塘进行处理后,70m3/h回用于工程用水和道路绿化,剩余排入渭河。
本次改造只是对污水处理厂的工艺进行改建调整,改进工艺,增加设备,处理规模,人员规模、用水、用电、日常的管理等依托原有,本项目的改造内容包括:
⑴改造二级气浮设施,新增ADAF气浮机4套,处理能力4×100m3/h;
⑵新建RO浓水处理装置,处理能力为120m3/h。
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二级浮选改造单元,RO浓水深度处理单元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改造与增建。
项目组成见表3-1。
表3-1项目组成及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类别
工程类型
工程组成
与现有工程依托关系
主体
工程
二级浮选改造单元
拆除原有二级CAF气浮设施及配套管线,新建ADAF气浮机4套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处理能力4×100m3/h
利用原有的浮选池,容积为200m3
RO浓水深度处理装置
主要有催化臭氧氧化,氧化稳定池,后生化内循环BAF池,反冲洗沉淀池以及风机棚,臭氧发生间构成。
新建,利用原污水处理场区预留空地建设,占地面积942.5m3
辅助
工程
自动控制
采用分散式监控系统
电信系统
依托原有
采暖通风系统
依托原有
公用
工程
给排水
依托原有
供电工程
依托原有
供风系统
依托原有
3.2污水处理工艺简介
3.2.1改造后污水处理工艺
污水处理站工艺流程图见下图:
。
本项目工艺流程图
废水
二级浮选(ADAF)
A/D生化处理
一级CAF
隔油
清水回用
MBR膜生物反应器
RO处理
排入氧化塘
中水处理后回用
浓盐水
浓水催化氧化池
氧化稳定池
后生化BAF池
混凝沉淀
清水
浓水清水池
溢流外排
4、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情况
4.1废气产生及治理情况
本项目的废气主要为进水区产生的恶臭气体以及加臭工艺产生臭氧逸散,其主要成分为氨气、硫化氢和臭氧,排放方式主要以无组织排放的形式。
主要依托厂区原有盖板等密闭抽风系统,以收集废气进行除臭处理;依托厂区原有除臭装置,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
4.2废水
本项目无新增废水产生。
4.3噪声
本项目建设拆除了原有CAF装置,因此减少原有提升泵等设备噪声,同时新增ADAF装置和RO浓水处理装置产生的噪声。
对新增噪声源采取选择低噪音设备,采用减震、安装消声器等措施。
4.4固废
该污水处理厂的固废主要为污水处理站的气浮渣、油泥、剩余活性污泥、废催化剂及生活垃圾。
气浮渣、油泥和剩余活性污泥属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催化剂6年更换一次,主要为氧化铝,送回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5防护距离
由于本项目是在原有污水处理站基础上进行提标改造,因此本次对厂区内污水处理系统不新设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以原环评中的500m卫生防护距离为准。
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建议及环评审批意见
5.1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中国石油长庆石化公司污水排放标准升级改造项目占地942.5m2,位于厂区东南角,60×104t/a连续重整装置右侧,本项目主要包括二级浮选改造单元和RO浓水深度处理装置。
项目总投资2625.44万元。
(1)产业政符合性
根据《产业结构指导名录(2011年本)》,本项目生产工艺、设备、产品均不属于产业政策中的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为鼓励类中的“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因此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本项目属于《陕西省限制投资类产业指导目录》中的项目。
(2)相关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属于污水综合治理、提标改造项目,符合《石化和化学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咸阳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
本项目的建设使用长庆石化已有工业用地,拟建厂址位于咸阳市渭河北片区的东部石油化工组团,符合《咸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
(3)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环境空气中评价区SO2小时浓度、日均浓度和NO2小时浓度均符合(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SO2、PM10日均浓度部分超出(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超标与当地气候因素有关,区域总体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地表水监测结果由表可知,各监测断面除氨氮、COD超标外,其余各项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V类标准。
渭河水体的主要污染物超标主要与渭河沿岸长时间向河体排放超标工业、生活污水所致。
地下水监测结果由表可知,各项指标均满足GB/T14848-93《地下水质量标准》中III类标准。
该项目所在地声环境符合(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3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4)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的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为建筑扬尘、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机械产生的施工噪声;施工弃土、弃渣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拆除原有二级CAF设备产生的危险废物。
通过加强施工期管理,采取弃土回填、禁止夜间施工、有效控制施工机械噪声、及时清运建筑垃圾,降低施工扬尘,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在认真落实评价建议的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项目施工对环境的影响会减小,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2.运行期
根据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该项目营运期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①大气环境影响
通过估算可知,恶臭污染物H2S、NH3的贡献值较小,落地浓度远低于环境标准限值,为保证恶臭厂界达标,要求企业依托原有抽风系统和除臭装置,减少污染物对外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在保证环评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②防护距离
由于本项目是在原有污水处理站基础上进行提标改造,因此本次对厂区内污水处理系统不新设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以原环评中的500m卫生防护距离为准。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成后,污水中石油类、COD、NH3-N的排放量将比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前有较为明显的削减,其中石油类排放量削减了11.34t/a,COD排放量削减了18.9t/a,NH3-N削减了8.4t/a。
污染物排放达到了DB61/224-2011《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
因此项目建成后对水环境起到改善作用。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该项目主要生产噪声设备有风机、机泵等,在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措施后,可保证厂界达标,同时本项目周边无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因此声环境影响小。
4)固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工程产生的固废主要是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气浮渣、油泥、剩余活性污泥、废催化剂和生活垃圾。
其中剩余活性污泥、气浮渣和油泥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催化剂送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在采取上述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5)事故风险分析
运营期对外界水环境主要为正面影响,即污水得到有效处理,使纳污水体——渭河水质得到有效改善。
但污水处理厂事故情况下会对纳污水体产生一定的影响。
为此要求建设单位应制定严格的操作、检修制度,加强对一线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的定期培训,关键设备设置备用设备,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在设计采用双路供电,防止因突发事件而造成污水处理厂停运;在排放口设置自动监测,进行实施监控,杜绝污水不经处理直接排放。
在采取上述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事故风险地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中国石油长庆石化公司污水排放标准升级改造项目建成后石油类、COD、NH3-N的排放量将比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前有较为明显的削减,其中石油类排放量削减了11.34t/a,COD排放量削减了18.9t/a,NH3-N削减了8.4t/a,减少对纳污水体——渭河的污染,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咸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三废”都有相应的处理措施,排放的污染物均可以达标排放;项目实施后,促进了中水回用的实施,减少了COD的排放,降低了污水排放对渭河水质的污染,所以,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相应的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加强管理,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5.2环境影响评价要求与建议
(1)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保管理规定,执行建设项目须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高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各类污染物的排放应执行本次环评规定的标准。
(2)在项目施工期间,易产生扬尘的环节要采用洒水消尘等方法,以减少因施工而产生的扬尘对附近区域影响。
(3)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措施;对高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防振垫;利用建(构)筑物及绿化隔声降噪。
加强管理,减少机械设备、铲车、运输车辆突发噪声排放,切实落实噪声防治措施,保证噪声厂界达标排放,尽量避免夜间生产。
(4)尽量缩短污水处理站施工工期,施工期间厂区生产和生活废水排放须满足《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一级标准和GB8978-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
(5)厂区及其周边区域的绿化对减缓该项目对周边环境污染具有重要的意义;企业应加强厂区、厂界的绿化工作,合理种植乔灌木,争取建成为花园式工厂。
5.3环评批复(全文)
一、项目概况
中国石油长庆石化公司对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站进行技术改造,技术改造内容包括:
改造二级气浮设施,新增ADAF气浮机4套(处理能力为4×100m3/d)及新建RO浓水处理装置(处理能力120m3/d),给排水、循环水、供电、供风等系统全部依托现有设施,项目总投资2625.44万元,总投资全部记为环保投资。
依据2013年7月7日专家技术评审会专家意见和渭城区环保分局出具的建设的预审意见,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和本批复要求的前提下,我局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在设计、建设、运营过程中必须重点落实的几项工作
(一)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措施。
按照规定的作业时间作业,确保施工噪声达到(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施工区域要及时进行清扫,拆除CAF设备,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强化污水设施正常运行并确保施工期污水达标排放。
(二)严格按照设计规范要求进行项目技改建设。
优化项目设计方案,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曾设4套ADAF气浮机。
对二级气浮设施进行技改,同时新建一套处理能力为120m3/d的RO浓水处理装置,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DB61/224-2011)《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该标准未涉及的污染物种类执行(GB8979-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
(三)落实恶臭气体污染防治措施。
依托原有抽风,采用全过程除臭工艺,恶臭去除率达到95%,确保废气排放符合(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和(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的要求;厂区周围要设置绿化隔离带,切实减轻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工程设备必须选择低噪声环保设备,对强噪声源必须采取隔声、降噪,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3类标准要求。
(五)加强污水处理系统的运行管理。
完善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制度,定期申请对废水、噪声进行监测,实时监控污水水质,确保水质在线监测系统正常运行和水质达标回用。
三、几点要求
(一)本项目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改造结束后立即向环保局申请试运行和竣工验收。
(二)项目的环境现场监督管理及相关行政处罚工作由环保渭城分局负责,“三同时”落实情况由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
批准后的《报告表》10日送至市环境监察支队和渭城区环保分局备案,并自觉接受各级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本项目环保验收前,必须及时向我局上报进展情况,主要包括项目所处的阶段(土建、设备安装、调试等)、预计竣工时间,是否申请验收(监测)等。
5.4环评建议及环评批复主要环保设施的要求落实情况
主要环保设施(措施)建设情况一览见表5-3。
表5-3工程主要环保设施(措施)建设情况一览表
类别
污染源
环评、批复等的要求
实际建设、实施情况
备注
废气
二级浮选改造单元和RO浓水处理装置
在厂区外设置绿化带,减少恶臭气体对环境影响;强化管理,产生的污泥堆放在指定的场地,及时外运;依托厂区原有盖板等密闭抽风系统以收集废气,对废气进行除臭处理;依托厂区原除臭装置,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
落实
噪声
-
设备采购选型时,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强噪声源必须采取隔声、降噪、减震措施。
基本落实
固废
-
气浮渣、油泥和剩余活性污泥属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催化剂6年更换一次,主要为氧化铝,送回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基本落实
6、验收监测评价标准
中国石油长庆石化公司污水排放标准升级改造项目竣工验收执行标准是按照该项目环评批复即咸阳市环境保护局咸环函[2013]103号《关于中国石油长庆石化公司污水排放标准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复函》执行。
6.1污水排放评价标准
污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DB61/224-2011《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一级标准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一级标准。
标准值见表6-1。
表6-1污水排放标准单位:
mg/LpH除外
序号
项目
DB61/224-2011一级标准
GB8978-1996一级标准
1
pH
-
6-9
2
COD
50
-
3
BOD5
20
-
4
SS
-
70
5
NH3-N
12
-
6
石油类
5.0
-
7
挥发酚
0.3
-
8
硫化物
0.5
-
6.2恶臭气体排放评价标准
恶臭气体执行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臭氧参考执行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标准值见表6-2。
表6-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单位:
mg/m3
序号
项目
GB16297-93二级标准
GB3095-2012
1
氨气
1.5
-
2
硫化氢
0.06
-
3
臭氧
-
0.2
6.3噪声评价标准
厂界噪声评价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区标准。
标准值见表6-3。
表6-3噪声排放标准单位:
dB(A)
类别
昼间
夜间
GB12348-2008(3类)
65
55
7、验收监测内容
按照现场踏勘及验收监测清单,确定本次验收监测的内容如下:
7.1废水监测
监测项目:
pH、COD、BOD5、氨氮、石油类、悬浮物、挥发酚、硫化物
监测点位:
污水处理设施进口、出口
监测频次:
连续监测3天,每天采样4次。
7.2无组织排放废气
监测项目:
氨气、硫化氢、臭氧
监测点位:
在南厂界下风向布设3个点。
监测频次:
连续监测3天,每天采样3次,每次连续采样1小时。
7.3噪声
监测因子:
等效A声级leq(A);
监测点位:
在公司厂界外1米处各布设八个噪声监测点。
监测频次:
连续监测两天,每天分昼、夜各监测一次。
7.4固体废弃物的调查
主要检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种类,产生量以及是否按照环评的要求的处置方式进行处置等。
7.5环境管理调查
环境管理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⑴环境管理制度、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情况;
⑵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建设情况;
⑶卫生防护距离落实情况
8、验收监测分析方法及质量保证
8.1验收监测分析方法
验收监测分析方法见表8-1。
表8-1验收监测分析方法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标准名称及代号
检出下限
1
pH
玻璃电极法GB6920-86
0.01pH
2
COD
重铬酸钾法GB11914-89
5.0mg/L
3
BOD5
稀释与接种法HJ505—2009
0.5mg/L
4
SS
重量法GB11901-89
/
5
NH3-N
纳氏试剂比色法HJ535—2009
0.025mg/L
6
石油类
红外光分光光度法
GB/T16488-96
0.04mg/L
7
挥发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HJ503-2009
0.0003mg/L
8
硫化物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GB/T16489-1996
0.005mg/L
9
氨气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法
HJ533-2009
0.01mg/m3
10
臭氧
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
HJ504-2009
0.01mg/m3
11
厂界噪声
GB12348-200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9、验收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本次验收监测采样及分析均严格按照《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环境空气监测质量保证手册》及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要求进行,实施全程序质量控制。
监测人员经考核并持有合格证,所有检测仪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所有监测数据实行三级审核制度,具体质控要求如下:
9.1生产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各生产设施在大于75%额定生产负荷的工况下稳定运行,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基本正常。
表9-1验收监测期间的生产负荷
日期
实际处理量(t/d)
设计处理量(t/d)
负荷(%)
2014.4.14
8640
9600
90.0
2014.4.15
8614
89.7
2014.4.16
8606
89.6
9.2废气监测
废气监测仪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技术要求,监测前对使用的仪器均进行流量校准。
在测试时保证所用的监测和分析仪器均经计量部分检定,并在有效期内,监测人员持证上岗,采样仪器在采样前对流量计进行校准,按规定对废气监测仪进行现场检漏,采样和分析过程严格按照《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进行,所有监测数据经三级审核报出。
9.3废水监测
为保证监测分析结果的准确性、样品的采集、运输、保存严格按照《水质采样样品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493-2009)、《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指导》(HJ495-2009)、《水质采样技术规定》(HJ494-2009)的技术要求进行,按规定,水样测定时,每批水样分析时按规定进行10%-20%的平行样测定。
使用的检测仪器均经计量部分检定,并在有效期内,监测数据经三级审核后报出。
平行样统计见表9-2。
表9-2平行样统计表
序号
监测项目
样品个数
平行样数
平行样测定比例(%)
合格率(%)
1
COD
24
3
12.5
100
2
BOD5
24
3
12.5
100
3
SS
24
3
12.5
100
4
NH3-N
24
3
12.5
100
5
石油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