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T218汽车用转向管柱上组合开关技术条件共17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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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T218汽车用转向管柱上组合开关技术条件共17页

                    前 言

语文课本中的文章都是精选的比较优秀的文章,还有不少名家名篇。

如果有选择循序渐进地让学生背诵一些优秀篇目、精彩段落,对提高学生的水平会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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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而久之,这种思想内容、写作技巧和语感就会自然渗透到学生的语言意识之中,就会在写作中自觉不自觉地加以运用、创造和发展。

  本标准是对汽车行业标准ZB/TT36014一90《汽车用转向管柱上组合开

宋以后,京师所设小学馆和武学堂中的教师称谓皆称之为“教谕”。

至元明清之县学一律循之不变。

明朝入选翰林院的进士之师称“教习”。

到清末,学堂兴起,各科教师仍沿用“教习”一称。

其实“教谕”在明清时还有学官一意,即主管县一级的教育生员。

而相应府和州掌管教育生员者则谓“教授”和“学正”。

“教授”“学正”和“教谕”的副手一律称“训导”。

于民间,特别是汉代以后,对于在“校”或“学”中传授经学者也称为“经师”。

在一些特定的讲学场合,比如书院、皇室,也称教师为“院长、西席、讲席”等。

关技术条件》进行的修订。

宋以后,京师所设小学馆和武学堂中的教师称谓皆称之为“教谕”。

至元明清之县学一律循之不变。

明朝入选翰林院的进士之师称“教习”。

到清末,学堂兴起,各科教师仍沿用“教习”一称。

其实“教谕”在明清时还有学官一意,即主管县一级的教育生员。

而相应府和州掌管教育生员者则谓“教授”和“学正”。

“教授”“学正”和“教谕”的副手一律称“训导”。

于民间,特别是汉代以后,对于在“校”或“学”中传授经学者也称为“经师”。

在一些特定的讲学场合,比如书院、皇室,也称教师为“院长、西席、讲席”等。

  原标准在内容和结构上基本上是成功的,本次修订在原标准的基础上,对

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的部份内容作适当修改、完善。

  以日本标准JISD1605一1988《汽车用转向信号开关的性能》及JISD1601

一1990《汽车部件振动试验方法》为主要参照对象对标准进行了修改。

  本标准格式按GB/T1.1~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

标准的起草与

表述规则第1部分:

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要求编写。

  修订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关于振动试验问题,原标准引用ZBT35001,在执行过程中发现不合理之

处,经专题研究及验证工作,现决定按日本标准JISD1605一1988及JISD1601

一1990规定修订。

  外形尺寸检查,明确为“对使用性能有直接影响的外形、安装及连接尺寸”。

  对转向柱锁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明确了相关标准。

  考虑批量生产的特点,取消了出厂检验的绝缘电阻检查项目,在型式检验中

进行。

  本标准由机械工业部汽车工业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华阳电工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夏永忠。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代替ZB/TT36014一90。

     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     QC/T218一1996

       汽车用转向管柱上组合开关技术条件 代替ZB/TT36014一90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转向管柱上组合开关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和试验方

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安装在汽车转向管柱上的组合开关(以下简称“组合开关”)。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在标准

出版时,所示版本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

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2423.4一81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Db:

交变湿热试验

方法

  GB2423.17一81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ka:

盐雾试验方

法  

      GB2828一87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4094—94 汽车操纵件 指示器和信号装置的标志

  JB2864—81 汽车用电镀层和化学处理层

  ZBT36009一89 汽车电器接线柱标记

  QC/T29028一91 汽车用带点火开关的转向柱锁性能试验方法

  QC/T29029一91 汽车用带点火开关的转向柱锁技术条件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转向管柱上组合开关

  安装在汽车转向管柱上,由两个以上用以控制汽车的灯光、信号、操纵电器

等部件的开关组成的装置。

3.2 自动回位机构

  转向灯开关的扳柄在左(L)或右(R)档位的状态下,转向盘从左转或右转

位置返回到原位时,使扳柄自动回位到中间(N)档位,且安装在开关内的机构。

3.3 速度特性

  自动回位机构承受转向盘高速返回时撤消转向信号的特性。

3.4 抗干扰特性

  转向灯开关的扳柄处于左档或右档位状态下,用外力强制性地将扳柄保持在

原位置,并使转向盘向自动回位方向旋转,能够承受这种强制性动作的特性。

4 技术要求

4.1 一般要求

4.1.1 结构

  组合开关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应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佯及设计文件

制造。

4.1.2 工艺质量

  组合开关应有良好的工艺质量,结构应完整无损,无错装、漏装等装配不良

现象。

铆、压接、粘接和螺钉连接处应牢固无松动;导线钎焊应牢靠,无虚焊、

脱焊;其它部位应无影响性能和外观的工艺缺陷。

4.1.3 外观

  组合开关应有良好的外观质量,表面漆膜应均匀,无气泡、空白、堆积和流

溢现象;黑色金属零件应具有防腐蚀层;塑料零件应无裂纹、无影响使用和外观

的变形。

4.1.4 外形及安装尺寸

  组合开关对性能有直接影响的外形、安装及连接尺寸,应符合该型产品图样

的规定。

4.1.5 保密性

  带有转向锁的组合开关,其锁应有足够的保密性,钥匙的不同牙花组合数不

得少于1000种。

4.2 功能

  组合开关的功能一般可包括表1所列的部分或全部功能,根据需要,亦可具

有表1未列出的功能。

4.3 标志符号

  组合开关使用的操纵、指示和信号图形标志应符合GB4094规定。

  各接线柱标记应符合ZBT36009或产品标准规定。

  点火开关和转向锁各档标志应符合QC/T29029或产品标准规定。

4.4 额定负荷

  组合开关的额定负荷应在该型产品标准中规定。

4.5 环境条件

4.5.1 耐温性

  组合开关在一40℃~65℃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

4.5.2 耐湿热性

  组合开关应能经受高温40℃,周期为6天的交变湿热试验,试验后绝缘电阻

应符合4.11规定。

4.5.3 耐振动性

  组合开关按6.15试验条件进行试验时,开关的触点应无连接上的松动。

扫频

试验中不应发生各工作档位的位移、跳档。

振动试验后转换力应符合4.6.2规定,

电压降应符合4.9规定,绝缘电阻应符合4.11规定。

4.5.4 耐盐雾性

  组合开关经盐雾试验后,检查开关的档位及绝缘电阻,应符合4.6.1和4.11规

定。

4.6 动作特性

4.6.1 档位

  组合开关中各种开关档位应转换灵活,定位准确可靠,无松动和阻滞现象,

具有自动回位机构的开关,当外力消除后,应能自动准确回位。

4.6.2 转换力

  各种开关从一个档位转换到另一个档位时所需要的转换力(或力矩),应符

合该型产品标准的规定。

左右转换力之差应不大于30%,耐久性试验后,转换力

的变化值的绝对值不应大于试验前数值的40%。

4.6.3 速度特性

  带有自动回位机构的转向灯开关,当转向盘以150r/min的转速回位时,应

不出现撤消动作的失灵和超越现象。

4.6.4 抗干扰特性

  带有自动回位机构和抗干扰机构的转向灯开关,在转向盘作回位动作时,扳

柄强制性地被保留在转向位置上,不应出现转向器动作的阻滞和开关结构的破坏。

4.7 强度

  组合开关中有关开关应能承受下列内容的破坏性试验:

4.7.1 对于扳柄式开关,在距扳柄端10mm处施加49N的力(见图1),历时

1min,不得发生扳柄的弯曲和内部结构的破坏。

当它在中间(N)档位时,施加

与扳柄操作面垂直向下的力;当它在右(R)档位时,施加顺时针方向的力;当

它在左(L)档位时,施加逆时针方向的力。

对多于三个档位的扳柄式开关,L档

位和R档位分别是它们的极端档位。

4.7.2 对于旋转式开关和带锁点火开关,分别在旋钮或钥匙正、反向极端档

位上施加2N·m的力矩,作用时间10s,不应发生结构的破坏和钥匙的变形。

4.7.3 对于转向锁,应符合QC/T29029中有关的规定。

4.8 电镀层和化学处理层

  金属零件的电镀层和化学处理层,应符合JB2864的规定。

4.9 电压降

  组合开关中的各种开关,在通以额定电流(对点火开关通以10A电流)时,

跨越触点两端的电压降,在耐久性试验前应不超过150mV,在耐久性试验后,

应不超过250mV。

4.10 温升

  组合开关中的点火开关,在通以额定电流的情况下,其触点温升应不超过

表2的规定。

4.11 绝缘电阻

  各开关的开路触点间及载流元件与其它金属零件间的绝缘电阻,在正常状

态下和耐久性试验后应不小于1MΩ,在湿热状态下应不小于0.05MΩ。

4.12 耐久性

  组合开关的各种开关,其全转换工作次数应符合表3的规定。

试验后,其性

能应符合6.16的有关条款规定。

5 检验规则

5.1 质量保证

  承制方对该型产品标准中规定之质量要求应予全部保证,并经试验合格方可

交付。

订货方有权根据本标准规定进行复验。

5.2 出厂检验

  生产的每一批组合开关均需作出厂检验,受试样品的检验水平和抽样方案推

荐按GB2828一般检查水平Ⅱ、一次正常检查抽样方案进行。

  出厂检验的项目和合格质量水平按表4规定。

  受试样品满足表4的规定时,判为批合格。

5.3 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制造厂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定型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时;

  b) 产品的设计、工艺或使用的材料作重大变更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不经常生产的产品,间隔时间一年以上再次生产时;

  d) 成批或大量生产的产品,每二年进行一次;

  e) 国家监督检验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进行型式检验的组合开关从经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批中抽取,共抽取9只,

等分三组进行。

检验项目和程序按表5规定进行。

  组合开关的型式检验必须全部符合规定,如有个别项目不合格时,应重新

抽取加倍数量的产品,就该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仍如有不合格时,则认为该

批产品不合格。

但对耐久性试验。

不得重新加倍抽取。

6 试验方法

6.1 试验条件

  除特殊规定外,组合开关的各种试验均在正常环境条件的试验室内进行;

  试验用的电压表精度等级不低于0.5级,电流表精度等级不低于1.0级;

  试验和检查用的各种量具、设备,应在标定合格的有效期限内。

6.2 外观检查

  目视检查组合开关外观,应符合4.1.1,4.1.2,4.1.3,4.1.5,4.2和4.3规定。

6.3 外形及安装尺寸检查

  用符合规定的量规和量具按产品图样及技术条件要求,检查组合开关的外形

尺寸、安装尺寸和连接尺寸,应符合4.1.4规定。

6.4 档位检查

  将组合开关按实际使用条件装于专用试验台上,各电路通以12V直流电压和

小于0.5A直流电流的指示灯负荷,作3~5次工作循环,检查各开关、机构所有工

作档位,应符合4.6.1规定。

  对于有自动回位机构的转向灯开关,应分别用转向盘和手动两种方法进行回

位检查。

6.5 速度特性检查

  将组合开关按实际使用条件安装在专用试验台上,转向灯开关的扳柄处在左

(或右)档位上。

转向盘以150r/min的转速作反向旋转,并完成回位动作。

开关

在左右档位各作5次试验,应符合4.6.3规定。

6.6 抗干扰特性检查

  将组合开关按实际使用条件安装在专用试验台上,以80r/min的转速使转向

盘作回位动作。

与此同时,用手按压转向灯开关的扳柄,当转向盘通过回位位置

时,扳柄仍保持在原位置上,开关在左右档位各作5次抗干扰检查,应符合4.6.4

规定,并按6.4对该开关作档位检查,应符合4.6.1规定。

6.7 转换力检查

  在专用试验台上,用测力计测量各开关的转换力。

测量力施加在档位转换时

用力的方向上,每个档位连续测试三次,其平均值应符合4.6.2规定。

6.8 强度试验

  将组合开关按实际工作位置安装在试验台上,分别按下列规定对有关的开关

进行强度试验。

6.8.1 扳柄式开关,应在扳柄未端施加力。

首先,按4.7.1规定的位置上分别

施加49N的力,持续1min。

试验后,按6.4进行档位检查,开关应能正常工作,扳

柄无弯曲等损伤。

6.8.2 旋转式开关和带锁点火开关,应分别在开关的两极端档位上施加2N.m

的力矩;对带锁点火开关,力矩应施加在钥匙上,持续时间10s。

试验后,按

6.4进行档位检查,开关应能正常工作,开关结构无损伤,钥匙无变形。

6.8.3 转向锁按QC/T29028中有关规定试验后,应符合QC/T29029有关

规定。

6.9 盐雾试验

  按GB2423.17的规定进行试验,其中试验持续时间为16h。

试验结束后,组

合开关应符合4.5.4的规定。

6.10 电压降检查

  将组合开关各对触点通以额定电压和额定电流(对点火开关通以10A电流)

的阻性负荷。

触点以带电方式激活3次,然后用毫伏表测量触点的电压降值,每

对触点测量3次,其平均值应符合4.9规定。

6.11 绝缘电阻检查

  用500V兆欧表分别测量各开关的开路触点间及载流元件与其它金属零件间

的绝缘电阻值,应符合4.11规定。

6.12 温升试验

  将组合开关中的点火开关通以额定负荷。

当触点温度达到稳定后,如果在

30min内温度上升值不大于1℃时,可认为温度达到稳定,在离每个触点最近的

引出接线端处分别测量温升,其最大值不应超过表2规定。

6.13 耐温性试验

6.13.1 低温工作和高温工作试验

  低温工作和高温工作试验按下列程序和要求进行:

  a) 低温工作

  将组合开关置于低温箱中,将温度下降至一40℃士3℃。

待温度稳定后,保

温30min,然后在箱内对所有开关和操纵机构作10次全转换操作,应符合4.6.1规

定。

最后置于正常环境条件下恢复至常态。

  b) 高温工作

  将组合开关置于高温箱中,将温度上升至65℃±2℃。

待温度稳定后,保温

30min,然后在箱内对所有开关和操纵机构作10次全转换操作,应符合4.6.1规定。

最后置于正常环境条件下恢复至常态。

  c) 最终检测

  按6.7检查转换力应符合4.6.2规定,按6.10检查电压降应符合4.9规定;按

6.11检查绝缘电阻应符合4.11规定;按6.4作档位检查应符合4.6.1规定。

6.13.2 温度变化试验

  温度变化试验按图2所示程序进行:

  将组合开关置于低温箱中。

使温度降至一40℃,待温度稳定后保温60min,

然后从低温箱中取出,在正常环境条件下放置30min,再置于高温箱中,将温度

升至65℃,待温度稳定后保温60min,然后从高温箱中取出,在正常环境条件下

放置30min。

上述操作为一个周期,共进行5个周期。

试验完成后,开关外观应符

合4.1.3规定。

6.14 湿热试验

  组合开关按GB2423.4规定进行试验,其中高温温度为40℃,试验周期为6天。

试验结束时,按6.11检查产品的绝缘电阻应符合4.11规定。

6.15 振动试验

  组合开关按正常工作状态安装在振动试验台上,通以指示灯负荷,按下列程

序和方法进行振动试验。

6.15.1 扫频振动试验

  组合开关按下列条件进行上下方向扫频试验:

  频率5Hz~100Hz;加速度44.1m/s2(振幅在0.4mm以下)

  扫频周期10min(按指数规律变化);扫频次数1

  当有共振频率出现时,应记录共振频率点。

6.15.2 定频振动试验

6.15.2.1 当6.15.1试验中未出现共振频率时,定频振动试验按下列条件进

行:

  频率67Hz;加速度44.1m/s2

  振动时间:

上下方向4h、左右方向2h、前后方向2h

  各个方向的试验中,杠杆、手柄处于非工作位置占50%的时间,处于各档位

工作位置均为其余50%的时间。

6.15.2.2 当6.15.1试验中记录有共振点时,定频振动试验按下列条件进行:

  a) 在频率67HZ、加速度44.1m/s2下,振动时间为:

上下3h、左右1.5h、

前后1.5h;

  b) 在主要共振频率、加速度44.1m/s2下,振动时间为:

上下lh、左右

0.5h、前后0.5h。

  杠杆、手柄位置按6.15.2.1规定。

  组合开关在振动过程中及试验后,均应符合4.5.3规定。

6.16 耐久性试验

6.16.1 试验设备

6.16.1.1 试验用电源

  试验用电源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有效输出电流至少是所需负载电流的2.5倍:

  b) 推荐使用蓄电池。

也可使用经整流的直流电源,其电压调整率不大于

5%;纹波电压百分率不大于5%。

6.16.1.2 试验电压

  当无特殊规定时,24V系列开关试验电压为28V±0.5V,12V系列开关试验

电压为14V±0.5V;

  当具有两种电压要求时,应在14V±0.5V下进行。

6.16.2 试验程序

6.16.2.1 转向灯开关

  开关通以技术文件规定的灯负荷或其他规定负荷,以每分钟12次~20次的

速率,完成表3序号1规定的全转换工作次数。

每一全转换工作次数包括下列内容,

其中移动扳柄的时间为0.1s~0.5s。

扳柄在每一档位停留不少于0.4s。

  a) 开关的扳柄转换到左(或右)档位;

  b) 转向柱的撞块向通过撤消爪的方向移动,然后反向,执行开关的自动回

位动作。

  c) 开关的扳柄反向转动,重复a)、b)程序动作。

  上述程序后继续按6.6做抗干扰试验,开关在每个方向上操作250次。

  试验结束后,按6.7检查开关转换力应符合4.6.2规定;按6.5检查速度特性应

符合4.6.3规定;按6.10检查电压降应符合4.9规定;按6.11检查绝缘电阻应符合

4.11规定。

6.16.2.2 变光开关

  开关通以技术文件规定的灯负荷或其他规定负荷。

以每分钟15~30次的速率

完成表3序号2规定的全转换工作次数,每一全转换工作次数包括下列程序:

  远光——近光——(超车——近光——)远光

  每一档位的转换时间为0.1s~0.5s,在每一档位停留时间不少于0.4s。

  试验结束后,按6.7检查开关转换力应符合4.6.2规定;按6.10检查电压降应

符合4.9规定;按6.11检查绝缘电阻应符合4.11规定。

6.16.2.3 刮水器开关

  开关通以技术文件规定的负荷或简化阻性负荷,按下列规定完成表3序号3规

定的全转换工作次数。

  一个全转换工作次数应包括从起始位置依次经过每个档位,并在每个档位停

顿一下,然后不停顿地返回起始位置。

  试验设备应满足下列动作时间要求:

  a) 每一档位的转换时间为0.1s~0.5s

  当开关控制变阻器时,从每一方向通过变阻器部分运行时间为0.1s~3s,

  b) 在每个档位的停顿时间为0.5s~1s;

  当开关控制电机时,开关在断开档位停留足够的时间以便电机停转,该停顿

时间可大于上述规定的停顿时间。

  带有点动擦拭功能的刮水器开关,还应在相同负载下,以每分钟10次~20次

的速率完成表3序号3规定的工作次数的点动擦试功能。

  试验结束后,按6.7检查开关转换力应符合4.6.2规定;按6.10检查电压降应

符合4.9规定;按6.11检查绝缘电阻应符合4.11规定。

6.16.2.4 洗涤器开关

  开关通以额定负荷或简化阻性负荷,以每分钟20次~50次的速率完成表3序

号4规定的全转换工作次数。

  试验结束后,按6.7检查开关转换力应符合4.6.2规定;按6.10检查电压降应

符合4.9规定;按6.11检查绝缘电阻应符合4.11规定。

6.16.2.5 点火开关

  开关各档位通以额定负荷,以每分钟10次~20次的速率,完成表3序号5规定

的全转换工作次数,每个全转换工作次数应包括开关通过全部档位的工作。

试验过

程中每工作5个全转换工作次数钥匙插一次,并检查转向器锁紧机构工作的可靠性。

  试验结束后,按6.7检查开关转换力应符合4.6.2规定;按6.10检查电压降应符

合4.9规定;按6.11检查绝缘电阻应符合4.11规定。

6.16.2.6 喇叭按钮开关

  开关通以技术文件规定功率的喇叭或等效的简化阻性负荷,以每分钟10次的

速率完成表3序号6规定的工作次数,每次工作的接通时间不少于1s。

  试验结束后,按6.7检查开关转换力应符合4.6.2规定;按6.10检查电压降应

符合4.9规定;按6.11检查绝缘电阻应符合4.11规定。

6.16.2.7 其它开关

  无特殊规定时,6.16.2.1~6.16.2.6未包括的其他开关的耐久性试验按下列

规定进行:

  开关通以额定负荷,以每分钟15次~30次的速率完成表3序号7~9规定的工

作次数,每个档位的转换时间为0.1s~0.5s,每个档位的停顿时间为0.5s~1.0s,

每次全转换工作必须经过所有档位。

  试验结束后,按6.7检查开关转换力应符合4.6.2规定;按6.10检查电压降应

符合4.9规定;按6.11检查绝缘电阻应符合4.11规定。

7 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7.1 产品的表面应有明显清晰的产品型号、工厂商标、出厂日期(或编号),

指示操纵使用的标志接线柱标记,以及该型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中明确作出的

标记。

  当产品与罩壳配套使用时,有关标志可以在罩壳上示出。

7.2 产品的包装箱应牢固,产品在箱内不应窜动,总质量应不超过50kg。

7.3 每个包装箱的外壁应有下列文字与标记:

  a) 制造厂名、厂址;

  b) 产品名称、型号及数量;

  c) 收货单位名称及地址;

  d) 包装箱的长×宽×高尺寸,并应有“小心轻放”、“防湿”等字样或

标志。

7.4 开关制造厂应提供下列技术文件:

  a) 证明开关质量合格的文件或标记;

  b) 产品使用说明书。

7.5 产品应储存在无有害气体、通风良好的仓库内,且不能与化学药品、酸、

碱等物质一同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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