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重点专科的科室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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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重点专科的科室要求
江苏省医院评价标准与细则(三级综合医院)技术标准(2010版)
1、三级综合医院临床科室技术标准(重点科室应同时达到一般科室的标准)
专科
一般科室
重点科室
2、呼吸内科
1、支气管哮喘和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分级与规范化治疗。
2、肺炎和COPD急性加重期的病原学检查及抗感染的合理应用。
3、肺癌、支气管肺癌的早期诊断与规范化治疗。
4、大咯血的诊断与治疗。
5、张力性气胸的诊断与治疗。
6、急性和慢性呼吸衰竭的诊断与治疗。
7、呼吸道传染病的诊断与鉴别诊断。
8、肺功能检查。
9、纤维支气管镜检查。
10、血液气体及酸碱平衡检测。
11、弥漫性间质性肺病的鉴别诊断与治疗。
12、急性肺栓塞的诊断与治疗。
1、设立呼吸重症监护室(RICU)
2、开展过敏原的检测与特异性免疫治疗。
3、呼吸介入诊断与治疗。
4、设立睡眠和呼吸障碍疾病的诊疗室。
要求
在2011-2015年中按要求完成的上述技术标准工作,并将各技术标准的病例姓名、住院号及疾病名称进行登记备查。
1.将
(2)(3)患者的姓名、住院号及疾病名称进行登记。
2.3年内设立呼吸重症监护室(RICU)
3.4年内设立睡眠和呼吸障碍疾病的诊疗室。
3、消化内科
1、能够正确、规范地诊断与治疗消化系统常见病多发病。
2、急性重症胰腺炎的诊治:
具有处理合并多脏器功能衰竭及其并发症的能力。
3、消化道大出血的诊治:
消化道大出血的综合抢救;急诊内镜诊断及内镜下治疗(食管、胃底静脉曲张出血镜下治疗,其他原因出血的内镜下止血治疗)。
4、功能性胃肠道疾病的诊断与治疗。
5、肝硬化并发症的诊断与治疗。
6、常规开展规范的胃镜、肠镜检查工作。
7、开展内镜下治疗:
内镜下取异物;内镜下息肉治疗(圈套摘除术及电灼术);食管狭窄扩张及支架置入术。
8、开展肝穿刺诊断与治疗。
1、慢性胰腺炎的诊断与治疗。
2、难治性炎症性肠病的诊断与治疗
3、消化系统肿瘤的早期诊断。
4、消化系统疑难杂症的诊治。
5、消化管早期肿瘤的内镜下治疗(内镜下黏膜切除术EMR或内镜下粘膜剥离术ESD)。
6、治疗性ERCP术(200例以上/年):
十二指肠乳头括约肌切开及胆、胰管取石术;内镜下胆管、胰管支架置入引流术。
7、超声内镜检查术。
8、开展胃肠道动力疾病的特殊检查及相关治疗。
可选项目:
开展胶囊内镜或小肠镜检查;腹腔动脉造影及肝动脉栓塞术(可与放射介入科协作);开展腹腔镜检查或胆道子母镜检查。
在2011-2015年中按要求完成的上述技术标准的工作,并将各技术标准的病例姓名、住院号及疾病名称进行登记备查。
1.将2011-2015年中按要求完成的上述1-6项技术标准的创建工作,并将各技术标准的病例姓名、住院号及疾病名称进行登记备查。
2.4年内选择性的开展胃肠道动力疾病的特殊检查及相关治疗。
5、内分泌科
1、甲状腺疾病:
单纯性甲状腺肿、甲亢、甲减、甲状腺炎、甲状腺结节和肿瘤的诊断、鉴别诊断与治疗。
2、糖尿病:
糖尿病分型:
1型和2型糖尿病的的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
能够识别特殊类型糖尿病。
妊娠糖尿病的筛查、诊断和处理。
3、代谢综合征的诊断、各相关组份的识别和治疗。
4、骨质疏松症的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
5、内分泌急症:
甲状腺危象、黏液性水肿昏迷、垂体危象、低血糖症、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糖尿病非酮症性高渗综合征、乳酸酸中毒、痛风的识别和处理。
6、内分泌相关检查:
(1)激素测定:
甲状腺素(TSH)、甲状腺激素(T3、T4、FT3、FT4)、胰岛素、C肽。
(2)自身抗体测定:
甲状腺自身抗体(TRab、TGab、TPOab)、(3)功能试验:
甲状腺摄碘功能、葡萄糖耐量试验;(4)仪器检查:
DEXA测定骨密度。
1、甲状腺疾病:
细针穿刺学检查。
甲状腺扫描。
较成功抢救甲状腺急症(甲状腺危象、黏液性水肿昏迷、甲亢合并心衰)。
2、糖尿病:
具备饮食、运动康复、心理和药物治疗的条件;糖尿病教育专职护士;能开展糖尿病强化治疗(胰岛素泵等)和血糖连续监测(CGMS等)。
能成功抢救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糖尿病非酮症性高渗综合征。
3、低血糖症:
低血糖的病因诊断(包括胰岛细胞瘤)的诊断和治疗。
4、下丘脑垂体性疾病:
垂体瘤(有功能和无功能垂体瘤)的诊断和治疗:
垂体性侏儒的诊治。
垂体前叶功能减退及其危象的诊治。
尿崩症的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
5、肾上腺疾病:
醛固酮增多症、库欣综合症、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的诊断与处理。
肾上腺皮质激素的合理使用。
6、性腺疾病:
性发育异常和性腺功能减退的病因诊断和正确处理。
性早熟的识别和治疗。
多毛的鉴别诊断。
闭经的诊断和鉴别诊断。
泌乳的病因诊断和治疗。
7、代谢性骨病:
甲状旁腺功能亢进和减退的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
骨质疏松症的诊断、鉴别诊断和处理。
佝偻病的诊断和处理。
8、电解质紊乱:
低钾血症、高钾血症、低钠血症、高钠血症、低钙血症、高钙血症的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
9、伴瘤内分泌综合征:
类癌综合征、抗利尿激素不适当分泌综合征、异位ACTH综合征。
10、多发性内分泌疾病:
多发性内分泌肿瘤综合征的诊断和处理。
自身免疫性多内分泌腺病综合征的识别和处理。
11、内分泌代谢性疾病与其他疾病:
内分泌代谢性疾病的围手术期处理。
妊娠合并内分泌与代谢性疾病的合理处置。
12、内分泌相关检查:
(1)激素测定:
垂体激素,甲状旁腺激素、降钙素、胰高糖素、肾上腺皮质激素(皮质醇)、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儿茶酚胺、尿碘、维生素D;
(2)内分泌功能试验:
胰岛素低血糖试验或精氨酸兴奋试验、LHRH兴奋试验、葡萄糖抑制试验、地塞米松抑制试验、立卧位试验;(3)内分泌影像学检查:
核素显像、超声、CT或MRI。
13、能测定血GH,PRL,T,E2,P,FSH,LH,ACTH,F,、血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PTH、CT.或MRI各部位自身抗体用于1型和2型糖尿病鉴别诊断。
14、经卫生部、SFDA批准的国家临床药理研究机构内分泌科专业组。
在2011-2015年中按要求完成的上述技术标准的工作,并将各技术标准的病例姓名、住院号及疾病名称进行登记备查。
2015年前每年完成其中三项,并将各技术标准的病例姓名、住院号及疾病名称进行登记备查。
6、肾脏内科
1、血尿的诊断及鉴别诊断。
2、蛋白尿的诊断及鉴别诊断、体位性蛋白尿的诊治。
3、原发性肾小球疾病的诊治。
4、继发性肾小球疾病的临床诊断及治疗:
糖尿病肾病、紫癜性肾炎、高血压肾小动脉硬化症、狼疮性肾炎、系统性血管炎、乙肝相关性肾炎等。
5、肾小管-间质性疾病的诊治:
急、慢性间质性肾炎,肾小管酸中毒。
6、尿路感染的诊治(急性肾盂肾炎、慢性肾盂肾炎、膀胱炎)。
7、急性肾衰的诊治。
8、慢性肾衰的诊治。
9、血液净化技术:
普通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血液灌流
10、实验室:
肾小球滤过功能(内生肌酐清除率)、肾小管功能检查(尿渗透压、尿酶学、尿酸化功能)、尿红细胞形态学检查、尿蛋白定量分析。
1、肾小球、肾小管疾病的病因诊断(基于病理水平)及治疗。
2、肾血管疾病的诊断及治疗。
3、能建立长期血管通路,包括动静脉内瘘术,中心静脉长期导管留置术等。
4、具有血液净化室,除能开展常规血液透析、血液灌流外,还能开展连续性血液净化技术,血浆置换等多种血液净化技术。
5、同位素肾小球滤过率测定,尿圆盘电泳,尿轻链蛋白测定。
7、神经内科
1、危重病人的抢救(如昏迷,脑疝,呼吸肌麻痹,癫痫持续状态等)。
2、脑血管病诊断、鉴别诊断和组织化治疗。
3、颅内高压病因检查和对症治疗。
4、头痛的诊断、鉴别诊断、相关检查及治疗。
5、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的诊断、鉴别诊断及治疗,包括脑脊液细胞学分析。
6、癫痫病诊断、分型及合理抗癫痫治疗。
7、开展脑电图,肌电图,诱发电位、TCD、以及CT(包括PCT)、MRI(包括MRV)等神经影像学检查。
8、开展神经变性疾病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或肌肉疾病等诊断、鉴别诊断、相关检查及治疗(可选一项)。
9、开展脊髓疾病的诊断、鉴别诊断,相关检查及治疗。
10、开展周围神经疾病和神经—肌肉接头疾病的诊断、鉴别诊断,相关检查及治疗。
1、对脑血管病进行病因分析;建立卒中单元;开展脑血管内介入诊断(包括血管超声、CTA、CEMRA、DSA等)及治疗(溶栓、支架成形术或其他血管内治疗等)。
2、开展运动神经元疾病、运动障碍疾病的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可选)。
3、开展神经功能影像检查,如MR弥散张量成像、MR波谱分析等在神经体统疾病诊断中的应用。
4、开展肌肉和/或周围神经组织活检分析(常规、免疫组化、电镜等病理检查)。
5、开展视频脑电图检查、监测,以及常用抗癫痫药物(大仑丁、鲁米那、卡马西平、丙戊酸钠等)血浓度检测。
6、开展神经康复治疗(如运动、语言功能康复)。
7、经卫生部、SFDA批准的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神经内科专业组。
在2011-2015年中按要求完成的上述技术标准的工作,并将各技术标准的病例姓名、住院号及疾病名称进行登记备查。
2015年前每年完成不少于其中二项,并将各技术标准的病例姓名、住院号及疾病名称进行登记备查。
3、骨科
1、四肢骨折钢板和髓内钉内固定手术。
2、髋臼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手术。
3、人工股骨头置换术全髋关节置换术全膝关节置换术。
4、关节镜常规手术(半月板成型、游离体摘除、前交叉韧带重建等)。
5、B超或CT引导下穿刺活检术。
6、骨、关节恶性肿瘤的规范化治疗。
7、特殊部位骨关节巨大肿瘤切除术。
8、骶骨肿瘤根治术半骨盆切除术。
9、脊柱骨折的手术治疗。
10、脊柱结核的手术治疗。
11、腰椎间盘摘除术。
12、颈椎病的手术治疗。
13、椎弓根钉内固定术。
14、脊柱肿瘤的手术治疗。
15、肢(指、趾)再植术。
16、周围神经损伤(缺损)的修复术。
17、儿童先天性畸形的手术治疗(可选)。
1、骨盆骨折的手术治疗。
2、严重关节畸形的人工关节置换术(其中膝关节内、外翻畸形大于30度,髋关节畸形下肢短缩大于5厘米)。
3、人工髋关节翻修或人工膝关节翻修术。
4、关节镜下后交叉韧带重建术。
5、肩关节关节镜手术、踝关节镜手术。
6、脊柱侧弯矫形术。
7、人工椎体植入手术。
8、微创脊柱外科手术。
9、脊髓损伤后功能重建。
10、胸椎管狭窄症、颈椎后纵韧带全弓化症的手术治疗。
11、血管复合组织移植。
三、麻醉科
1、正确、规范进行各种麻醉的实施与处理,包括各种阻滞麻醉、吸入全麻、静脉全麻和复合麻醉等。
2、对所有手术病人必须进行有创或无创血压、心电和血氧饱和度连续定量监测。
3、全麻气管插管病人必须进行呼末二氧化碳监测;具备体温及肌松监测条件的条件与技术。
4、规范进行各专科手术,包括小儿及老年病人的麻醉处理。
5、危重、疑难病人(休克、创伤、脏器功能不全等)的麻醉处理。
6、规范进行气管内插管术,支气管内插管术(单腔及双腔导管)。
7、具备围术期体温调控、控制性降压、体外循环的条件和技能。
8、深静脉穿刺及动脉穿刺置管技术。
9、麻醉恢复室(RR)床位数与手术台数比例达到1:
4~6。
10、术后镇痛、无痛分娩、无痛有创或无创性诊断检查的条件和技能。
11、设置麻醉科疼痛门诊,从事慢性疼痛诊疗工作,能开展神经及神经节阻滞等治疗技术。
12、具有喉罩、高喉头喉镜、光棒、视频喉镜等两种以上困难气道处理的条件和技能。
13、心肺脑复苏术(符合2008年指南要求)。
14、除颤技术、氧治疗技术。
15、正确掌握机械通气支持的技能(有创和无创通气)
1、血流动力学监测(含有创,包括CO、BP、CVP、RAP、PAWP等)。
2、呼吸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