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院学生资助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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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院学生资助办法试行

 

院学工字〔2015〕6号

 

成都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院学生资助办法

(试行)

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切实减轻困难家庭子女上大学的经济负担,激发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提高学生培养质量,现我院根据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我院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规范资助行为、保证资助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结合我院实际,决定成立临床医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资助工作,负责制定和完善管理办法,监督全院学生资助工作,研究决定有关资助工作的重大事项。

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段俊国钟森

副组长:

田理谢春光

成员:

李燕郭静段渠高子平白瑜

彭波任强罗薇胡一梅万鹏

秘书:

徐颖

办公室设在学工部。

第二条关于我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申请条件如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学院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勤奋学习,积极上进,上学年无重修记录。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凭《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2)、《成都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附件3)和《关于提交证明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4)于上学年申请入贫困生资料库。

4.学习成绩。

学习成绩排名(不含任选课)与综合考评成绩(综合考评成绩=上学年学分绩点×100×70%+上学年综合素质评分×30%),原则上应在评选范围内位于本专业年级前10%,前10%无法评出的,可以扩展到本专业年级前20%(含2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可以扩展到本专业年级前30%,但须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参照国家奖学金“特别优秀”规定执行。

5.具体评选流程见附件1。

第三条关于我院国家助学金的评选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的助学金。

资助标准为:

国家三等助学金4000元/生/年

国家二等助学金3000元/生/年

国家一等助学金2000元/生/年

申请条件如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学院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勤奋学习,积极上进,上学年原则上无重修记录。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凭《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2)、《成都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附件3)和《关于提交证明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4)于本学年申请入贫困生资料库。

4.按《临床医学院需求指数核算办法》(附件5)进行分数汇总,按分数由高到低依次进行等级评定。

5.具体评选流程见附件1。

第四条资助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我院资助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部门等的检查和监督。

第五条本办法由成都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流程

附件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附件3成都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

附件4关于提交证明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附件5临床医学院需求指数核算办法(2015年版)

附件1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流程

 

附件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学院:

专业:

班级:

学号:

学生本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身份证号码

政治面貌

入学前

户口

□城镇□农村

家庭人口数

毕业

学校

个人

特长

孤残

□是□否

单亲

□是□否

烈士或优抚对象子女

□是□否

家庭通讯信息

详细通讯地址

 

XX文库-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XX文库-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区号)-

家庭成员情况

姓名

年龄

与学生

关系

工作(学习)单位

职业

年收入(元)

健康状况

影响家庭经济

状况有关信息

家庭人均年收入(元)。

学生本学年已获资助情况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

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

家庭成员失业情况:

家庭欠债情况:

其他情况:

签章

学生本人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

经办人签字(职务):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年月日

民政部门信息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区号)-

注:

此表供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用。

可复印。

请如实填写,到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盖章后,交到学校。

请自行将复印件保存好。

填表说明

1.此表为申请各项资助必备表格,所有申请资助的学生都必须用黑色碳素笔认真填写,确保内容准确无误,金额不得涂改。

2.申请人对所填写内容必须如实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如下岗职工子女,须出示家长有效的下岗证明复印件,并注明下岗时间,是否已再就业;如为残疾人士,须出示有效的残疾证复印件;如享受低保,须出示低保证复印件等。

3.单位、村委会(居委会)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意见空白,无负责人签字,或无单位联系电话及公章,此表视为无效。

各单位必须对学生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4.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未满18岁的同学,父母或监护人必须到校办理相关手续。

5.此表需与《成都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关于提交证明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配套使用。

附件3成都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

成都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院:

兹有同志,系省市(县、区)(乡、街道)村(居委会)人。

我们承诺:

所提供的证明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所提供的信息因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是否存在非户口薄成员与户主居住情况?

若有,请说明情况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的情况补充说明

(盖章)

年月日

附件4

关于提交证明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我是级班专业同学,现申请年(资助项目)。

在此,我郑重承诺:

我提交的证明证件及相关材料真实、合法、有效,且与实际情况相符。

我同意并接受受理部门对我提交材料进行审核与复核。

如有违背上述承诺的情况,我愿取消所得荣誉,且悉数返还相应资金,并在今后学院组织的评选活动中不参与评选。

 

承诺人签字:

年月日

项目及分值

原标准

单项评分

总分

学习情况(上学年/学期平均学分绩点*10)

以期末有效成绩为准进行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

综合素质情况(学年综合素质分*0.2)

日常生活情况

1、日常生活简朴,勤俭节约,特殊情况需本人具体说明,提交评议小组审查讨论(一级0-10分,二级11-25分,三级25-40分)

2、合理安排时间,在校从事各类勤工助学工作(时间≧1学期)或校外挂职锻炼(时间≧2个月,需相关证明)(10分)。

3、积极办理缓交学费申请或生源地贷款(15分)。

4、每学年参加无偿性公益服务类活动至少达12小时,附证明材料(必要条件)(12-16小时加5分,16-20小时加10分,20-24小时加15分,24-28小时加20分,以此类推,最多不超过30分)

家庭经济情况(最高100分,以各单项得分合计计算)

1、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40分);

2、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自然灾害,重大疾患、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致家庭经济困难者,有书面材料详细说明,并附一定证明材料(35分);

3、单亲家庭、父母有残疾或丧失劳动力或年事已高,家庭又无固定经济来源者,有书面材料详细说明,并附一定证明材料(35分);

4、家中有多个子女同时上高中或大学(附证明材料),经济负担重(30分);

5、家庭在国家级贫困县,偏远山区,家庭可利用资源有限,经济困难(10分);

6、家中人口多,劳动力少或其他特殊困难情况,请以书面材料详细说明,并附一定证明材料。

(15分)

既往受资助情况(上学年)

受资助金额3000-5000元,减5分。

受资助金额5000-10000元,减10分。

10000元以上,减15分。

辅导员评分

30分(根据在校表现、精神风貌、遵规守纪、参加活动等评分)

评定小组签字

日期:

附件5临床医学院需求指数核算办法(201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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