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打卡管理规定3篇.docx
《考勤打卡管理规定3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考勤打卡管理规定3篇.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考勤打卡管理规定3篇
考勤打卡管理规定3篇
为加强公司劳动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考勤打卡管理规定,欢迎参阅。
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加强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出勤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车间员工周一至周六:
白班:
07:
30----12:
0013:
00----16:
00
晚班:
19:
00----23:
0024:
00----03:
30(跨日)
车间员工每两周倒班一次;
(二)办公室员工周一至周五:
08:
30----12:
0013:
00----17:
00
办公室员工周六实行长短周制,长周休息,短周出勤时间为:
08:
30----12:
00;
(三)每周休息一天;
(四)法定有薪假期:
第二条全体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每日四次)。
严禁请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违者将受到纪律处分。
(一)因公务未刷卡者,应填写出差单,人事部根据经所属部门负责人确认的出差单作公差处理;
(二)因ic卡或考勤机出现故障而未刷卡者,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由人事部确认后作签卡处理;
(三)因旷工而未打卡者,按旷工处理;
(四)员工每月允许有两次忘带卡或漏刷卡作签卡处理的机会。
之后忘带卡的,扣除当月勤工奖。
之后漏刷卡的,参照第5款处理;
(五)当月两次签卡机会用完后出现的漏刷卡,作如下处理:
1.第三次漏刷卡:
从勤工奖中扣除因漏打卡而产生的缺勤工时工资的相应金额;
2.第四次漏刷卡:
扣除全月勤工奖;
3.有四次以上漏刷卡行为者,从第五次起,按所缺工时的三倍计罚。
(六)漏刷卡缺勤工时的计算:
每漏刷卡一次,考勤系统自动扣除该时段二分之一工时;
(七)忘带卡者必须于当日上下班时向所属部门主管报到,各部门主管应于当日向人事部说明情况;
(八)员工漏刷卡需填写《员工漏刷情况说明表》,确认工时后,由人事部作相应处理。
第四条员工应妥善保管ic卡,如有遗失或人为损坏,补办新卡费用由员工本人承担。
第五条病假
员工病休,必须提供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
医疗期内,按规定享受病假工资。
医疗期外,病假无薪。
第六条事假
员工因私事不能出勤,必须提前填写请假单,经所属部门主管/经理、厂长、总经理签名批准后方为有效。
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者,本人应于当日十时前向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获准后方可休假,并于返工当日补办请假手续。
事假无薪。
第七条婚假
(一)在职期间领取结婚证的员工可享受3天婚假。
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增加10天;
(二)需往异地办理结婚手续者,可酌情给予路程假,以夫妇双方身份证所示较远的一方为标准,广东省内1天,广东省外2天;
(三)婚假需提前一个月申请,假期在领取结婚证后的六个月内有效;
(四)假满返工三个工作日内,需将结婚证交人事部确认。
1.为加强公司劳动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2.日常考勤规定
2.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
(如果周末加班,那么就是上午九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30分。
)
2.2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迟到:
超过规定上班时间未到岗位为迟到。
早退:
未到规定下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为早退。
2.3员工日常考勤实行打卡制。
2.3.1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出勤员工每天(包括加班)须保证至少两个考勤记录;
2.3.2员工上下班需打卡,违反此规定者,给予双方各书面警告一次并处以100元罚款;
2.3.4公司考勤员:
人事专干、文员;
2.3.5迟到早退的处罚:
考虑公司办公地点比较偏远,目前公交车不太方便,员工在上班途中因不可抗拒原因(如电梯故障、交通堵塞等)而延迟到岗十五分钟以内,不处罚,但必须对考勤员说明迟到原因,但每月累计5次以上(含)9:
00以后到岗的,给予口头指导一次;每月累计10次以上(含)9:
00以后到岗的,给予书面警告一次;单次迟到超过15分钟不足1小时或早退一次按以下标准扣罚。
总经理级:
200元/次
部门经理级:
150元/次
部门主管级:
100元/次
部门专员级:
50元/次
部门文员级:
40元/次
员工级:
30元/次
2.4所有人员上班须先到公司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
特殊情况需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论处。
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部门主管说明外出理由,得到批准后,方可外出,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上班时间未办请假手续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扣除当天工资的70%,并给予警告一次。
2.5缺勤:
下列情形按旷工处理:
2.5.1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2.5.2请假期限已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者。
2.5.3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未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者。
2.5.4超过1小时未到(或离开)岗位,且无充分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
2.5.5请假原因不属实者。
3.员工请假的规定
员工因各种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时,应办理请假手续,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达一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3.1员工因事、病、婚、丧、生育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3.3请假报批程序:
3.3.1请假二天以内(含二天),填制请假单,说明请假事由报部门主管签字批准;
3.3.2请假二天以上者,须经公司领导签字批准。
4.假期计算及待遇:
4.1事假
4.1.1事假须提前一天办妥请假手续,部门主管凭本人在请假单上说明的详细事由准假,如请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碍公司业务者,公司有权不准假或缩短、暂缓准假。
4.1.2公司员工事假天数原则上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月累计不得超过3天。
4.1.3公司员工因特殊原因需超出上述假期时限的,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否则按旷工论处。
4.1.4员工请事假期间按事假时间扣除薪资。
4.2病假
4.2.1员工因病必须治疗及休养时,凭市级以上医院诊断书办理请假手续,一天以内的病休可以免附诊断证明;
4.2.2员工连续病休超过三天,但不超过三个月时,按本人日工资的70%计发病假工资,福利照发,奖金按实际休假天数扣除。
4.2.4病休连续三个月以上为长期病休,长期病休须凭医院住院证明或医师病假建议请假,并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
4.2.5长期病休人员按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发给基本生活费。
4.3年假
4.3.1公司员工自入职之日起,工作满一年后具备享受年假的资格,年假期间薪资照发。
年假遇节假及公休顺延。
4.3.2年假标准:
员工自入职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享受5天年假,1-10年可享受5天年假,10(含)-20年可享受10天年假,20(含)年以上可享受15天年假。
4.3.3每年元月一日为核定基准日,核定下年度年假天数。
在当年度3月31日前(含)入职的员工下一年度可有4天年假;4月1日至9月30日入职的员工下一年度可有2天年假,10月1日后(含)入职的员工下一年度无年假。
4.4公伤假
4.4.1员工因执行公务受伤需休息时,须持省级医院的休息证明,经公司领导同意,办理请假手续,才能休假。
否则,病休一律无效;
4.4.2公伤假待遇,参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4.5婚假
4.5.1员工请婚假必须凭本人的结婚证明办理请假手续,进入公司前已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可申请婚假,婚假需在结婚证书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
4.5.2员工婚假为七天,遇节假日顺延,超过时间按事假处理;
4.5.3员工请婚假需连续一次申请完;
4.5.4婚假期间不扣除薪资。
4.6产假
4.6.2员工配偶分娩凭医院证明,准假3天;
4.6.3妊娠三个月以上的流产或死产,凭医院证明,按国家有关规定准假;
4.6.4产假在规定时间内不扣除薪资。
4.7丧假
4.7.1员工直系亲属丧亡包括:
父母(养、继)、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可以休假三天。
4.7.2员工旁系亲属丧亡经公司领导同意,可以休假一天。
4.7.3员工丧假在规定时间内,不扣除薪资。
4.7.4丧假需凭相关死亡证明。
5.加班的规定:
5.1加班申请——由公司安排加班的,需由拟加班部门经理(主管)提前填写《加班申请表》,交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安排加班,加班申请表须交考勤员汇总;
5.2加班时数——原则上每月每人加班不允许超过16小时。
5.3申请调休——对于加班的员工,可以视情况安排员工调休。
(调休限三个月内有效,倒休申请单上需注明冲抵加班日期)
5.4加班工资:
凡员工加班不能安排调休的,可以按以下标准核发加班工资:
5.4.1员工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两小时以内不计加班,延长工作时间两小时以上的,加班工资=实际加班时数*小时工资*150%;员工小时工资=基本工资/20.92/8。
5.4.2周六、日和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按以下标准计发:
周六、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0.92*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0.92*300%
5.4.3加班工资月核发天数:
全月累计不得超过2天,并需以“加班申请单”和考勤卡为依据,没有打考勤卡,一律不得计为加班。
6.附则:
本规定由人资部制订并负责解释,报总经理核准后施行,修改或终止时亦同。
一.作息时间9:
00——18:
00
1)每周工作六天,工作人员可在周二至周五之间根据部门人员情况安排1天休息,并上报公司行政部报备,若临时有事需要调休的必须事先填写调休单,经领导签字批准后交由行政部。
如无批准不予安排调休。
2)异地员工休息如涉及返家,可提前申请由部门经理安排调休,否则不予安排调休,需凭往返车票做为返家凭证。
3)各部门每月30日前将值班安排以书面形式报行政部,如有改动须提前到行政部备案。
二.考勤打卡
1)公司员工必须上、下班在指纹机处打卡签到、签退。
2)新员工入职3日后即需输入指纹安排打卡。
3)凡正常出勤但忘记打卡均视为未打卡。
5)因临时性工作外出无法到公司打卡,需在2个工作日内主动提供《员工未打卡说明》,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递交行政部,否则月底核查考勤记录时视为未打卡。
6)上述记录请按时申报,逾期不予补办手续。
未打卡者经调查为正常出勤,按5元/次扣罚,其他情况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迟到、早退
上班时间到而未到岗,并未请假者视为迟到。
下班时间未到离岗而未请假者视为早退。
1)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内,每次罚款为10元/次。
2)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第一次按罚款10元/次处理,第二次处理则为20元,第三次罚款为40元,第五次罚款位80元,第六次罚款为160元,依此类推。
3)迟到或早退2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每次旷工按100元/次罚款
4)由于公事推迟上班而未提前经主管同意者,按迟到论。
5)月累计超过5次,公司发送书面警告一次,季度累计迟到15次以上取消公司任何优秀评选资格,情况严重者予以辞退。
四.擅自离岗、旷工
工作时间内,未请假而离开工作岗位1小时以内视为擅自离岗,到上班时间未到岗或未到下班时间离岗未请假超过2小时以上,及工作期间未请假离开工作岗位1小时以上为旷工。
1)擅自离岗按事假双倍工资予以处罚。
2)月度旷工一次或一天扣罚当月工资10%。
3)月度旷工二次或二天扣除扣罚当月工资20%。
4)月度旷工三次或三天以上除名。
5)旷工一次公司发送书面警告一次,并取消公司年度任何形式优秀评选资格,年累计旷工3次或3天以上除名。
五.外出管理
1)员工因公外出时,应获部门经理批准并在前台《员工外出登记簿》上注明外出时间,返回后注明返回时间。
未签外出者按事假处理,严重者按旷工处理。
2)员工出差一日以上填写《出差申请单》由部门经理签字后报送行政部。
3)行政部将不定期进行人员外出抽查,如发生人员外出但未进行外出登记者,按制度进行处罚
六.病假
因病或非因工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或休养
2)请病假两日(不含两日)以上者,必须提供非盈利性医疗机构的休假证明,并提供病例,化验单,缴费凭证等。
3)病(事)假请假,一律向直接上司申请,不得委托其他同事转告,否则视同未请假。
4)病假最长期限60天,超出此标准将按自动离职处理。
5)3天以上病假(不含3天)需出示区以上医院证明。
6)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内病(事)假累计超过10天,予以辞退。
9)病假在请假或销假时不能提供诊断证明者,按事假处理;提供虚假医疗证明者,一经查实。
以旷工论处。
10)病假为有薪假,但不发放全勤奖金。
七.事假
因事必须本人处理且客观限制不能再休息日、节假日办理,又没有年休假可用时,可申请事假。
1)事假需提供真实、充分理由。
请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碍业务者,直接领导可不准假或缩短假期或暂缓准假。
2)事假不跨越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
3)事假必须事前提交请假申请。
4)员工请假2天以内事假(含2天),须提前1天提出申请,由部门经理审批;请3-7天事假需提前一周提出申请,由部门经理核准后报行政部审批;请7天以上事假需提前15天提出申请,报总经理审批;并填写《请假申请单》。
5)未按规定时间提出请假申请及请假要求与工作相冲突时,不予批假。
6)事假最长期限30天,重要及特殊岗位最长20天,超出此标准将自动离职处理。
7)事假为无薪假。
扣款为当月基本工资/当月理应出勤天数*请事假天数
8)未事先申请而休事假,按双倍扣罚薪资。
八.法定假期
按相关规定给予休假,休假视公司业务状况进行节假日正常上班,假后安排补休。
九.婚假
本人结婚
1)公司给予法定初婚员工15天带薪婚假;婚假前后不得另请事假。
2)婚假须于员工结婚当年享受,逾期作废。
如遇10月份后结婚可推至次年3月前休完假期。
须附结婚证书复印件,否则按事假处理。
十.产假
本人分娩。
3)产假期间可享受一个月基本工资的带薪假期;此薪资于休假返回后,连同上班的第一个月薪资共同发放。
4)上述日历天数包括节假日。
员工休产假必须提前三周填写“请假申请表”,附社区级以上医院确定的分娩预产期证明,经主管批准后送行政部生效。
男员工在妻子初育时可享受5个工作日的带薪护理假,但须出示有效医院证明和子女出生证明。
十二.丧假
直系亲属逝世
1)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等。
2)可以申请5个工作日的带薪丧假
3)申请丧假需填写“请假申请表”,附亲属关系证明和死亡证明复印件,经主管核准后送行政部审批生效。
十三.哺乳期
1)产后1年以后,每天给假2小时。
2)以不影响部门工作为前提,具体时间由部门经理具体核定。
3)哺乳假需提供生育证明,主管证明
十四.工伤假
因执行公务受伤,以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
1)员工因工负伤,最多可享受60天工伤假;需休假员工提供医疗证明后,由行政部审批具体休假天数,超出天数按病假办理。
2)工伤假期间,公司支付基本工资。
3)申请工伤假应在工伤发生后24小时内,并有2个以上公司人员书面证明。
4)因违章操作造成工伤,不享受工伤休假。
十五.休假相关程序
1)填报:
员工应休假前按相关规定填写《休假申请表》。
2)审批:
休假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批后报行政部;行政部审核员工假期类别及资料是否符合规定;按审批权限分别由行政部、总经理签批
3)请假审批权限:
请假1至2天以内,由部门经理直接审批,交到行政处备案;请假3至7天,需经部门经理,部门总监审批,交到人事部备案;请假7天以上,需经部门经理,部门总监,行政部审批,交由总经理审核,后报行政部备案。
4)休假因工作原因造成中断或未休,在季度内可调休,逾期作废。
5)全年累计休假超过30天取消,取消公司年度任何形式优秀评选资格,及调薪资格。
6)假期完毕,员工须立即到公司人事行政部销假,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延间以事假计。
公司员工假期完毕销假以实际到岗签到为准。
十六.其他事项
1)当月除规定休息外,出満勤人员可享受100元満勤奖。
3)违反上述考勤制度除特别标注项目外,给予10-100元处罚。
4)此文件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公司考勤相关文件作废。
5)各级主管对所属员工的考勤,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若有不照规定或其他隐瞒事项,一经查明,应连带处分。
6)文件最终解释权归行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