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料提升机安全应急预案.docx
《物料提升机安全应急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物料提升机安全应急预案.docx(3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物料提升机安全应急预案
一高扩建项目
物料提升机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编制日期:
2013年11月21日
一高扩建项目
物料提升机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预案编制人员
姓名
单位
职务
职责
项目负责人
负责组织、协调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
技术负责人
编制协助,技术审核
技术员
编制协助,技术支持
技术员
编制协助,技术支持
安全员
编制
发布令
一高扩建项目物料提升机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于
年月日修订审核通过,现于公布,自年
月日起实施。
项目经理(签字):
年月日
一高扩建项目
物料提升机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一高扩建项目物料提升机属特种设备,在施工过程中一旦设备设施突发故障或不当操作,就有可能造成安全突发事件,严重时可引发安全事故,危及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在突发安全事故前、后及时予以控制,防止事故蔓延,有效地组织抢险和救助,将事故危害降到最低。
我们从安全生产的目标出发,组织编制了《一高扩建项目物料提升机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实现一旦有安全事故发生,即可按照本应急预案所提出的程序和操作方法,紧张有序的实施救援,最大限度的减少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本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各级政府下达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其相关政策、文件进行。
1.2.1法律法规与技术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1992)
(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5.1)
(6)《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7)《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1.2.2项目依据
(1)《物料提升机产品说明书》
(2)《一高北区食堂楼施工组织设计》一高项目部(2013.9)
1.3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一高扩建项目物料提升机在使用中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需要由项目部负责处置的突发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
具体包括:
(1)提升机在生产过程中因意外故障造成的门架倒塌事故;
(2)提升机限位器、控制线路等故障引发的吊篮冲顶事故;
(3)提升机因机械、电气故障引发的吊篮墫地事故;
(4)操作不当引发的人员堕落事故;
(5)其它突发安全事件。
1.4事故分级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的分级规定,结合本施工过程及危险性辨识,具体分为一般安全事故(Ⅳ级)。
1.5应急预案编制程序和内容
1.5.1编制程序
本预案编制严格参照国家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规定,其编制程序见图1-1:
图1-1应急预案编制程序
1.5.2编制内容
本预案编制内容为:
总则、基本情况调查、危险源分析、应急组织与职责、预防和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善后处理、预案管理,共九个部分。
2基本情况调查
2.1工程简况(见附表2-1)
工程简况表2-1
工程名称
一高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市教育局
设计单位
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大成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
一高校园北区
建筑规模
食堂2层、宿舍楼6层
建筑面积
食堂:
2992.92m2宿舍楼:
7797.3m2
2.2自然环境
一高扩建项目位于河南省偃师市首阳山镇,属河洛腹地,北依邙山,南临洛水,东接偃师市区,西连古都洛阳,交通便利,土地丰腴,村镇毗连,具体位置见图2-1。
图2-1项目所在区域位置图
2.3社会环境
项目位于一高学校内,学校占地120亩,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
教职工200余名,在校学生约2700名。
项目现场施工人员40人,提升机作业区域施工班组人员10人以下。
2.4现场布置(见图2-2)
施工现场布置图
图2-2施工现场布置图
2.5提升机设备(见附表2-2)
提升机设备情况一览表表2-2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
出厂编号
制造许可证号
安装日期
检测日期
提升高度
物料提升机
SSE1.6
130724130725
TS2441030-2015
19米
3危险源辨识与分析
3.1物料提升机危险源辨识
物料提升机危险源辨识一览表表3-1
序号
项目
危险源
危险性
预防、监控措施
1
架体制作
产品无产品合格证
显着危险
无证产品禁止使用。
2
限位、超载装置
吊篮无停靠装置
显着危险
必须使用原厂配套的吊篮停靠装置。
无超高限位器
显着危险
必须使用原厂配置的超高限位器。
无断绳保护装置
显着危险
必须安装使用断绳保护装置。
无超载限制器
显着危险
必须安装使用超载限制器。
3
架
体
稳
定
缆
风
绳
没有按规定设缆风绳
可能危险
高度在20m以下可设一组(不少于4根),高度在30m以下时不少于两组,超过30m时采用连墙杆等刚性措施。
缆风绳没使用钢丝绳
可能危险
必须采用钢丝绳,不允许用钢筋、多股铅丝等其他材料替代。
钢丝绳直径小于9.3mm或角度不符合45°~60
可能危险
应根据受力情况经过计算确定其材料规格,一般情况选用钢丝绳直径不小于9.3mm。
地锚不符合要求
可能危险
地锚的设置应视受力情况,一般应采用水平地锚进行埋设,露出地面的索扣必须采用钢丝绳,不得采用钢筋或多股铅丝。
当提升机低于20M和坚硬的土质情况下,也可采用脚手钢管等型钢材料打入地下1.5~1.7m,并排两根,间距0.5~1m,顶部用横杆及扣件固定,使两根管管同时受力,同步工作。
与
建
筑
结
构
连
接
连墙杆的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显着危险
按规范要求选取合适的位置设置连墙杆
连墙杆连接不牢
显着危险
连墙杆连接应牢固。
连墙杆与脚手架连接
可能危险
在任何情况下,连墙杆都不准与脚手架连接。
连墙杆材质或连接做法不符合要求
可能危险
连墙杆选用的材料应与提升机架体材料相适应,连接点紧固合理,与建筑结构的连接处应在施工方案中有预埋措施;连墙杆与建筑结构相连接并形成稳定构架,其竖向间隔不得大于9m,且在建筑物的顶层必须设置1组。
架体顶部自由高度不得大于6m.
4
钢丝绳
钢丝绳磨损已超过报废标准
显着危险
钢丝绳断丝数在一个节距中超过10%、钢丝绳锈蚀或表面磨损达40%以及有死弯、结构变形绳芯挤出等情况时,应报废批评家止使用。
断丝或磨损小于报废标准的应按比例折减承载能力。
钢丝绳锈蚀缺油
可能危险
应经常对钢丝绳进行打油保护。
绳卡不符合规定
可能危险
钢丝绳直径为7~16mm时,绳卡不少于3个;直径19~27mm时,绳卡不少于4个;绳卡间距为钢丝绳直径的6~8倍。
绳卡紧固应将鞍座放在承受拉力的长绳一边,U型卡环放在返回的短绳一边,不得一倒一正排列。
钢丝绳拖地
可能危险
钢丝绳使用中不应拖地,减少磨损和污染。
5
楼层卸料平台防护
卸料平台两侧无防护栏杆或防护不严
显着危险
卸料平台两侧应按临边防护规定设置防护栏杆。
平台脚手板搭设不严、不牢
可能危险
应按规范规定要求搭设。
平台无防护门或不起作用
可能危险
应按规范规定要求搭设平台防护门(或防护栏杆)。
防护门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
可能危险
防护卫应定型确认可行。
地面进料口无防护棚或不符合要求
可能危险
地面进料口处应搭设防护棚,防护棚的材质应能对落物有一定防御能力和强度,并应按规范要求搭设。
6
吊篮
吊篮无安全门
可能危险
吊篮的进料口处应设置安全门。
安全门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
可能危险
吊篮的安全门应定型化,构造简单,安全可靠。
违章乘坐吊篮上下
显着危险
物料提升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准许人员乖吊篮上下。
吊篮提升使用单根钢丝绳
可能危险
禁止吊篮使用单根钢丝绳提升。
7
架体
架体基础不符合要求
显着危险
物料提升机的基础应按图纸要求施工。
架体垂直偏差超过规定
可能危险
物料提升机架体安装后的垂直偏差,最大不应超过架体高度的1.5‰;多次使用重新安装时,其偏差还应超过3‰,并不得超过200mm。
架体与吊篮间隙超过规定
可能危险
架体与吊篮的间隙,即吊篮导靴与导轨的间隙,应控制在5~10mm以内。
架体外侧无立网防护或防护不严
可能危险
架体外侧沿全高用立网防护。
8
传动系统
提升机地锚不牢固
显着危险
固定提升机时不得利用树木、电杆,必须采用地锚,提升机前方应打入两根立可望而不可及防止提升机受力后转动。
卷筒钢丝绳缠绕不整齐
可能危险
卷筒上钢丝绳应顺序排列,不能产生乱绳。
第一个导向滑轮距离小于15倍筒距宽度
可能危险
按要求,带槽卷筒应于于卷筒宽度的15倍,无槽筒应大于20倍。
滑轮翼缘破损或与架体柔性连接
可能危险
按规范规定要求,滑轮应选用滚动轴承支承,滑轮组与架体(或吊篮)应采用刚性连接,严禁采用钢丝绳、铅丝等柔性连接和使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滑轮应经常检查,发现翼缘磨偏应及时整修,翼缘破损及时更换。
卷筒上无防止钢丝绳滑脱保险装置
显着危险
当提升机设置位置不能保障钢丝绳在卷筒上顺排时,应装设排绳装置和防止钢丝绳超越卷筒两端凸缘的保险装置。
滑轮与钢丝绳不匹配
按规范规定,滑轮与钢丝绳应匹配。
9
联络信号
无联络信号或信号方式不合理不准确
可能危险
应有合理准确的联络信号,使司机不会误操作。
10
提升机操作棚
提升机无操作棚
可能危险
提升机和司机若在露天作业应搭设坚固的操作棚。
操作棚不符合要求
可能危险
操作棚应防雨,不影响视线。
离作业区较近时,顶棚应有一定防落物打击的能力。
3.2安全事故评估分级
提升机安全事故评估分级表表3-2
危险
环节
危险表现形式
危害
分级
备注
基
础
基础设计不合理,或安装施工中无按设计施工,易造成提升机倾斜或倒塌;
对周边作业人员有伤害的危险
一般
基座标准节螺栓连接不牢固,易发生提升机倾斜或倒塌;
基础排水不畅,易造成提升机下沉或倾斜或倒塌;
结
构
附墙连接不牢固,易造成提升机倾斜或倒塌;
损坏设备,对周边人员存在伤害的危险
一般
金属结构件的锈蚀、裂纹、变形,易造成提升机倾斜或倒塌;
连接螺栓裂纹、锈蚀、破损,易造成提升机倾斜或倒塌;
连接件的轴、孔的磨损和塑性变形,易造成提升机倾斜;
电
气
机械与电气联锁发生故障,易造成提升机冲顶或墫地;
损坏设备,对周边人员存在伤害的危险
一般
吊篮门联锁开关失效,易造成提升机操作失误;
限位器失效,易造成提升机冲顶;
急停开关及极限开关失效,易造成提升机冲顶或墫地;
机
械
传
动
钢丝绳断丝或接扣不紧固,易发生提升机墫地;
损坏设备,对周边人员存在伤害的危险
一般
制动器与传动失效,易发生提升机冲顶或墫地;
制动与摩擦片失效,易发生提升机冲顶或墫地;
安
全
防
护
防护脚手架搭设不规范;
易造成作业人员伤亡
一般
卸料平台无防护栏;
防护棚、防护通道搭设不规范;
使
用
和
维
护
误操作,造成提升机冲顶或墫地;
维护、检修不到位,造成机械、电气故障,引发安全事故;
乘人上下;
3.3现有应急能力建设及评估分析
近年来偃师市建设局对建筑施工企业加强监管,作为总承包单位广厦建设集团,在企业入驻建设工地前都考虑了安全风险的问题,已经编制了规范的《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成立了相应的应急组织机构,储备了充足的应急物资或装备。
因此企业拥有应对一般突发安全事故的救援能力。
4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4.1应急组织机构
为确保有组织、有计划、快速地应对突发安全事件,及时地组织抢险和救援,必须建立安全应急组织机构。
一高扩建项目应急组织机构见图4-1。
图4-1应急组织机构设置示意图
4.2职责
4.2.1总指挥职责(由项目部项目经理担任)
负责应急救援指挥工作,发布抢险救援命令,对特殊情况进行紧急决断,向上级领导报告事故及对事故的处理情况,向外界发布准确可靠的救援信息。
4.2.2抢险组职责(组长:
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担任)
(1)负责制定抢险抢修应急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快速向指挥长报告抢险救援信息;
(3)负责日常的设备维护检修。
4.2.3物资组职责(组长:
由项目部物资管理员担任)
负责提供合格的抢险抢修或救援物资及设备,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在应急情况下负责将应急物资搬运至现场。
负责对受伤者实施抢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受伤部位固定保护等),负责联络外部救援机构救护,负责现场的隔离、警戒和疏散,负责伤员的转移。
4.2.5信息组职责(组长:
由项目部安全员担任)
负责及时准确地收集汇总救援信息,向总指挥报告,在取得总指挥同意后向上级部门和社会公众及新闻媒体发布有关事件和应急救援情况信息。
负责协调外部救援及联络。
4.3应急组织组成及外部救援联络方式
4.3.1应急组织组成(见表4-1)
一高应急组织机构组成表4-1
姓名
职位
联系电话
备注
应急指挥部(3人)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技术负责人
1.抢险组(4人)
组长
成员
成员
成员
2.救护组(2人)
组长
成员
3.物资组(2人)
组长
成员
4.信息组(3人)
组长
成员
(见表4-2)
外部救援单位及联络方式表4-2
序号
单位
电话
备注
1
政府应急办公室
(0379)
2
市建设局
(0379)
3
广厦集团河南分公司
4
医疗救护
120
5
消防
119
6
市教育局
5预防与预警
5.1预防
5.1.1监控方式、方法
(1)采用三级监控模式,首先是企业自行监控,其次是广厦集团河南分公司例行监控,最后是偃师市建设局的例行监控。
具体监控方式见表5-1。
提升机监控方式一览表表5-1
监控项目名称
监控方法
监控仪器
监控频率
备注
使用和维护
1.人工现场检查;
2.现场检测;
3.现场试验;
1.水平仪;
2.万用表;
3.兆欧表;
4.电阻仪;
5.扭矩扳手
日、周、月
1.操作司机和维修人每日监控;
2.项目部每周、每月监控;
3.河南分公司每月监控;
4、偃师市建设局安监站不定期监控
基础
月
电气
日、周、月
机械与传动
日、周、月
安全防护
日、周、月
结构
日、周、月
(2)监控内容(见表5-2)
提升机监控项目表表5-2
日监控项目
周监控项目
月监控项目
1、地锚与缆风绳的连接有无松动;
2、空载提升吊篮做1次上下运行,验证是否正常,并同时碰撞限位器和观察安全门是否灵敏完好;
3、在额定荷载下,将吊篮提升至离地面1~2m高度停机,检查制动器的可靠性和架体的稳定性;
4、安全停靠装置和断绳保护装置的可靠性;
5、吊篮运行通道内有无障碍物;
6、作业司机的视线是否清晰良好。
1、地锚与缆风绳的连接有无松动;
2、空载提升吊篮做1次上下运行,验证是否正常,并同时碰撞限位器和观察安全门是否灵敏完好;
3、在额定荷载下,将吊篮提升至离地面1~2m高度停机,检查制动器的可靠性和架体的稳定性;
4、安全停靠装置和断绳保护装置的可靠性;
5、吊篮运行通道内有无障碍物;
6、作业司机的视线是否清晰良好;
7、控制线路和电气绝缘检测;
8、钢丝绳润滑及断股检查;
9、钢丝绳卡扣、标准节连接螺栓紧固检测。
1、金属结构有无开焊、锈蚀、永久变形;
2、扣件、螺栓连接的紧固情况;
3、提升机构磨损情况及钢丝绳的完好性;
4、安全防护装置有无缺少、失灵和损坏;
5、缆风绳、地锚、附墙架等有无松动;
6、电气设备的接地(或接零)情况;
7、断绳保护装置的灵敏度试验;
8、标准节垂直度及架体沉降监测
5.2预防措施
为确保安全施工,预防突发事件以及某些预想不到的、不可抗拒的事件发生,尽管事前有充足的应急准备,还必须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5.2.1安装施工中的安全措施
(1)提升机安装单位和安装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质,要根据现场和基础等实际情况制定安装技术方案,报一高项目部、监理审核确认后,方可安装;
(2)井架安装作业下方20m范围内应设置警戒和危险标志,专人看守,禁止行人通过;
(3)登高安装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安全鞋,系安全带,配工具袋;
(4)遇有五级大风及其大雨、雷雨天气,必须停止高处作业;
(5)安装前应先检查提升机产品合格证,再检查各种杆件、配件、钢丝绳、螺栓、卡扣、电气元件、安全装置等是否符合质量要求,虚焊或焊缝脱焊、裂缝、变形等部件,不准使用;
(6)安装工作开始前,应召开安全、技术交底会议,做到人员职责明确。
5.2.2拆除施工中的安全措施
(1)提升机拆除单位和拆除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质,要根据现场等实际情况制定拆除技术方案,报一高项目部、监理审核确认后,方可拆除作业;
(2)登高必须正确系好安全带,站人跳板使用前应严格检查,要有一定的刚度,铺设要平稳;
(3)严禁高空抛物,不允许将拆除的零件向下丢抛,尤其是钢丝绳,应吊好麻绳后缓缓放下,防止绳尾甩开打人;
(4)拆除现场应当由1人统一指挥,作业区应设明显警示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5)拆除工作开始前,应召开安全、技术交底会议,做到人员职责明确。
(1)应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操作人员,熟悉和掌握本升降机的主要性能和各零部件的功能及基本操作技能;
(2)开机运行前必须检查确认本机各零部件及其功能的齐全、完好,并空载运行至少3个上、下及各楼层停车制动;
(3)物料在吊篮内均匀分布,不得超出吊篮;当长料在吊篮中立放时,采取防滚落措施;散料应装箱或装笼;严禁超载使用;
(4)严禁人员攀登、穿越提升机架体和乘吊篮上下;
(5)提升机在多工种、多楼层同时使用时,专设指挥人员,信号不清不得开机;作业中不论任何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应立即执行;
(6)闭合主电源前或作业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开关扳回零位。
在重新恢复作业前,应在确认提升机动作正常后方可继续使用;
(7)发现安全装置、通讯装置失灵时,应立即停机修复;作业中不得随意使用极限限位装置;
(8)使用中要经常检查钢丝绳、滑轮、卡扣、吊篮栅栏等工作情况,发现磨损严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更换;
(9)提升机司机按《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对提升机各润滑部位,进行注油润滑;
(10)升降机运行过程中若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专业维修人员检修。
不得带病运行;
(11)维修保养时,将所有控制开关扳到零位,切断主电源,并在闸箱处挂“禁止合闸”标志,必要时设专人监护;
(12)提升机处于工作状态时,不得进行保养、维修,排除故障应在停机后进行;
(13)更换零部件时,零部件必须与原部件的材质性能相同,并应符合设计与制造标准;维修主要结构所用焊条及焊缝质量,均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14)每班运转结束后,升降机吊笼应停靠在底层,关闭吊笼门及井架入口安全门并切断总电源,锁好闸箱。
5.2.4提升机安全防护措施
(1)井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高度在10~15m设一组缆风绳,每组3根,临近建筑物或脚手架一侧采取刚性连接措施;缆风绳采用直径≮12.5mm的钢丝绳,并按规定埋设地锚;严禁捆绑在树木、电线杆等物体上,严禁用别杠调节钢丝绳长度;
(2)井架首层进料口一侧应搭设长度≮2m的防护棚,另三个侧面必须采取封闭措施,每层卸料平台应有防护门,两侧绑两道护身栏杆,并设挡脚板;
(3)井架吊盘出入口均设安全门,两侧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
吊盘定位托杠必须采用定型装置,吊盘运行中不准乘人;
(4)井架的导向滑轮必须单独设置牢固地锚,不得捆绑在脚手架上。
导向滑轮至卷扬机卷筒的钢丝绳,凡经通道处应予以遮护;
(5)井架天轮与最高一层上料平台的垂直距离≮6m,必须设置超高限位装置,使吊盘上升最高位置与天轮间的垂直距离≮2m;
(6)井架搭设完毕,应进行空栽与重载试运行,运转正常,安全装置可靠,经验收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3预警
5.3.1预警分级及预警方式
根据本项目突发安全事故可能发生的部位、事故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对应危险源分级内容,将提升机突发安全事故的预警具体分为4级预警(蓝色:
一般突发安全事故)。
5.3.2预警措施
本项目突发安全事故的预警,指的是当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安全突发事件时,怎样在第一时间内将危险信息传送给相关人员和周边涉及人员,以及怎样准备及进行应急救援工作,将人员伤害和经济损失降至最低。
当进入预警状态后,一高应急指挥部根据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突发安全事件的危害程度,及时上报给总指挥,总指挥应当迅速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2)发布预警公告:
事故发生后首先按照应急指挥部的命令通过电话通知人员,根据危险等级由对应的部门发布相应的预警通知。
蓝色预警经偃师市人民政府应急办公室授权下,由一高应急指挥部负责发布,事故结束后报偃师市建设局备案;
(3)命令副总指挥立即奔赴事故现场,成立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
(4)按照事故等级和情况召集应急救援成员,命令事故现场各施工班组负责人,对危险区域内可能受到危害的职工进行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并按照计划妥善安置;
(5)命令各专业应急救援组进入应急状态,立即开展应急救援,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6)针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区域,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7)及时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物资材料供应保障工作。
6信息报告、通报
6.1信息报告
(1)有可能导致一般(Ⅳ级)安全事故的信息,应在发现后10分钟内上报应急指挥部,由指挥部负责人负责现场核实确定;
(2)应急指挥部将收集的信息核实后,初步判定有可能导致一般(Ⅳ级)安全事故的信息,由总指挥长郭仲强负责立刻上报;
(3)信息报告内容包括:
发生的时间、单位、地点、部位;简要经过、危害、可能导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件和现场控制情况、报警人姓名、报警电话号码及交通;
(4)信息上报要求快速、准确、真实。
内部上报信息自发现后不得超过10分钟。
向外上报信息自发现后不超过1个小时。
(5)本企业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为:
6.2报告程序
一高项目部当接到突发安全事故信息后,自发生事故1小时内组织核查并向偃师市人民政府、偃师市建设局、广厦建设集团河南分公司报告。
6.3报告内容及方式
突发安全事故的报送分为初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