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省人防工程监理企业现场监理行为检查项目与评分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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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省人防工程监理企业现场监理行为检查项目与评分标准
AA省人防工程监理企业现场监理行为检查项目与评分标准
监理机构:
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序号
评价
项目
评价内容
评分标准
评分(分)
备注
应得分
扣减分
实得分
1
1.1
前期资料
未报监开工
工程未报监,监理未识别扣5分。
7
1.2
中标通知书
现场无监理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复印件(招标项目)扣1分。
1.3
监理合同
现场无委托监理合同扣1分。
2
单位资质
是否取得人防工程监理资质。
是否在资质有效期内承揽监理业务。
是否在许可范围内承揽监理业务。
任意一项不符合,总体评为不合格。
列入黑名单或行政处罚。
3
3.1
人员资格
是否配备相应专业人防工程监理人员
监理部配备监理人员专业和数量不符合《AA省人民防空工程监理管理办法》和投标文件及监理规划,一项不符合扣2分,总扣分不超过4分。
18
3.2、3.3、3.4条失效证必须整改,否则总体不合格。
3.2
是否在资格有效期内实施监理工作
总监理
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失效扣3分。
3.3
专业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人防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失效扣2分。
3.4
监理员
监理员人防工程监理员资格失效扣2分;无见证员证扣1分。
3.5
总监理工程师应按照规定承担监理任务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承担超过3个人防工程监理任务,且不能同时在跨设区市的项目上任职。
总监理工程师不在岗,无书面请假条,违反一项扣2分,总扣分不超过3分。
3.6
是否按照规定更换监理人员
是否按同等条件更换监理人员;是否在5日内告知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违反一项扣2分,总扣分不超过3分。
4
4.1
监理设施与设备
工程标准规范
现场未配备必要的、最新出版的工程图集、标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扣3分;不全的扣2分。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验收与评价标准》(RFJ01-2015)、《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与施工验收标准》(RFJ01-2002)和《AA省人民防空工程监理管理办法》(苏防规﹝2015﹞1号)为必备资料,其余资料应根据各专业图纸要求,满足监理检查需要。
8
现场未配备水准仪、经纬仪(全站仪),可检查使用记录(台账)。
4.2
检测设备和工具
监理部应配备:
水准仪、经纬仪(全站仪)、混凝土回弹仪、激光测距仪、游标卡尺、水平靠尺、阴阳角尺、塞尺、空鼓槌等且计量检定证书有效。
仪器配备不全或计量检定证书无效扣3分。
4.3
监理部整体评价
监理部应配备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且工作场所干净、整洁;监理资料、检测器具摆放、分类有序,编号齐全。
共2分,两项任意一项不符合扣1分。
5
5.1
监理规划与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规划
未编制含人防工程专项内容的监理规划扣2分。
6
5.2
监理规划审批程序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分。
5.3
监理实施细则
未编制人防工程专项监理实施细则扣2分。
5.4
监理实施细则审批程序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分。
6
6.1
建设文件收集与图纸会审、设计交底
图纸验证
无合法设计文件、且监理未识别;施工图未经相关部门审核,且监理未识别。
两项任意违反一项,本单项不合格。
7
6.2
会议纪要
无设计交底(会审)纪要扣2分。
6.3
纪要确认
设计交底(会审)纪要缺少参加单位有效签认手续扣2分。
6.4
闭合性
会审意见、纪要中遗留问题后续处理不闭合,且监理未识别扣3分。
7
7.1
监理日记与监理
月报
监理日记
内容
无日记或不能反映监理工作情况本单项不合格。
15
7.2
内容不详,重要的监理信息漏记可扣2分。
(重要监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天气和施工环境情况;2.当日施工进展情况;3.当日监理工作情况,包括旁站、巡视、见证取样、平行检验等情况;4.当日存在的问题及协商解决情况;5.其他有关事项。
)
7.3
日记内容与其他监理表单内容不一致或不能闭合扣2分。
7.4
签名
签名不符合规定要求扣1分。
7.5
时效
不及时记录,每次扣1分,总扣分不超过2分。
7.6
审核
总监理工程师不及时审核签字扣2分。
7.7
监理月报
编制
无月报本单项不合格。
7.8
未按规定每月准时编制监理月报,每次扣1分,总扣分不超过2分。
7.9
内容
未按监理规范编写监理月报扣2分。
7.10
监理月报
报送
未按规定发送相关单位扣1分。
(相关单位:
主要指建设单位)
7.11
审核
总监理工程师未审核签认扣1分。
8
8.1
施工过程控制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审核
材料等报验(品种、批次、数量)不符合要求,质保资料不完整,且监理未识别扣3分。
30
8.2
将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按照合格同意使用于工程或弄虚作假的,本单项不合格。
8.3
监理未按规定见证取样扣3分。
8.4
巡视、旁站
无巡视、旁站制度(方案),或制度(方案)不符合规定要求可扣3分。
8.5
未按规定进行旁站扣3分。
8.6
旁站、巡视记录不及时,内容不具体,不完整,签名不齐全,整改情况不闭合可扣2分。
8.7
检验批(分项工程)验收、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
工序报验单签名、日期等不规范扣3分。
8.8
无监理平行检验记录扣3分。
8
8.9
施工过程控制
检验批(分项工程)验收、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
未验收(含未签署报验单)或验收不合格,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等不闭合,下道工序已进入施工,监理未采取有效制止措施扣3分。
30
8.10
未进行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或结果不符合有关规定,且监理未识别扣2分。
8.11
无质量评估报告(地基与基础、主体)扣2分。
8.12
将不合格的工序作为合格的验收,同意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本单项不合格。
8.13
隐患处理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监理未及时报建设单位或当地(人防)建设主管部门扣3分。
9
9.1
现场评价
工程实体质量
不符合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且监理未识别扣5分。
9
9.2
安全文明施工
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规范要求,且监理未识别扣4分。
合计得分
100
评分人员:
考评日期:
年月日
注:
所检项目以抽查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