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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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docx

海南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海南省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二○○四年九月

 

前言

科学规划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合理开发利用地质环境资源,避免或减轻致灾地质作用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的损失,对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生态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编制省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函》(国土资环函[2003]12号)要求,本规划以国家地质灾害防治法规为依据,以《全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纲要》为指导,在完成海南岛1∶50万环境地质调查、海南岛地质灾害现状调查和保亭、五指山两个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的基础上,进行编制的。

本“规划”所称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本“规划”仅限于海南省的陆域主体—海南岛范围内,不含其它群岛和海域;规划年限为2001~2020年。

一、地质环境概况

(一)自然地理概况

海南省位于我国最南端,行政区包括海南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

海南岛地处东经108°37′~111°03′,北纬18°10′~20°10′,东北至西南长约290km,西北至东南宽约180km,总面积(不包括卫星岛)33920km2;环岛海岸线长1528km。

全省辖18个县市,2002年底有户籍人口约803.13万人,沿海地区人口密集,中部山区人口稀少。

全岛多年平均气温23.8℃;多年平均降雨量1000~2348mm,多年平均暴雨日为7.8日,极端日降雨量644.4mm(昌江县2001年8月30日)。

强降雨是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发生的主要因素。

(二)地质环境背景概况

海南岛四周低平,中间高耸,呈穹隆状。

地势为中南部高而四周低,以五指山、鹦哥岭为隆起核心,向外围逐级下降,由山地、丘陵、台地、平原构成环形层状地貌,梯级结构明显。

最高峰五指山1867.1m,依次为鹦哥岭1811m,黎母岭1411m。

低山丘陵区200~800m,火山岩台地区40~200m,滨海平原区0~40m,局部20~60m。

根据形态特征,划分成山地、丘陵、台地、滨海平原四大区。

山地面积约8616km2,占全岛陆地面积的25.4%,植被覆盖率高达70%~75%;丘陵面积约4511km2,占全岛陆地面积的13.3%,植被覆盖率高达50%~55%;台地面积约11058km2,占全岛陆地面积的32.6%,植被覆盖率高达30%~40%;滨海平原面积约9735km2,占全岛陆地面积的28.7%,植被覆盖率为20%~30%。

植被覆盖率的高低及水系的发育程度对地质环境有着重要的影响,特别是对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发生、发展起着重要的制约作用。

基岩由侵入岩、变质岩、沉积岩和火山岩四大类组成。

侵入岩类主要集中分布于岛中、南部地区;变质岩类主要分布于五指山地层分区;沉积岩类主要分布在三亚地层区和五指山地层分区;火山岩类主要分布于琼北断陷盆地、文昌的蓬莱至定安的龙门、龙塘等地以及岛中部的五指山和岛南部的同安岭、牛腊岭等地区。

松散土体主要由更新统和全新统的松散土层组成,岩性为粗砂、中砂、粉细砂、粉质粘土、粉砂土、砂砾石等,分布于岛四周沿海滨海平原和河流中下游阶地及三角洲地区。

区域构造较为发育,主要有东西向、北东向和北西向三组构造。

东西向构造主要有王五—文教构造带、尖峰—吊罗构造带、九所—陵水构造带。

活动断裂主要有东西向光村—铺前断裂带(1605年琼州大地震,控震断裂为震级7.5级)、北西向荣山—岭南断裂(石山断裂)、颜春岭—道崖断裂(控制基性火山岩喷发)、东寨港—清澜断裂。

火山活动主要表现为新生代以来,琼北地区发生频繁的火山喷发。

地震活动较为频繁,据不完全统计,自1466年有地震历史记载起至1999年底,岛上及邻近海域发生3级以上地震近200多次,其中5级以上(含5级)有20次,最大震级7.5级。

二、地质灾害现状及防治概况

(一)地质灾害现状及发展趋势预测

我省主要地质灾害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裂缝等种类(见附图1),以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所造成的危害较大。

1、滑坡

滑坡是我省主要地质灾害之一。

截至2003年底,全省共调查到的大小滑坡灾害点近百处,均为小型土质滑坡。

主要发育于五指山、鹦哥岭、尖峰岭、吊罗山、石碌铁矿等山地、丘陵区,仅龙塘镇菜市场滑坡发育于南渡江河流阶地。

以单个滑坡体零星分布为主,石碌铁矿、鹦哥岭、五指山等少数地区发育有滑坡群。

人类工程活动和汛期台风、暴雨是诱发滑坡发生、发展的主要外部因素。

每年汛期是滑坡的高发期,造成的经济损失较为严重。

1991年6月13日,五指山市毛道乡空共村山体滑坡,冲毁民房7栋,死7人,伤5人,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在滑坡灾害发育的山地、丘陵区,随着山区公路的修建、扩建和兴建水利工程等人类活动的增加,形成了许多高陡的人工边坡,在降雨等外动力作用下,易发生滑坡,预测近期内人为诱发的滑坡灾害将有所增加。

2002年初,由于扩建海榆中线大本至田独段,2002年9月21日诱发保亭县三道镇甘什下村滑坡群的发生。

2、崩塌

崩塌是我省另一主要地质灾害。

省内崩塌灾害点发育分布范围广,已调查到的大小崩塌点近千处。

单个灾害点规模小,均为小型崩塌,且以土质崩塌为主。

主要分布于低山、丘陵区的新修公路边坡处。

由于省内崩塌灾害点多、面广且具突发性等原因,难于防范,常造成交通中断、阻塞。

1989年10月30日暴雨期间,保亭县三道镇甘什岭崩塌造成海榆中线235km+850处和236km~237km段交通阻塞近3小时;1995年8月4日洪水期间,公路边坡崩塌造成保亭县响水至毛感公路全线交通中断4天;2002年9月底,五指山市境内南圣至水满乡公路崩塌、滑坡,造成国庆期间车辆无法进出五指山旅游区。

崩塌灾害给省内中南部山区的交通、运输和国民经济建设造成较为严重的损失。

在崩塌灾害发育的山地、丘陵区,随着山区公路的修建、扩建和兴建水利工程、城镇建设等人类工程活动的加剧,形成了许多高陡的人工边坡,在降雨、机器振动等外因的作用下,易发生崩塌,预测近期内人为诱发的崩塌灾害将有所增加。

3、泥石流

泥石流主要发育于我省中南部山区,分布于大广坝水库西南侧沉积岩、变质岩分布地区和岛西南部山地丘陵区,海榆中线大本至五指山市段公路沿线亦有零星分布。

单处泥石流规模较小,均为小型泥石流。

根据其成因和物质来源的不同,分为山坡型泥石流和沟谷型泥石流两大类;省内以山坡型泥石流为主。

强降雨和特大暴雨是泥石流多发时段,对山区公路、水库、村庄等构成潜在危害。

在大广坝库区和岛中南部山地丘陵区,由于人类工程活动的减弱,植被的恢复,自然条件下形成的泥石流在逐年减少;而在新修、扩建山区公路和兴修水利工程等人类工程活动强烈的地区,小型泥石流发生较为频繁,预测近期内人为诱发的泥石流灾害将有所增加。

4、海岸崩塌

海岸崩塌是我省又一主要地质灾害。

分布于岛东部泥沙质海岸,尤以文昌东郊、琼海博鳌—潭门等地段较为严重。

琼海博鳌—潭门海岸线长约12km地段,最大侵蚀宽度约800m。

1996年9月20日第18号强台风期间,冲毁位于沙堤上修建的帝国花园别墅3栋,冲毁防浪堤坝(混凝土片石坝)长约800m。

海岸崩塌造成岸边后退,陆地面积减少,耕地损毁,毁坏海岸沙堤和防护林,威胁岸边村庄,对沿海地区破坏较为严重。

随着近年来在东部沿海地区开采砂钛矿和开荒种地等人类工程活动的增加,沿海砂堤被推平成耕地、采矿区,古砂堤和堤上树木遭破坏严重,预测近期内人为活动诱发的海岸崩塌灾害将有所增加。

5、河岸崩塌

河岸崩塌主要分布于南渡江、万泉河、昌化江、珠碧江、宁远河、陵水河等河流中下游河岸。

南渡江河岸位于南渡江大桥南1~3.5km和5.5~7km处,由于岸边严重崩塌,路基塌陷、迫使沿河公路多次改道。

在昌化港至昌城河段北岸,河流侵蚀崩塌十分强烈,许多河岸阶地上的耕地被成片侵毁,个别靠近河岸的房屋被冲毁,大量的崩塌土体堆积于河道中,造成昌化港严重淤积,使原先位于河口内的昌化港码头被迫搬迁到河口外海域。

珠碧江河口砂堤于1996年9月20日第18号强台风期间发生改道,冲毁砂堤岸边防浪堤坝长约450m,砂堤被拦腰截断长约50m,冲毁民房112间、水产品加工厂一座;损毁渔船30艘,死亡渔民多达96人,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0万元。

由于南渡江近年来加大整治力度,科学合理地规划沿岸采砂规模和布局,在沿岸崩塌、侵蚀严重地段进行工程治理,修建了防洪堤坝和沿江公路,使中下游龙塘至铁桥段河岸基本趋于稳定;龙塘以南至东山、永发等地段,由于未采取工程治理措施,近期内河岸侵蚀、崩塌仍继续发育,且局部崩塌有所加剧。

昌化江、万泉河、宁远河、朱碧江等其它河流,由于未采取任何工程和生物防治措施,预测近期内河岸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将继续发展。

(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概况

自1990年贯彻落实《全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纲要》以来,我省地质灾害调查及防治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在减灾防灾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果。

1、地质灾害调查工作逐步深入

自1992年开展地质灾害现状调查工作以来,1996年1月至2001年12月,完成了1∶50万以地质灾害为重点的环境地质调查工作。

该项工作基本查明了海南省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状况、分布规律以及地质灾害发育类型、规模及危害程度等,为我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提供基础依据。

在完成地质灾害现状调查的基础上,逐步开展了深入到自然村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

2001年5月至2004年6月,完成了保亭、五指山、三亚、琼中、屯昌等5个县市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今年计划完成儋州、白沙、昌江等3个县市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

在完成了保亭、五指山、三亚、琼中、屯昌等5个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的基础上,已初步建成了保亭、五指山、三亚、琼中、屯昌等5个县市的空间数据库和群测群防网络体系。

2、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取得一定进展

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部署,建立了省、部分县市二级地质灾害防治机构,落实了相关职责;建立了汛期防灾制度、灾害速报制度、灾情巡查制度和汛期值班制度。

加强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的资质管理,为提高我省地质灾害勘查和治理的质量提供保证。

3、地质灾害防治取得初步成效

在完成保亭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的基础上,建立了县、乡(镇)二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对调查中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监测,取得初步成效。

2002年9月21日保亭县三道镇甘什下村滑坡,由于预报准确,人员撤离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和减轻了财产损失。

开展了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自1999年11月1日国土资源部颁布《关于实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392号)和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实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土环资储字[2000]45号文)以来,已完成并评审通过的“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共计10份,其中4份为一级评估报告,6份为二级评估报告。

(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进展缓慢

按照中国地质调查局和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的部署,我省于2001年始开展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至2004年6月底,累计共安排了保亭、五指山、三亚、琼中和屯昌等5个县市。

由于深入到行政(自然)村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进展缓慢,影响了全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县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部署和实施,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开展受到影响。

2、地质灾害监督管理体系不健全,防治经费不足

除2003年11月24日国务院公布实施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和1997年海南省政府发布实施的《海南省地质环境管理办法》(第107号政府令)外,目前尚无有关地质灾害防治的地方性法规、条例以及保障法规、条例实施的具体管理办法,地质灾害防治的管理机构基本健全,而监督管理体系不健全,监督检查机制还不完善。

由于经费不足,一些地质灾害隐患点得不到及时勘查与治理,大部分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还未能查清。

3、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不完整,信息系统建设缓慢

地质灾害监测起步较晚,目前尚未形成完整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监测手段落后。

我省地质灾害信息系统还处于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的基本数据库建设阶段,离建立基于GIS的地质灾害信息系统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尚未实现地质灾害数据的动态查询,难于实现地质灾害信息资源共享和提供快速决策服务。

4、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开展建设用地及大中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方面有待加强。

三、地质灾害防治的原则与目标

(一)地质灾害防治的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地质灾害防治要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将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人类活动聚集地作为防治重点。

加强对地质灾害知识的宣传普及,重视提高公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2、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

地质灾害防治首先要考虑防止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其次是合理避让,最后才是选择治理。

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调动企业、社会组织和广大公民的积极性,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讲求实效。

3、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分阶段实施的原则

综合考虑不同地区地质灾害发育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进行统一规划,分阶段实施,选择重点地区和重点工程,集中力量加以突破,带动和推进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4、坚持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

对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谁诱发谁投资治理;自然形成的地质灾害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治理。

5、坚持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

以地质灾害调查为基础,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法规建设和监督管理,加快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和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健全防灾减灾管理体系。

对部分地质灾害实行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结合,进行综合治理,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6、依靠科学进步与创新,不断提高地质灾害防灾减灾能力和水平。

依靠科技进步,深化对地质灾害的认识,提高监测预警系统准确性和治理工程的效率,更有效防治地质灾害。

(二)地质灾害防治的目标

1、总体目标

根据全国地质灾害防治的总体目标要求,制定我省地质灾害防治的总体目标:

在省内建立起相对完善的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体系和适应市场经济条件要求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

严格控制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

加强基础工作,在基本查清我省地质灾害分布状况、危害程度与致灾因子的基础上,建立并逐步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

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力度,使危害严重的重大地质灾害点基本得到治理;将以往地质灾害治理从分散的、被动应急的状况,转变为有组织的、专门的、主动的和有预见性的工作。

2005年底以前,使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日益突出的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到2020年,基本控制我省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使我省地质灾害的发生率和损失率有明显降低,从根本上改善地质环境状况,为生态省建设提供良好的地质环境。

2、分阶段目标

2001~2005年近期目标:

(1)在完成海南岛1:

50万环境地质调查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保亭、五指山、三亚、琼中、屯昌、儋州、白沙、昌江等8个县市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

基本查清上述8个县市的地质灾害发育分布情况及严重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数量、位置和危险性,并相应地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

(2)建立起相对完善的省级地质灾害空间数据库,提供主要地质灾害信息适时网上查询。

(3)初步建立起地方性地质灾害防治法规体系和省、县市二级行政管理部门地质灾害监督管理体系,使整个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法可依。

(4)在保亭、五指山、三亚、琼中、屯昌、儋州、白沙、昌江等8个县市中选定一个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建设示范县市,建立滑坡灾害治理监测示范点2处。

(5)逐步完善地质灾害评价指标体系,建立起规范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建设项目,必须依法开展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应当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6)在琼海的博鳌-潭门海岸地段建立海岸崩塌监测网。

(7)对保亭、五指山、三亚、琼中、屯昌、儋州、白沙、昌江等8个县市已查清危害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分批治理。

(8)开展全省地质灾害汛期气象预警工程的基础研究和预报工作,建立全省地质灾害汛期气象预警预报体系。

(9)开展全省矿山环境地质调查、石碌矿区地质灾害专项调查和屯昌县羊角岭水晶矿矿山恢复治理等项工作。

2006~2010年中期目标:

(1)完成海口、东方、万宁、琼海、文昌、临高、澄迈、定安、乐东、陵水等10个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并相应地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

(2)建立起相对完善的省级地质灾害空间数据库,提供主要地质灾害信息适时网上查询。

初步建立起为全社会服务的地质灾害信息网络。

(3)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地方性地质灾害防治法规体系和省、县市二级行政管理部门地质灾害监督管理体系,使整个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4)建立以山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为基础,海岸崩塌现代化专业监测网为主导的基本覆盖全省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网。

(5)建立完善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严格控制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

(6)完善博鳌-潭门海岸崩塌监测网点。

(7)继续开展和完善全省地质灾害气象汛期预警预报工程研究工作。

(8)开展全省地质灾害风险性区划工作。

2011~2020年远期目标:

(1)建立海岸崩塌监测示范区1处和监测网络体系。

(2)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法规体系和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体系。

(3)完善全省18个县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立覆盖全省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和预警系统。

(4)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建立起为全社会服务的地质灾害信息网络。

(5)使自然和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发生率和损失率明显下降,全省地质环境状况总体良好。

(6)在地质灾害多发的县市,开展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工作,开展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等县市山区城镇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研究。

(7)完善全省地质灾害汛期气象预警预报工程的研究工作。

(8)争取在防治技术方法和地质灾害体综合开发等方面取得突破,使一些危害较严重并需要治理的致灾危险点得到有效治理。

(9)完善建设用地和大中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

四、地质灾害易发区

(一)分区原则

1、据地质灾害发育类型及分布情况进行分区。

主要考虑崩塌、滑坡、泥石流、河岸崩塌、海岸崩塌等对工程建设具有危险性的突发性地质灾害。

2、根据地形地貌、松散层厚度和水系发育程度等因素进行分区。

根据我省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主要发育于坡度陡、风化残积层厚、水系发育的中低山丘陵区的特点,把岛内地表坡度大于25°、风化残积厚度大于3m、水系发育的中低山丘陵区划定为地质灾害易发区。

3、南渡江、万泉河、昌化江、宁远河等主要河流中下游河流阶地较为发育,松散层厚,岸边河水冲刷强烈,局部地段河岸崩塌滑坡崩塌较为严重,位于河岸地带的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划定这些地区为地质灾害易发区。

4、沿海沙质海岸侵蚀(岩质海岸崩塌)较为严重,在文昌东郊、琼海博鳌—潭门等地段,海岸侵蚀灾害已对沿海地区的建设工程形成较大的危害,确定这些海岸地段为地质灾害易发区。

5、王五—文教断裂带两侧,海成阶地较为发育,岩性为砂土、粉土、中粗砂、粉细砂等,松散,易崩塌。

蚂蝗岭、东江、山口等地冲沟发育,崩塌严重,位于区内的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划定这些地区为地质灾害易发区。

(二)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划分

1、中南部低山丘陵地质灾害易发区:

主要有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

主要分布于海南岛中南部五指山、尖峰岭、吊罗山、鹦哥岭等山区,包括琼中、五指山、保亭、白沙、三亚、乐东、东方、儋州、昌江、屯昌、琼海等11个县市,面积13538km2;

2、河岸地质灾害易发区:

主要为河岸崩塌、滑坡地质灾害。

主要分布于南渡江、万泉河、昌化江、宁远河等河流中下游河岸及河流阶地,面积2351km2;

3、沿海地质灾害易发区:

主要为海岸侵蚀、崩塌地质灾害。

主要分布于沿海的文昌东郊、琼海博鳌—万宁东澳、陵水黎安、三亚藤桥、东方感城等地,面积1626km2;

4、琼西北地质灾害易发区:

主要为冲沟崩塌地质灾害。

主要分布于儋州的蚂蝗岭、新州林场,临高的东江、加莱和澄迈的山口、长安等地,面积2372km2。

上述这些地区为我省地质灾害危险性易发区,其所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对区内的工程建设具有一定的危险性。

五、地质灾害防治区

在全省自然地理单元划分的基础上,根据地质环境条件,结合人口密度、经济发展水平、地质灾害治理能力以及地质灾害的发育强度与危害程度等因素,将全省划分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和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

根据区内发育的地质灾害类型和所处的地质环境条件,将采取相应的防治技术方法和防治措施。

(一)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分布于中南部山地丘陵区、南渡江中下游和东部沿海等地,面积9266km2,包含3个亚区,23个块段。

根据区内地质灾害发育种类、规模、分布特征等,划分为中南部山地丘陵崩滑流重点防治亚区、河岸崩塌重点防治亚区和海岸侵蚀崩塌重点防治亚区。

1、中南部山地丘陵崩滑流地质灾害防治亚区

本亚区主要包括琼中、白沙、五指山、保亭、儋州、昌江、东方、乐东等8个县市的山地丘陵地区,面积6648km2,包含五指山-鹦哥岭和石碌矿区2个块段。

区内以中低山丘陵为主,山高坡陡,地形地貌复杂,地表水系和植被发育,五指山为我省最高峰,海拔1867.1m,为南渡江、万泉河、昌化江、宁远河等主要河流的发源地,多年平均降雨量1600~2348mm,多年平均暴雨日8~10日,极端日降雨量644mm,是我省降雨量最多的地区。

区内花岗岩、沉积岩、变质岩等分布广泛,地表松散层较厚。

人类工程活动主要为道路建设、采矿、开荒及城市(镇)建设等。

突发性地质灾害较为严重,主要为残坡积层、全风化层组合的土质崩塌为主,次为滑坡、泥石流。

其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灾害点占全省的90%以上。

造成人员伤亡的五指山市毛道乡空共村滑坡、尖峰岭林场南中六队滑坡、保亭县毛真水库滑坡等18处滑坡体和具有潜在危害的元门高案村滑坡、甘什下村滑坡等9处滑坡点及石碌矿区滑坡群等均位于本亚区,是全省地质灾害的重灾区,潜在地质灾害较为突出。

近期主要开展保亭、五指山、琼中、昌江和白沙等5个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完成保亭县三道镇甘什下村滑坡群、什玲镇南头村滑坡群,五指山市水满乡风门岭滑坡、毛阳镇什率空滑坡,白沙县元门高案村滑坡等灾害隐患点的勘察、治理,开展石碌矿区地质灾害专项调查工作;中期主要完成石碌矿区滑坡群和中部城镇高陡边坡及山区公路边坡的勘察、治理工作,开展保亭、五指山、琼中、白沙、昌江等5个县市的地质灾害风险性区划工作;远期主要开展山区公路边坡削方、植树等治理工程。

近、中、远三个时期均着重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大力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和地质灾害汛期气象预警预报工程建设。

根据亚区内地质灾害发育特点和经济发展状况,主要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①对甘什下村滑坡群、南头村滑坡群、风门岭滑坡、什率空滑坡、高案村滑坡等严重灾害隐患点进行工程治理,对面上分布危害较轻的崩滑流灾害点(处)采取生物治理为主,工程治理为辅的措施。

②对分布于公路沿线的崩塌、滑坡灾害点,主要采取削坡、植草(树)、修建挡土墙和地表排水等生物和工程相结合的防治措施。

③对位于滑坡、不稳定斜坡等隐患点的村庄、城镇,一般采取避让措施;若不能避让时,则应查清隐患点的规模和成因,并采取相应的工程防治措施。

④对位于村庄、城镇和重要工程设施的灾害隐患点,应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每个灾害隐患点,须指派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负责监测,并落实监测责任制,定时向有关主管部门上报监测数据,一旦发现险情,应及时上报和组织人员、设备撤离。

⑤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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