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品备件管理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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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电芜湖发电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WH—204.116—2009
备品配件管理标准
2009-5-1发布2009-5-1实施
安徽华电芜湖发电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本标准以《标准化工作导则》(GB/T1)、GB/T15498—1995《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体系的构成和要求》为基础,按照DL/T600—1996《电力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编写的。
编写要求和表述方法符合上述标准和规定。
本标准对公司备品配件管理标准作了统一规定。
本标准由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公司生产管理部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
生产管理部
本标准主要修订人:
段元光
审核:
林森
审定:
牟爱政
审批:
刘建云
本标准于2008年首次发布实施,2009年修订实施。
本标准由生产管理部负责解释。
备品配件管理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备品配件的管理内容、管理目标、主管、协管部门及岗位、管理流程及形成的报告和记录。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华电芜湖发电公司备品配件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电力工业生产设备事故备品配件管理办法 原电力工业部
电力工业发供电设备事故备品配件参考目录 原电力工业部
中国华电总[2005]1435号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管理内容
3.1定义及分类
3.1.1备品配件是指发电主辅设备的零部件和监控、保护系统的元器件。
其中,备品是指发供电设备所必须储备的配件、设备和材料,配件是指为设备检修而准备的零部件。
3.1.2备品配件的分类:
备品配件按自身性质不同,可分为设备性备品、材料性备品和配件性备品。
根据电力工业生产的特点及备品的重要程度,又可分为事故性备品和消耗、轮换性备品。
3.1.3事故性备品分为
3.1.3.1配件性事故备品:
主要设备(主机和主要辅机)的零部件。
这些零部件具有在正常运行时不易损坏,正常检修时不需要更换,但损坏后将造成发供电设备不能正常运行和直接影响主要设备的安全运行,而且损坏后不易修复,制造周期长和加工需用特殊材料的特点。
3.1.3.2材料性事故备品:
为解决主机设备事故抢修储备的材料以及加工配件性备品所需的特殊材料。
3.1.3.3设备性事故备品:
除主机以外的其他重要设备,这些设备一旦损坏,将影响发供电设备的正常运行,而且损坏后不易修复且难于购买。
3.1.4消耗、轮换性备品
3.1.4.1消耗性备品:
设备在正常运行时经常磨损,正常检修时需要更换的零部件。
3.1.4.2轮换性备品:
检修工作量大的设备和零部件,如果利用备品进行轮换,则可显著缩短检修时间。
3.1.5备品配件按照对机组安全影响的程度、技术难度、购买价格等因素可分为三个等级
3.1.5.1A级:
对机组安全影响较大,可能造成或引发人身设备事故,或产品单件/套价格超过人民币30万元。
3.1.5.2B级:
对机组安全影响不太大,可能造成一类障碍,或产品单件/套价格在人民币5万~30万元。
3.1.5.3C级:
对机组安全影响较小,可能造成二类障碍,或产品单件/套价格在人民币5万元以下。
3.1.6下列情况不属于备品范围
3.1.6.1在检修中使用的一般材料、设备、工具和仪器。
3.1.6.2特殊检修项目需要的设备、特殊材料以及零部件。
3.1.6.3生产现场固定安装的备用设备。
3.2管理内容
3.2.1备品配件定额管理。
3.2.2备品配件计划管理。
3.2.3备品配件采购管理。
3.2.4备品配件验收管理。
3.2.5备品配件保养管理。
3.2.6备品配件领用管理。
3.2.7备品配件图纸管理。
3.2.8备品配件报废管理。
4管理目标
使备品配件的供应工作既能保证机组安全生产、满足设备检修需要,又能合理使用、提高资金周转率。
5主管、协管部门及岗位
5.1备品配件管理工作由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总体协调,经营副总经理参加定额审定。
5.2备品配件管理工作由生产管理部负责,检修维护部、物资分公司、财务部等协助完成。
5.3检修维护部负责备品计划的提出。
5.4物资分公司负责全厂物资的入库、贮存、出库以及上述过程的标识控制及实施、库存定额的提出。
同时负责保管未出库物资的说明书、图纸、合格证等原始凭证。
5.5生产管理部负责组织事故备品和常规物资库存定额的评审,必要时参与事故备品的品质验证。
负责大宗备件采购技术协议的签定、备件到货验收。
5.6物资分公司负责备件的购买、定额内物资的自动补充库存、废品废料处理等工作。
5.7财务部负责费用的预算及资金控制。
6管理流程
6.1备品配件的定额管理
6.1.1总则
6.1.1.1备品配件储备定额是备品配件管理的基础,是编报各项计划的依据,应根据公司机组设备情况编制和定期修订。
6.1.1.2生产管理部组织备品配件储备定额的编制工作,检修维护部、物资分公司和财务部根据设备检修消耗情况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参加。
6.1.1.3设备发生异动和备品有改型时,生产管理部应及时组织对备品配件储备定额清册进行改动,并对在库积压淘汰备品配件进行统计及报废处理。
改动的内容应反映在备品配件储备定额的修订版中。
6.1.1.4因进口设备的一般备件采购周期长,在流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宜按事故备品配件来管理。
6.1.2定额编制
6.1.2.1备品配件储备定额编制由检修维护部组织进行。
定额的清册应包括以下内容:
设备制造厂家、在装数量、投入使用的时间、单台设备备品的数量、备品配件型号、规格、图号、物资编码、更换周期、储备定额等。
6.1.2.2备品配件的定额应按事故性备品和消耗、轮换性备品分开建立。
6.1.2.3备品配件储备定额编制依据
6.1.2.3.1备品配件的等级(A、B、C级)。
6.1.2.3.2同类型设备在装的数量。
6.1.2.3.3备品配件的使用寿命。
6.1.2.3.4备品配件的订货周期。
6.1.2.3.5备品配件的价格。
6.1.2.3.6一次检修需消耗的备品数量。
6.1.2.4事故备品配件储备定额范围应参照《电力工业发供电设备事故备品配件参考目录》,并根据机组实际情况编制。
6.1.2.5消耗性备品配件按3年平均的实物消耗记录和每批进货量,确定最高、最低储备定额。
6.1.2.6轮换性备品配件按设备检修周期确定,保证机组非大修年度的检修需要。
6.1.2.7生产管理部组织检修维护部、物资分公司、财务部等有关人员对定额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生产副总经理和经营副总经理批准。
6.1.3定额修订
6.1.3.1备品配件储备定额的修订每2年进行一次,生产管理部要定期组织检查备品配件储备定额的执行情况,统计和分析实际消耗情况,为修订定额积累资料。
6.1.3.2新设备投入运行,检修维护部点检员要在了解设备结构性能、收集有关图纸、资料的基础上,办理随机备品的检查验收和交接手续,并制定备品配件储备定额。
6.1.3.3检修维护部专业主管、点检员、生产管理部专业工程师等技术人员应逐步掌握备品使用的准确寿命,为修订定额积累资料。
6.1.4备品配件储备定额管理流程见附录A。
6.2备品配件资金管理
6.2.1备品配件资金定额应按现行价格计算(不包括国外订货部分),在编制备品定额时,应对库存备品进行分析,对不合用或与定额清册不对口的备品应予划清。
6.2.2备品配件储备定额资金按以下公式计算:
备品配件储备定额资金=清册与库存对口部分资金+本年度补充备品金额―本年计划消耗备品金额。
6.2.3对备品流动资金的占用额,按上级公司下达的资金指标,严格掌握。
每月由财务部进行资金分析,防止资金超支,保证完成核定指标。
6.3备品配件的计划管理
6.3.1备品配件储备定额确定后,物资分公司应按定额数量随时补充,遇有一次性用量较大时,使用单位应单独报补充计划。
6.3.2物资分公司根据备品配件定额及时补充库存。
补充定额的备品配件计划按月由物资分公司提出,经与生产管理部、检修维护部、财务部联合审定,由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采购。
6.3.3以下备品配件的物资需用计划由需用单位提出
6.3.3.1日常维护需要的备品配件,定额中没有的根据需要随时提出申请。
6.3.3.2一次性用量超过定额的。
6.3.3.3技术改造项目、反事故技术措施、节能项目、科技项目、设备异动、技术监督项目等实施时需要的设备和备品配件在项目方案批准后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
6.3.3.4机组大修需要的备品配件在检修项目确定后,大修开工前2个月由检修维护部提出申请,对采购周期较长的备品配件,提前6个月提出采购申请。
6.3.3.5机组小修需要的备品配件在检修项目确定后,小修开工前2个月由检修维护部提出申请。
6.3.4生产急需采购的备品配件,由检修维护部提出紧急采购申请,经生产管理部审核、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交物资分公司采用便捷的运输、付款方式联系采购。
6.4备品配件的采购
6.4.1备品配件的采购和加工均由物资分公司负责,原则上实行招(议)标来确定生产厂家,具体按公司招(议)标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6.4.2对于采购生产厂家定型产品及一般配件,由物资分公司组织确定生产厂家进行订货,按物资采购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6.4.3备品配件的订货应优先选择产品质量稳定、价格合理、售后服务及时的厂家,国产设备的备品配件应尽可能选用原厂家的产品。
6.4.4备品配件的规格、型号、图纸、数据要准确无误,由生产管理部负责审核。
6.4.5较重要的备品订货要有明确的技术要求,一般应单独签订技术协议,技术协议由检修维护部点检员编写、生产管理部专业工程师审核。
6.4.6对于外委加工技术难度大、费用高的配件采购,物资分公司应组织生产管理部、检修维护部对委托研制加工单位进行考察,报请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6.4.7属于带料加工的备品,坯料由物资分公司负责采购。
6.5备品配件储备
6.5.1事故备品配件应单独建账,分库保管,不得与其他备品配件混库、混账。
6.5.2备品配件的管理工作应从设备订货开始,对新型设备特别是进口设备,其备品配件计划应在第一次订货时同时提出。
6.5.3在备品配件保管明细账和物资卡片上注明最高、最低储备量,由物资分公司采购员和仓库管理员按分级对口管理。
6.5.4备品配件储备定额实行A、B、C分级管理
6.5.4.1A级要考虑到安全储备期,保证生产需要。
6.5.4.2B级实行定期进货,组织经济批量供应。
6.5.4.3C级采取简便方法管理,合理压缩库存,提倡“零库存”储备,减少资金占用。
6.5.5发现库存备品配件低于最低储备定额时,仓库管理员及时向采购员申报补充库存计划,保证合理的储备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