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法律知识问答.docx
《公证法律知识问答.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证法律知识问答.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公证法律知识问答
公证法律知识问答
一、如何申办赠与、受赠公证
赠与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产权人将个人所有的财产无偿地赠送给他人的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一)办理赠与公证申请人需提交如下证件和材料:
、赠与人、受赠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
、赠与书、受赠书;
、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
(二)赠与书、受赠书应包括如下内容: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
(4)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受赠人表示接受被赠与标的物的意思表示;
(5)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受赠人在受赠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三)赠与公证注意事项:
、赠与人为公民的,赠与公证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赠与标的物为共同财产或夫妻共有的应共同办理。
、赠与标的物应产权清楚、无争议、无抵押、质押或留置等情况。
、赠与行为应是将个人财产无偿赠与他人的行为,不能有故意规避法律的行为。
(四)公证收费标准:
赠与物价值的,如为房产赠与,商品房按购房价格的收取;其他种类的楼房按元建筑平方米收取;平房按元建筑平方米收取。
二、如何申办继承权公证
继承权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该公民有继承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权利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继承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法定继承,另一种是遗嘱继承。
办理继承权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证明和材料:
(一)法定继承应当提交: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监护人代办应提供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和本人的身份证件;
、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中已死亡的要提供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应提供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应到公证处发表放弃继承权声明,在外地发表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应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
、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的,可以委托其他人代理,但应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委托书内应写明其是否愿意继承该遗产;
、被继承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即证明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及全部子女的情况证明;
、继承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即证明与被继承人之间的关系及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及全部子女的情况证明。
(二)遗嘱继承应提交:
、前款应提交的至项的证件及材料;
、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经公证的有效遗嘱;
、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说明办何公证,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以及有关的家庭情况;
、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供执行人的资格和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三)公证收费标准:
继承标的额的,如为房产继承,商品房按购房价格的;其他种类楼房按元建筑平方米;平房按元建筑平方米收取。
三、如何申办委托书公证
委托书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委托人授权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某种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一)办理委托公证申请人需提交如下证件和材料:
、公民个人办理委托书公证的,应当提交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法人委托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办理卖房事宜,委托人应提交该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继承权公证的,应提交有关继承权的证明);
、转委托人申办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有转委托权的证明;
、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
(二)委托书应包括如下内容:
、委托人与受托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和家庭住址;)
、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
、委托的原因;
、委托的权限(委托权限要明确、具体);
、委托期限;
、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其他应当明确的内容。
(三)办理委托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
、委托是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委托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如有特殊情况(如行走不便、患重病等)可向公证处提出申请,由公证处选派公证员到其住所地办理公证。
、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委托内容应真实、合法。
、委托书是委托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托人表示接受委托时才能生效。
、转委托人要有转委托权,转委托的权限和期限不得超过原委托权限和期限。
(四)公证收费标准:
元份。
四、如何申办遗嘱公证
遗嘱公证是指公证处依法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我国继承法规定,公证遗嘱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自书、代书、口头、录音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因此,遗嘱经过公证以后既能保证其真实合法,又能避免立遗嘱人的家属与继承人之间发生争议。
办理遗嘱公证需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2、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所有权证明;
3、经打印的遗嘱书,遗嘱应该包括如下内容:
(6)立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
(7)遗嘱所处分的财产的详细情况;
(8)对财产及其他事务的处理意见;
(9)立遗嘱的日期、签名(指纹)
收费标准:
元人民币件
五、如何申办婚前财产协议公证?
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双方或未婚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和权利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
双方申请办理《婚前财产协议书》公证须提供以下证件:
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原件。
2、婚姻状况证明信。
3、财产凭证原件。
如房屋所有权证。
4、协议书草稿。
5、公证人员要求提供与此项公证有关的其他证件或证明材料。
其中证件、、需备一份复印件交公证处存档。
财产协议书应详列立约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身份证号码,并应对财产作出明确约定。
约定双方应来到公证处,在公证员的面前亲自在财产协议书上签名或盖章。
六、如何申办招标公证?
招标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招标方的申请,依法对招标、投标程序进行现场法律监督,并证明招标、投标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活动。
一、申办招标公证,当事人应向招标方所在地或招标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申请。
二、申请办理办招标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如下证件和材料:
.招标方主体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受委托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提交委托书和具有承办招标活动的证明材料;
.上级主管部门对招标项目的批准文件;
.招标通知或公告;
.招标文件;
.招标组织机构及组成人员名单;
.招标、投标程序安排;
.评标、定标原则和方法;
.评标组织机构及组成人员名单;
.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材料。
三、申请办理招标公证,应注意:
与投标方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能作为评标机构成员。
七、如何申办保全证据公证?
保全证据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在诉讼发生之前,依法对日后可能灭失或难以提取的证据加以验证提取、收存和固定的活动。
可以向公证机构提请证据保全的对象有:
证人证言、书证、物证、视听资料、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财产清点记录、合同中约定的标准样品、市场抽样调查情况等。
保全证据公证,由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或法人的注册地和申请保全的证据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
申请人应在诉讼发生之前向与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同时还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⑴身份证明。
法人单位须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民须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
⑵需要保全的证据以及能够证明该证据可能灭失或不易保存的证明。
⑶保全证据的目的和用途,以及申请人和证据事实有关联的证明或材料。
⑷如申请保全的证据是证人证言,证人应亲自到公证处,或由公证员亲自到场。
证人还应向公证处提交有关身份证明。
⑸如申请保全的证据是物证,应提交有关物品样品、说明、所有权证明等证明材料。
⑹公证处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八、如何申办亲属关系公证?
亲属关系公证是指有涉外业务权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申请人与关系人之间亲属关系的真实性、合法性。
亲属关系公证书,主要用于出入境签证,我国公民到国外定居、探亲、留学、继承遗产、申请劳工伤亡赔偿、领取抚恤金等事项。
亲属关系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的公证处管辖,公证的主要内容是,证明申请人与关系人是直系亲属、旁系亲属或姻亲关系,只要符合我国民事法律规定的亲属范围,均可给予公证证明。
当事人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其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记载户籍情况的证明。
.他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
.当事人所在单位人事、组织或劳资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当事人所在单位无人事、组织、劳资部门的,由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证明。
九、如何申办出生公证?
出生公证,是指具有涉外公证业务权的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当事人出生的法律事实给予证明的活动。
出生公证主要用于当事人办理移民、出国求学、谋职、继承财产、办理入籍手续等,是出国人员必备的公证书。
当事人办理出生公证,应向其住所地或出生地的涉外公证处申请。
已在国外的当事人,应向其在华最后住所地公证处提出申请。
当事人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出生证或医院根据出生档案记载出具的证明。
.当事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的出生情况证明。
待业或辞职的或无业的,由其档案保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在校学生,由其所在学校出具证明。
.一式份的近期正面免冠照片。
十、如何申办学历公证?
申请人为出国留学、谋职、申请子女助学金等,一般情况下需要办理学历公证书。
申办学历公证书应提交的证件:
、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或其他身份证明。
、申请人所要证明的学历证(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结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申请人如遗失学历证的,应向原发证学校申请补发。
如该校已被撤销,须提供原该校的上级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无学历证原件。
、公证人员要求的其他证件或材料(如国外的入学登记、通知书、担保书或单位相关学历证明等)。
北京市公证服务收费标准
京价(收)字[]第号
公证证明事项
收费标准
一、证明法律行为
(一)证明合同、协议
、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
标的额
(),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按比例收费不到元的,按元收取;
(),元至,,元部分,收取;
()元至元部分,收取;
()元至元部分,收取;
()元至元部分,收取;
()元至元部分,收取;
()元以上部分,收取。
、证明其它经济合同
标的额
()以下的,收取比例为;
()元至元部分,收取;
()元至元部分,收取;
()元至,元部分,收取;
()元至元部分,收取;
()元至元部分,收取;
()元至元部分,收取;
()元至元部分,收取;
()元以上部分,收取。
、证明民事协议
()非财产性民事协议
如:
赡养协议、扶养协议、变更扶养权协议、寄养协议、监护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等
每件收费元
()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协议
如:
家庭财产分割协议、遗产分割协议、民间借贷或还款协议、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等
每件收费元
(二)证明收养关系
、生父母共同送养的
、生父母单方送养的
、其他监护人送养的
、事实收养
每件收费元
每件收费元
每件收费元
每件收费元
(三)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
按受益额的,最低收取元
二、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一)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国籍、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未受(受过)刑事处分等
每件收费元
(二)证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资格、资信
每件收费元
(三)证明不可抗力事件
每件收费元
(四)办理证据保全
、证人证言及书证保全
每件收费元
、声像资料、电脑软件保全
每件收费元
、对物的保全
()不动产保全
每件收费元
()其他物证保全
每件收费元
、侵权行为和事实证据保全
每件收费元
(五)制作票据拒绝证书
每件收费元
三、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一)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和使用许可文书
每件收费元
(二)证明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公司章程、会议决议或其他法律文书
每件收费元
、证明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如:
文书的副本、节本、译本、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及法律文书上的签名、印鉴属实等
每件收费元
四、提存公证
按标的额的收取,最低收取元。
代申请人支付的保管费另收。
五、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按债务总额的收取
六、办理遗嘱公证和保管遗嘱,清点、保管遗产,确认遗嘱的效力
、遗嘱公证
、保管遗嘱
、清点遗产
、保管遗产
、确认遗嘱效力
每件收费元
元件月
按第七项标准收费
协商收费
每件收费元
七、证明对财产的清点、清算、评估和估损
、公民个人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每件收费元
每件收费元
公证证明事项
收费标准
八、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设立、变更、终止
、公证监督类
()拍卖
()招、投标
()评奖、开奖类公证
()商品抽样检测
()其它
每件收费元
每件收费元
每件收费元
每件收费元
每件收费元
、声明书、委托书等公民个人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每件收费元
九、保管文书,办理法律规定的抵押登记,代办与公证事项相关的登记、认证事务,代拟和修改与公证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书,解答法律咨询
、保管文书
、公证抵押登记
、与公证事项相关的登记代办费
、与公证事项相关的认证代办费
、代拟与公证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书
()民事类
()经济类
元件月
每件收费元
每件收费元
每件收费元
每件收费元
每件收费元
、修改与公证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书
()民事类
()经济类
每件收费元
每件收费元
、解答法律咨询
元小时(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
十、依法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证明行政性合同、协议
如:
计划生育协议、宅基地使用协议等
每件收费元
、译文代办费
每件收费元
、公证书副本
()无译文的副本
()有译文的副本
元份
元份
、公证卷宗查档
元卷次
、常年公证法律顾问
由公证处与申请人签订协议,协商收费。
、对大宗、复杂的法律事务提供综合性公证法律服务
协商收费
、出具法律意见书
协商收费
十一、依《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应由申请人支付的鉴定费、评估费、差旅费、调查费等,应由申请人支付。
采取实报实销或定额包干的方式,具体方式由公证处与申请人协商并签订协议。
十二、已受理的公证事项,申请人要求撤回的,应收取手续费。
未经审查的,每件收取元;已经审查的,按照该公证事项收费标准的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