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四十二 志第九十五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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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四十二志第九十五
◎乐十七 ○诗乐琴律燕乐教坊云韶部钧容直四夷乐 诗乐虞庭言乐,以诗为本。
孔门礼乐之教,自兴于《诗》始。
《记》曰:
"十有三年学乐、诵诗。
"咏歌以养其性情,舞蹈以养其血脉,此古之成材所以为易也。
宋朝湖学之兴,老师宿儒痛正音之寂寥,尝择取《二南》、《小雅》数十篇,寓之埙籥,使学者朝夕咏歌。
自尔声诗之学,为儒者稍知所尚。
张载尝慨然思欲讲明,作之朝廷,被诸郊庙矣。
朱熹述为诗篇,汇于学礼,将使后之学者学焉。
《小雅》歌凡六篇:
朱熹曰:
"《传》曰:
'大学始教,宵雅肄三。
'谓习《小雅·鹿鸣》、《四牡》、《皇皇者华》之三诗也。
此皆君臣宴劳之诗,始学者习之,所以取其上下相和厚也。
古乡饮酒及燕礼皆歌此三诗。
及笙入,六笙间歌《鱼丽》、《南有嘉鱼》、《南山有台》。
六笙诗本无辞,其遗声亦不复传矣。
《小雅》为诸侯之乐,《大雅》、《颂》为天子之乐。
" 二南《国风》歌凡六篇:
朱熹曰:
"'《周南》、《召南》,正始之道,王化之基。
''故用之乡人焉,用之邦国焉。
'《乡饮酒》及《乡射礼》:
'合乐,《周南》:
《关雎》、《葛覃》、《卷耳》;《召南》:
《鹊巢》、《采蘩》、《采苹》。
'《燕礼》云:
'遂歌乡乐。
'即此六篇也。
合乐,谓歌舞与众声皆作。
《周南》、《召南》,古房中之乐歌也。
《关雎》言后妃之志,《鹊巢》言国君夫人之德,《采蘩》言夫人之不失职,《采苹》言卿大夫妻能循法度。
夫妇之道,生民之本,王化之端,此六篇者,其教之原也。
故国君与其臣下及四方之宾燕,用之合乐也。
" 《小雅》诗谱:
《鹿鸣》、《四牡》、《皇皇者华》、《鱼丽》、《南有嘉鱼》、《南山有台》皆用黄钟清宫。
(俗呼为正宫调。
) 二南《国风》诗谱:
《关雎》、《葛覃》、《卷耳》、《鹊巢》、《采蘩》、《采苹》皆用无射清商。
(俗呼为越调。
) 朱熹曰:
"《大戴礼》言:
《雅》二十六篇,其八可歌,其八废不可歌,本文颇有阙误。
汉末杜夔传旧雅乐四曲:
一曰《鹿鸣》,二曰《驺虞》,三曰《伐檀》,又加《文王》诗,皆古声辞。
其后,新辞作而旧曲遂废。
唐开元乡饮酒礼,乃有此十二篇之目,而其声亦莫得闻。
此谱,相传即开元遗声也。
古声亡灭已久,不知当时工师何所考而为此。
窃疑古乐有唱、有叹。
唱者,发歌句也;和者,继其声也。
诗词之外,应更有叠字、散声,以叹发其趣。
故汉、晋间旧曲既失其传,则其词虽存,而世莫能补。
如此谱直以一声协一字,则古诗篇篇可歌。
又其以清声为调,似亦非古法,然古声既不可考,姑存此以见声歌之仿佛,俟知乐者考焉。
" 琴律赜天地之和者莫如乐,畅乐之趣者莫如琴。
八音以丝为君,丝以琴为君。
众器之中,琴德最优。
《白虎通》曰:
"琴者,禁止于邪,以正人心也。
"宜众乐皆为琴之臣妾。
然八音之中,金、石、竹、匏、土、木六者,皆有一定之声:
革为燥湿所薄,丝有弦柱缓急不齐,故二者其声难定。
鼓无当于五声,此不复论。
惟丝声备五声,而其变无穷。
五弦作于虞舜,七弦作于周文、武,此琴制之古者也。
厥后增损不一。
至宋始制二弦之琴,以象天地,谓之两仪琴,每弦各六柱。
又为十二弦以象十二律,其倍应之声靡不毕备。
太宗因大乐雅琴加为九弦,按曲转入大乐十二律,清浊互相合应。
大晟乐府尝罢一、三、七、九。
惟存五弦,谓其得五音之正,最优于诸琴也。
今复俱用。
太常琴制,其长三尺六寸,三百六十分,象周天之度也。
姜夔《乐议》分琴为三准:
自一晖至四晖谓之上准,四寸半,以象黄钟之半律;自四晖至七晖谓之中准,中准九寸,以象黄钟之正律;自七晖至龙龈谓之下准,下准一尺八寸,以象黄钟之倍律。
三准各具十二律声,按弦附木而取。
然须转弦合本律所用之字,若不转弦,则误触散声,落别律矣。
每一弦各具三十六声,皆自然也。
分五、七、九弦琴,各述转弦合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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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十七 ○诗乐琴律燕乐教坊云韶部钧容直四夷乐 诗乐虞庭言乐,以诗为本。
孔门礼乐之教,自兴于《诗》始。
《记》曰:
"十有三年学乐、诵诗。
"咏歌以养其性情,舞蹈以养其血脉,此古之成材所以为易也。
宋朝湖学之兴,老师宿儒痛正音之寂寥,尝择取《二南》、《小雅》数十篇,寓之埙籥,使学者朝夕咏歌。
自尔声诗之学,为儒者稍知所尚。
张载尝慨然思欲讲明,作之朝廷,被诸郊庙矣。
朱熹述为诗篇,汇于学礼,将使后之学者学焉。
《小雅》歌凡六篇:
朱熹曰:
"《传》曰:
'大学始教,宵雅肄三。
'谓习《小雅·鹿鸣》、《四牡》、《皇皇者华》之三诗也。
此皆君臣宴劳之诗,始学者习之,所以取其上下相和厚也。
古乡饮酒及燕礼皆歌此三诗。
及笙入,六笙间歌《鱼丽》、《南有嘉鱼》、《南山有台》。
六笙诗本无辞,其遗声亦不复传矣。
《小雅》为诸侯之乐,《大雅》、《颂》为天子之乐。
" 二南《国风》歌凡六篇:
朱熹曰:
"'《周南》、《召南》,正始之道,王化之基。
''故用之乡人焉,用之邦国焉。
'《乡饮酒》及《乡射礼》:
'合乐,《周南》:
《关雎》、《葛覃》、《卷耳》;《召南》:
《鹊巢》、《采蘩》、《采苹》。
'《燕礼》云:
'遂歌乡乐。
'即此六篇也。
合乐,谓歌舞与众声皆作。
《周南》、《召南》,古房中之乐歌也。
《关雎》言后妃之志,《鹊巢》言国君夫人之德,《采蘩》言夫人之不失职,《采苹》言卿大夫妻能循法度。
夫妇之道,生民之本,王化之端,此六篇者,其教之原也。
故国君与其臣下及四方之宾燕,用之合乐也。
" 《小雅》诗谱:
《鹿鸣》、《四牡》、《皇皇者华》、《鱼丽》、《南有嘉鱼》、《南山有台》皆用黄钟清宫。
(俗呼为正宫调。
) 二南《国风》诗谱:
《关雎》、《葛覃》、《卷耳》、《鹊巢》、《采蘩》、《采苹》皆用无射清商。
(俗呼为越调。
) 朱熹曰:
"《大戴礼》言:
《雅》二十六篇,其八可歌,其八废不可歌,本文颇有阙误。
汉末杜夔传旧雅乐四曲:
一曰《鹿鸣》,二曰《驺虞》,三曰《伐檀》,又加《文王》诗,皆古声辞。
其后,新辞作而旧曲遂废。
唐开元乡饮酒礼,乃有此十二篇之目,而其声亦莫得闻。
此谱,相传即开元遗声也。
古声亡灭已久,不知当时工师何所考而为此。
窃疑古乐有唱、有叹。
唱者,发歌句也;和者,继其声也。
诗词之外,应更有叠字、散声,以叹发其趣。
故汉、晋间旧曲既失其传,则其词虽存,而世莫能补。
如此谱直以一声协一字,则古诗篇篇可歌。
又其以清声为调,似亦非古法,然古声既不可考,姑存此以见声歌之仿佛,俟知乐者考焉。
" 琴律赜天地之和者莫如乐,畅乐之趣者莫如琴。
八音以丝为君,丝以琴为君。
众器之中,琴德最优。
《白虎通》曰:
"琴者,禁止于邪,以正人心也。
"宜众乐皆为琴之臣妾。
然八音之中,金、石、竹、匏、土、木六者,皆有一定之声:
革为燥湿所薄,丝有弦柱缓急不齐,故二者其声难定。
鼓无当于五声,此不复论。
惟丝声备五声,而其变无穷。
五弦作于虞舜,七弦作于周文、武,此琴制之古者也。
厥后增损不一。
至宋始制二弦之琴,以象天地,谓之两仪琴,每弦各六柱。
又为十二弦以象十二律,其倍应之声靡不毕备。
太宗因大乐雅琴加为九弦,按曲转入大乐十二律,清浊互相合应。
大晟乐府尝罢一、三、七、九。
惟存五弦,谓其得五音之正,最优于诸琴也。
今复俱用。
太常琴制,其长三尺六寸,三百六十分,象周天之度也。
姜夔《乐议》分琴为三准:
自一晖至四晖谓之上准,四寸半,以象黄钟之半律;自四晖至七晖谓之中准,中准九寸,以象黄钟之正律;自七晖至龙龈谓之下准,下准一尺八寸,以象黄钟之倍律。
三准各具十二律声,按弦附木而取。
然须转弦合本律所用之字,若不转弦,则误触散声,落别律矣。
每一弦各具三十六声,皆自然也。
分五、七、九弦琴,各述转弦合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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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十七 ○诗乐琴律燕乐教坊云韶部钧容直四夷乐 诗乐虞庭言乐,以诗为本。
孔门礼乐之教,自兴于《诗》始。
《记》曰:
"十有三年学乐、诵诗。
"咏歌以养其性情,舞蹈以养其血脉,此古之成材所以为易也。
宋朝湖学之兴,老师宿儒痛正音之寂寥,尝择取《二南》、《小雅》数十篇,寓之埙籥,使学者朝夕咏歌。
自尔声诗之学,为儒者稍知所尚。
张载尝慨然思欲讲明,作之朝廷,被诸郊庙矣。
朱熹述为诗篇,汇于学礼,将使后之学者学焉。
《小雅》歌凡六篇:
朱熹曰:
"《传》曰:
'大学始教,宵雅肄三。
'谓习《小雅·鹿鸣》、《四牡》、《皇皇者华》之三诗也。
此皆君臣宴劳之诗,始学者习之,所以取其上下相和厚也。
古乡饮酒及燕礼皆歌此三诗。
及笙入,六笙间歌《鱼丽》、《南有嘉鱼》、《南山有台》。
六笙诗本无辞,其遗声亦不复传矣。
《小雅》为诸侯之乐,《大雅》、《颂》为天子之乐。
" 二南《国风》歌凡六篇:
朱熹曰:
"'《周南》、《召南》,正始之道,王化之基。
''故用之乡人焉,用之邦国焉。
'《乡饮酒》及《乡射礼》:
'合乐,《周南》:
《关雎》、《葛覃》、《卷耳》;《召南》:
《鹊巢》、《采蘩》、《采苹》。
'《燕礼》云:
'遂歌乡乐。
'即此六篇也。
合乐,谓歌舞与众声皆作。
《周南》、《召南》,古房中之乐歌也。
《关雎》言后妃之志,《鹊巢》言国君夫人之德,《采蘩》言夫人之不失职,《采苹》言卿大夫妻能循法度。
夫妇之道,生民之本,王化之端,此六篇者,其教之原也。
故国君与其臣下及四方之宾燕,用之合乐也。
" 《小雅》诗谱:
《鹿鸣》、《四牡》、《皇皇者华》、《鱼丽》、《南有嘉鱼》、《南山有台》皆用黄钟清宫。
(俗呼为正宫调。
) 二南《国风》诗谱:
《关雎》、《葛覃》、《卷耳》、《鹊巢》、《采蘩》、《采苹》皆用无射清商。
(俗呼为越调。
) 朱熹曰:
"《大戴礼》言:
《雅》二十六篇,其八可歌,其八废不可歌,本文颇有阙误。
汉末杜夔传旧雅乐四曲:
一曰《鹿鸣》,二曰《驺虞》,三曰《伐檀》,又加《文王》诗,皆古声辞。
其后,新辞作而旧曲遂废。
唐开元乡饮酒礼,乃有此十二篇之目,而其声亦莫得闻。
此谱,相传即开元遗声也。
古声亡灭已久,不知当时工师何所考而为此。
窃疑古乐有唱、有叹。
唱者,发歌句也;和者,继其声也。
诗词之外,应更有叠字、散声,以叹发其趣。
故汉、晋间旧曲既失其传,则其词虽存,而世莫能补。
如此谱直以一声协一字,则古诗篇篇可歌。
又其以清声为调,似亦非古法,然古声既不可考,姑存此以见声歌之仿佛,俟知乐者考焉。
" 琴律赜天地之和者莫如乐,畅乐之趣者莫如琴。
八音以丝为君,丝以琴为君。
众器之中,琴德最优。
《白虎通》曰:
"琴者,禁止于邪,以正人心也。
"宜众乐皆为琴之臣妾。
然八音之中,金、石、竹、匏、土、木六者,皆有一定之声:
革为燥湿所薄,丝有弦柱缓急不齐,故二者其声难定。
鼓无当于五声,此不复论。
惟丝声备五声,而其变无穷。
五弦作于虞舜,七弦作于周文、武,此琴制之古者也。
厥后增损不一。
至宋始制二弦之琴,以象天地,谓之两仪琴,每弦各六柱。
又为十二弦以象十二律,其倍应之声靡不毕备。
太宗因大乐雅琴加为九弦,按曲转入大乐十二律,清浊互相合应。
大晟乐府尝罢一、三、七、九。
惟存五弦,谓其得五音之正,最优于诸琴也。
今复俱用。
太常琴制,其长三尺六寸,三百六十分,象周天之度也。
姜夔《乐议》分琴为三准:
自一晖至四晖谓之上准,四寸半,以象黄钟之半律;自四晖至七晖谓之中准,中准九寸,以象黄钟之正律;自七晖至龙龈谓之下准,下准一尺八寸,以象黄钟之倍律。
三准各具十二律声,按弦附木而取。
然须转弦合本律所用之字,若不转弦,则误触散声,落别律矣。
每一弦各具三十六声,皆自然也。
分五、七、九弦琴,各述转弦合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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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十七 ○诗乐琴律燕乐教坊云韶部钧容直四夷乐 诗乐虞庭言乐,以诗为本。
孔门礼乐之教,自兴于《诗》始。
《记》曰:
"十有三年学乐、诵诗。
"咏歌以养其性情,舞蹈以养其血脉,此古之成材所以为易也。
宋朝湖学之兴,老师宿儒痛正音之寂寥,尝择取《二南》、《小雅》数十篇,寓之埙籥,使学者朝夕咏歌。
自尔声诗之学,为儒者稍知所尚。
张载尝慨然思欲讲明,作之朝廷,被诸郊庙矣。
朱熹述为诗篇,汇于学礼,将使后之学者学焉。
《小雅》歌凡六篇:
朱熹曰:
"《传》曰:
'大学始教,宵雅肄三。
'谓习《小雅·鹿鸣》、《四牡》、《皇皇者华》之三诗也。
此皆君臣宴劳之诗,始学者习之,所以取其上下相和厚也。
古乡饮酒及燕礼皆歌此三诗。
及笙入,六笙间歌《鱼丽》、《南有嘉鱼》、《南山有台》。
六笙诗本无辞,其遗声亦不复传矣。
《小雅》为诸侯之乐,《大雅》、《颂》为天子之乐。
" 二南《国风》歌凡六篇:
朱熹曰:
"'《周南》、《召南》,正始之道,王化之基。
''故用之乡人焉,用之邦国焉。
'《乡饮酒》及《乡射礼》:
'合乐,《周南》:
《关雎》、《葛覃》、《卷耳》;《召南》:
《鹊巢》、《采蘩》、《采苹》。
'《燕礼》云:
'遂歌乡乐。
'即此六篇也。
合乐,谓歌舞与众声皆作。
《周南》、《召南》,古房中之乐歌也。
《关雎》言后妃之志,《鹊巢》言国君夫人之德,《采蘩》言夫人之不失职,《采苹》言卿大夫妻能循法度。
夫妇之道,生民之本,王化之端,此六篇者,其教之原也。
故国君与其臣下及四方之宾燕,用之合乐也。
" 《小雅》诗谱:
《鹿鸣》、《四牡》、《皇皇者华》、《鱼丽》、《南有嘉鱼》、《南山有台》皆用黄钟清宫。
(俗呼为正宫调。
) 二南《国风》诗谱:
《关雎》、《葛覃》、《卷耳》、《鹊巢》、《采蘩》、《采苹》皆用无射清商。
(俗呼为越调。
) 朱熹曰:
"《大戴礼》言:
《雅》二十六篇,其八可歌,其八废不可歌,本文颇有阙误。
汉末杜夔传旧雅乐四曲:
一曰《鹿鸣》,二曰《驺虞》,三曰《伐檀》,又加《文王》诗,皆古声辞。
其后,新辞作而旧曲遂废。
唐开元乡饮酒礼,乃有此十二篇之目,而其声亦莫得闻。
此谱,相传即开元遗声也。
古声亡灭已久,不知当时工师何所考而为此。
窃疑古乐有唱、有叹。
唱者,发歌句也;和者,继其声也。
诗词之外,应更有叠字、散声,以叹发其趣。
故汉、晋间旧曲既失其传,则其词虽存,而世莫能补。
如此谱直以一声协一字,则古诗篇篇可歌。
又其以清声为调,似亦非古法,然古声既不可考,姑存此以见声歌之仿佛,俟知乐者考焉。
" 琴律赜天地之和者莫如乐,畅乐之趣者莫如琴。
八音以丝为君,丝以琴为君。
众器之中,琴德最优。
《白虎通》曰:
"琴者,禁止于邪,以正人心也。
"宜众乐皆为琴之臣妾。
然八音之中,金、石、竹、匏、土、木六者,皆有一定之声:
革为燥湿所薄,丝有弦柱缓急不齐,故二者其声难定。
鼓无当于五声,此不复论。
惟丝声备五声,而其变无穷。
五弦作于虞舜,七弦作于周文、武,此琴制之古者也。
厥后增损不一。
至宋始制二弦之琴,以象天地,谓之两仪琴,每弦各六柱。
又为十二弦以象十二律,其倍应之声靡不毕备。
太宗因大乐雅琴加为九弦,按曲转入大乐十二律,清浊互相合应。
大晟乐府尝罢一、三、七、九。
惟存五弦,谓其得五音之正,最优于诸琴也。
今复俱用。
太常琴制,其长三尺六寸,三百六十分,象周天之度也。
姜夔《乐议》分琴为三准:
自一晖至四晖谓之上准,四寸半,以象黄钟之半律;自四晖至七晖谓之中准,中准九寸,以象黄钟之正律;自七晖至龙龈谓之下准,下准一尺八寸,以象黄钟之倍律。
三准各具十二律声,按弦附木而取。
然须转弦合本律所用之字,若不转弦,则误触散声,落别律矣。
每一弦各具三十六声,皆自然也。
分五、七、九弦琴,各述转弦合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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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十七 ○诗乐琴律燕乐教坊云韶部钧容直四夷乐 诗乐虞庭言乐,以诗为本。
孔门礼乐之教,自兴于《诗》始。
《记》曰:
"十有三年学乐、诵诗。
"咏歌以养其性情,舞蹈以养其血脉,此古之成材所以为易也。
宋朝湖学之兴,老师宿儒痛正音之寂寥,尝择取《二南》、《小雅》数十篇,寓之埙籥,使学者朝夕咏歌。
自尔声诗之学,为儒者稍知所尚。
张载尝慨然思欲讲明,作之朝廷,被诸郊庙矣。
朱熹述为诗篇,汇于学礼,将使后之学者学焉。
《小雅》歌凡六篇:
朱熹曰:
"《传》曰:
'大学始教,宵雅肄三。
'谓习《小雅·鹿鸣》、《四牡》、《皇皇者华》之三诗也。
此皆君臣宴劳之诗,始学者习之,所以取其上下相和厚也。
古乡饮酒及燕礼皆歌此三诗。
及笙入,六笙间歌《鱼丽》、《南有嘉鱼》、《南山有台》。
六笙诗本无辞,其遗声亦不复传矣。
《小雅》为诸侯之乐,《大雅》、《颂》为天子之乐。
" 二南《国风》歌凡六篇:
朱熹曰:
"'《周南》、《召南》,正始之道,王化之基。
''故用之乡人焉,用之邦国焉。
'《乡饮酒》及《乡射礼》:
'合乐,《周南》:
《关雎》、《葛覃》、《卷耳》;《召南》:
《鹊巢》、《采蘩》、《采苹》。
'《燕礼》云:
'遂歌乡乐。
'即此六篇也。
合乐,谓歌舞与众声皆作。
《周南》、《召南》,古房中之乐歌也。
《关雎》言后妃之志,《鹊巢》言国君夫人之德,《采蘩》言夫人之不失职,《采苹》言卿大夫妻能循法度。
夫妇之道,生民之本,王化之端,此六篇者,其教之原也。
故国君与其臣下及四方之宾燕,用之合乐也。
" 《小雅》诗谱:
《鹿鸣》、《四牡》、《皇皇者华》、《鱼丽》、《南有嘉鱼》、《南山有台》皆用黄钟清宫。
(俗呼为正宫调。
) 二南《国风》诗谱:
《关雎》、《葛覃》、《卷耳》、《鹊巢》、《采蘩》、《采苹》皆用无射清商。
(俗呼为越调。
) 朱熹曰:
"《大戴礼》言:
《雅》二十六篇,其八可歌,其八废不可歌,本文颇有阙误。
汉末杜夔传旧雅乐四曲:
一曰《鹿鸣》,二曰《驺虞》,三曰《伐檀》,又加《文王》诗,皆古声辞。
其后,新辞作而旧曲遂废。
唐开元乡饮酒礼,乃有此十二篇之目,而其声亦莫得闻。
此谱,相传即开元遗声也。
古声亡灭已久,不知当时工师何所考而为此。
窃疑古乐有唱、有叹。
唱者,发歌句也;和者,继其声也。
诗词之外,应更有叠字、散声,以叹发其趣。
故汉、晋间旧曲既失其传,则其词虽存,而世莫能补。
如此谱直以一声协一字,则古诗篇篇可歌。
又其以清声为调,似亦非古法,然古声既不可考,姑存此以见声歌之仿佛,俟知乐者考焉。
" 琴律赜天地之和者莫如乐,畅乐之趣者莫如琴。
八音以丝为君,丝以琴为君。
众器之中,琴德最优。
《白虎通》曰:
"琴者,禁止于邪,以正人心也。
"宜众乐皆为琴之臣妾。
然八音之中,金、石、竹、匏、土、木六者,皆有一定之声:
革为燥湿所薄,丝有弦柱缓急不齐,故二者其声难定。
鼓无当于五声,此不复论。
惟丝声备五声,而其变无穷。
五弦作于虞舜,七弦作于周文、武,此琴制之古者也。
厥后增损不一。
至宋始制二弦之琴,以象天地,谓之两仪琴,每弦各六柱。
又为十二弦以象十二律,其倍应之声靡不毕备。
太宗因大乐雅琴加为九弦,按曲转入大乐十二律,清浊互相合应。
大晟乐府尝罢一、三、七、九。
惟存五弦,谓其得五音之正,最优于诸琴也。
今复俱用。
太常琴制,其长三尺六寸,三百六十分,象周天之度也。
姜夔《乐议》分琴为三准:
自一晖至四晖谓之上准,四寸半,以象黄钟之半律;自四晖至七晖谓之中准,中准九寸,以象黄钟之正律;自七晖至龙龈谓之下准,下准一尺八寸,以象黄钟之倍律。
三准各具十二律声,按弦附木而取。
然须转弦合本律所用之字,若不转弦,则误触散声,落别律矣。
每一弦各具三十六声,皆自然也。
分五、七、九弦琴,各述转弦合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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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十七 ○诗乐琴律燕乐教坊云韶部钧容直四夷乐 诗乐虞庭言乐,以诗为本。
孔门礼乐之教,自兴于《诗》始。
《记》曰:
"十有三年学乐、诵诗。
"咏歌以养其性情,舞蹈以养其血脉,此古之成材所以为易也。
宋朝湖学之兴,老师宿儒痛正音之寂寥,尝择取《二南》、《小雅》数十篇,寓之埙籥,使学者朝夕咏歌。
自尔声诗之学,为儒者稍知所尚。
张载尝慨然思欲讲明,作之朝廷,被诸郊庙矣。
朱熹述为诗篇,汇于学礼,将使后之学者学焉。
《小雅》歌凡六篇:
朱熹曰:
"《传》曰:
'大学始教,宵雅肄三。
'谓习《小雅·鹿鸣》、《四牡》、《皇皇者华》之三诗也。
此皆君臣宴劳之诗,始学者习之,所以取其上下相和厚也。
古乡饮酒及燕礼皆歌此三诗。
及笙入,六笙间歌《鱼丽》、《南有嘉鱼》、《南山有台》。
六笙诗本无辞,其遗声亦不复传矣。
《小雅》为诸侯之乐,《大雅》、《颂》为天子之乐。
" 二南《国风》歌凡六篇:
朱熹曰:
"'《周南》、《召南》,正始之道,王化之基。
''故用之乡人焉,用之邦国焉。
'《乡饮酒》及《乡射礼》:
'合乐,《周南》:
《关雎》、《葛覃》、《卷耳》;《召南》:
《鹊巢》、《采蘩》、《采苹》。
'《燕礼》云:
'遂歌乡乐。
'即此六篇也。
合乐,谓歌舞与众声皆作。
《周南》、《召南》,古房中之乐歌也。
《关雎》言后妃之志,《鹊巢》言国君夫人之德,《采蘩》言夫人之不失职,《采苹》言卿大夫妻能循法度。
夫妇之道,生民之本,王化之端,此六篇者,其教之原也。
故国君与其臣下及四方之宾燕,用之合乐也。
" 《小雅》诗谱:
《鹿鸣》、《四牡》、《皇皇者华》、《鱼丽》、《南有嘉鱼》、《南山有台》皆用黄钟清宫。
(俗呼为正宫调。
) 二南《国风》诗谱:
《关雎》、《葛覃》、《卷耳》、《鹊巢》、《采蘩》、《采苹》皆用无射清商。
(俗呼为越调。
) 朱熹曰:
"《大戴礼》言:
《雅》二十六篇,其八可歌,其八废不可歌,本文颇有阙误。
汉末杜夔传旧雅乐四曲:
一曰《鹿鸣》,二曰《驺虞》,三曰《伐檀》,又加《文王》诗,皆古声辞。
其后,新辞作而旧曲遂废。
唐开元乡饮酒礼,乃有此十二篇之目,而其声亦莫得闻。
此谱,相传即开元遗声也。
古声亡灭已久,不知当时工师何所考而为此。
窃疑古乐有唱、有叹。
唱者,发歌句也;和者,继其声也。
诗词之外,应更有叠字、散声,以叹发其趣。
故汉、晋间旧曲既失其传,则其词虽存,而世莫能补。
如此谱直以一声协一字,则古诗篇篇可歌。
又其以清声为调,似亦非古法,然古声既不可考,姑存此以见声歌之仿佛,俟知乐者考焉。
" 琴律赜天地之和者莫如乐,畅乐之趣者莫如琴。
八音以丝为君,丝以琴为君。
众器之中,琴德最优。
《白虎通》曰:
"琴者,禁止于邪,以正人心也。
"宜众乐皆为琴之臣妾。
然八音之中,金、石、竹、匏、土、木六者,皆有一定之声:
革为燥湿所薄,丝有弦柱缓急不齐,故二者其声难定。
鼓无当于五声,此不复论。
惟丝声备五声,而其变无穷。
五弦作于虞舜,七弦作于周文、武,此琴制之古者也。
厥后增损不一。
至宋始制二弦之琴,以象天地,谓之两仪琴,每弦各六柱。
又为十二弦以象十二律,其倍应之声靡不毕备。
太宗因大乐雅琴加为九弦,按曲转入大乐十二律,清浊互相合应。
大晟乐府尝罢一、三、七、九。
惟存五弦,谓其得五音之正,最优于诸琴也。
今复俱用。
太常琴制,其长三尺六寸,三百六十分,象周天之度也。
姜夔《乐议》分琴为三准:
自一晖至四晖谓之上准,四寸半,以象黄钟之半律;自四晖至七晖谓之中准,中准九寸,以象黄钟之正律;自七晖至龙龈谓之下准,下准一尺八寸,以象黄钟之倍律。
三准各具十二律声,按弦附木而取。
然须转弦合本律所用之字,若不转弦,则误触散声,落别律矣。
每一弦各具三十六声,皆自然也。
分五、七、九弦琴,各述转弦合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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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十七 ○诗乐琴律燕乐教坊云韶部钧容直四夷乐 诗乐虞庭言乐,以诗为本。
孔门礼乐之教,自兴于《诗》始。
《记》曰:
"十有三年学乐、诵诗。
"咏歌以养其性情,舞蹈以养其血脉,此古之成材所以为易也。
宋朝湖学之兴,老师宿儒痛正音之寂寥,尝择取《二南》、《小雅》数十篇,寓之埙籥,使学者朝夕咏歌。
自尔声诗之学,为儒者稍知所尚。
张载尝慨然思欲讲明,作之朝廷,被诸郊庙矣。
朱熹述为诗篇,汇于学礼,将使后之学者学焉。
《小雅》歌凡六篇:
朱熹曰:
"《传》曰:
'大学始教,宵雅肄三。
'谓习《小雅·鹿鸣》、《四牡》、《皇皇者华》之三诗也。
此皆君臣宴劳之诗,始学者习之,所以取其上下相和厚也。
古乡饮酒及燕礼皆歌此三诗。
及笙入,六笙间歌《鱼丽》、《南有嘉鱼》、《南山有台》。
六笙诗本无辞,其遗声亦不复传矣。
《小雅》为诸侯之乐,《大雅》、《颂》为天子之乐。
" 二南《国风》歌凡六篇:
朱熹曰:
"'《周南》、《召南》,正始之道,王化之基。
''故用之乡人焉,用之邦国焉。
'《乡饮酒》及《乡射礼》:
'合乐,《周南》:
《关雎》、《葛覃》、《卷耳》;《召南》:
《鹊巢》、《采蘩》、《采苹》。
'《燕礼》云:
'遂歌乡乐。
'即此六篇也。
合乐,谓歌舞与众声皆作。
《周南》、《召南》,古房中之乐歌也。
《关雎》言后妃之志,《鹊巢》言国君夫人之德,《采蘩》言夫人之不失职,《采苹》言卿大夫妻能循法度。
夫妇之道,生民之本,王化之端,此六篇者,其教之原也。
故国君与其臣下及四方之宾燕,用之合乐也。
" 《小雅》诗谱:
《鹿鸣》、《四牡》、《皇皇者华》、《鱼丽》、《南有嘉鱼》、《南山有台》皆用黄钟清宫。
(俗呼为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