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分会第六届一次会员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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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分会第六届一次会员代
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分会第六届一次会员代表会议
文件汇编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南京
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分会第六届一次会员代表会议日程表
时间
地点
内容
主持人
11
月
21
日
上午
一楼
大厅
会员代表报到
赵铁松
13:
30
四
楼
晶
元
厅
1、听取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分会第五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并审议(蔡杰)
2、听取三个文件草案(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分会工作规则、会费缴纳管理办法、财务管理规定)的说明并进行审议(朱伟)
3、听取和审议关于吸收新会员的提案(蔡杰)
4、听取关于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分会第六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组成方案的说明并进行审议(李安富)
5、听取关于增补副会长、副秘书长等人选提名的说明并进行审议(赵华中)
6、听取《关于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优秀总工程师评选办法(修改草案)》的说明并进行审议(李安富)
7、宣读《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关于2011年度建筑业企业优秀总工程师表彰决定》并颁奖(朱伟)
8、省建筑行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分会赵华中会长讲话
9、省建筑行业协会高学斌会长讲话
10、省民政厅李健处长讲话
11、省住建厅徐学军副厅长讲话
李安富
备注
11:
30~12:
40与会代表在二、三楼餐厅用自助餐
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分会第五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会员代表:
现在,我受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分会第五届理事会委托,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一、分会成立及第五届理事会以来的工作情况
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分会,是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的专业性分支机构,经江苏省民政厅批准于1995年5月23日成立,取得江苏省民政厅核发的登记证书;2004年2月24日江苏省民政厅再次核发了登记证书。
长期以来,在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的领导下,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分会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但第五届理事会以来,由于组织机构不健全,有些正常活动如年会、会员大会等未能及时召开。
尽管这样,在省建筑行业协会的统一部署下,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分会的一些重点工作一直在坚持开展,并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绩,例如:
全省QC小组活动成果的评选、发布、推荐到中建协、中施协及中质协参加发布;向中建协、中施协推荐参评优秀总工程师;参与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的申报、复查、评选的组织;参与推荐申报“鲁班奖”、“国优奖”等。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充分发挥分会“三个服务”、桥梁纽带和参谋助手作用,提高全省工程质量水平,2012年3月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第六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决定,并经江苏省民政厅同意,健全和完善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分会的组织机构,聘任赵华中为会长,朱伟、李安富为副会长,蔡杰为秘书长。
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分会组织机构健全以来,在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的领导下,着手开展了分会正常运转的一系列准备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为顺利筹备召开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分会第六届一次会员代表会议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分会第六届一次会员代表会议筹备工作情况
2012年4月以来,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分会在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的领导下,根据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第六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精神,紧紧围绕召开第六届一次会员代表会议这一中心任务,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分会正常运转和会议筹备等一系列工作。
半年来所做和完成的主要工作有:
1、及时建立健全了分会组织机构,研究制定了工作计划,明确了责任分工,恢复了分会工作正常运转。
2、成立了以分会赵华中会长为组长的第六届一次会员代表会议筹备工作班子,研究制定了会议筹备方案,并明确了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完成时限和相关要求。
3、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分会第六届理事会组成方案》,组织开展了相关推荐、审议工作,并起草了相关说明。
4、组织开展和完成了吸收新会员相关工作。
5、组织起草了《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分会工作规则》、《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分会财务管理规定》、《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分会会费交纳管理办法》三个草案和相关说明,经反复讨论修改,形成了会议审议稿。
6、起草和完成了关于吸收新会员、增补副会长、副秘书长、理事和常务理事人选等提案和相关说明。
7、组织开展了优秀总工程师评选工作,并完成了审定和表彰等项工作。
8、组织起草完成了五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和有关领导讲话,完成了会务有关组织和保障工作。
总之,几个月以来,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地完成了这次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为大会顺利召开创造了良好条件。
三、今后分会工作总体思路和2013年工作打算
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分会,是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从事质量管理专业性分支机构。
在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间内,总体工作思路是: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宗旨,在省建筑行业协会统一领导和部署下,以为会员单位服务、为主管部门质量监管服务、为建筑业行业发展服务为出发点,紧密围绕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突出重点、开拓创新,力争在调查研究、反映诉求、推行“四新”和全面质量管理、培训咨询服务、工程质量评优、QC小组活动、工作经验交流和表彰活动等方面求突破,努力为推进全省建筑业的质量提升和质量发展做出新贡献。
2013年主要工作打算如下:
(一)积极开展科技成果推广工作,促进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引导会员企业以节能减排为突破口,推动各项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尤其鼓励会员企业在创优工程上开展绿色施工,推动行业的技术进步。
对广大会员单位要继续扎实有效地推进QC小组活动以及成果深化工作。
我省工程建设QC小组活动已经成为省内参与人数最多、开展时间最长、覆盖面最广的一项基础性的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也是分会多年一直坚持开展的主要业务。
从实际情况看,企业的技术进步和工法成果很多体现在小组活动成果中,企业也越来越重视此项活动,因此这项工作仍要继续抓紧抓实,主要从以下几项活动加大推进力度:
1、适时适地举办具有针对性的“QC小组活动知识培训班”;
2、完善评审办法、现场评审方式,优化申报方式;
3、推进优秀成果的深化和推广活动。
指导企业对有推广价值的好成果进一步深化,提升为省部级甚至国家级工法,为企业科技进步和管理水平的提升奠定基础。
4、继续培养全国工程建设QC小组活动诊断师和骨干队伍。
并积极培育和储备大批掌握质量管理理论、能熟练参与QC小组活动的推进者队伍。
5、建立全省工程建设优秀QC小组成果库。
在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网站展示历年来优秀QC小组成果以及幻灯片发布资料,方便小组成员自学和查询参考。
同时,利用此平台宣传有推广价值的优秀成果。
6、实时举办“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建筑工程施工工法”的申报资料编写培训班。
(二)进一步修改完善评选办法,做好建筑业企业优秀总工程师评选工作
建筑业企业优秀总工程师的评选工作,在本次会议前我们对所做工作作了总结和分析。
在此基础上修改了《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优秀总工程师评选办法》,并对今年的申报评选工作发了通知,在各地市协会和专业部门的帮助下,申报参评并通过资料初审和评选的达90人,并已报请省建筑行业协会审批,同时在本次会议上进行表彰。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征求各方面意见,修改完善评选办法,使优秀总工程师的评选工作进一步正常化、规范化,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真正起到鼓励会员单位加强科学管理、倡导质量诚信,提高全省质量管理水平,推动会员单位争先进、创一流、追求卓越。
(三)积极参与建设工程质量的评奖评优工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在省建筑行业协会的统一组织下,参与江苏省“扬子杯”奖复查、评选和“鲁班奖”、“国优奖”推荐有关工作。
以纪念鲁班奖创立25周年为契机,促进行业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在2012年组织有关企业参与纪念大会、访谈回顾、经验交流、表彰、征文等系列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一些活动,促进行业高度重视工程质量、技术创新及建筑节能减排工作。
协助省建筑行业协会进一步充实完善我省工程质量管理专家库,提高优化专家结构,加强专业培训和考核,进一步提高专家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四)开展有价值的培训交流咨询活动,促进培训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和规范化
以“全省创精品工程观摩及创优申报工作经验交流培训会”为契机,继续做好行业质量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包括各地区、各有关专业协会的规范完整的培训体系。
分会要积极利用省建筑行业协会平台优势,充分抓住行业质量管理热点,开展专业化的培训活动,为地区行业协会和企业之间的质量技术交流活动提供服务。
继续开展培训和咨询指导。
对会员企业有需求但资源条件受限的地区和企业,继续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和咨询活动。
一方面促进会员企业持续稳步发展,进而提升行业和企业的整体质量水平;同时强化分会的服务意识,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五)继续拓展服务内容,强化增值服务
工程质量管理分会自身价值的实现,最终要体现在为行业发展和会员企业的服务工作上。
根据行业和企业的需求,分会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创新服务方式,拓宽服务领域,强化增值服务。
1、依托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推进企业深化全面质量管理活动,开展创优活动以及提升行业和企业的质量管理和工程质量水平,充分发挥质量专家的资源优势。
2.依托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网站,为会员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汇集有实用价值的、最新的质量热点和质量资讯,为会员企业在培训教育、创优评先、沟通交流、资料查询等方面提供良好的服务和咨询。
3.围绕会员企业在质量管理方面的诉求和困难,开展调查研究,发挥组织优势、行业优势、专业优势和专家优势,及时周到地为会员企业提供超前服务、优质服务、增值服务。
如质量通病的防治、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企业质量管理的整合、质量控制的技术支持、成果编制以及管理创新等。
分会将根据会员企业的不同需求,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服务。
(六)依靠会员,加强合作,提高服务效率
会员是分会的主体,企业是分会的生命,为会员企业服务是分会的使命。
秘书处是分会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加强秘书处自身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素质,是提升分会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的关键。
下一步我们将在上述方面下功夫、见成效。
同时,在工程质量管理方面,分会有责任整合各方力量,发挥好牵头、组织作用,积极开展沟通交流活动,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
各位会员代表,分会成立和第五届理事会以来,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离上级要求和会员期望还存在一些差距。
让我们在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的领导下,在分会会员单位和各地协会帮助支持下,突出重点、开拓进取、全心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为江苏省建筑行业的质量提升和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大会审议。
关于《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分会工作规则(草案)》的说明
根据省建筑行业协会高学斌会长的要求,为了加强会员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提升会员单位的质量管理水平,决定健全和完善省建筑行业协会的质量管理分会。
制订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分会工作规则,其目的是为了规范质量管理分会的自身行为,明确其工作职责和工作范围,有秩序的开展工作。
制订工作规则的依据是民政部门关于社团组织设立分支机构的相关规定,同时参照中国建筑业协会质量管理分会的有关文件,经反复讨论修改形成了本草案。
一、第一条和第二条为工作规则的总则内容,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工作定位。
恢复分会的指导思想主要是三个服务,即:
为会员单位服务、为行政主管部门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服务、为建筑业的行业发展服务。
质量管理分会是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的开展质量管理工作的专业性分支机构,是在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领导下开展工作的分支机构。
二、第三条主要明确了质量分会的工作业务范围,共13项内容,考虑到其工作内容与省协会的质量安全部有交叉,同时省协会的各部门、各分支机构的工作历来都是分工不分家、互相协力在省协会领导和秘书处的统一组织安排下共同完成的,所以暂定这些内容,待今后根据发展和需要再行修订。
三、第四至第六条叙述的是会员条件和申请入会的程序。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省建筑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是质量分会的当然会员。
四、第七条、第八条的内容是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这是社团组织成员的共性内容。
五、第九条至第十一条是分会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内容。
质量管理分会设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六、第十二,第十三条是分会领导机构和秘书处的设置。
会长1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2-3人。
秘书处目前与省协会质量安全部合署办公。
七、第十四条主要规定经费来源。
考虑到质量分会的大部分会员是省建筑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单独入会的成员较少,所以列举了几个方面的经费来源。
现将《工作规则(草案)》提请会员代表会议审议。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分会工作规则
第一条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分会(以下简称工程质量分会),是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的专业性分支机构,是江苏省建筑行业中致力于工程质量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咨询机构等自愿组织起来的地方社会团体,在省建筑行业协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工程质量分会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为会员单位服务,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服务,为建筑业的行业发展服务。
第三条工程质量分会的业务范围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开展调查研究,为主管部门制定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规划、政策和标准规范提供意见和建议;
(三)向主管部门反映会员单位的工程质量情况和正当的要求;
(四)协助会员单位进行以保障施工质量安全、降低能耗、降低劳动强度、保护环境为目标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和现代管理方法的应用工作;
(五)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开展工程建设的质量体系认证工作;
(六)组织、协助会员单位与其他企事业单位开展建筑施工技术、检测技术和工程质量管理的专业培训、咨询、诊断服务活动;
(七)在省建筑行业协会的组织下,参与“鲁班奖”、“国优奖”、“扬子杯”等优质工程奖项目的检查和评选的有关工作;
(八)负责优质结构工程的推进活动和优秀QC小组活动成果的评审与发布;
(九)负责建筑业企业优秀总工程师的评选工作;
(十)组织开展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经验交流活动,编辑出版有关书刊和指导性资料;
(十一)协调省内各地区、部门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社团共同开展与工程质量管理相关的活动;
(十二)对会员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十三)承办主管部门委托的和省建筑行业协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省建筑行业协会的会员为工程质量分会的当然会员。
其他凡从事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建筑施工、质量监督、质量检测、科研教育工作的企事业单位,承认本会工作规则,自愿申请加入,经批准即可成为本会的会员。
已经地方登记管理机关和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我省各地区、部门的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自愿申请加入,经批准可以成为本会的团体会员。
第五条从事工程建设质量监督与管理方面的专家、学者或者热心工程质量工作的人士,承认本会工作规则,自愿申请加入,经批准,可以成为本会的个人会员。
第六条在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工作的以及在江苏省外其他省市自治区工作的江苏籍的知名的工程质量管理专家、学者,经申请或者特邀,亦可成为本会名誉会员。
第七条本会会员享有如下的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权反映会员单位的呼声和诉求,并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政策性建议;
(三)参加本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四)优先享受本会提供的各种服务;
(五)对本会工作有建议权、批评权和监督权;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八条本会会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工作规则,执行本会决议;
(二)关心本会工作,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
(四)积极向本会反映行业内质量管理的有关情况,提供相关资料;
(五)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除本工作规则第四条规定的当然会员不重复缴纳会费外,其他会员应当按规定及时缴纳会费。
第九条工程质量分会的最高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全体会议。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本会工作规则;
(二)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三)决定终止事宜;
(四)决定本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本会设事理会及常务理事会,理事会每届任期五年。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
理事会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三)制定本会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计划;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推选常务理事;
(六)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七)领导秘书处工作。
协调省内各地区、部门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社团共同开展的工作。
第十一条常务理事会对理事会负责,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
(三)审议本会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制定和修改本会内部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本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2至3人。
以上领导职务,由省建筑行业协会常务理事会聘任。
第十三条本会常设的办事机构为秘书处。
秘书长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
秘书处和省建筑行业协会质量安全部合署办公。
第十四条本会的主要经费来源:
(一)举办各种咨询服务活动的收入;
(二)各种培训收入;
(三)政府资助和企事业单位及社团组织等的捐赠;
(四)质量监督机构、工程检测机构、咨询机构等会员单位会费;
(五)省建筑行业协会计划核拨的经费;
(六)利息收入。
本会不单独设立银行账户。
经费由省建筑行业协会财务一并管理,并执行省建筑行业协会的关于分支机构的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本会的终止须按以下程序办理:
由理事会提出并讨论决定,再经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的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由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报请政府主管部门和核准登记机构批准注销并停止一切活动,处理好善后事宜。
第十六条本规则的修改,应当由理事会提出修改意见,经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七条本规则经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生效。
解释权属于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分会理事会。
关于《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分会会费缴纳管理办法(草案)》的说明
一、制订会费缴纳管理办法的依据是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的会费缴纳管理办法和分支机构管理办法,以及民政部门有关社团组织的会费政策。
二、关于会费缴纳的范围和标准。
考虑到分会的主要会员单位为省协会的会员单位,明确不重复缴纳会费。
参照其他分支机构的收费标准和分会会员单位的实际情况,目前的会费标准暂定为:
副会长单位每年15,000元,常务理事单位每年10,000元,理事单位每年5,000元,新入会单位当年3,000元,次年起每年2,000元。
会员单位和社会组织可以向分会提供特殊会费或捐赠。
三、会员单位缴纳会费后,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社会团体会费收据。
四、缴纳会费是会员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
管理办法规定,凡无故两年不缴纳会费并拒绝补交的会员单位,视为自动退会。
五、依照《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分会在收取会费的70%范围内使用.并规定开支范围是为会员单位提供服务和分会秘书处办公经费的开支,所有开支严格执行财务审批手续。
六、分会不设立独立账户,不单设财务,会费由省协会财务代管,单独核算。
分会秘书处每年向常务理事会报告会费收支情况,并向会员代表会议公布。
现将分会会费缴纳管理办法提交代表会议审议。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分会会费交纳管理办法
根据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会费交纳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结合本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会费交纳的范围和标准
1、会费收取标准:
副会长单位每年交缴纳会费15000元、常务理事单位每年会费10000元、理事单位每年会费5000元,新会员单位入会当年会费3000元,次年起每年会费2000元,按年度收取。
会员单位、社会组织提供的特殊会费,不限于上述标准。
2、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为本分会的当然会员单位,不再重复缴纳会费。
3、除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外,其他会员单位需向本会缴纳会费。
二、会费交纳的时间和办法
1、会员交纳会费的时间一般为每年1月至7月。
2、会费统一交纳至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
3、会员单位交纳会费后,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社会团体会费收据,当时或邮寄交费单位。
4、依据本会工作规则,交纳会费是会员单位应履行的义务,凡无故两年不交纳会费并拒绝补交的会员单位,视为自动退会,本分会以书面形式取消其会员资格。
被取消会员资格的会员单位,在自觉补交齐所欠会费后,经重新申请获批准后方可恢复会员资格。
三、会费用途
根据《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收取会费的70%范围内使用,使用会费本着“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为会员服务,促进科技进步、促进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水平提高”的原则,主要用于为会员单位提供服务和秘书处办公经费的开支。
会费使用严格依照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国家相关政策,执行有关财务审批手续。
四、会费管理
1、本分会不设独立账户、不单设财务,会费由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秘书处财务代管,单独核算。
2、严格按财务管理规定合理开支会费,在省建筑行业协会划拨的范围内节约使用。
3、本分会秘书处每年向常务理事会报告会费收支状况,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公布。
五、实行时间
本办法自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分会第六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后,报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批准备案后实行。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关于《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工程质量管理分会财务管理规定(草案)》的说明
为了加强分会的财务管理,根据民政部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参照《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了分会财务管理规定(草案)。
一、本分会为省建筑行业协会的工作性分支机构,为非法人组织,根据社团组织分支机构的有关规定,不单独开设银行账户,不设会计岗位,会计、出纳等财务工作由省协会财务代管。
二、分会单独记账核算,及时向理事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并向会员代表会议公布。
三、会费收入统一使用向省建筑行业协会领取的财政会费收据。
服务性收费统一使用税务票据,按章纳税。
四、费用支出,应当在省建筑行业协会规定范围内使用。
并规定了审批程序,日常支出由经办人、驻会副会长签字,秘书长审核,报会长审批。
超10万元的正常支出及特殊项目开支需事先列出用款计划,须经相关会议讨论通过,并报省协会同意批准后方可支出。
五、对驻会人员的报酬也作了明确规定,所聘人员应征得省协会同意,薪酬待遇执行省协会规定。
现将分会财务管理规定(草案)提请代表会议审议。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分会财务管理规定
为加强和完善分会财务管理,认真执行国家财政纪律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按照《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财务管理制度》〖苏建协(2009)28号〗要求,制定本分会财务管理规定。
一、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分会为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领导下的工作性分支机构,属非法人组织,不单独开设银行账户,不设会计岗位,会计、出纳等财务工作由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财务人员一并完成。
二、本分会可单独记账,以便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