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维修项目紧急事件预案05火灾事件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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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维修项目紧急事件预案05火灾事件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编号:
05
应急预案版本号:
2013
火灾爆炸事件应急预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中石化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基地(检维修)工程公司检维修项目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日
目录
1编制依据1
2分级1
2.1火灾爆炸事件1
2.2分级1
3应急报告2
3.1报告程序2
3.2报告内容2
4应急准备3
4.1基地(检维修)工程公司检维修项目应急指挥部3.
4.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3
4.3机关职能部门4
5应急处置4
5.1应急上报4
5.2应急行动5
5.3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的实施原则6
6应急终止8
7火灾现场救护常识8
7.1火场救人8
7.2救人的方法9
7.3转移物资9
7.4人群疏散与安置9
7.5现场恢复9
1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3年2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0次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2003年3月11日发布,2003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5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79次常务会议通过,2006年1月8日起施行
中国石化《火灾爆炸应急预案》2008年12月31日起施行
中石化第四建设有限公司《火灾爆炸应急预案》2010年5月1日起施行
2分级
2.1火灾爆炸事件
本专项预案的火灾爆炸事件系指在检维修项目锅炉、压力容器、施工车辆在工作场所内发生的火灾爆炸事件。
2.2分级
2.2.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I(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级事件:
a)一次造成10人(含10人)以上死亡,或50人(含50人)以上受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b)对社会安全、环境造成重大影响,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0000人以上;
c)火势长时间(≥24小时)未能有效控制,造成周边生产设施大面积停产,可能引发重大次生灾害的事件。
2.2.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Ⅱ(中石化第四建设有限公司)级事件:
a)一次造成3~9人死亡,或10~49人受伤,或500万~1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
b)对社会安全、环境造成重大影响,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000~50000人;
c)火势长时间(<24小时)未能有效控制,造成周边生产设施大面积停产;
d)中石化第四建设有限公司经危害分析、风险评估确认的中石化第四建设有限公司级事件。
2.2.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Ⅲ(基地(检维修)工程公司)级事件:
a)一次造成1~2人死亡,或3~9人受伤,或100万~5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
b)对社会安全、环境造成重大影响,需要紧急安置1000~5000人;
c)火势长时间(<12小时)未能有效控制,造成周边生产设施大面积停产;
d)二级单位、项目部经危害分析、风险评估确认的二级单位、项目部级事件。
2.2.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Ⅳ(检维修项目)级事件:
a)一次造成1~2人受伤,或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b)对社会安全、环境造成重大影响,需要紧急安置1000人以下;
c)火势长时间(<6小时)未能有效控制,造成周边生产设施大面积停产;
d)基层单位经危害分析、风险评估确认的基层单位级事件。
3应急报告
3.1报告程序
3.1.1检维修项目发生Ⅰ级、Ⅱ级、Ⅲ级事件,检维修项目应急指挥部在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的同时,迅速按照检维修项目总体应急预案图00.5(应急报告程序框图)向检维修项目应急指挥中心立即报告。
3.1.2检维修项目所属专业施工班组发生Ⅰ、Ⅱ级事件,可直接向检维修项目应急指挥部报告。
3.2报告内容
3.2.1检维修项目所属专业施工班组发生Ⅰ、Ⅱ、Ⅲ级火灾爆炸事件,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单位名称、发生时间、地点和部位、介质名称、容器容积;
b)火灾或爆炸波及范围;
c)人员伤亡情况;
d)设备、财产损毁情况;
e)事件简要情况;
f)已采取的措施。
3.2.2在处理过程中,检维修项目应尽快了解事态进展情况,并随时向基地(检维修)工程公司应急指挥部报告,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介质种类、数量;
b)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c)事件原因初步分析;
d)火势大小及爆炸影响范围;
e)周边装置、设施、建筑物损毁情况;
f)泄露污染情况;
g)当前气象情况;
h)周边道路分布及交通管制情况;
i)有无次生事件发生;
j)现场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应急人员、应急设备、器具到位情况;
k)周边居民人口分布及疏散情况;
l)地方政府协调情况;
m)已采取的救援措施和救援请求。
4应急准备
4.1检维修项目应急指挥部
4.2检维修项目应急指挥部接到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a)审定应急处置指导方案;
b)拟定现场应急指挥部人员名单,并指派现场应急指挥;
c)随时掌握专业施工班组处置情况,当符合检维修项目总体应急预案第1.7条规定时,立即下令启动本专项预案。
4.3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4.3.1综合办应做好以下工作:
4.4接到报告后立即向检维修项目应急指挥部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
4.5.1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检维修项目应急指挥部与基地(检维修)工程公司、专业施工班组的有线电话畅通;
a)按照检维修项目应急指挥部指令,统一对外联系;
b)负责公司应急指挥部人员交通、通信联系等保障工作;
c)完成检维修项目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准备工作。
4.5.2工程部应做好以下工作:
a)接到报告后立即向检维修项目应急指挥部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
b)全面跟踪并详细了解火灾爆炸事件现场的应急处置情况,按照检维修项目应急指挥部指令,及时通知检维修项目各职能部门及专家组;
c)组织制定应急处置指导方案;
d)按照检维修项目应急指挥部指令,组织救援机械设备和救援人员;
e)确定本部门派往现场的人员并通知待命;
f)完成检维修项目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准备工作。
4.6项目职能部门
4.6.1控制部接到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通知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a)跟踪并详细了解火灾爆炸事件现场应急处置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
b)参与制定应急处置指导方案;
c)确定本部门派往现场的人员并通知待命;
d)完成检维修项目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准备工作。
4.6.2供应部接到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a)跟踪并详细了解火灾爆炸事件现场救援物资需求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
b)参与制定应急处置指导方案;
c)做好调配和协调检维修项目应急指挥部内、外部应急救援物资的应急准备工作;
d)确定本部门派往现场的人员并通知待命;
e)完成检维修项目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准备工作。
4.6.3项目党支部接到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通知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a)跟踪并详细了解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处置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
b)做好对外事件情况通报和上报材料起草准备;
c)做好事件波及区域员工和公众思想稳定等工作的准备;
d)确定本部门派往现场的人员并通知待命;
e)完成检维修项目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准备工作。
4.6.4企业发展规划处接到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通知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a)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检维修项目应急指挥中心与基地(检维修)工程公司网络及通讯系统的畅通;
b)参与制定应急处置指导方案;
c)完成检维修项目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准备工作;
4.6.4.24.6.5在应急处置过程中,检维修项目其它职能部门按检维修项目总体应急预案中规定的职责及应急指挥部指令行动。
5应急处置
当符合检维修项目总体应急预案第1.7条规定时,检维修项目应急指挥部应立即按照检维修项目总体应急预案图00.6(应急指令下达程序框图)规定的程序,下达启动本专项预案指令,并进行下列应急处置工作。
5.1应急上报
当发生特大火灾爆炸事件时,检维修项目应做好以下应急上报工作:
a)当发生特大火灾爆炸事件时,检维修项目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向地方政府、中石化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基地(检维修)工程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报告。
b)当发生重大事件时,检维修项目各职能部门按照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分别向对口的地方政府、基地(检维修)工程公司主管部门报告。
5.2应急行动
5.2.1检维修项目应急指挥部
检维修项目应急指挥部应做好以下工作:
a)迅速派出现场指挥部人员赶往现场;
b)根据现场需求,组织调动、协调各方应急救援力量到达现场;
c)在现场应急指挥部人员到达现场之前,指令专业施工班组的现场指挥负责应急处置工作。
5.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5.2.2.1综合办应做好以下工作:
a)按照检维修项目应急指挥部指令,向地方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基地(检维修)工程公司应急办公室报告和求援;
b)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检维修项目应急指挥部与基地(检维修)工程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及专业施工班组的有线电话畅通;
c)按照检维修项目应急指挥部指令,联系地方政府、建设公司,协调外部救援力量;
d)负责检维修项目应急指挥部人员交通、通信联系等保障工作;
e)完成检维修项目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5.2.2.2工程部应做好以下工作:
a)全面跟踪并详细了解、收集火灾爆炸事件现场应急处置情况,及时向检维修项目应急指挥部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
b)按照检维修项目应急指挥部指令,通知专家组到达指定地点;
c)组织救援设备和救援队伍;
d)派出现场指挥部的组成人员,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e)组织调动和协调消防、气防、医疗救护等救援力量赶赴现场,指导现场环境监测;
f)完成检维修项目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5.2.3项目职能部门
5.2.3.1控制部应做好以下工作:
a)跟踪并详细了解火灾爆炸事件现场应急处置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
b)派出现场指挥部组成人员,参与现场应急处置;
c)确定本部门派往现场的人员并通知待命;
d)为应急处置方案提供技术信息支持;
e)完成检维修项目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5.2.3.2供应部应做好以下工作:
a)跟踪并详细了解火灾爆炸事件现场救援物资需求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
b)派出现场指挥部组成人员,参与现场应急处置;
c)组织调配和协调检维修项目及基地(检维修)工程公司内、外部应急救援物资运往现场。
d)完成检维修项目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5.2.3.3检维修项目党支部接到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a)跟踪并详细了解火灾爆炸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
b)做好对外事件情况通报和上报材料起草准备;
c)做好事件波及区域员工和公众思想稳定等工作的准备;
d)确定本部门派往现场的人员并通知待命;
e)完成检维修项目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准备工作。
5.2.3.4在应急处置过程中,检维修项目其它职能部门按检维修项目总体应急预案中规定的职责及应急指挥部指令行动。
5.2.4现场应急指挥部
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做好以下工作:
a)迅速隔离事发现场,组织抢救伤亡人员,疏散和撤离危险区域无关人员和公众;
b)迅速收集现场信息,核实现场情况,组织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并负责实施;
c)协调现场内外部应急资源,统一指挥抢险工作;
d)根据现场变化及时调整方案;
e)协同地方政府实施警戒保卫、人员疏散、搜救和医疗救助;
f)在抢险工作中,出现异常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
g)根据现场方案需要,请求应急指挥部协调组织其它应急资源;
h)根据检维修项目应急指挥部指令,负责现场情况的对外通报。
i)核实应急终止条件并向检维修项目应急指挥部请示应急终止;
j)完成检维修项目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5.3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的实施原则
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制定的火灾爆炸事件抢险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应符合以下要求。
5.3.1要害(重点)部位发生火灾爆炸
要害(重点)部位发生火灾爆炸时,按以下原则开展工作:
a)采取隔离和疏散措施,避免无关人员进入事件发生危险区域,并合理布置消防、医疗和其他救援力量;
b)迅速将受伤、中毒人员送往医院抢救,并根据需要配备医疗救护人员、治疗药物和器材;
c)应急人员应佩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隔离区,实施监测空气中有毒物质的浓度;
d)组织抢险队伍、运输车辆、生命探测仪、照明设施、气体检测仪、防毒器具及各类抢险、救灾、救护、救生器材;及时开展抢险工作,并全力搜寻和抢救伤员;必要时请求地方政府、中国石化、部队和社会团体参与营救;
e)当事件发生区域的可燃物料存量较多时,应尽快转移可燃物料,切断危险区域与外界的连通,组织专家组和二级单位、项目部及技术人员制定方案;
f)火灾扑救过程中,专家组应根据危险区域的危害因素和火灾发展趋势进行动态评估,及时提出灭火的指导意见;
g)当火灾失控,危及灭火人员生命安全时,应立即指挥现场全部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
h)灭火完毕,立即清理火灾现场。
5.3.2油气储存设施(物资装备处、各二级单位、项目部三气存放库)发生火灾爆炸
油气储存设施发生火灾爆炸时,按以下原则开展工作:
a)采取隔离和疏散措施,避免无关人员进入事件发生危险区域,并合理布置消防、医疗和其他救援力量;
b)迅速将受伤、中毒人员送往医院抢救,并根据需要配备医疗救护人员、治疗药物和器材;
c)根据油气储存设施的特点和风向,合理组织扑救工作;
d)对受灾区域周边的油气存储设施应及时采取冷却、转移、退料、泄压等措施,防止升温、升压而引起次生或衍生火灾爆炸;
e)在扑救火灾过程中,应有足够量的灭火用水、泡沫液、消防车辆、以应对沸溢和喷溅等突发情况;
f)当火灾失控时,应密切关注油气储存设施燃烧情况,一旦发生异常征兆,应采取紧急撤离危险区域等应变措施;
g)灭火完毕,立即清理火灾现场,组织力量对泄露点进行封堵抢修工作。
5.3.3锅炉、压力容器(公司、二级单位、项目部使用的取暖及生活锅炉,施工现场使用的压缩机等)发生火灾爆炸
锅炉、压力容器发生火灾爆炸时,按以下原则开展工作:
a)采取隔离和疏散措施,全力救助伤员;
b)落实现场救援人员的防护措施;
c)采取工艺隔断和堵漏措施,减少可燃物料,有毒气体的扩散。
5.3.4相关专项预案启动
根据火灾爆炸事件现场情况,启动以下相关专项预案:
a)当火灾爆炸事件导致环境污染事件时,同时启动《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b)当火灾爆炸事件导致群体性事件时,同时启动《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6应急终止
经应急处置后,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向检维修项目应急指挥部报告,检维修项目应急指挥部可下达应急终止指令并向基地(检维修)工程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报告:
a)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应急处置已经终止;
b)伤亡人员得到妥善安置;
c)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d)损失控制在最小;
e)社会影响减到最小。
7火灾现场救护常识
7.1火场救人
a)在疏散人员时,使受困人员有秩序地撤离火场。
b)进入室内主动呼喊,观察动静,注意倾听辨别哪里有呼救声、喘息声和呻吟声,要注意搜寻出口(如门窗、走廊等处);
c)在现场、实验室寻人时,注意机器和设备附近。
7.2救人的方法
a)对于神志清醒,但在烟雾中辩不清方向或找不到出口的人员,可指明通道,让其自行脱险,也可直接带领他们撤出;
b)当救人通道被切断时,应借助消防梯、安全绳等设施将人救出;
c)遇有烟火将人员围困在建筑物内时,应借用消防水枪开辟出救人的通道,并做好掩护;抢救人员也可以用浸湿的衣服、被褥等将被救者和自己的外露部位遮盖起来,防止被火焰灼伤。
7.3转移物资
a)受到火势威胁的物资应予转移;妨碍灭火救人的物资,如妨碍或影响火情侦察、破拆、灭火、抢救人员等战斗行动的物资,应予转移;
b)超过建筑物承重的物资,用水扑救会使建筑物内单位面积上的重量猛增,有引起楼板变形、塌落的危险时,应将物资转移到安全地带;
c)些物资因体积大、份量重或因数量多、火势迅猛而来不及转移的,可采用阻燃、防水材料遮盖或用水枪冷却等方法进行保护。
7.4人群疏散与安置
a)在火灾事件应急预案中,应对疏散的紧急情况和决策、预防性疏散准备、疏散区域、疏散距离、疏散路线、疏散运输工具、安全蔽护场所以及回迁等做出细致的规定和准备;
b)应考虑疏散人群的数量、所需要的时间及可利用的时间、环境变化等问题;
c)对已实施临时疏散的人群,要做好临时安置。
7.5现场恢复
a)检维修项目应急指挥部在火灾事故抢险工作结束后,对参与火灾事故应急的人员进行清点,使用的抢险物资与装备安排专人进行清点和回收;
b)对使用现场配置的消防器材要及时配备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