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认证复核书范文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复核申请.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4519185 上传时间:2022-12-01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6.7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价格认证复核书范文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复核申请.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价格认证复核书范文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复核申请.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价格认证复核书范文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复核申请.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价格认证复核书范文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复核申请.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价格认证复核书范文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复核申请.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价格认证复核书范文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复核申请.docx

《价格认证复核书范文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复核申请.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价格认证复核书范文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复核申请.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价格认证复核书范文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复核申请.docx

价格认证复核书范文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复核申请

价格认证复核书范文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复核申请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交通事故复核是针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有异议或者鉴定结果有异议申请重新认定的程序。

对于交通事故复核,申请复核的当事人需要了解交通事故复核的时间限制以及相关的程序,这样有利于保证交通事故复核的顺利进行。

交通事故复核的时限规定第五十三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三)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___。

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___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___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___批准逮捕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具体哪个城市的可以具体问一下当地的交警队,大概需要的材料是:

1、交通事故重新认定申请书;

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

3、申请人___(户口簿)复印件;

4、当事人死亡的,须递交由派出所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申请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

5、委托申请的,须递交申请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___(户口簿)或所委托律师的律师执业证的复印件。

检验报告有效期的问题比较系统,不能简单的说是一年或三年。

1、一种产品检验报告叫做“委托检验报告”,这种检验报告只对来样负责。

就是只能说明你送的样品是否合格;

2、一种产品检验报叫做“监督抽查检验报告”,这种检验报告代表对抽样时仓库库存产品批次、数量抽查是否合格,有效时限在产品保质期内或销售完毕,该报告失效(检验报告上标注有代表批次、代表批量)。

3、一种产品检验报叫做“出厂检验报告”,这种检验报告代表本产品批次、数量抽查是否合格。

有效时限在产品保质期内或销售完毕,该报告失效(检验报告上标注有代表批次、代表批量)。

《事故责任认定书》申请复核后仍不服的。

可以直接对事故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

当事人若不同意责任认定时,可在诉讼过程中由___对责任认定进行审查。

对公安机关责任认定正确的,___审理案件时应予采用;对公安机关责任认定确有错误的,由___依法纠正。

对认定书中承担过错比例不合适的,法院可以调整。

当事人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争议较大的,___在审理案件时,可要求作出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书面说明或派员出席法庭作证。

___认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不准确的,应书面征求作出事故认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上级部门___,有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在收到书面征求意见的函件之日起15天内作出书面回复。

那要看对方什么时间收到的了,15天内已收到日期起算,过期就不能申请重新鉴定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可以申请复核,但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___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

且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以一次为限。

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___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___批准逮捕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三条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三)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___。

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___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

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五条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复核结论后,应当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

当事人没有到场的,应当采取其他法定形式将复核结论送达当事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以一次为限。

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

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

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___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依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重新调查需要检验、鉴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原办案单位应当送达各方当事人,并书面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参考:

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省招生考试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申请须注明申请人姓名、___号、准考证号、需复核科目、网上查询到的成绩、___并经本人签字。

交警下达裁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达后。

如果不服,那么要在3日内,向交警队的法制科提出复核,法制科要在一周内给予答复,答复后还是不满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划分责任比例。

提示:

每个交警队也不一样,有的是交给事故鉴定委员会。

你要是有异议需要复核的话,直接问交警就可以。

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中教育 > 英语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