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改造扬尘治理监理细则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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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改造扬尘治理监理细则范本
工程扬尘治理
监
理
细
则
编制人:
审批人:
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监理部
年月
监理实施细则(扬尘治理)报审表
工程名称
编制依据:
经批准的监理规划、施工组织设计、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规程、标准和设计文件、合同等资料:
编制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
第一章编制依据…………………………………………………………3
第二章工程概况…………………………………………………………4
第三章扬尘的主要类型…………………………………………………5
1、土壤风沙尘……………………………………………………………5
2、道路扬尘………………………………………………………………5
3、施工扬尘………………………………………………………………6
4、堆场扬尘………………………………………………………………6
第四章扬尘防治技术措施………………………………………………6
1、道路扬尘污染控制措施………………………………………………6
2、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措施………………………………………………7
3、堆场扬尘污染控制措施………………………………………………9
第五章工程监理范围、工程内容………………………………………9
第六章、监理工作的目标………………………………………………11
第七章、扬尘污染防治监理工作制度……………………………………11
第八章、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岗位人员及工作任务…………………11
1、工程施工前的预控……………………………………………………11
2、工程施工前检查………………………………………………………12
3、施工过程中的控制……………………………………………………12
第九章、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控制要点………………………………13
1、工程施工前预控………………………………………………………13
2、施工过程中的控制……………………………………………………15
第一章编制依据
1.1监理规划。
1.2本工程的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
1.3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国家建设主管部门以及有关部门颁布的现行工程施工规范、建设监理规范及有关的技术标准等。
1.4山东省、烟台市有关建设主管部门的管理规定及地方标准。
1.5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等。
1.6工程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
所依据的规范、标准:
1、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规范(DGJJ08-121-2006)。
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
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4、《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
5、《大气飘尘浓度测量方法》(GB6921)
6、国家、省、市有关的建设工程规范、规定及地方法规;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10、《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1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场界噪音限值》
13、《委托监理合同》。
第二章工程概况
1.1工程基本情况
本次设计范围为:
全长约4889米。
依据道路设计方案,改造后横断采用0.4米(栏杆)+4.6米(人行道)+30米(车行道)+4.6米(人行道)+0.4米(栏杆)=40米形式。
经现场查看,现状桥梁病害较轻,拟保留原桥,进行加固提高荷载标准后继续使用,并在原桥两侧新建加宽梁,达到40米总横断要求。
本工程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总工期6个月,工程保修期10个月。
第三章扬尘的主要类型
1、土壤风沙尘
土壤风沙尘指直接来源于裸露地表(如农田、裸露山体、滩涂、干涸的河谷、未硬化或绿化的空地等)的颗粒物。
对于城市地区而言,除了本地及周边地区的风沙尘外,长距离传输的沙尘暴也是不容忽视的尘源。
我国沙尘暴发生的频率和强度很高,不但严重影响北方大部分城市,有时甚至会波及华南的部分城市,已成为春季的重要源类。
2、道路扬尘
道路扬尘是道路上的积尘在一定的动力条件(风力、机动车碾压或人群活动)的作用下,一次或多次扬起并混合,进入环境空气中形成不同粒度分布的颗粒物。
道路积尘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①邻近地区由于风蚀、水蚀带来的泥沙与尘土;
②机动车携带的泥块、沙尘、物料等抖落遗撒,如车轮从建筑工地、矿场、未铺装道路等携带的泥和尘,车载物料的遗撒等;
③机动车行驶造成的自身磨损与消耗(如轮胎、刹车垫的磨损,尾气净化装置的老化与消耗等)及尾气排放;
④路面老化破损后被碾压形成的颗粒物;
⑤冬季冰雪天气施洒沙粒及盐水形成的颗粒物;
⑥生物碎屑,如枯枝落叶,草坪、树木修剪时遗留的碎屑,经过干燥、碾压形成颗粒物;
⑦废物丢弃、泼洒,如烟蒂、纸屑等垃圾;
⑧大气降尘。
道路扬尘对空气颗粒物的贡献除了与自然风力有关以外,更重要的是与道路的等级、清扫方式、车流量及车速等人为因素有关。
3、施工扬尘
施工扬尘指在城市市政建设、建筑物建造与拆迁、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等施工场所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我国正处于城市建设的高峰时期,建筑、拆迁、道路施工及堆料、运输遗洒等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尘,已成为城市重要的扬尘源。
建设施工及建筑材料运输过程中所造成的扬尘污染,主要与施工过程中的管理有关。
4、堆场扬尘
堆场扬尘是指各种工业料堆(如煤堆、沙石堆以及矿石堆等)、建筑料堆(如砂石、水泥、石灰等)、工业固体废弃物(如冶炼渣、化工渣、燃煤灰渣、废矿石、尾矿和其他工业固体废物)、建筑渣土及垃圾、生活垃圾等由于堆积和装卸操作以及风蚀作用等造成的扬尘。
第四章扬尘防治技术措施
1、道路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道路扬尘是道路上的积土在一定的动力条件(风力、机动车碾压或人群活动)的作用下,一次或多次扬起并混合,进入环境空气中形成不同粒度分布的颗粒物。
(1)道路两侧进行草、灌木、乔木相结合立体绿化模式,或者实施硬化措施,或者绿化和硬化相结合。
注意消灭裸露地面,如树坑、草皮稀疏等,减少风蚀和水蚀造成的尘源。
(2)未铺装道路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硬化,或定期施洒粉尘抑制剂以保持路面低尘负荷状态。
(3)禁止随意开挖,尽量避免道路开挖。
应制定详细的防尘计划,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情况下,尽量缩短施工期限。
道路两侧的施工行为,亦须减少填挖土方,缩短工期,同时承担施工点附近路段的保洁和清洗责任。
(4)运送易产生扬尘物质的车辆应实行密闭运输,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发生遗撤或泄漏。
出入施工工地的车辆,驶离工地前应清洗车轮及车身。
2、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2.1工程建设阶段
(1)建设工程施工期间,应设置施工标志牌、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制度板。
施工标志牌应当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名称,项目经理姓名、联系电话,开工和计划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以及等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污染举报电话。
(2)工程建设期间,应在工地边界设置1.8米以上的围挡,围挡视地方要求适当增加,围挡底端设置防溢座。
(3)工程建设期间,其所使用的具有粉尘逸散性的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废弃物,应当密闭处理。
若在工地内堆置,则应采取覆盖防尘布、覆盖防尘网、配合定期喷洒粉尘抑制剂等措施,防止风蚀起尘。
(4)工程建设期间,施工工地内车行路径,应采取铺设钢板、铺设混凝土、铺设沥青混凝土、铺设用礁渣、细石或其它功能相当的材料等措施之一,防止机动车扬尘。
(5)工程建设期间,对于工地内裸露地面,应采取下列防尘措施之一:
①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
②铺设钢板、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礁渣、细石或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
③植被绿化;
④定期洒水;
⑤地表压实处理并洒水;
⑥定期喷洒抑尘剂。
(6)工程建设期间,物料、渣土运输车辆的出入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洗车平台四周应设置防溢座或其它防治设施,防止洗车废水溢出工地;设置废水收集坑及沉砂池。
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冲洗轮胎及车身,其表面不得附着污泥。
物料、渣土运输车辆,装载的物料、渣土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用苫布遮盖或者采用密闭车斗。
(7)工程建设期间,应对工地建筑结构施工架外侧设置有效抑尘的防尘网或防尘布。
(8)工程建设期间,工地内建筑上层具有粉尘逸散性的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废弃物输送至地面或地下楼层时,应从电梯孔道、建筑内部管道或密闭输送管道输送,或者进行人工搬运。
(9)工程建设期间,应负责工地周边道路的保洁与清洗责任。
(10)若工程未能按规定采取空气污染防治措施,则必须提出替代防治措施,经地方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开工。
3、堆场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建筑材料堆积(如砂石、水泥、石灰等)、建筑渣土及垃圾、生活垃圾等堆积和装卸操作以及风蚀形成的扬尘。
堆场扬尘的控制,主要有以下一些措施:
(1)采取密闭存储措施。
这主要针对原料堆,利用仓库、封闭堆场、等形式,避免风蚀作用。
(2)堆场露天装卸作业,应采取洒水等抑尘措施。
(3)采用防尘网和防尘布覆盖物料堆,必要时进行喷淋。
(4)临时性建筑渣土及垃圾、生活垃圾,应设置高于建筑渣土及垃圾、生活垃圾的围挡;应当定期洒水、喷洒稳定剂。
第五章工程监理范围、工程内容
1、建立和健全控制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网络。
2、土方开挖必须选用经相关管理部门核发资质和证照的土方施工单位。
3、督促和检查各施工单位对各岗位人员进行扬尘污染防治的教育情况,提高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的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意识,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污染防治的技术措施和人力、物力的投入,切实做好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
3、督促各施工单位按扬尘污染防治方案要求,落实施工前交底手续,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扬尘污染源,采取针对性的专项交底。
4、施工现场应设置围档,围档应从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并应采用硬质材料进行封闭围档。
5、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场地应坚实平稳不扬尘。
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的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6、施工现场内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主干道应适时洒水,防止扬尘;清扫路面时,应采取先洒水降尘后清扫的方法操作。
7、土方作业时,应有专人及时清除路面遗洒的泥土,路面应始终保持较湿润状态,做到不泥泞、不扬尘。
土石方施工期间,当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应停止施工作业。
8、道路、管线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集中堆放,并及时完成清运。
9、钻孔灌注桩施工时,会产生大量的泥浆,在产生大量泥浆施工的作业时,应设置专用的沉淀池及有序排放泥浆水的沟、槽。
建筑废水必须做到二级沉淀后,才能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沉淀池应经常清污,以保证其正常的使用功能。
10、施工现场的各类运输车辆应当做好车辆保洁工作,车辆进出施工现场时,应当采取清洗保洁措施,确保车辆不污染环境。
11、施工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经营性运输资质和建筑垃圾运输资质的单位(以下简称运输单位)运输建筑垃圾。
12、施工单位应监督运输单位采用车厢密闭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以下简称车辆)装运建筑垃圾,采用密闭式槽罐车装运工程泥浆。
13、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专业管理部门核发的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携带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核发的处置核准文件。
14、本工程施工采用商品混凝土,进出施工现场的商品混凝土运输车辆应保持干净,出场时尾部放料口应收到位。
第六章、监理工作的目标
力争省级文明工地。
第七章、扬尘污染防治监理工作制度
1、每周的工程监理施工例会,必须提出扬尘污染防治的工作要求。
2、安全监理日记、安全月报和安全监理台帐,应有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内容。
3、以总包单位为基础,管理好各分包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自检自查工作,以及扬尘污染防治的自检自查工作。
4、督促施工单位按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和专项扬尘污染防治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5、对施工过程中扬尘污染防治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
第八章、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岗位人员及工作任务
1、工程施工前的预控:
(1)工程开工前,列出该工程扬尘污染源的清单,及预控措施等。
(2)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
(3)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4)在首次监理工作例会上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的交底,交底应包括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内容。
2、工程施工前检查:
(1)施工单位项目部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员岗位证的持证情况。
(2)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和岗前、班前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情况等。
(3)施工机械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施工机械是否持有安全年检证,并对其进行核对。
3、施工过程中的控制:
(1)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施工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的执行情况,及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执行情况。
(2)检查施工单位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
(3)发现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有违章施工等安全隐患时,及时指出,以口头和书面资料指出,要求施工单位限时按规定进行整改。
遇到下列情况时,安全监理工程师可下达“暂时停工令”:
(1)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醒和指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符合要求时。
(2)安全设施未经自检和复查或检查不合格的而擅自使用时。
(3)擅自改变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时,或不按设计图纸要求的施工时。
(4)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5)对已经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6)违反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规定的作业行为时。
第九章、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做到“六必须和六不准”,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不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泥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的裸土。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工作非常重要,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监理控制的一个重点。
为此,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更加需要高度重视,监理工作将着重加强施工前控制和施工过程中的预控,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设专职的安全监理员,并由专职安全监理员配合建设单位抓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1、工程施工前预控:
(1)全面落实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总监理工程师是整个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总负责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重大决策由总监理工程师全权掌握。
总监理工程师依据现场情况,调配监理人员,安排工作,落实责任。
(2)设专职安全监理员
目前,人们对施工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而施工作业,毫无疑问将带来一定的噪音、粉尘、甚至污水排放等,势必给施工沿线(包括施工人员本身)带来影响,以往类似工程中,传统的监理监管模式,由于监管安全文明的监理员往往要兼管负责工序的质量验收工作,往往带来很大的约束,工作力度大打折扣。
为此,项目监理机构将在该工程中落实一名专职安全监理员。
该监理员经过安全培训,又熟悉监理业务,专门负责该项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安全管理体系与施工单位安全员对口工作,因此容易发现一些工程施工时安全隐患,便于加大该方面工作力度,以取得更好的监理实效。
(3)实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和《扬尘污染防治监理细则》监理细则是监理开展工作的主要依据,项目监理机构将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和《扬尘污染防治监理细则》作为监理督促、约束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的依据,实施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
除做好以上几点工作,监理过程中,将从施工前、施工过程中几方面控制,强调施工前预控,重点抓好施工过程中的控制,重视现场的巡视检查工作。
(4)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专项方案、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使方案更加完善;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经批复的《施工方案》实施。
(5)协助施工单位搞好自检自查工作;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工程例会上进行通报。
(6)配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搞好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以及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对外宣传工作。
2、施工过程中的控制:
(1)检查土方运输车辆的车况,及装运过程中的保洁工作。
(2)检查出场的混凝土运输车出料口是否放到位。
(3)检查施工单位的建筑垃圾的临时堆放处的管理情况及外运情况。
(4)检查施工便道的保洁情况。
(5)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排水情况。
(6)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口头或书面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检查落实情况。
一、工程概况
二、编制依据
1、环境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环境保护设计文件等。
3、施工区、生活区等区域环境基本情况和环境保护要求。
4、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中有关水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弃物处置、水土流失、生态影响等的基本资料和经批准的环境保护措施。
5、环境保护监理合同、环境保护监理规划、施工合同中有关环境保护条款。
6、施工设备、材料等的出厂技术资料中有关环境保护的文件和资料。
三、监理工作流程
图1环境保护监理基本信息流程
图2现场环境巡视检查程序
四、工作范围及工作重点
1、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对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中的环境保护措施、方案、实施办法进行审核。
符合相关规定,由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核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2、审查施工单位现场的环境保护组织机构专职人员、环境保护措施及相关制度的建立,是否符合要求。
3、督促施工单位与当地环保部门建立正常的工作联系,了解当地的环境保护要求和相关标准,取得当地环保部门的支持。
4、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环境保护措施进行跟踪检查,对环境保护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及验收。
五、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
1、环境保护监理范围内污染源调查细则
(1)通过对施工区污染源分布情况调查,根据污染源分布的总体情况,有针对性的做好环境监理工作。
(2)对原地形地貌的破坏,施工完成后必须予以恢复。
临时便道的修建,如对地表水系造成影响,施工中必须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对原来的地表水系要予恢复,防止地表水土流失或造成堵塞,排泄不畅。
(3)取土场,弃土场的使用和恢复。
施工弃碴不得弃入当地河、湖,不得影响现有地表水系,应集中在指定弃碴场地。
(4)污水处理完要经有关部门检验达标后再按设计要求处理。
施工污水不得直接排入地表,也不得直接排入附近河湖中,应设污水沉淀池、气浮池,施工中产生的废碴、废液应按有关环保要求进行处理,不得随意弃置、排放;施工营区的生活污水,必须建立适当的污水处理措施,不得直接排入附近河湖之中。
(5)施工营区的环境保护。
施工营地要进行适当绿化,以便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生活垃圾,固体废弃物必须集中放置运至当地的垃圾处理点,不得随意丢弃。
施工营区有专人进行卫生清扫,搞好环境卫生。
(6)施工影响区的恢复。
施工结束后,应按照原地貌特点,进行土地复耕,地貌恢复并进行绿化,清除一切施工垃圾;硬化的地面、地表临时建筑予以凿除。
(7)混凝土拌和站的保护。
施工中的污水,设备清洗污水要经处理才可排放,并应建立排水系统;原材料堆放,要符合设计要求;混凝土搅拌机要适当封闭,防止扬尘污染。
(8)隧道内施工环境。
隧道内施工要建立良好的通风系统;定期对有害气体排放及污水进行检测;弃碴运输尽量采取减少污染环境的手段;现场作业人员劳动保护应符合有关规定。
2、环境保护措施审核细则
(1)熟悉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文件内容,检查设计文件(包括:
设计说明、施工图纸、施工措施、技术要求、操作规程、设计修改通知等)是否符合现场的实际情况。
(2)审查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文件和各项设计变更,提出意见与优化建议。
(3)及时向工程施工承包人签发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文件,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业主报告。
(4)组织设计单位进行环境保护工程现场设计交底。
(5)协助业主会同设计单位对环境保护工程中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并参加设计联络会。
(6)审查承包人对设计文件的意见和建议,协助业主与设计单位进行研究,并督促设计单位尽快给予答复。
(7)审批环境保护工程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措施计划、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临建工程设计、施工详图、使用的原材料及试验成果等;签发补充的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答复施工承包人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8)督促业主按施工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施工承包人开工准备工作,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签发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开工令。
(9)主持召开环境保护专项工程周例会。
检查承包人上周工程计划实施情况,落实下周的工作计划,协调解决存在的有关问题。
(10)定期检查环境保护工程及设施的运行状况,如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的处理量、处理效果、运行成本、污泥处置等,对环保设施运行是否达到环境保护相关标准进行监督。
3、环境保护监理现场巡视检查细则
(1)对监理范围内(包括施工区、生活区和移民区)的环境和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日常监督、检查。
(2)检查承包人落实项目有关环境保护措施的情况。
(3)对监理范围内的环境状况进行日常巡查,对存在重大环境问题的施工区或生活区的环境情况和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进行跟踪检查。
(4)对存在的环境问题,可直接要求承包人处理。
(5)对重要的环境问题,或要求承包人处理而未处理的环境问题,现场环境保护监理工程在与现场工程监理工程师协商后签发环境问题通知,要求承包人限期解决。
承包人应按通知的要求,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按照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向现场环境保护监理工程报告。
(6)对环境问题通知中要求解决的环境问题,若承包人拒不解决或期满后仍未解决,现场环境保护监理工程应向环境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必要时,环境保护总监理工程师在与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协商后,向承包人发出整改指示或环境行动通知。
(7)在通知发出后14天后(特殊情况下7天后),承包人仍未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存在的环境问题,则发包人或其聘请的合格人员可以进驻现场对有关环境问题进行处理。
(8)由此引起的费用增加或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通过工程监理机构从下月给承包人的付款中扣除。
(9)在环境保护整改期间,应暂停对承包人的付款。
(10)检查负责范围内的环境影响情况,并做好现场监理记录。
核实承包人环境保护相关原始记录。
4、环境保护旁站监理细则
(1)对一些重要环境问题采取连续性的全过程监督和检查。
(2)经检查发现的重大环境问题的处理。
(3)对施工区内环境影响较大的污染源防护。
(4)对环境破坏性大的废弃物的处理。
(5)重要文物保护。
(6)旁站过程中对现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情况进行记录,包括现场环境情况描述、环境监测数据、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
(7)现场记录通过文字、数据、图表、声像等形式。
5、环境保护监理档案资料管理细则
(1)按照合同文件的要求,利用计算机技术对环境保护工程项目进行编目、编码、统计和检索。
(2)收集、整理、统计各类文件资料、文书资料、技术资料及档案,并立卷、保管。
(3)按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要求,做好档案的检点移交、编目、编号、检索、统计和安全保管,对过期无利用价值的档案资料经公司有关领导组织鉴定后方能作销毁处理。
(4)负责收集国内外工程监理的有关规范和信息动态,做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