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后重建医院感染重点科室的合理设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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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后重建医院感染重点科室的合理设置
灾后重建医院感染重点科室的合理设置
绵阳市卫生局灾后重建办卫生学评审专家组胡禧隆侯丽
[摘要]5.12特大地震,是一场千年难遇的特大灾难。
在这场灾难中使我们感受到生命在大自然面前的脆弱和无奈。
但也见证了人们的勇敢和坚强,同时也留给我们很多教训和生存的经验。
这些教训和生存的经验对于我们在灾后重建家园过程中显得十分宝贵。
灾后重建医院更是如此。
灾后重建医院一定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重建、安全重建的原则,在保证建筑设防强度安全,消防安全的同时,必须要达到建筑卫生学标准,一定要适应现代医学模式。
医院的建筑布局流程,特别是医院感染重点科室的建筑布局流程一定要合理设置,必须达到预防医院感染的基本要求。
要满足隔离预防的需要,既要有利于保护病人,又要有利于医务人员职业防护,要对病人和医务人员的生命健康负责。
灾后重建医院的总体要求
灾后重建医院,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的卫生工作政策。
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医院建设标准。
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坚持科学重建、安全重建的原则。
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现状与发展的关系,合理确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做到规模适宜、功能适用、装备适度、经济合理。
至少要预计到10至20年后较远期发展规划,有分期建设实现的余地。
灾后重建医院,要适应现代医学模式,即“心理--社会--生物”医学模式。
在医院重建设计时就要考虑现代社会因素对医院建筑的要求;现代心理因素对医院建筑的要求;现代生物因素对医院建筑的要求。
灾后重建医院的建筑布局流程,特别是医院感染重点科室的建筑布局流程要合理设置,必须达到预防医院感染的基本要求。
要满足隔离预防的需要,既要有利于保护病人,又要有利于医务人员职业防护。
灾后重建医院在保证建筑设防强度安全,消防安全的同时必须达到建筑卫生学标准。
要对病人和医务人员的生命健康负责。
灾后重建医院感染重点科室建筑装饰装修总的要求
医院感染重点科室地面要防滑,墙面、顶面素色调,墙面瓷砖上顶,不易积尘,便于清扫、冲洗,阴阳角弧形。
手术室、产房必须设电动平移门。
手术室、产房、ICU最好设对接口(或叫对接窗口),其室内装修应满足易清洁消毒的要求。
生化检验室和中心实验室的部分化验台台面,通风柜台面,采血与血库的灌液室和洗涤室的操作台台面,病理科的染色台台面,均应采用耐腐蚀、易冲洗、耐燃烧的面层,相关的洗涤池和排水管亦应采用耐腐蚀材料。
太平间、病理解剖室,均应采取防蚊、防蝇、防鼠以及防止其它动物侵入的措施。
凡设洗手池处必须为非手捏式水龙头。
更衣间必备洗手设施和更衣柜。
所有门窗为推拉式,腹泻门诊必须设专用厕所。
凡病源性隔离房间不能设正压排气装置。
其它按相应科室特定需要设置。
所有的医院感染重点科室建筑布局流程的设置及装饰装修必须符合卫生学标准,要本着既要有利于保护病人,也要有利于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即双向防护的原则。
灾后重建医院感染重点科室建筑布局流程设置
医院感染重点科室建筑布局流程合理设置,是医院科学重建的关健环节,下面仅从预防医院感染角度,就灾后重建医院的重点科室建筑布局流程进行简要描述。
1消毒供应室建筑布局流程设置
1.1 消毒供应室位置设置与平面布置:
1.1.1 应自成一区,设置在医疗区,宜靠近手术部,并有直接联系。
1.1.2 严格按“三区制——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设置,并应按单向流程布置。
应设工作人员辅助用房。
1.1.3 进入污染区、清洁区和无菌区的人员必须经卫生处置后通过。
1.2消毒供应室用房组成:
1.2.1污染区:
收件、分类、清洗、消毒、污物推车清洗。
1.2.2清洁区:
敷料制备、器械制备、灭菌、质检、一次性用品库、卫生材料库、器械库等。
1.2.3无菌区:
无菌物品储存间,无菌物品发放间应设发放窗口。
1.2.4辅助用房:
办公室、值班室、更衣室、浴厕应与“三区”分设。
1.2.5基本设施:
满足清洗、消毒、灭菌、设备安装、室内环境清洁要求。
2洗衣房建筑布局流程设置
2.1洗衣房位置设置与平面布置:
2.1.1洗衣房是全院污染布类集、散,且容易被忽略的院感重点部门。
2.1.2洗衣房应自成一区,设在医院中易排污水的位置,
2.1.3 洗衣房设置时应避免布类纤维污染医院环境。
2.1.4 洗衣房应按照工艺流程来进行平面布置。
2.1.5洗衣房污衣入口和洁衣出口处应分开设置。
2.1.6 洗衣房宜单独设置更衣休息和浴厕。
2.1.7 设置在病房楼底层或地下层的洗衣房应避免噪声对病区的干扰。
2.1.8 工作人员与病人的洗涤物应分别设置洗涤处。
2.2洗衣房用房组成:
洗衣房由收件、分类、浸泡消毒、洗涤、烘干、烫平、缝纫、贮存、分发、休息、更衣、浴厕等用房组成,按洗涤量大小分别设置相应工作用房面积。
3手术室建筑布局流程设置
3.1手术室位置设置与平面布置:
3.1.1手术室应邻近外科护理单元,并应自成一区。
3.1.2手术室不宜设于首层;设于顶层者,对屋顶的隔热,保温和防水必须采取严格措施。
3.1.3平面布置应符合功能流程和洁污分区要求
3.1.4入口处应设卫生通过区;换鞋(处)应有防止洁污交叉的措施;宜有推床的洁污转换对接口。
3.1.5通往外部的门应采用自动启闭门。
3.2手术室的功能分区:
3.2.1新建手术室的建筑布局应当符合功能流程合理和洁污区域分开的原则。
功能分区应当包括:
医护人员换鞋、更衣、刷手区域;患者手术区域;无菌物品储存区域;污物处理区域。
3.2.2各个区域应设置各自通道,通道通往相应区域应有明显的标志,区域间避免交叉污染。
术前术后人员及无菌物品从清洁走道通过,术后污物从污物通道通过。
3.3手术室用房组成 :
3.3.1 手术室必须设置的:
一般手术室、感染手术室、无菌手术室、洗手室;护士室、换鞋处、男女更衣室、男女浴厕,消毒敷料和消毒器械贮藏室、清洗室、消毒室、污物室、库房。
3.3.2 根据需要配备的:
手术准备室、石膏室、冰冻切片室;术后苏醒室或监护室;医护休息室、麻醉师办公室、男女值班室、敷料制作室、麻醉器械贮藏室、观察、教学设施、家属等候处。
3.4手术室的间数及平面尺寸:
3.4.1按外科病床计算,每25~30床一间。
3.4.2教学医院和以外科为重点的医院,每20~25床一间。
3.4.3选用手术室平面尺寸,应根据分科需要,无体外循环装备的手术部,不应设特大手术室。
手术室平面净尺寸(m):
特大型手术室:
7.5×5.7
大手术室:
5.40×5.10
中手术室:
4.20×5.10
小手术室:
4.20×4.80
3.5手术室的门窗平面尺寸:
3.5.1通向清洁走道的门净宽不应小于1.20m。
3.5.2通向洗手室的门净宽不应小于0.80m,手术室都应设电动启闭门。
3.6手术室的室内设施:
3.6.1手术室照明设施,可采用天然光源或人工照明。
当采用天然光源时,窗洞口面积与地板面积之比不得大于1/7,并应采取有效遮光措施。
3.6.2面对主刀医生的墙面应设嵌装式观片灯。
3.6.3病人视线范围内不应装置时钟。
3.6.4无影灯装置高度一般为3~3.20m。
3.6.5宜设系统供氧和系统吸引装置。
3.6.6无影灯、悬挂式供氧和吸引设施,必须牢固安全。
3.6.7手术室内不宜设地漏,否则应有防污染措施。
3.7手术室的洗手间(处):
3.7.1手术室的洗手间(处)宜分散设置,一般手术室、感染手术室、无菌手术室的洗手设施最好分开设置。
3.7.2手术洗手间(处)不得少于2个非手动开关洗手水龙头。
3.8感染手术室:
每所医院的手术室都必须设置感染手术间,在为传染病患者或者其他需要隔离的患者实施手术时,应当遵守《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标准预防原则管理,做好医务人员的防护和手术后物品及手术区域的消毒工作。
3.9洁净手术室:
3.9.1有条件医院应设置洁净手术室,洁净手术室是指对空气洁净度、温度、湿度、流速、压力、噪声等参数根据需要进行控制的密闭性较好的空间。
3.9.2洁净手术室按洁净度分为百级、千级、万级、十万级洁净室。
3.9.3洁净手术室洁净度确认应按国家有关规范要求,进行下面八项测试,并符合相应标准。
◆空气洁净度测试 ◆浮游菌测试
◆沉降菌测试 ◆静压差测试
◆风速风量测试 ◆温度测试
◆照度测试 ◆噪声测试
3.10门诊手术室
医院设置门诊手术室应三区(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分明,洁、污分道,一般应由手术室、准备室、更衣室、洗手间、术后休息和污物处置室组成;手术室平面尺寸不宜小于:
4.20mX4.80m。
二级以下医院无条件设门诊手术室的,可在急诊科设置清创缝合室。
4重症监护病房(ICU)建筑布局流程设置
4.1ICU位置设置与平面布置:
4.1.1ICU病房的位置,应与手术部相邻,方便接送手术病人。
4.1.2ICU通常采用大间布置方式,为避免交叉感染,应为严重感染、传染、免疫极度低下的病人设置隔离单间。
4.1.3ICU分为综合ICU和专科ICU(如烧伤ICU、心血管外科CCU、新生儿NICU、危重肾病UICU、肺病重症PICU等)。
ICU设有中心监护站,直接观察所有监护的病床。
4.2ICU病床位数量:
一般按医院总病床位的2%,或按手术台数的1.5~2.0倍计算。
一般情况下,200床以下医院,可不单独设置ICU单元;200~500床医院,可设综合性ICU单元;500床以上分科较细的医院,可同时设置综合性ICU和专科性ICU。
4.3ICU的内部隔断设计:
单间隔离ICU、百级洁净ICU、普通ICU病床之间,应设玻璃隔断,既能满足洁净要求,又可以使病人免受干扰,还方便了护士观察病情。
4.4ICU的面积:
ICU床与床之间,净距不应小于1.2m。
每床不小于12㎡。
其主要原因是ICU床位必须配有床边监护仪、中心监护仪、多功能呼吸治疗机、麻醉机、心电图机、除颤仪、起搏器、输液泵、微量注射器、气管插管及气管切开所需急救器材。
4.5ICU必须配备的辅助用房:
ICU必须设置的辅助用房有治疗室、处置室、器械室、换药室、仪器室、清洗消毒间、污洗间、高营养配制间、护士站、医生办公室、库房、值班室等。
护士站设在ICU病房中央,并设有1台监视全科病人的心电监护仪,可显示全科病人的心电情况。
4.6ICU病房的入口,应设自动门,由护士站控制。
有条件的ICU病房,可设闭路电视,供探视者对视病人。
4.7ICU的布局方式:
ICU的布局方式,根据床位与护士站的相互关系可分为:
单面式、双面式、三面式、环绕式:
4.7.1单面式:
病床沿病房一侧一字形排列,辅助房间布置在另一侧。
护士站面向病床一个方向,注意点集中,但护理距离较长。
弥补的方法,是在病房的两端,分设两个护理小组。
治疗室设在近护士站的位置,也有助于减少护理距离过长
4.7.2双面式:
病床沿病房两侧布置,中间设两个护士站及主要治疗用房,两名护士面向病床的两个方向。
医生办公等辅助用房,布置在病房的走廊外侧。
其优点,是护理距离较短,布局紧凑,避免了单面式的不足。
4.7.3三面式:
病床沿病房的3个方向布置,中间设护士站及主要治疗用房,多名护士面向病床的3个方向。
优点是护理距离较短,护理人员集中,便于监护及医护人员互相支持。
4.7.4环绕式:
核心部位设置护士站,病床绕护士站布置,医护人员可以边工作边观察,护理距离短,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缺点是周围都是病人,不是集中在一个方向,难于专注,且护士站距治疗及辅助用房距离较远,联系不便。
4.8ICU病房的设备及环境要求:
ICU监护病房应保持万级空气洁净度,相对湿度50%~60%,室温24~26℃。
洁净度高的空气,应向洁净度低的区域流动,防止倒流,每小时应换气4次。
ICU监护床位,应设综合医疗柱或综合医疗塔。
基本固定设备,应包括中心供氧和高低压两种中心吸引装置、输液瓶悬吊装置、微量输液泵及电源点。
围绕监护室应设有很多插座,一般6~8个多路接头及各种电缆线,以便在病人抢救时,多种医疗设备可同时使用。
5妇、产科病房的建筑布局流程设置
5.1妇、产二科合为一个单元时,妇科的病房、治疗室、浴厕应与产科的产休室(母婴同室)、产前检查室、浴厕分别设置。
5.2妇科按常规病房设置外必须单设妇科检查室、治疗室。
5.3产科按常规病房设置外必须单设产房:
产房为一独立区域,设在产科病房一端,内设产前检查室、普通待产室、隔离待产室、普通分娩室、隔离分娩室、产期监护室、产休室。
污物处置室、缓冲区,布局合理,符合消毒隔离要求。
如条件限制,隔离待产室和隔离分娩室可兼用。
5.4有条件产科可单设手术室,供剖腹产或人流手术及計划生育手术用
5.5 一般分娩室平面净尺寸不小于4.20mX4.80m,剖腹产手术室不小于5.20mX5.80m。
5.6产房洗手池的位置必须使医护人员在洗手时能观察临产产妇的动态。
5.7母婴同室或家庭产房应增设家属卫生通过间,并与其它区域适当分隔。
5.8 家庭产房的病床宜采用可转换为产床的病床。
5.9产房建筑要求:
5.9.1产房入口处应设卫生通过室和浴厕。
5.9.2分娩室:
有条件的使用面积可设30平方米,每增加一张产床至少增加12平方米使用面积,门、窗、地面及墙壁的建筑和通道的要求与手术室同;门窗严密,采光通风好,应有降温和保暖设施以保持室内温度22-26摄氏度,有足够的电源插座和移动采光设备;开展责任制助产应设置单间分娩室;分娩室外设置洗手池供洗手用。
5.9.3待产室:
应靠近分娩室,宜设专用厕所。
5.9.4缓冲区:
内设更衣室、卫生间等,供更衣、换鞋、消毒用。
5.9.5污物处置室:
必须设在产房末端,最好有单独出口通道。
室内放置污物筒,洗器械池和清洗拖把池应分开,并有单独出水通道。
5.10婴儿室:
5.10.1婴儿室应靠近分娩室。
5.10.2 必须配备的用房:
婴儿室、洗婴池、配奶室、奶具消毒室、隔离婴儿室、隔离洗婴池、护士室。
5.10.3 婴儿室宜朝南,应设观察窗,并应有防鼠、防蚊蝇等措施。
5.10.4 洗婴池应贴邻婴儿室,水嘴离地面高度为1.20m,并应有防止蒸汽窜入婴儿室的措施。
5.10.5 配乳室与奶具消毒室不得与护士室合用。
6儿科病房的建筑布局流程设置
6.1儿科病房位置设置与平面布置:
6.1.1宜设在四层或四层以下,并应自成一区
6.1.2病房的分隔墙宜采用玻璃隔断。
6.1.3每间隔离病房不得多于2床。
6.1.4浴厕设施应适合儿童使用。
6.1.5儿童用房的窗和散热器等的安全防护措施应符合有关安全防护规范。
6.2.必须增设的用房:
配奶室、奶具消毒室、隔离病房和专用厕所。
6.3可单独设置或利用其他科室的用房及设施设置监护病房、新生儿病房、儿童活动室。
7腹泻门诊、发热门诊建筑布局流程设置
7.1腹泻门诊、发热门诊位置设置与平面布置:
7.1.1二级以上医院,腹泻门诊和发热门诊可整合为感染疾病科,按感染疾病科要求设置。
7.1.2二级以下医院,单独设置腹泻门诊和发热门诊,以利筛查传染病,确保医疗业务正常运行。
7.1.3二级以下医院设置腹泻门诊和发热门诊,可以“平战结合”使用,最好靠近急诊科设置 ,便于24小时接诊。
7..2腹泻门诊的内部设置:
7.2.1腹泻门诊必须设专用厕所(即单设有消毒池的厕所),使腹泻病人排泄物流经消毒池先消毒后再排放。
7.2.2腹泻门诊应设诊室、观察室、更衣室及消毒处置室、冶疗室或输液配药室,有条件的腹泻门诊应设快诊化验间。
7.3发热门诊的内部设置:
7.3.1发热门诊设置要便于胸透检查。
7.3.2发热门诊应设诊室、更衣室、有卫生间的观察室、冶疗室或输液配药室。
8计划免疫接种门诊建筑布局流程设置
8.1预防接种门诊位置设置与平面布置:
8.1.1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应按《预防接种规范》要求设40平方米业务用房的预防接种门诊。
8.1.2预防接种门诊应设置在楼底层位置以方便群众带小孩预防注射。
8.2预防接种门诊应设查体咨询室、登记室、普通接种室、卡介苗专用接种室、资料室。
8.3预防接种门诊接种室要设消毒装置及电源插座供疫苗冷藏设备用。
9血液透析室建筑布局流程设置
9.1血液透析室位置设置与平面布置:
9.2血液透析室可设于门诊或住院部,应自成一区。
9.3血液透析室必须配备的用房:
医务人员换鞋、更衣间,病人换鞋、更衣间、普通透析间、隔离透析室、治疗室、配药间、处理设备间、透析器复用清洗消毒间、透析器复用存放间、污物间。
护士观察站应设在易于观察透析病人的位置。
9.4透析病人的床(椅)之间的净距不得小于1.20m,通道净距不得小于1.30m。
10输血科建筑布局流程设置
10.1输血科位置设置与平面布置:
10.1.1输血科位置设置宜自成一区,最好临近手术部。
10.1.2输血科位置设置不得与产生放射线的用房贴邻。
10..2输血科用房面积,三级医院达150平方米,二级医院达70平方米,一般医院达40平方米。
10..3输血科用房组成:
由贮血室、发血室、输血实验室、标本贮存室、清洗、消毒室、更衣室等房间组成。
10..4输血科发血室、配血室应分设窗台。
11 检验科建筑布局流程设置
11.1检验科位置设置与平面布置:
11.1.1 检验科自成一区。
设置位置宜与住院部、手术部邻近。
11.1.2 细菌检验室应设于检验科的尽端,设无菌接种室时,应有前室,如设培养室,操作台应右侧采光。
11.1.3临床检验室应设于近检验科入口处,为门诊服务的临床检验,应有标本采取室和等候处。
11.1.3每一间检验室应设洗涤设施,细菌检验应设专用洗涤设施,所有洗涤池都应装有一个非手动水龙头。
11.2用房组成:
11.2.1必须配备的用房:
临床检验室、生化检验室、微生物检验室、血液实验室、细胞检查室、血清免疫室、洗涤间、试剂室、材料库房。
11.2.2 根据需要配备的用房:
更衣室、值班室、办公室。
11.3基本设施
11.3.1 生化检验室应设仪器室(柜)、药品室(柜)、防振天平台,并应设有贮藏贵重药物和剧毒药品的设施。
11.3.2 细菌检验室设接种室与细菌检验室、培养室应设传递窗。
11.3.3 临床检验室、生化检验室应设洗涤设施,细菌检验室应设专用洗涤、消毒设施,每个检验室应装有非手动水龙头的洗涤池。
11.3.4 距危险化学试剂30米内应设有紧急洗眼处和淋浴,若危险度大,应将安全设备设于更近处。
11.3.5 实验室工作台间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2米。
11.3.6 有条件时,设置物流传输及实验室信息系统。
12内窥镜中心建筑布局流程设置
12.1内窥镜中心位置设置与平面布置:
内窥镜中心位置设置应自成一区,如条件有限可设内窥镜室,应与门诊部有便捷联系。
12.2各检查室宜分别设置,包括上消化道内窥镜检查室、下消化道内窥镜检查室、膀胱镜检查室、支气管镜检查室、胆道镜检查室、输卵管镜检查室、腹腔镜检查室。
12.3内窥镜中心应设病人准备间、处置室、候诊处、休息室、医护人员更衣室。
12.4内窥镜中心必须设清洗、消毒室、贮存室,各部位内窥镜清洗、消毒后应分柜存放备用。
12.5下消化道检查应设置卫生间、灌肠室;根据需要设置观察室(麻醉醒复)。
检查室应设置观片灯固定于墙上。
应设显微内窥镜洗涤消毒设施。
检查室洗手池和洗涤池应分别设置。
检查室内配置医疗气体装置。
13口腔科
13.1口腔科位置设置与平面布置:
13.1.1口腔科可设于门诊一楼或二楼以上,应独立一区。
13.1.2镶复室宜考虑有良好的通风。
13.2必设的用房:
病人候诊区、诊疗室、X光室、暗室、镶复室、消毒洗涤室、矫形室。
13.2.1诊治室应根据椅位多少而定,原则上每把口腔椅之间距离不应小于1.80m
椅中心距墙不应小于1.20m。
13.2.2口腔科宜增设资料室。
14病理室位置设置与平面布置:
14.1病理室应设于外科附近,以便标本接收,应自成一区。
14.1病理室应设标本接收间、制作间、检验间、更衣间、废弁标本消毒处置间、资料贮存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