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监理细则打印讲诉讲解.docx
《土石方监理细则打印讲诉讲解.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土石方监理细则打印讲诉讲解.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土石方监理细则打印讲诉讲解
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项目
_3号线一期首南(姜山)车辆段_工程
B-024
监理实施细则
(土石方工程)
内容提要:
专业工程特点
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项目监理(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
2015年11月
第一章工程概况1
第二章编制依据3
第三章监理工作流程4
第四章监理工作目标和控制要点5
第五章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11
第一章工程概况
一、工程概述
首南(姜山)车辆段与综合基地位于宁波市绕城高速公路、宁姜路、高阳路以及明光路合围的地块内,现状以农田及河道为主,并有少量鱼塘及独立民房。
既有用地现状为集体用地,地面标高在1.2~2.6m之间,地形起伏不大,场地内河道、沟渠较多,周边交通便利。
段址中部区域有2路高压线(蔡镀3695线)南北向贯穿,电压等级为35kV。
地块西侧较宽,东侧较窄,西侧宽约300m,东侧宽约190m,东西长约1240m。
二、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
1、地形地貌
地貌类型单一,场地大部分位于农田内,农田种植水稻、蔬菜及树苗等作物,现有建(构)筑物以1~2层低矮民房为主。
沿线穿越姜山西河及外塘河,乡村小道贯穿其间。
拟建场地地形平坦开阔,自然地面标高在1.2~2.6m之间。
2、水文地质
拟建工程涉及的地表水主要河流为姜山西河及水渠,河渠互相联通,河道较窄,河道现状宽度约8~20m,河水位、流量主要受季节和大气降水的影响,勘察期间河水面高程1.00~1.20m。
孔隙潜水主要赋存于场区表部填土和浅部黏土、淤泥质土层中。
场地环境类型为II类,对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具微腐蚀性。
三、站场土石方区域划分
根据设计及图纸会审要求,对站场内涉及到的土石方,依据回填料种类、回填方式、检测类型的不同,划分为了碎石道床区、场内道路及停车区、场内单体及室外区。
1、场内道路及停车区
场内道路围绕建筑物和轨道布置。
主干道为双车道,宽7m、8m,根据地形特点,设计成舒展的曲线形与直线形相结合,贯穿整个场地,将各建筑区域连接起来。
次要道路为单车道,宽4m,在尽端设回车场地。
地上停车区主要位于综合楼和运转综合楼周围,共有九个区段。
场内道路及停车区清表后,进行该区土石方回填,先铺设1m厚级配片石,上部铺设塘渣。
2、碎石道床区
碎石道床区涵盖库外咽喉区、试车线L24、工程车库线L25、L26、L27、洗车牵出线L29、L31、镟轮线L23、洗车线L30、牵出线L32、材料装卸线L28、联络线L33等。
碎石道床区的土石方工程在该区地基加固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褥垫层、基床底层、基床表层土石方施工。
3、场内单体及室外区
场内单体有综合楼、运转综合楼、检修库、运用库、调机工程车库、物资总库、洗车库、材料棚等14个单体。
在该区地基加固工程验收合格后,先回填0.3m厚褥垫层,然后回填塘渣至设计标高。
单体室外区清表后,回填塘渣至设计标高。
土石方工程量
序号
填料种类
单位
工程量
1
塘渣
万m³
33.55
2
片石
万m³
3.38
3
A、B组填料
万m³
1.13
4
砂砾石垫层
万m³
3.21
第二章监理依据
1、工程承包合同和监理委托合同
2、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3、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4、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5、《《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GB50490-2009)
6、《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04-2008)
7、《客货共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技术指南》(TZ202-2008)
8、《铁路工程地基处理技术规程》(TB10106-2010)
9、《铁路路基施工规范》(TB10202-2002)
10、《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4-2003)
11、《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10102-2010)
12、《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
第3章监理工作流程
第四章监理工作目标和控制要点
1、监理工作目标
1、质量控制目标:
工程质量符合规范及设计文件相关要求,合格率100%,质量保证资料齐全,各项检测试验结果达到设计要求。
2、投资控制目标:
按签订合同的投资额为控制目标。
3、进度控制目标: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中相应的工期进度控制目标,每一分项工程严格按施工进度计划要求完成进度。
4、安全文明施工控制目标:
无质量大事故,无人身死亡事故,无环境重大污染事件,创建文明工地。
5、合同管理目标:
掌握合同内容,对进度、质量、投资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向业主反映合同执行信息,协同业主搞好各项合同管理。
6、信息管理目标:
在整个监理过程中,我们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先进的检测设备对施工现场进行有序的管理。
同时保证各信息渠道的畅通,确保各信息及时、准确。
二、监理控制要点
1、清表、河塘处理监理控制要点
(1)清表
水田地段排水疏干后挖除表层软弱土,旱地及荒地地段挖除地表植物根系层,地表低洼积水地段疏干并清除表层污泥后填土找平,清除建筑垃圾、建筑残留物及地表硬化层等,平均清表厚度0.3m。
做好地面标高采集,并对对场地内的地下管线、暗沟、地上电杆电缆进行排查并做明显标志。
(2)河塘清淤回填
河塘地段、小沟渠及低洼积水地段等废除,采取排水疏干,用宕渣清基换填的处理措施,确保基底有足够的稳定性。
清淤后,分层铺设宕渣至原地面标高。
宕渣顶面以上部分填筑,按照河塘地段所处区域的要求进行回填。
宕渣中石块最大粒径不得大于150mm,回填每层最大压实厚度0.4m,填筑时采取先低后高,先两边后中间的顺序,每铺筑一层压实后,
2、施工道路监理控制要点
(1)清表后的施工道路区域(道路宽为7m、8m临时道路),先铺设1m厚的片石,然后铺设塘渣至道路设计断面级配碎石底层标高。
(2)对清表后的原地面标高进行复核,签认测量放样符合资料。
(3)片石填筑,每层虚铺厚度为0.5m,虚铺厚度不得大于0.8m,片石占全重不宜大于50%,严禁倾填施工。
要求片石级配良好,石块应大、小搭配,相互嵌塞紧密稳固。
填石空隙应用小石块或石屑填满,并作到层厚均匀,顶面平整。
填方分段施工时,接头部位如不能交替搭接,应按1:
1坡度分层留台阶,台阶宽度为1m,高度为每层回填压实后的厚度。
如能交替填筑,则应分层相互交替搭接,搭接长度≥2m;压实填土的施工缝,各层错开搭接,在施工缝的搭接处,应适当增加压实遍数。
基床以下路堤顶面高程、中线至边缘距离、宽度、横坡、平整度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如下表1:
表1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数量
检验方法
高程
±50
每100m等间距检验3点
水准仪测量
中线至路肩边缘(mm)
±50
每100m等间距检验3点
尺量
宽度(mm)
≤设计值
每100m等间距检验3点
尺量
横坡
±0.5%
每100m等间距检验3断面
坡度尺量/水准测量
平整度
≤50mm
沿线路纵向每100m抽样检验6处
2.5m直尺量测
基床表层路堤顶面高程、中线至边缘距离、宽度、横坡、平整度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如下表2:
表2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数量
检验方法
中线高程
±20
每100m等间距检验3点
水准仪测量
路肩高程(mm)
±20
每100m等间距检验6点(左、右各3点)
水准仪测量
中线至路肩边缘(mm)
≤100
每100m等间距检验3点
尺量
宽度(mm)
≤设计值
每100m等间距检验3点
尺量
横坡
±0.5%
每100m等间距检验5个断面
坡度尺量/水准测量
平整度
≤15mm
沿线路纵向每100m抽样检验10处
2.5m直尺量测
(4)压实标准检测
参照《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求,沿纵向每100m检查2个断面4点,距路基边缘2m处2点、中间2点,用K30平板载荷仪进行检测,地基系数≥1.3MPa/cm。
报检合格后,进行下一次填筑。
各层压实标准等技术要求按照《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13)的有关规定办理,填料分类按《铁路路基设计规范》(TB10001-2005)执行。
压实标准如下表3所示:
表3
位置
压实指标
填料类别
细粒土和粉砂
砂类土(粉砂除外)
砾石类
碎石类
基床表层
压实系数Kh
0.93
——
——
——
K30(MPa/cm)
1
1.1
1.4
1.4
相对密度Dr
——
0.8
——
——
基床
底层
压实系数Kh
0.91
——
——
——
K30(MPa/cm)
0.9
1
1.2
1.3
相对密度Dr
——
0.75
——
——
(5)塘渣回填,片石填筑1m后,回填塘渣至级配碎砾石层底部。
参照《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技术指南》规范,塘渣最大粒径应小于150mm,细粒土含量小于30%。
填筑时采用横断面全宽,纵断面分层填筑压实。
每层最大压实厚度为0.3m,填筑时采取先低后高,先两边后中间的顺序施工。
每层碾压自检合格后,见证压实度检测,沿纵向每100m检查2个断面4点,距路基边缘2m处2点、中间2点,用K30平板载荷仪进行检测,地基系数≥1.3MPa/cm。
检测合格后,进行下一层填筑。
3、地基加固监理控制要点
根据设计及图纸要求,地基桩基验收合格后,部分区域进行褥垫层施工。
其中,碎石道床、B类加固区用0.6m厚砂砾石褥垫层施工。
检修库、运用库、物资总库、调机工程车库、材料棚、洗车库用0.3m厚砂夹碎石褥垫层施工;
(1)砂砾石垫层施工
按设计要求,桩基检测合格后,进行褥垫层施工,褥垫层为0.6m厚砂砾石垫层,砂砾石最大粒径不应大于5cm,分三层铺设,每铺一层0.2m厚的砂砾石,放置一层双向土工格栅,褥垫层顶部不设置土工格栅。
施工过程中的技术及检测要点:
①填筑前,对土工格栅的材料进行送检。
碎石垫层及土工格栅加固范围超出桩边距离大于1m。
②根据设计要求,每摊铺一层0.2m厚砂砾石,压路机先两边后中间进行碾压夯实,压实系数≥0.97,方可进行土工格栅施工。
③根据规范要求,铺设格栅时,应注意格栅间连接与拉直平顺。
格栅的纵、横向接缝采用U型钉使格栅间连成整体,格栅间互相搭接宽度≥20cm,在受力方向连接处的强度不得低于材料设计抗拉强度。
④在铺完格栅后,在48小时内填筑填料。
每层填筑应按“先两边、后中间”的原则对称进行,严禁先填路堤中部。
填料不允许直接卸在土工格栅上,必须卸在已摊铺完毕的土面上,卸土高度≤1m。
一切车辆、施工机械不得直接在铺好的土工格栅上行走,只容许沿路堤轴线方向行驶。
注意避免过量拉伸以防超过其强度和变形的极限产生破坏、撕裂、局部破坏等;土工格栅的存放及施工铺设过程尽量避免长时间曝晒或暴露,以免其性能劣化。
⑤土工格栅铺设验收合格后,应及时铺设砂砾石垫层,碾压夯实。
(2)砂夹碎石褥垫层
①场内单体桩基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桩顶褥垫层施工。
②褥垫层回填技术要求:
根据设计要求,褥垫层设计厚度为0.3m,采用砂夹碎石填料,其材料可选用中砂、粗砂、级配砂等,最大粒径不宜大于2cm。
对虚铺厚度、夯实后的厚度进行测量,夯实厚度与虚铺厚度的比值≤0.9;现场填料虚铺厚度340mm,压实后300mm,夯填度为0.88<0.9。
回填技术参数见表1。
4、站场回填监理控制要点
(1)碎石道床区回填
①褥垫层施工完后,进行基床底层塘渣回填,回填至场地标高3.48m。
基床底同上文“塘渣回填”。
②基床表层回填
基床表层采用AB组填料(60%的片石加40%的塘渣混合)回填。
回填技术要求:
a.填筑要求
基床表层厚度为0.3m,摊铺按左、右半幅分幅摊铺,摊铺宽度均比设计宽度加宽40~50cm。
摊铺完后,用振动压路机进行碾压。
碾压时,先静压,后振动压,遵循先轻后重、先慢后快的原则。
各区段交接处应重叠压实,纵向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m,纵向行与行之间的轮迹重叠压实≥0.3m,横向同层接头处重叠压实≥1m,上下两层填筑接头应错开≥3m。
碾压时,推土机配合整平,保证碾压平整度、密实度,横向设2%的人字排水坡,回填边坡坡度为1:
1。
技术参数要求见表2。
b.压实标准检测
参照《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AB组填料填完经压路机碾压压实达到设计标高后,沿纵向每100m检查2个断面4点,距路基边缘2m处2点、中间2点,用K30平板载荷仪进行检测,依据表3,地基系数≥1.4MPa/cm。
(2)场内单体及室外区回填
场内单体0.3m厚砂夹碎石褥垫层及室外场地清表检测合格后,进行塘渣填筑。
技术要点:
①填筑高度:
a.综合楼:
基坑开挖的地方不用回填塘渣,没有基坑开挖区域塘渣回填到+4.59m标高处。
b.运转综合楼内的塘渣分层回填到+3.7m标高处;运用库、检修库内的塘渣先分层回填到2.5m标高处,待PHC管桩打完并经检验合格后,再分层回填塘渣至设计标高。
c.运用库、检修库以东单体内的塘渣分层回填到+3.78m标高处,待PHC管桩打完并经检验合格后,再分层回填塘渣至设计标高。
d.室外场地回填塘渣至设计标高。
②塘渣回填
塘渣回填方式及要求同上文“塘渣回填”。
其中,室外区域回填边坡设置为1:
1.5。
第五章土石方工程监理方法和措施
一、监理工作方法
1、旁站监督
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的监督活动。
2、见证
由监理人员现场监督某工序全过程完成情况的活动。
3、平行检验
项目监理部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验手段,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对重要的分项工程或对质量有怀疑的材料、混凝土施工质量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委外检查或检验的活动。
4、巡视
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在现场进行的监督活动。
5、指令文件
监理工程师适用监理合同赋于指令控制权对施工提出书面的指示和要求。
6、支付控制手段
质量监理以计量支付控制权为保障手段。
7、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监理工程师利用口头或书面通知,对任何事项发出指示,并督促承包商严格遵守和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示。
(1)口头通知:
对一般工程质量问题或工程事项,口头通知承包商整改或执行,并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形式予以确认。
(2)监理工作联系单:
有经验的监理工程师提醒承包商注意的事项,用监理工作联系单形式。
(3)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旁站等各种检查时发现的问题,用监理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商,并要求承包商整改后再报监理工程师复查。
(4)工程暂停令:
对承包商违规施工监理工程师预见到会发生重大隐患,应及时下达全部或局部工程暂停令(一般情况下宜事先与业主沟通)。
二、监理工作措施
1、根据措施实施内容不同,可将监理工作措施分为技术措施、经济措施、组织措施和合同措施。
(1)技术措施
①组织所有监理人员全面阅读图纸等技术文件,提出相关意见,参见设计交底,制定详细的监理细则。
②详细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
③研究分析土石方工程施工质量风险点,合理确定质量控制关键点,包括:
土工格栅、片石质量、塘渣质量、土方回填质量控制等。
(2)组织措施
根据土石方工程施工工艺和特点,对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进行合理分工,进行全过程巡视、旁站、检查和验收。
(3)经济措施与合同措施
严格质检和验收,不符合合同规定质量要求的工程项目拒付工程款;达到质量优良者,支付质量补偿金或奖金等。
2、根据措施实施的时间不同,监理工作措施分为事前控制措施、事中控制措施、事后控制措施。
(1)事前控制
①认真学习和审查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掌握工程地质情况。
②认真学习施工图纸,进行图纸会审,组织或协助建设单位组织技术交底。
③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保障措施、施工机械配置的合理性及完好率、施工人员到位情况、施工前期情况、材料供应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
④审查机械备案情况,检查机械备案编号。
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备齐基础施工机械备案卡及上岗证,未经备案的机械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施工。
⑤现场考察回填料的产地。
⑥要求施工单位测量人员,测放土方回填标高、边坡位置并经测量监理工程师复核。
⑦要求施工单位提供书面交底资料,提供现场机械操作人员的上岗证书。
⑧检查现场准备情况,施工现场是否平整,基层是否清理干净。
(2)事中控制
①专监对施工现场有目的地进行巡视检查、检测和旁站。
a.在巡视过程中发现和及时纠正施工中的不符合规范要求并最终导致产品质量不合格的问题。
b.应对施工过程的关键工序、特殊工序施工完成以后难以检查、存在问题难以返工或返工影响大的重点部位,应进行现场旁站监督、检测。
c.对所发现的问题应先口头通知承包单位改正,然后应由专监签发《整改通知》。
d.承包单位应将整改结果书面回复,专监进行复查。
②验收隐蔽工程
a.承包单位按有关规定对隐蔽工程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将《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报送项目监理部。
b.专监对《隐蔽工程检查记录》的内容到现场进行检测、核查。
c.对隐检不合格的工程,应由专监签发《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由承包单位整改,合格后由专监复查。
d.对隐检合格的工程应签认《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并准予进行下一道工序。
e.按合同规定,行使质量否决权,如有以下情况,可会同建设方下停工令。
f.施工中出现质量异常情况,经提出后仍不采取改进措施。
g.隐蔽作业未通过现场监理人员检查,而自行掩盖者。
h.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i.使用没有技术合同证的工程材料。
j.对施工质量不合格项目,建议拒付工程款,并督促其施工。
③分项工程验收
a.承包单位在一个分段分项工程完成并自检合格后,填写《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报验认可单》报项目监理部。
b.专监对报验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到施工现场进行抽检、核查。
c.对符合要求的分项工程由专监签认,并确定质量等级。
d.对不符合要求的分项工程,由专监签发《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由承包单位整改。
e.经返工或返修的分项工程应按质量评定标准进行再评定和签认。
f.安装工程的分项工程签认,必须在施工试验、检测完备、合格后进行。
④分部工程验收
a.承包单位在分部工程完成后,应根据专监签认的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结果进行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汇总评定,填写《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报验认可单》,并附《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报项目监理部签认。
b.单位工程基础分部已完成,进入主体结构施工时,或主体结构完,进入装修前应进行基础和主体工程验收,承包单位填写《基础/主体工程验收记录》申报;并由总专监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核查承包单位的施工技术资料,并进行现场质量验收,由各方协商验收意见,并在《基础/主体工程验收记录》上签字认可。
(3)事后控制
①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检查评定验收
对符合设计、验收规范所提出的质量要求的各分项工程,项目监理部对所有已完成工序的隐蔽工程进行验收,评定已完成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并签署验收意见。
验收频率为100%。
以分项工程质量等级为基础,进行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评定。
项目监理部对已完成的分部工程进行抽样检测,抽样频率不小于25%。
对重要的分部工程,项目监理部将进行100%的检查验收。
以分部工程质量等级为基础,进行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评定。
项目监理部对单位工程进行全面的工程质量检测,并提出监理评价意见。
以单位工程质量等级为基础,进行建设项目的质量等级评定。
②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
a.专监对施工中的质量问题除在曰常巡视、重点旁站、分项、分部工程检验过程中解决外,可针对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分别处理。
b.对可以通过返修弥补的质量缺陷,应责成承包单位先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专监审核后(必要时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认可),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
c.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问题,除应责成承包单位先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外;总监应签发《工程部分暂停指令》,再与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研究,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
d.专监应将完整的质量问题处理记录归档。
施工中发现的质量事故,承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上报处理;总监应书面报告业主及监理单位。
e.专监应对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进行复查。
以上
正文完
西安铁一院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首南(姜山)车辆段监理部
二0一五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