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资格考试辅导《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知识点解析及真题巩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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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资格考试辅导《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知识点解析及真题巩固
第一部分 非税部分——第一章 总 论
【前言】
1.考情分析
年均分值10分左右,主要题型为选择题、判断题。
2.教材结构
第一节 法律基础
第二节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第三节 法律责任
3.学习方法
本章知识点抽象、零散,没有接触过的学员学习起来比较吃力这是正常的。
首先要做好思想准备,遇到困难要有坚持下去的决心,好消息是我们的考试难度并不大,一个字就都能搞定了,那就是“背”,理解的“背”,找对方法“背”。
总之平和的心态,坚持的精神,适当的方法,拿下本章指日可待!
【知识点】法和法律的概念、本质、特征
【考情分析】
考核不多,熟悉法的本质和特征。
一、法的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及其相应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提示】古今中外对法的概念的界定并不一致。
二、法的本质与特征
1.本质
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三是三不是”)
(1)不是社会各阶级的意志的体现,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的意志,也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的体现(即统治阶级国家意志)。
(2)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是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考题·判断题】(2019年)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表现。
( )
『正确答案』√
2.特征
(1)国家意志性
①统治阶级意志并不能直接形成为法,它必须通过一定的组织和程序,即通过统治阶级的国家制定或认可,才能形成为法;
②法是通过国家制定和发布的,但并不是国家发布的任何文件都是法。
(2)强制性
由国家提供和保证的,与一般社会规范强制性不同。
(3)规范性
①概括性:
能为人们提供一个行为模式、标准的社会规范。
②利益导向性:
法律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来分配利益,实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要求,维持社会秩序。
(4)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可预测性。
【例题·多选题】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法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B.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
C.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D.法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施
『正确答案』ABCD
【小结】
法的概念、本质和特征,乍一看有点抽象,好在内容不多,考频不高,无论是死记硬背或者是理解记忆,静下心来,定可做到开门红!
【知识点】法律关系
【考情分析】
高频考点。
法律关系是特殊社会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考试中重点掌握法律关系的三个构成要素:
主体、客体、内容,其中大多年份的考试题是围绕主体和客体展开。
一、法律关系主体
法律关系主体(法律主体)是指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至少两个以上)。
(一)法律关系主体种类
1.自然人:
中国公民+外国公民+无国籍人。
【提示】公民:
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法律关系的基本主体之一。
2.组织
法人
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
非法人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营利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他企业法人;
非营利法人: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
特别法人:
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3.国家
【考题·单选题】(2019年)下列各项中,属于营利法人的是( )。
A.社会团体
B.政府机关
C.有限责任公司
D.事业单位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C,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选项AD,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选项B,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考题·多选题】(2019年)下列选项中,可以作为法律关系主体的有( )。
A.个人独资企业
B.股份有限公司
C.自然人
D.个体工商户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自然人、组织、国家。
(二)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
权利能力
1.任何个人或组织参加法律关系的前提
2.法人权利能力的范围由法人成立宗旨和业务范围决定,自法人成立时产生终止时消灭
行为能力
1.公民的行为能力不同于其权利能力:
具有行为能力必须首先有权利能力,但具有权利能力并不必然具有行为能力
2.法人的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是一致的,同时产生、同时消灭
附1: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
分类
民事行为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达到法定年龄(18周岁(含)以上的成年人)、智力健全、能够对自己行为负完全责任的自然人;(18+负全责)
【提示】16周岁(含)以上未成年人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同!
(16+,自立视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1)8周岁(含)以上未成年人;
(2)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8+;不能完全)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1)不满8周岁(不含)的未成年人;
(2)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
(3)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8以下,不能)
【考题·多选题】(2019年)下列自然人中,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有( )。
A.范某,20周岁,有精神障碍,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
B.孙某,7周岁,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
C.周某,15周岁,系体操队专业运动员
D.杨某,13周岁,系大学少年班在校大学生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选项AB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换个角度看世界】杨氏记忆法(密码818)
8岁以下(不含)
8岁(含)-18岁(不含)
18岁(含)以上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大部分
2.无民事行为能人: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大部分(特:
16-18);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
附2:
自然人刑事责任能力的划分:
杨氏记忆法:
密码1416。
情形
刑事责任能力
满16周岁
完全的:
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
相对的:
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提示1】从轻或减轻处罚情形:
1.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
2.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
3.满75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
4.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提示2】精神病人:
1.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2.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同【提示1】第4点)。
二、法律关系客体
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客体是确立权利与义务关系性质和具体内容的依据,也是确定权利行使与否和义务是否履行的客观标准。
1.法律关系客体的特征:
能为人类所控制并对人类有价值。
2.有变化:
法律关系客体的内容和范围:
物(固定形态或没有固定形态)
自然物
土地、矿藏、水流、森林等
人造物
建筑物、机器、各种产品等
一般价值表现形式
货币及有价证券
人身、人格
(1)人的整体只能是法律关系的主体,不能作为法律关系的客体;
(2)人的部分可以作为客体的“物”,视为法律上的“物”
精神产品
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等
行为(行为结果)
为了达到一定目的进行的作为(积极行为)或不作为(消极行为),如:
①生产经营行为;②经济管理行为;③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④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
【考题·多选题】(2018年)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关系的客体的有( )。
A.有价证券
B.库存商品
C.提供劳务行为
D.智力成果
『正确答案』ABCD
三、法律关系内容
法律关系内容是指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1.权利包括:
行为权、请求权、获得法律保护权。
2.义务包括:
积极义务(如依法纳税)和消极义务(如不得毁坏公共财物)。
【小结】
法律关系的考题几乎每个考生都逃不过,要求学员注意总结记忆。
重点是法律关系主体和客体的区分,难点是法人组织和非法人组织的区分、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的区分,以及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和刑事责任能力的分类等。
【知识点】法律事实
【考情分析】
高频考点,重点掌握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区分。
一、法律事实
法律事实是指法律规范所确定的,能够产生法律后果,即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情况。
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1.任何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都要有法律事实的存在;
2.法律规范和法律主体只是法律关系产生的抽象的一般的前提,并不能直接引起法律关系的变化;
3.法律事实则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具体条件,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
二、法律事件
1.概念:
指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定情况或者现象。
2.分类
自然现象(绝对事件)
地震、洪水、台风、森林大火、生老病死、意外事故等
社会现象(相对事件)
社会革命、战争、重大决策的改变等
三、法律行为
1.概念:
指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法律后果,即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人们有意识的活动。
2.分类(减“碎”增效之一)
标准
分类
是否符合法律规范(行为的法律性质)
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
表现形式
积极行为(作为)与消极行为(不作为)
是否通过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行为(如签订合同)与非表示行为(如:
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等
主体意思表示形式
单方行为(遗嘱、行政命令)与多方行为(合同行为)
是否需要特定形式或实质要件
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
主体实际参与行为状态
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
【考题·多选题】(2019年)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属于法律行为的有( )。
A.税务登记
B.收养孤儿
C.爆发战争
D.签发支票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选项C,爆发战争是当事人无法控制、无法预见的事件,属于法律事件。
选项ABD,税务登记、收养孤儿和签发支票则是人有意识的行为,可以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属于法律行为。
【考题·单选题】(2015年)下列会直接影响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是( )。
A.法律事实
B.客体
C.主体
D.行为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任何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都要有法律事实的存在。
【考题·单选题】(2016年)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甲公司承租乙公司一台挖掘机,租期1个月,租金1万元。
引起该租赁法律关系发生的法律事实是( )。
A.租赁的挖掘机
B.甲公司和乙公司
C.1万元租金
D.签订租赁合同的行为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法律事实根据是否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分为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签订租赁合同的行为属于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属于法律行为。
【考题·单选题】(2015年)以下属于单方行为的是( )。
A.立遗嘱
B.缔结婚姻
C.签订合同
D.销售商品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单方行为是指由法律主体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法律行为,如遗嘱(选项A正确)、行政命令等;多方行为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多方法律主体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如合同行为等(选项BCD属于多方行为)。
【考题·判断题】(2017年)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的行为属于法律事件。
(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的行为属于法律行为。
【小结】
法律事实涉及的基本概念以熟悉为主,重点内容包括2方面:
1.法律事实概念衍生出的一些理解性的规定,比较容易考判断题,2.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区分是选择题的高频考点。
【知识点】法的形式和分类、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考情分析】
法的形式和分类是高频考点,重点掌握法的表现形式,熟悉法的分类;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适当熟悉即可。
一、法的形式
1.我国法的主要形式
形式
制定机关
备注
表现形式
宪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根本大法,最高法律效力
法律
全国人大(制定修改基本法律)及其常务委员会(基本法以外的法律)
法律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制定其他规范性文件的依据
**法
行政法规
国务院
地位次于宪法和法律,高于地方性法规
**条例、办法、规定
地方性法规
“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注意】还包括设区的市、州
自治法规和单行条例
自治区(州、县)人大
特别行政区的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法+特别行政区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规章
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及直属机构;
地方规章—地方人民政府
**办法
国际条约
属于国际法而不属于国内法的范畴
【提示1】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判决书只是一种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能作为法的形式。
【提示2】判断法的表现形式时,注意使用“关键词判断法”,其中“**实施细则”属于哪种形式要注意其特殊的判断方法,例如:
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考题·判断题】(2019年)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
( )
『正确答案』√
【考题·判断题】(2019年)在我国,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是法的形式之一。
(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我国的法律形式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特别行政区的法、规章以及我国缔结或加入并生效的国际条约等。
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判决书只是一种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能作为法的形式。
【考题·单选题】(2017年)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
A.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C.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支付结算办法》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BD属于法律;选项C属于部门规章。
2.法律效力等级及其适用规则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官大一级压死人)
①即下位法与上位法冲突时,以上位法为据不再适用下位法。
②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或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特事特办)
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新法优于旧法(辞旧迎新)
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考题·判断题】(2019年)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的效力。
(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法律的效力>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性规章
【考题·单选题】(2017年)下列法的形式中,效力等级最低的是( )。
A.宪法
B.地方性法规
C.行政法规
D.法律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法律效力等级: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地方政府规章。
3.冲突裁决
冲突情形
裁决方式
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不一致
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
国务院裁决
地方性法规(以下简称A)、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以下简称B,地方规章以下简称C)不一致
同一机关制定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
由制定机关裁决
【小贴士】本条也是上面两种情形的裁决原则!
!
!
A与B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
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A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认为应当适用B的应提请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裁决
B之间、B与C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
由国务院裁决
【考题·判断题】(2018年)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考题·多选题】(2017年)下列关于规范性法律文件适用原则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B.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C.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D.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正确答案』ABCD
二、法的分类(减“碎”增效)
标准
分类
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
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
根本法和普通法
法的内容
实体法和程序法
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
一般法和特别法
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
国际法和国内法
法律运用的目的
公法和私法
【考题·单选题】(2011年)下列对法所作的分类中,以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为依据进行分类的是( )。
A.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B.根本法和普通法
C.实体法和程序法
D.一般法和特别法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B,根本法和普通法以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进行分类;选项C,实体法和程序法以法的内容进行分类;选项D,一般法和特别法以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进行分类。
三、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1.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法律部门(七类)。
法律部门组成的统一整体——法律体系。
2.部分划分的标准:
法律调整的对象和调整方法。
3.民法、商法调整平等主体的法律关系——横向关系;行政法调整行政法律关系——纵向关系。
4.刑法的特点:
调整社会关系最广泛、强制性最严厉。
【小结】
本讲是法律基础中比较抽象的内容,完全的理解掌握不是我们追求的目标,以总结的方式迎合考试的需要是现实的选择。
法的形式要注意和制定机关的对应关系;理解流程效力等级的适用规则,这是一个得分率较低的考点,要引起足够的重视;法的分类考频不高,考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学习。
法律部门和法律体系的内容了解即可。
【知识点】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之仲裁
【考情分析】
高频考点。
全面掌握。
一、经济纠纷的概念与解决途径
1.概念:
市场经济主体之间因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矛盾而引起的权益争议。
2.解决途径
横向纠纷解决方式
仲裁、民事诉讼
平等主体适用
纵向纠纷解决方式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由行政管理相对人一方提出申请
【考题·多选题】(2015年)两个公司因拖欠货款而发生纠纷,可以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有( )。
A.行政复议
B.行政诉讼
C.仲裁
D.民事诉讼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两个公司因拖欠货款而发生纠纷,属于平等民事主体的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可以选择仲裁或者民事诉讼。
二、仲裁
1.仲裁的概念:
经济纠纷各方当事人共同选定仲裁机构,对纠纷依法定程序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的活动。
2.仲裁的特征
(1)以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为基础。
(2)由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的中立第三者(仲裁机构)进行裁判。
(3)仲裁裁决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
3.仲裁机构
(1)仲裁机构是民间性的组织,不是行政或司法机关,对经济纠纷案件没有强制管辖权。
(2)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无隶属关系。
(无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
【考题·单选题】(2018年)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仲裁委员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相互间具有隶属关系
B.隶属于行政机关
C.可由当事人自主选定
D.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
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4.仲裁的适用范围
适用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不适用《仲裁法》
①劳动争议的仲裁;②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
不能仲裁
①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②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考题·单选题】(2019年)下列纠纷中,可以申请仲裁解决的是( )。
A.孙某与周某之间的遗产继承纠纷
B.卢某与潘某之间的监护权归属纠纷
C.韩某与杨某之间的解除收养关系纠纷
D.赵某与钱某之间的货物买卖合同纠纷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提请仲裁。
5.仲裁的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
(2)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
(3)独立仲裁原则。
(4)一裁终局原则。
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考题·多选题】(2015年)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一裁终局原则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B.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可就同一纠纷向原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
C.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可就同一纠纷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D.仲裁裁决作出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