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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人才的选拔管理办法

核心人才选拔与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拓展高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加快核心人才培育,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提升有限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国南车《“十二五”万名核心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纲要》(南车股份人〔2011〕76号)、《核心人才选拔与管理暂行办法》(南车股份人〔2013〕216号)文件精神,结合有限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核心人才按照管理、技术、技能三个序列划分,每个序列包括中国南车首席专家、资深专家、专家和有限公司专家四个层次。

第三条核心人才每届任期四年,每两年选拔一次,动态管理。

第四条有限公司中层领导人员可直接参加中国南车核心人才选拔,不参加有限公司专家的选拔。

第五条核心人才原则上采取逐级申报选拔的方式进行选拔,但有限公司直接引进的成熟人才,在首次申报时可以跨级申报。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有限公司成立核心人才选拔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审批核心人才选拔管理有关制度、政策,审核批准有限公司各层次核心人才,审批核心人才解聘、待遇调整等有关事项,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

总经理、党委书记

副组长:

主管人力资源工作副总经理

成员:

有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人力资源部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核心人才选拔与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负责核心人才选拔方案的制订、组织选拔、任期考核等工作。

第七条按照专业分类,分别成立核心管理人才、核心技术人才、核心技能人才选拔评审(推荐)委员会,负责本专业核心人才的选拔和推荐工作,委员会由有限公司领导和相关专家担任,评委不少于9人.

第八条各单位在核心人才推荐与评价工作中,应坚持民主推荐,并进行充分的评议.

第三章选拔条件

第九条核心人才选拔的基本条件是:

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职业和道德行为良好,为企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参加选拔前两年的绩效考核结果为2A或1A+1B。

(一)负责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重点项目课题研究或重大管理创新工程实施,并取得较高水平管理创新成果和突出业绩的经营管理人员,可参加核心管理人才选拔。

(二)承担重要技术项目并取得高水平技术成果的工程技术人员均可参加核心技术人才选拔。

(三)具有高超技艺,在产品制造过程中解决了关键技术难题,并在传技带徒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技能操作人员均可参加核心技能人才选拔。

第十条参加核心人才选拔必须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

(一)中国南车首席管理专家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中国南车首席技术专家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中国南车首席技能专家应具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二)中国南车资深管理/技术专家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中国南车资深技能专家应具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三)中国南车管理/技术专家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中国南车技能专家应具备技师以上职业资格。

(四)有限公司管理/技术专家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技能专家应具备技师以上职业资格。

第十一条参评前五年内在本专业领域的工作业绩达到相应层次业绩指标要求(详见附件1)。

第四章选拔程序

第十二条核心人才选拔程序分为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评选推荐、张榜公示、公布表彰等环节.

(一)组织报名:

由员工本人填报核心人才申报表(附件2—附件4),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所在单位初评后确定推荐人选后,填报核心人才申报汇总表(附件5)。

(二)资格审查:

核心人才选拔与管理办公室按照选拔条件对报名人员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并认真核验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评选(推荐):

有限公司组织召开核心人才选拔评审(推荐)委员会会议,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拟评选为有限公司专家的人选或拟推荐的中国南车核心人才人选。

根据实际情况,可组织参评人选在评选推荐委员会评审会议上进行演讲答辩。

(四)张榜公示:

对拟被评定为核心人才的人选张榜公示.

(五)公布表彰:

核心人才经审批后予以公布表彰。

第十三条在申报阶段,各单位对本单位申报(推荐)人员进行初审,并对其“价值观与潜质”和“业绩贡献”分别进行评价;在资格审查环节,办公室根据各类核心人才量化评审标准,对参评人选进行逐项打分,并向选拔评审(推荐)委员会提报参评人选的量化评审情况。

第十四条核心人才量化评审包括“价值观与潜质”(附件6)和“业绩贡献"(附件7—附件9)两个维度组成,标准分均为100分(不含其他加分项)。

(一)“价值观与潜质”维度的指标要素及权重为:

责任意识(20%)、学习创新(20%)、系统思维(15%)、问题解决(15%)、沟通协作(15%)、人才培养(15%),通用于核心人才管理、技术、技能三个序列的考察与评价.

(二)“业绩贡献"维度按照管理、技术、技能三个序列分类设置如下:

技术序列“业绩贡献”的指标及权重为:

技术成果(30%)、参与项目及获奖(20%)、相关技术标准制定(20%)、行业交流及影响(20%)、论文发表(10%);

管理序列“业绩贡献”的指标及权重为:

管理创新成果(30%)、经营管理业绩或先进事迹(20%)、经营管理专题研究成果(20%)、管理经验与授课(20%)、论文发表(10%);

技能序列“业绩贡献”的指标及权重为:

绝招绝技先进操作法(20%)、解决关键技术难题(30%)、带徒传技(20%)、专业奖项(20%)、论文发表(10%)。

(三)量化评审评价结果分为卓越、优秀、良好、一般四个等级,依据《核心人才量化评价九宫格》(附件10)所示,经评价为“卓越"的人选,直接进入选拔评审(推荐)委员会进行投票表决;经评价为“优秀”的人选,由选拔评审(推荐)委员会进行讨论,讨论通过可获得投票表决权;经评价为“良好"以下的人选为未通过量化评审,退出申报评审程序。

第十五条核心人才选拔评审(推荐)委员会根据量化评审结果对参评人选进行表决,获得与会评委2/3以上“同意”票即为通过评审。

按照量化评审得分及选拔评审(推荐)委员会表决得票多少,确定人选和排序.

第十六条评审中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候选人有直系亲属或主要旁系亲属关系的评委,评审时应回避.

第五章待遇

第十七条各层次核心人才获评后给予一次性专项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中国南车首席专家6万元,中国南车资深专家3万元,中国南车专家1。

5万元,公司专家1万元.其中,奖励标准的60%在公布评选结果后即时兑现,40%根据任期考核结果兑现。

在任期内被评选为上一层次中国南车核心人才的,其奖励标准的40%减半兑现;因其他原因未参与任期考核的,其奖励标准的40%原则上不予兑现.

第十八条核心人才自获评后次月起,按月支付“核心人才专项津贴”:

(一)中国南车首席管理/技术专家按1000元/月支付;

(二)中国南车首席技能专家、中国南车资深管理/技术专家按800元/月支付;

(三)中国南车资深技能专家、中国南车管理/技术专家按600元/月支付;

(四)中国南车技能专家、公司管理/技术专家按500元/月支付;

(五)公司技能专家按300元/月支付;

第十九条专项津贴纳入月度绩效考核,随月度工资发放。

并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下一年度津贴标准。

第二十条核心人才在任期内获评上一层次核心人才的,按新标准支付专项津贴。

第二十一条公司不定期组织核心人才进行境内外技术交流、培训、考察等活动。

第二十二条核心人才任期内不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或有限公司专家级核心人才被聘为中层领导人员的,不再享受核心人才待遇。

第六章工作职责

第二十三条核心管理人才的工作职责

(一)积极组织开展管理创新研究,实施管理改善,促进公司管理水平与效率提升;

(二)积极开展管理理论研究与实践,总结推广先进管理方法;

(三)围绕本专业领域的管理课题开展专题研究,向公司提交客观、科学、可行的专题研究报告;

(四)培养和指导本专业领域管理人才;

(五)积极主动参与培训课程开发,承担培训授课任务;

(六)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二十四条核心技术人才的主要职责

(一)开展前瞻性技术研究,收集、研究国内外铁路车辆产品研发、制造的最新科研成果和发展动态,积极推进企业技术创新;

(二)承担公司或上级单位重要产品研发、技术进步项目,组织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提升公司技术水平;

(三)积极开展理论研究与实践,参与学术交流,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知名度与影响力;

(四)主持开展公司内部的技术交流或专题讲座;

(五)培养和指导本专业领域科技人才;

(六)积极主动参与培训课程开发,承担培训授课任务;

(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二十五条核心技能才的主要职责

(一)紧密结合公司产品研发、技术进步、装备更新等,主持或参与关键技术攻关;

(二)主持或参与解决产品制造中的复杂技术难题,提高生产效率或产品质量;

(三)积极开展本工种先进操作法的研究与推广应用;

(四)积极开展本工种实践经验总结,主持开展技术交流或专题讲座.

(五)培养和指导本工种技能人才;

(六)积极主动参与培训课程开发,承担培训授课任务;

(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七章考核管理

第二十六条核心人才考核分为年度绩效考核、中期评估与任期考核。

第二十七条年度考核由核心人才所在单位结合员工绩效管理组织实施.

(一)核心人才年度绩效计划除本岗位关键绩效指标外,还应包括项目攻关、课题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工作计划与目标。

年度绩效计划须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核心人才每年底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和至少一篇专题研究报告。

第二十八条核心人才获评满两年,由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开展中期评估。

(一)核心人才向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中期工作总结,按照任期考核标准指标要求,报告本人获评后两年间的工作业绩.

(二)有限公司结合年度考核结果、核心人才个人中期工作业绩,对核心人才进行中期评估,出具核心人才中期评估报告。

第二十九条核心人才四年任期届满,由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牵头组织实施任期考核.

(一)任期考核指标以在四年任期内完成的指标为限。

完成任期考核标准指标按标准分计分,超额完成任期考核标准指标予以适当加分,未完成任期考核标准指标予以适当减分直至零分。

核心人才任期考核指标见附件1。

(二)任期考核根据绩效得分相应分为A、B、C、D、E五个考评等级。

考评等级

A

B

C

D

E

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绩效得分

(N)

N≥95

95>N≥85

85>N≥70

70>N≥60

N<60

(三)核心人才在任期届满前一个月将《核心人才任期考核评价表》(附件11—附件13)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并提交任期考核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证明材料。

(四)办公室对照任期考核指标与评价标准,结合任期内各年度绩效考核、中期评估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必要时可组织核心人才进行公开述职考评。

第三十条考核结果应用

(一)年度绩效结果应用:

年度绩效考核等级为A或B的,下一年度按标准全额支付“核心人才专项津贴";

年度绩效考核等级为C的,按原任期降格为下一层次核心人才,无级可降的终止任期;

年度绩效考核等级为D或E的或者连续两年考核为C的,终止任期,取消核心人才待遇.

(二)中期评估被认为核心人才不适合继续任职本层次的,终止其任期或根据实际情况按原任期降格为下一层次核心人才,停止或调整相应待遇。

(三)任期考核结果应用:

1、任期考核结果为B以上,可参加上一层级的选拔或经中国南车、有限公司批准,自动延长本层次四年任期。

2、任期考核结果为C的,可再次参加本层次或下一层次选拔。

3、任期考核结果为D或E的,终止任期,不再参加下一届选拔.

第三十一条建立核心人才成果评定和交流制度。

公司定期组织对各类核心人才提交的专题论文、研究报告、攻关课题等进行评审,对有推广价值的优秀成果,在全公司范围内予以推广。

第三十二条核心人才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撤销核心人才称号,收回证书,取消有关待遇,且五年内不得再次参加选拔:

(一)不服从组织安排的;

(二)弄虚作假,谎报成果骗取荣誉的;

(三)受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处理)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公派出国(境),未经组织批准逾期不归的;

(五)对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

(六)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件:

1。

核心(管理、技术、技能)人才选拔条件与任期考核指标;

2。

核心管理人才申报表;

3.核心技术人才申报表;

4。

核心技能人才申报表;

5.核心(管理、技术、技能)人才申报人选汇总表;

6。

核心人才价值观与潜质评价表;

7。

核心管理人才量化评审表;

8.核心技能人才量化评审表;

9.核心技术人才量化评审表;

10.核心人才九宫格评价分类图;

11。

核心管理人才任期考核评价表;

12。

核心技术人才任期考核评价表;

13.核心技能人才任期考核评价表 

 

抄送:

党群机关各部室, 制动科技公司党委、各直属党(总)支部, 团委  

南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办公室2013年9月27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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