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山转让合同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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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山转让合同范本
荒山转让合同范本
篇一:
荒山承包转让合同书
荒山承包转让合同书
甲方:
巩发荣(原承包人)
乙方:
柯四平
经双方协商,甲方愿收原承包人的山场权转让给乙方承包,特订立以下合同。
一、原甲方承包的四百亩荒山,转包给乙方经营,承包期为
贰拾年,从合同签定之日起生效;
二、原公证书及合同在乙方经营期内归乙方使用,其中包括
山界、面积、四至等内容;
三、原承包方(甲方)在原来承包期间的造林贷款及其它债
务,乙方概不承担;
四、乙方为承包事项须一次性付给甲方七千元承包款(贰拾
年总金额)
五、乙方承包期满(贰拾年)应将山权归还甲方;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份交公证单
位存档。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公证单位:
篇二:
荒山转让合同
荒山转让合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转让方与受让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荒山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亩,转让给乙方从事生产经营,四至
为:
(详见附图)
第二条该荒山转让使用年限为:
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即年。
第三条该荒山的转让金共计。
第四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乙方于当日以现金形式一次性向甲方缴付全部转让金。
第五条甲方保证上述荒山权属清楚、无争议。
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使用权纠纷或债务,概由甲方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乙方依法享有荒山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经营和处置。
第七条乙方受让的荒山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甲方不得干涉。
第八条转让包括了。
第九条甲方把原买卖协议交给乙方,另附村委会同意派出所在此建弹药库的村委会证明。
第十条双方发生纠纷后,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到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转让方(甲方):
年月日受让方(乙方):
年月日
篇三:
荒山转让协议书
荒山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红福石料厂为了确保后续的石灰石资源可持续性发展,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荒山转让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于的一宗约亩的荒山转让给乙方。
二、荒山出让实际面积以甲方现场指定的荒山四界为准。
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三、转让金付款方式:
双方一致同意该荒山的转让价格为元(大写:
元整)。
款于协议签订之日起首付元定金,待甲乙双方将四界确认清楚后将余款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付清荒山出让金后,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同时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在乙方与相邻权人或他人因使用权属发性争议时,甲方要负责出面证明使用界限和帮助阻止他人干涉。
五、乙方在今后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不乱动甲方的现有剩余山林,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或阻碍乙方已购山林的开采和使用。
乙方在开采完该资源后,其场地仍归甲方所有。
六、双方违约责任:
如一方违约将支付对方直接或间接损失的2倍违约金。
七、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存档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村委会:
乙方:
年月日
篇四:
荒山荒坡转让协议书
荒山荒坡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发包方(法人):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发包方的主持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达成以下荒山承包经营权转让协议:
一、转让范围:
甲方于半年前(年月日)向发包方书面提出自愿放弃荒山承包权,自愿将其承包的位于承包经营权、收益权及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一次性全部转让给乙方。
东至(坐标点),西至(坐标点),南至(坐标点),北至(坐标点)。
二、转让期限:
从20XX年月日至年月日。
即甲方全部承包期限的所有剩余年限。
三、转让补偿金(含应补偿甲方的一切费用)及付款方式:
转让补偿金为人民币
四、转让现状:
地上附着物除禁山上柏枝大王庙周边已栽种其余承包区域均为荒山荒坡。
五、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收取转让金后,即为本协议生效期,乙方不得反悔。
2、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荒山荒坡四至清晰,权属明确,如因指界不清发生与第三方的界限纠纷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3、自本协议生效之日甲方将其与发包方签订的2份承包合同原件交给乙方或原承包方;15日内由甲方登报(忻州日报)声明其名下丢失的林权证作废;自动放弃在该承包区域内的一切权利和主张。
4、本协议生效之日前,甲方以该荒山荒坡抵押、担保、顶账等债务事项均
由甲方自行负责赔偿处理。
不得影响、干扰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甲方的家人、亲戚人等不能以甲方的协议或林权证条款为由,干扰、阻挠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
5、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自动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转由乙方接管经营,同时确立发包方与乙方的承包关系。
6、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依法享有经营该荒山荒坡的使用、收益、经营决策、流转处置等合法权益,与甲方再无瓜葛。
六、双方议定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以本协议转让费万元额度的10倍为违约(含损失费、补偿费)金标准。
七、本协议签字之日当场交款生效,后附甲方的收款凭证及年月日放弃荒山承包权的书面申请复制件一份。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备案留存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发包方(签章法人签字):
身份证号:
年月日
篇五:
土地(荒山)转让协议书
土地(荒山)流转协议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
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荒山)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协议。
一、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城关镇张家岗村组(地块)亩土地(荒山)的承包经营权永久转让给乙方。
坐落(四至):
万元,大写
三、乙方一次性现金支付转让金万元,甲方应出具收款收据。
四、甲方转让土地(荒山)承包经营权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转让手续,并一月內清除地表附屬物,同時负责协调处理四界纠纷。
五、乙方获得土地(荒山)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荒山)的使用、经营、处臵和收益等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六、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为转让金總額的20%。
七、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该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
各执一份。
甲方:
手印:
乙方:
手印:
见证:
年月日
1二、转让土地(荒山)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万元/亩,共计
篇六:
荒山荒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荒山荒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甲方:
李国强李家文
乙方:
陈小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甲方欲将其拥有的一块荒山荒地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经过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以下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
一、土地现状
1、甲方系城关镇马家嘴村村民,该宗荒山荒地位
置:
马家嘴村3组。
2、该宗荒山荒地面积为552平方米(长46米,宽
12米)。
3、土地上无附着物。
二、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该宗土地使用权转让,转让价格为壹拾贰万元整(¥元),乙方在合同签订日将转让款全部付清。
三、交付时间
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将土地交付给乙方永久管理使用。
四、四界
东至乡村公路扎墙为界;西至乡村公路扎墙至西46米处为界;北与李国军荒山地为界;南至李国东墙角向北平行11米处,再往北12米宽为陈小惠的黄山荒地宽度。
若乙方在该地建房滴水不能大于12米,同时甲方建房,乙方无权干涉。
(注:
甲方墙与界线距离30公分)
五、合同以经签字,荒山荒地的使用权归乙方永久所有。
该土地的责任和权益与甲方无关,双方不得反悔。
六、甲方的责任
1、如果在此协议生效期内,又发生了该宗荒山荒地
使用权转让行为,引起纠纷,造成乙方经济损
失,由甲方解决纠纷,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2、甲方保证该宗荒山荒地使用权权属甲方使用,在
转让该宗荒山荒地使用权前,甲方保证没有将该宗荒山荒地使用权进行抵押,也不存在其它债权纠纷,如果上述荒山荒地使用权转让交接后,甲方所发生在转让前的任何债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任何一项条款均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伍万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字)身份证号:
乙方(签字)身份证号:
公正方签字:
20XX年5月日
篇七:
荒山转让协议书
荒山转让协议书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合理利用闲置的集体山林,更好进行开发。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荒山转让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于班别村委会班别大村上组槽子田老包的一宗约××亩的荒山转让给乙方。
转让期限从从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荒山出让实际面积以甲方已取得的荒山四至界线为准。
即**××;南至××;西至××;北至××。
三、转让金付款方式:
双方一致同意该荒山的转让价格为××元(大写:
××整)。
款于协议签订之日起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付清荒山出让金后,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包括村民等。
同时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在乙方与相邻权人或他人因使用权属发生争议时,甲方要负责出面证明使用界限和帮助阻止他人干涉。
同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过户变更手续。
五、乙方在今后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不乱动甲方的现有××,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新增加××。
六、甲方所出让的山林内包含有的村民开发的田以及土地乙方不得自行开挖,必须与村民协商好后方可开挖,同时甲方也应与乙方一起阻止村民在扩大或者开挖**以及土地。
同时甲方也不得阻断现有的路面,乙方也不得再开挖新路。
七、双方的违约责任:
如一方违约将支付对方违约金××元。
篇八:
荒山承包合同范本
荒山承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原则,就林地承包经营问题,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承包林地概况。
甲方将其位于县镇村民委员会辖区内土名山的林地,面积约亩,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
承包林地的具体四至范围是:
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另附由林业技术人员勾绘并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名确认的万分之一地形图作为合同附件。
二、承包期共年,即期限为:
二0年月日起至二0年月日止。
三、承包期间承包款按以下所列方法由乙方缴交给甲方:
计算缴款林地面积亩,每年承包款合计元人民币。
1、合同签订后现金一次支付转包金(租金)的方式,支付时间为三个月内。
承包费为一次性付清。
四、承包林地现有的地上物(包括所有林木)按下列第项规定处理:
1.全部地上物作价元,价款由乙方于合同生效当日一次缴交给甲方,交款后全部地上物归乙方所有,并由乙方依法自主处置。
2.全部地上物由甲方自行采伐处理,于二○年月日前处理完毕,并将林地交给乙方使用,逾期视为甲方放弃处理权,其地上物无偿归乙方所有,并由乙方自行处置。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督促乙方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
2、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证件:
(1)承包林地范围内经县人民政府登记换发的新版林权证复印件。
3.按合同规定,甲方必须依时将承包林地交付给乙方使用。
在承包期内,甲方协助乙方理顺林地周边关系,做好确认承包林地与周边地块的权属确认工作,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确,确保乙方的承包经营权,收益权不受侵害。
4.甲方要协助乙方搞好护林防火和林区治安管理工作,确保乙方正常经营生产。
〈二〉乙方权利义务:
1、在承包经营期内,按合同规定乙方对承包的林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2、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乙方对林地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3、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进行种养开发,要做好承包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4、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6、在承包期内,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并依法依规缴交各项税费。
五、乙方在承包的林地范围内可以种植速生桉树和其他林木、果树,并可以养殖家禽、家畜及鱼类等动物,但不得污染饮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环境。
八、合同承包期满后,如乙方继续承包该林地,必须在期满前60天内用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乙方必须将承包林地的林木砍伐处理完毕。
在合同期满后天内将原承包的林地交还给甲方。
合同期满时,承包林地内的林木若因未达到经济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标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有限度延长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毕,甲方应该适当给予延长承包期,延长期的承包费由双方另行商定。
九、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合同,不得单方擅自解除合同,如单方解除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必须向守约方交付违约金万元,并要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或有权解除合同。
〈二〉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如超期缴交承包款,则按应付未付部分的日万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甲方,直至付清应交的承包款为止。
如超过6个月尚未付清应交的承包款,则视为乙方违约,按合同第九条第〈一〉款处理。
十、在承包期间,如双方有未尽之事宜或双方发生纠纷,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如协商不成,可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十一、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
十二、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五、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转包(出租)土地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有关部门备案份。
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名:
签约日期:
二○年月日
篇九:
农村荒山转让协议书
农村荒山转让协议书
甲方:
民主村民尧公村民组
乙方:
义门村双联村民组
因乙方为了群众出行方便,时逢国家好政策建设新农村,领导筹集外来资金,经村民同意,在本村内修建一条公路,由于乙方修路所需要占用甲方村民张卫兵柴山一块,柴山座落在龙溪坝公路边(干坡里出口),东抵陈光辉山界,南抵胡民公路,西抵双联组水田,北抵陈湘华杉林。
经两村委会,村民组协商张卫兵同意,一次性转让给乙方,由义门村双联组一次性补偿。
本协议一式两份。
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无权干涉乙方使用经营情况及用途,双方不得反悔。
甲方村委会村民组:
乙方村委会村民组:
丙方:
年月日
篇十:
林地及荒山转让合同
林地(已砍伐)及荒山转让合同
转让方姓名:
身份证号:
受让方姓名: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本着公平、公证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协商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特订立本转让合同。
一、林地(已砍伐)及荒山名称、坐落、面积及界限范围。
1.原林地名称荒山名称:
。
2.原林权证号:
3.坐落:
4.共计面积:
5.界限范围: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注:
详见本合同附图。
三、流转方式、期限
1.流转方式:
以转让方式流转。
2.期限:
转让期为:
年,即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
四、转让费额、付款方式及期限
1.转让费额:
2.付款方式:
现金或转账
3.付款期限: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依照合同约定收取转让费。
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交付权属清楚,并向乙方提供现有与林地及荒山有关的前期承包合同等资料和证明。
第三人对本转让地主张权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维护向乙方转让林地、荒山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以及严守林业部门的有关规定。
(三)乙方的权利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接受林地(已砍伐)及荒地。
2.对转让的林地(已砍伐)及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
益权,对经营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入股等或其它方式流转,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干涉。
3.对转让期内非法变更、解除转让合同、收回转让地的行为进行抗辩,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转让林地(已砍伐)及荒地。
不自行或准许他人在转让地内:
采石、取土、建窑等破坏行为,不给林地(已砍伐)及荒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2.及时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费。
3.采伐林木应有计划依法进行,有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以及严守林业部门的有关规定。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之后,应当善意履行转让合同,如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转让合同义务,不符合法律、法规且无免责事由的,应向守约方按相关规定支付违约金,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有守约方决定。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社会利益的。
2.发生不可抗拒力量的以致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合同义务。
3.乙方主动放弃原承包合同或丧失原承包合同经营能力,且自愿要求的。
4.乙方不依照转让合同约定,交付转让费的。
5.一方违约致使转让合同无法履行或已无履行必要的。
6.原林地承包合同期满,且乙方放弃续约的。
八、争议解决
本转让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商议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法院起诉。
九、其他手续
1.本转让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转让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原承包合同、转让合同同等有法律效力。
3.本转让合同一试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转让方签字:
受让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