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复习要点讲解41初级会计职称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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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复习要点讲解41初级会计职称考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条件预审系统已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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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复习要点汇总

 

法定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单方解除的情形:

 

第一类:

提前通知

 

①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

 

②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此二种情形下,劳动者不能获得经济补偿。

 

如果劳动者没有履行通知程序,则属于违法解除,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对用人单位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类:

随时通知

 

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③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⑤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⑥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⑦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第三类:

无需通知

 

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②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提示】劳动者单方解除

 

提前通知(均无过错):

无经济补偿

 

随时通知(单位过错):

有经济补偿

 

无需通知(安全自由):

有经济补偿

 

(2)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第一类:

因劳动者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①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③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⑥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类:

无过失性辞退的情形

 

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上月标准)后,方可解除合同。

 

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三类:

裁员类

 

①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②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③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④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上述情形中,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后,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提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

 

员工过错(随时通知)

不支付经济补偿

 

员工无能力(提前通知):

支付经济补偿

 

裁员类(单位无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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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题

专练班

 

学习目标:

依据2019考试大纲,提取考试核心必考点。

 

·紧抓考试命题特点,浓缩提炼必考点;

 

·讲练结合,强化学习核心必考点;

 

·同步梳理出题要点,掌握考题规律。

 

模考特训

解密班

 

教学时长:

实务(6h)+经济法(4.5h)

 

学习目标:

分阶段模考实战,仿真检验学习效果(各科目3次模考)

 

·根据2019年命题规律及各阶段学习进度,设计模考套卷;

 

·从时间、题型、题量全真模拟,科学查漏补缺;

 

·名师直播解析试卷,针对薄弱环节强化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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