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堤防工程管理处德胜河河口驳岸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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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堤防工程管理处德胜河河口驳岸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

长江堤防工程管理处德胜河河口驳岸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sljz2015001

 

招标人:

常州市长江堤防工程管理处

二〇一五年二月

第一章投标须知……………………………………………………………………………3

前附表………………………………………………………………………………………3

一、总则……………………………………………………………………………………4

二、招标文件……………………………………………………………………4

三、投标报价说明…………………………………………………………………………5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5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7

六、评审………………………………………………………………………………8

七、成交及结算………………………………………………………………………………11

第二章附件…………………………………………………………………………………12

附件一:

投标申请函…………………………………………………………………………12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13

附件三:

投标函附录…………………………………………………………………………14

附件四:

工程量清单…………………………………………………………………………15

附件五:

投标报价……………………………………………………………………………17

附件六:

投标报价汇总表……………………………………………………………………18

附件七:

合同协议书……………………………………………………………………19

附件八:

资格审查自审表………………………………………………………………20

附件九:

原件的复印件清单…………………………………………………………………………21

第一章投标须知

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容规格

1

1

工程综合说明:

从德胜河河口灌注桩尾端开始,在原有内河侧66m应急加固的基础上,采用9m长、直径约1m的连排钢管桩,补充加固14m坍塌延伸段。

同时,对原有66m应急加固段开裂钢板进行修补,桩后填土。

工程名称:

德胜河河口驳岸除险加固工程

招标编号:

sljz2015001

项目预算:

23万

发包方式:

总价包干

工程质量要求:

一次性验收合格,保修期一年

开工时间:

甲方通知之日起3天内

要求工期:

20天(日历天)

2

2

投标人资格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2年1月~2015年1月,下同)完成类似工程业绩(合同价30万元以上且验收质量达合格等级及以上),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任的注册建造师应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及以上资质,具有省部级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有三年以上(2012年1月之前)建造师(或技术负责人)工作经历,现无在建工程。

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资格审查资料:

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诚信信誉等级证明、建造师证书,由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建造师及企业类似工程业绩及能证明履行能力的所有有效材料、报名人所在单位养老保险手册及养老保险交费证明。

报名人必须持有法人代表委托书,并出示本人身份证。

3

招标文件售价0元。

4

招标文件疑问递交截止时间:

2015年2月28日17时00分

地 点:

常州市长江堤防工程管理处工管科

现场踏勘:

各投标单位自行踏勘。

联系人:

赵宏为联系电话:

05

5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2000元,开标完毕未中标单位凭保证金收据退还保证金(无息)

6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副本分开封装)

7

13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15年3月9日14时30分

投标文件提交:

常州市长江堤防工程管理处一楼会议室

地点:

常州市新北区魏村水利枢纽院内邮编:

213127

联系电话:

05联系人:

赵宏为

8

评审时间:

2015年3月9日14时45分

地  点:

常州市新北区魏村水利枢纽院内常州市长江堤防工程管理处

10

20

评审结果确定的原则:

综合评估法,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成交供应商。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11

工程款支付办法:

审计结束后一次性付至合同价的95%,余款5%(质保金)保修期一年满后结清。

一、总则

l、工程说明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项所述。

2、投标人资质与资格特殊要求

凡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具有相应资质:

该项目资质要求见前附表第2项所述,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采购范围

按照本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要求。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本文件资料售价见前附表第3项所述。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第6条发出的补充通知和第7条所述的修改文件。

(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须知及附件。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规定格式、技术规范或技术要求、图纸。

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

6、投标答疑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

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在收到招标文件和图纸后,在按前附表第四项规定的时间内书面提出,招标人将统一予以答复。

补充通知包括所有问题和答复,将迅速网上告知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7、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文件的修改统一发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同时该修改文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报价说明

8、投标报价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报价文件。

1)投标报价应该是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内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总和,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各类规费、税金等。

2)投标人应根据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的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或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编制投标报价。

3)投标人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清单金额、其他项目清单金额应详细分析和列出其所含的工程内容,并根据本企业的情况和施工方案进行确定。

4)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是按维修内容进行计算的,施工中所用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在制作、运输、安装中等发生的一切损耗应包括在报价内。

5)本工程要求尽快施工,因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后3日内签订合约并进场施工。

6)不可竞争费的计取按苏建价〔2009〕8号文规定和清单说明、纪要的规定执行,投标时不得优惠,否则将作废标处理;不可竞争费用包括:

a、安监费、社保费、公积金

b、暂定材料费、暂定暂列金额。

7)其余要求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及招标文件的约定。

可参考的工程计价表和有关文件:

(1)江苏省相关工程计价表:

《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指引》等。

(2)常建[2004]105号文件

(3)苏建函价(2008)6028号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总价”、“总说明”、“工程项目/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暂列金额明细表”、“材料暂估价格表”、“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计日工表”、“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费用分析表”、“发包人供应材料一览表”、“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一览表”。

未按上述规定编制、密封、标志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

8.1.1本工程采用总价包干,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8.1.2投标人所填报的各项基价中的各种材料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报综合单价时应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和自己的承受能力。

8.1.3投标报价的所用材料规格严格按照标书要求的品牌、规格执行。

(1)以工程量清单作为报价依据。

各投标人根据预算工程量及现场实际情况,对工程量清单中子目内容进行复核,按照常州市建筑工程造价计算程序确定分项综合预算单价,并根据企业水平研究最终确定投标总价。

(2)招标人反对盲目压低报价。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列出过低材料价格的生产厂家或其授权供货商的供货协议或证明,以供评标时澄清。

(3)投标人投标报价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明确的优惠项目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明确。

8.1.4招标人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认为已包括完成本工程的所有项目。

凡设计图纸已指明的工程或完成图纸所示的附属工程、相关工程、衔接与后续工程所需的费用,投标单位应计入相关项目的单价中。

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投标人必须按发包方的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细目,但不能得到支付与结算。

8.1.5投标人在报价中所报工程造价均已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运输、安装、调试、维修、管理费用以及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8.1.6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8.1.7设定标底的说明:

本工程的设定限价为23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不得高于限价,高于限价的投标报价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1.8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依据(工程量清单不得改动,否则作废标处理)。

各投标人根据预算工程量及施工图纸,统一做法,按照常州市建筑工程造价计算程序,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本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充分考虑合同实施期间的市场风险,按市场价自行取定材料价格,确定最终投标综合单价,暂估材料价、暂列金额均列入投标综合单价,此投标综合单价为结算包干的依据。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投标申请函;(附件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3)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复印件(原件在递交标书时备查);

(4)投标函附录;(附件三)

(5)工程项目/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费用分析表、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一览表;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

(8)资格审查资料;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10、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5项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转帐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拒绝。

未成交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一周内退回(无息)。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将被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成交的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10.4.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10.4.3由于投标人的原因导致中标无效的;

10.4.4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投标的。

11、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投标人按本须知第9条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第6项所述份数的“副本”。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亲自签署并加盖单位法人章。

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印鉴,否则修改无效。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12、投标文件的密封、装订与标志

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应按顺序装订,并标注目录和页码。

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密封在密封袋内,投标文件封面上应注明“正本”或“副本”。

密封袋上注明: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项目编号;

(3)投标人名称;

(4)投标人法人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名称;

投标文件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或投标人公章。

如果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第、、和款的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

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3、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在前附表第7项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招标人,由招标人签收,凡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4、投标文件的撤回

投标人可以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

六、开标及评审

15、开标程序

成立评审小组。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随机抽取专家评委,并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抽取的专家组成评审小组。

招标人将于前附表第8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评标会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持法人资格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现场参加开标,并自觉接受上述证件的检验。

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监标人员、招标人检验各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确认它们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正确,是否按本须知编制。

但按规定提交了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

招标人当众宣布核查结果,并宣读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以及招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招标人启封投标文件,对未按规定密封和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启封;委托代理人或法人代表唱出各投标人的报价、工期、质量以及有必要宣读的其它内容。

所有投标人退场;

评审。

(1)初评:

评审小组检验已开封的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正确,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标处理,并宣读核查结果;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标处理:

a.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b.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2)评审小组按照“评审赋分表”对投标文件进行打分。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1位,小数点后第二位“四舍五入”。

“评标赋分表”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评审赋分汇总表

序号

赋分项目

赋分依据

赋分值

1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

2

施工组织设计及能力

施工组织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施工能力、投入的设备、现场施工人员情况,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及落实保证措施,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及工期保证的措施,检测方案、手段及配备的检测设备,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明工地建设等

3

业绩及资信

企业近3年业绩、资信情况等

合计赋分

1.投标报价(65分):

投标报价赋分表

序号

赋分项目

赋分依据

赋分值

1

投标报价

报价基本得分为60分;按偏差率评比:

1评标标底相同:

得基本分60分。

2高于评标标底的按区段扣分:

0%~5%,每高1%,扣1分;高于5%,每高1%,扣2分;扣完为止(按分段积分法)。

低于评标标底的按区段加、扣分:

0%~-5%,每低1%,加1分;-5%~-10%,每低1%,扣分;低于10%,每低1%,扣1分;扣完为止(按分段积分法)。

评标标底的计算:

C=B

式中:

C——评标标底

B——去除否决标并经过算术修正,剔除最高和最低各一个投标价后,剩余投标总价的算术平均值;如去除否决标之后投标人少于等于五个,则经算术修正后,不再剔除最高和最低的投标价,而直接计算算术平均值。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2.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能力(30分):

施工组织设计赋分表

序号

赋分项目

赋分依据

最高

赋分

1

施工布置

工场布置合理(2分);临时设施设计合理(1分)。

有缺陷每项扣分。

2

施工进度

施工进度计划合理(2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1分)。

无工期横道图扣分。

3

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可行(4分)、工艺合理(3分);方案表述不完整每项扣分;方案不可行每项扣1分。

4

施工机具及

劳动力配置

施工机具配置合理(2分);劳动力配置合理(2分);配备不全每项扣1分。

5

施工人员

建造师具有2个以上(含2个)类似工程施工管理经历(2分);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配备齐全(2分);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且有类似工程经历的(1分),没有不得分。

(附证明材料)

6

质保措施

质量保证体系健全1分;质量保证方案可行、措施得力1分;质保措施对本工程的针对性强的得1分;否则以上不得分。

7

安全生产

安全员(1分)有专职安全员得2分,只有兼职安全员得分;

安全施工方案(2分)合理有保障得2分,针对性不强分。

8

文明施工、对环境的干扰、现场保护有具体措施

有合理文明施工措施,对周围居民、交通有专门应对措施得2分;针对性不强1分,否则不得分。

合计赋分

3.企业业绩和信誉(5分)

业绩资信赋分表

序号

赋分项目

赋分依据

最高赋分

1

类似工程经历

企业有类似工程经历(分)。

其中近3年内有2个及以上类似工程经历,得2分,只有1个得1分。

(附合同、验收证明等材料,无工程合格证明不得分)

2

2

企业资信

信用等级为AAA级的得3分,信用等级为AA级的得分,信用等级为A级的得2分,信用等级为B级的得分,信用等级为C级的得1分。

3

合计赋分

16、投标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投标人投标无效:

投标人最终报价超过预算价,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所述内容和所附相关资料不真实的;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盖章或签字的;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模糊、难以辨认的;

投标文件存在严重错误或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其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原因,并影响对其他投标人评审的;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参加谈判会议的(包括无有效身份证明者);

投标人的最终报价超过代理人设立的招标控制价的。

17、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本次评审无效,招标人与代理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投标人的最终报价均超过预算价,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投标人的最终报价均超过代理人设立的招标控制价的。

18、评审内容的保密

在评审过程中,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及有关授予合同信息,招标人及招标人有关人员均不能向投标人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19、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9.1.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19.1.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审小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不影响评审工作。

投标文件正本与投标文件副本不符的以正本为准。

20、评审结果确定的原则

评审结果确定的原则见前附表第9项所述。

从评审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排名中根据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投标的未成交人。

21、评审记录

招标人将做好谈判记录(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分标报价、质量等级、工期等)。

七、成交及结算

22、成交通知书

成交人确定后,招标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中应明确投标人的成交价格、工期、质量及合同签订的日期、地点。

招标人无义务向未成交人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回投标文件正本。

23工程结算:

在合同约定的施工工期内,综合单价不变,工程数量竣工后按实调整。

除本工程合同另有约定或发生下列情况可予以调整外,清单综合单价不得调整。

23.1.1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政策性调整;

23.1.2招标时以暂估价格进入报价的,由招标人与成交人双方共同采购,其结算价格可以按实际采购到场价调整差价。

23.1.3招标人保留对暂列金额部分进行测算后由成交人施工或招标人另行分包的权利,成交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23.1.4因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变化的,变更合同价款结算办法按下列方法进行:

(1)投标文件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投标文件中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投标文件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投标文件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的结算原则:

人工、机械价格、管理费和利润由成交人依据投标条件编制综合单价报招标人确认,其中主要材料价格依采购单位现场签证报请常州市长江堤防工程管理处造价审计后确定。

(4)投标文件中,同一材料有不同报价,结算时按最低报价结算。

变更需按常州市长江堤防工程管理处相关规定执行。

23.2.1清单计价工程量的结算原则为:

由成交人提出经招标人签证数量进行结算。

23.2.2由于工程量的变更,合同中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不再调整。

23.2.3工程量变更导致结算价格超过合同总价10%的,必须说明变更事项及原由并交由招标方确认后协同招标方前往常州市长江堤防工程管理处办理变更申请及变更手续,否则超过部分将被视为对招标人的捐赠。

24、合同签订

投标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签订合同(附件六)。

成交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招标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人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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