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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医院急诊规章制度

 

**儿童医院急诊就诊范围

为加强对危重症患儿准确及时的抢救,区分责任,特制定本规定,望全科贯彻执行:

内科:

1.不明原因的高热(原则上应在38.5℃以上,个别视情况掌握)。

2.昏迷。

3.脱水。

4.重度的呼吸困难。

5.各种急性中毒(强酸强碱中毒除外)。

6.急性心力衰竭。

7.大咯血。

8.消化道大出血。

9.极度衰竭。

10.急性心肌梗塞。

11.中暑。

12.重度急性胃炎。

13.休克(外伤性休克除外)。

14.急性胰腺炎。

15.自缢。

16.溺水。

17.流感。

18.流行性出血热。

19.重度支气管哮喘。

20.高血压急症。

21.尿毒症。

.

22.触电(除创面以外的处理)。

23.其它原因不明,情况危急者。

神经科

1.脑出血。

2.脑血栓。

3.抽风。

4.晕厥。

外科:

1.各种急性创伤(包括颅脑外伤、肋骨骨折、气胸、血胸等)

2.急性脱臼及骨折。

3.急性外科炎症及其所致的败血症。

4.急性烧伤及烫伤。

5.急性口服强酸强碱中毒者。

6.外科急腹症如阑尾炎、肠梗阻、消化道穿孔、腹膜炎及内脏外伤性破裂。

7.强酸强碱烧伤。

8.破伤风、炭疽、气性坏疽等。

9.急性发作的严重血尿、尿潴留等。

10.肾绞痛。

11.触电(创面处理及外科情况处理)。

12.外伤性休克。

13.溃疡病反复大出血。

急诊分诊制度

1.由高年护士及值班护士进行分诊。

2.分诊护士应坚守工作岗位,分诊准确,接待病人热情,维持好室内秩序。

3.询问患儿情况,速查体温、呼吸、体重,盖好登记章,必要时速查血压、脉搏。

4.根据急诊范围,如属急诊,嘱病人持急诊牌挂号后就诊,但对危重病人不可因未挂号而延误时机。

5.如果患多种疾病的患儿应根据此次就诊的主要疾病进行分诊。

6.危重症患儿立即通知急诊值班医师来诊,如值班医师不在而患儿急需立即抢救时,值班护士应进行必要的处理。

7.值班医师认为需会诊患儿时,应建立病历,做好有关化验检查,再请有关科室会诊。

8.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者应立即隔离,做好消毒和疫情报告工作,确定传染病者,如条件允许,可转送传染病医院、儿研所,部队患儿转送302医院。

9.有成批抢救病人或特殊情况时,应立即报告医务科。

抢救制度

1.对抢救病人应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熟练正确地进行治疗护理工作,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并详细做好各项护理记录。

2.健全抢救工作组织,医护密切配合,分秒必争。

3.抢救室内应有成套的抢救器械和药品,值班护理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各种器械药品的使用方法,并定期检查及时补充。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5.认真执行医嘱,严对差错事故,对抢救过程中的口头医嘱,在执行时应先复诵一遍再执行。

6.凡重症病人抢救结束后,抢救室应彻底清扫消毒。

7.抢救完毕做好抢救登记,同时进行小结,以便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首诊负责制和急诊室工作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

根据院规定精神,必须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准以任何借口推诿病人。

1.接诊病人后,一定要详细询问病史,认真书写,仔细做好各种应做的检查。

2.接诊后需会诊病人一定要认真写好首诊病历,然后再请他科会诊。

3.确需转院病人必须经医务部同意方可转院,危重病人应派专人护送,确保病人途中安全。

二.急诊室工作制度

1.各临床科室应选派有一定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的医师、护士担任急诊室工作,轮换不应过勤,实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由科主任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2.对急诊病人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病人必须立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会诊,对危重不宜搬动病员应在急诊室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转至抢救室、留观室或护送病房,对立即需行手术的病员应立即送手术室施行手术,急诊医生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

3.急诊室各类抢救物品、药品、器械要准备完善,完好率100%,保证随时可用,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便于使用,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

4.急诊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要建立各种危重病员抢救技术操作程序。

5.急诊室应设立若干观察病床,病员由有关科室急诊医师和急诊室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要写好病历,开好医嘱,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效地采取诊治措施,留观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

6.如遇重大抢救,需立即报请重症监护室(PICU/NICU/PCCU)二线,必要时请科主任和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员,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夜间由行政值班人员参加组织抢救,由接诊医师详细记录。

7.急诊病人不受划区分级的制度约束,对需要转院的急诊病人须事先与转去医院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得转院。

8.根据病情,需要检验科、放射科、心电图、麻醉科、手术室等科室配合时,由科主任及行政值班人员与有关科室联系,护士应记录通知时间与到达时间。

9.急诊室护士做好一切急救用品的准备,及时补充,迅速准确的执行医嘱,协助医师密切观察病情,详细记载护士记录。

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医生值班与交接班

1.各科在非值班办公时间及假日,须设有值班医师,可根据科室的大小和床位的多少,单独或联合值班。

2.值班医师每日在下班前至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

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3.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情况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本,并做好交班工作,值班医师对危重病员应作好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日志。

4.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书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5.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上级医师处理。

6.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如有事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

7.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不得休息时,应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休。

8.每日晨,值班医师将病员情况重点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下一班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二.护士值班与交接班

见护理制度。

查对制度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以及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

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物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3.清点药品前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制药品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

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5.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需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留观室工作制度

1.不符合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尚须急诊留观的病员,可在留观室进行观察。

2.各科急诊值班医师和护士,根据病情严密注意观察、治疗,凡收入留观室观察的病员,必须开好医嘱,按格式规定及时填写病历,随时记录病情及处理经过;留观室病人每日需重新挂号。

3.急诊值班医师每1小时各查床一次,重病随时,主治医师每日早、中、晚各查床一次,及时修订诊疗计划,指出重点工作。

4.急诊室值班护士,随时主动巡视病员,按时进行诊疗护理并及时记录,反映情况。

5.值班医护人员对观察病员的临时变化,要随找随到,床边看视,以免贻误病情。

6.急诊值班人员对观察床病员,要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工作,必要情况书面记录。

监护室工作制度

1.急诊监护室应建立健全一套完整的工作制度,如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仪器检查使用保管制,消毒隔离制度等。

2.护理人员要坚守岗位,时刻注意监护仪器的动态,做好随时可能发生一切突变的抢救准备。

3.交接班时应检查仪器的灵敏度和准确性,要注意警报装置是否失灵和各种管道如胸腔引流导管、导尿管、氧气管、输液管等是否通畅。

4.室内要定时换气,注意空气消毒。

5.急诊室由负责医师每日进行查房,制定监护和抢救方案,并做出收治和转出病人的决定。

6.护理人员实行三班制,日夜守护病人,做到相对固定,不仅用精密仪器监护病人,而且要严密观察病人。

抢救室工作制度

1.抢救室专门为抢救病员设置,其它任何情况不得占用。

2.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3.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4.每日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账物相符。

5.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时重新灭菌。

6.每周彻底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吸烟。

7.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

8.每次抢救病员完毕后,要做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

急诊病历书写制度

1.就诊时的年、月、日、时、分。

2.一律用蓝墨水写,语句通顺,页面清楚,不得随意划、剪、帖。

3.各种症状及体征,用医学术语写,不得用诊断名词或民间俗语。

4.简化字以一九七九年新华字典为准,药名一律用中文英文或拉丁文,不准写化学分子式或乱造译名。

5.如病员对某种药物过敏时,应用红笔写在病历首页,对××药物过敏。

6.度量单位应按国家统一规定公制名称写。

7.上级医师用红笔修改、签名。

8.临床辅助检查单,专用一页,按日时顺序帖。

9.每页均应有病员姓名。

10.院领导及上级医师查房诊断、处理等应随时记录。

会诊制度

1.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2.科间会诊,由值班医师电话联系相关科室,应邀医师一般在1小时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申请会诊科室在其它科室未接收病人前,该病人仍由原科室申请会诊医师负责)。

3.急诊会诊,被邀请的人员,必须随请随到,若不按制度办者,与奖金兑现。

4.八一儿童医院内会诊,由值班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5.总院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要有人参加。

6.院外会诊:

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八一儿童医院院领导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应邀医院应指派科主任或主治医师前往会诊,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局面会诊。

7.科内、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主管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发扬技术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查房制度

1.当班医师本班查房两次,上级医师查房时,要做好准备,汇报病情,写好查房记录。

2.分管留观的值班医师或主治医师,每日应对危重病员制定抢救措施,对疑难病员做出明确诊断,防止漏诊、误诊,对短期内(不超过12小时)留观病人做出出院、住院、转院或继续观察的决定。

3.每周由主任医师(或科主任)、主治医师、当班医护人员、护士长共同参加大查房1-2次。

4.值班医师对危重、急需进行特殊检查的病员,应随时巡视,掌握病情变化,遇有疑问及时报告或请会诊。

5.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护理查房,必要时请医师或科主任指导,主要检查护理质量,研究解决疑难问题。

转院、转科制度

1.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助理报请院长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2.病员需转外地医院治疗时,应由科主任提出,经院长同意,报请上级机关批准办理手续,急性传染病、麻风病、精神病、截瘫病人,不得转外省市治疗。

3.病员转院,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

较重病人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病员转院时,应写治疗小结,交护士长统一存放资料室,退回转出医院的病员只带病历摘要。

4.病员转科须经转入科会诊同意转科前由值班医师写好转科记录,通知留观室护士,按联系的时间转科,转出科需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向值班人员交待有关情况,转入科写转入记录,并通知住院处。

消毒隔离制度

消毒隔离制度是医院贯彻预防为主的主要措施,根据隔离消毒原则,运用科学管理方法达到消灭和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的目的,防止院内院外交叉感染,保障病员和工作人员的健康。

1.医务人员上班时间要整齐,下班就餐、开会时应脱去工作服。

2.诊疗换药处置工作后均应洗净,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洗,无菌操作时,要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3.无菌器械容器、器械、敷料缸、持物钳等,要定期消毒、灭菌,消毒液定期更换,体温计用后应用消毒液浸泡。

4.诊室、留观室应及时通风、换气,每日空气消毒,拖消地面,床头桌椅每日湿擦,抹布要专用,定期消毒。

5.换下污衣被服,放于指定处,不随地乱丢,不在病房清点,便器每次用后清洗消毒。

6.各种医疗用具,使用后均需消毒后备用,药杯,文具必须消毒后再用,病人被褥洗晒消毒。

7.有严重感染及脏器移植手术的病人放单独病室,室内应事先进行消毒。

8.出院病人的单位,必须做好终末处理,床、椅、桌及墙壁应用消毒液擦洗,被褥洗晒消毒,死亡病人的被褥应更换,用具消毒。

9.传染病人按常规隔离,应设预检,疑似传染病者,应在留观室隔离,病人的排泄物和用过的器具、物品也要消毒处理,未经消毒的物品不得带出病房,也不得给他人使用,病人用过的被服应消毒后再送洗衣房清洗。

10.传染病人应在指定的范围内活动,不得乱串病房和外出,到他科诊疗时,应做好消毒隔离工作,出院、转院、死亡后进行终末消毒。

11.传染病员按病种区分隔离,工作人员进入污染区要穿隔离衣接触不同病种时,应更换隔离衣,洗手,离开污染区时,脱去隔离衣。

12.凡厌氧菌、绿脓杆菌等特殊感染的病员,应严格隔离,用过的器械、被服、房间都要严格消毒处理,用过的敷料要烧毁。

13.进入治疗室、换药室应衣帽整洁,戴口罩,私人物品不得带入室内,严格遵守无菌操作原则,隔离伤口用物立即消毒处理。

患儿及家长、无关人员不准穿行治疗室。

14.治疗换药室,每天通风换气,清洁。

用消毒液拖地,紫外线照射或用消毒液喷雾消毒,每周彻底打扫一次,每周作细菌培养一次。

15.每天检查无菌物品是否过期,注射器盒及盐水棉球、细纱布缸每天更换,用过的物品与未用的物品严格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16.治疗室的抹布,拖把等用具应专用。

17.换药车的用物定期更换,每周灭菌一次,换药用具应行消毒处理,再进行清洗、灭菌。

药品器械管理制度

一.药品管理制度:

1.急诊室抢救药品应根据抢救需要,保存一定的数量,基数。

班班交接,药品不得擅自取用或外借。

2.按药品、性质分别放置,并有明显标记,药品标签模糊不清时不得使用,药品用后及时补回,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3.抢救药品专人管理,定期检查,防止变质过期,消耗的药品及时补充,以保证应用。

二.器械管理制度

1.抢救室器械必须放在固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挪用或外借。

2.使用医疗器械必须明确性能、保养方法,遵守操作规程,用完后应清洁后归还原处。

3.抢救室医疗器械要专人管,定期检查,每班认真交接,如有故障或损坏的,及时与医疗器械科联系修复,以确保急诊抢救时应用。

差错事故登记制度

1.各科室建立事故、差错登记本,由本人及时登记发生事故、差错的经过、原因、后果,护士长经常检查,定期组织讨论和总结。

2.发生差错事故时,责任者要立即向护士长报告,护士长在24小时内口头或电话报告总护士长或协理员,重大事故要立即报告总护士长、协理员、科主任,事故差错责任者应在三天内提交检查材料。

3.发生事故差错的有关各种记录、化验、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等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并保留病人的标本,准备鉴定研究之用。

4.发生差错事故时,要积极采取抢救措施,以减少和清除由于事故差错造成的不良后果。

5.差错事故发生后,按性质、情节轻重,分别组织全科全院人员进行讨论,以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并确定事故性质,提交处理意见。

6.发生差错事故的单位、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发现,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7.未弄清事实真相,应注意倾听当事人的意见,讨论时吸收本人参加,并允许本人发表意见,决定处分时,领导应进行思想教育,以达到帮助目的。

病历讨论制度

一.临床病历讨论

1.医院应选择适当的在院或已出院(或死亡)的病历举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临床病历讨论会。

2.临床病历讨论会可以一科举行,也可以几科联合举行,有条件的医院与病理科联合举行的,称“临床病理讨论会”。

3.每次医院临床病历讨论会时,必须事先做好准备,负责主治的科应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做出书面摘要,事先给参加讨论的人员预作发言准备。

4.开会时由主治科的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治疗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历由住院医师报告),会议结束时由主持人做总结。

5.临床病历讨论会应有记录,可以全部或摘要归入病历内。

二.出院病历讨论

1.定期(每月1-2次)举行出院病历讨论会,作为出院病历归档的最后审查。

2.出院病历讨论会可以分科举行(由科主任主持)或分病室(组)举行(由主治医师主持),经管的住院医师和实习医师参加。

3.出院病历讨论会对该期间出院的病历依次进行审查。

(1)记录内容有无错误或遗漏。

(2)是否按规律顺序排列。

(3)确定出院诊断和治疗结果。

(4)是否存在问题,取得哪些经验教训。

4.一般死亡病例可与其它出院病历一起讨论,但意外死亡的病例不论有无医疗事故,均应单独讨论。

三.疑难病历讨论会

凡遇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四.术前病历讨论会

对重大、疑难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订出手术方案,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等,讨论情况记入病历,一般手术也要进行相应讨论。

五.死亡病例讨论会

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死后一周内召开,特殊病历应及时召开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后进行,但不迟于两周,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科派人参加。

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周日工作计划

一.周计划

1.星期一:

检查抢救室、治疗室各种药品及抢救器械的准备情况,抽查医护人员对器械性能及使用的熟悉情况。

2.星期二:

将上周工作情节作一总结,传达医院工作精神,布置本周工作重点。

3.星期三:

业务学习,关于急诊科医务人员应掌握的主要急、危、重症的抢救程序和生命体征的支持治疗基本功。

4.星期四:

大查房(医护),检查医疗文书的书写情况,检查医疗护理质量,解决疑难病症。

5.星期五:

检查消毒隔离情况。

6:

星期六:

总结本周内工作情况,制定下周工作重点。

二.日计划

1.认真交接班,了解观察危重病人的诊断、治疗、护理。

2.做好接诊工作,对急诊病人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感,及时、严肃、敏捷地进行抢救、治疗。

请示汇报制度

1.大批中毒、服毒、自杀和法定传染病发生时。

2.外宾、高干及特殊情况者就诊时。

3.病人需要紧急抢救、其家长不在场时。

4.病人死亡需要尸体解剖者。

5.发生较大医疗问题,丢失贵重器材药品等。

6.急诊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的病人时。

7.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8.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9.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等。

各级医务人员职责

一.临床主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全科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养与理论提高工作。

2.定期查房并亲自参加指导急、重、疑难病例的抢救处理与特殊疑难和死亡病历的讨论会诊。

3.指导本科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做好各项医疗工作,有计划开展基本功训练。

4.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5.定期参加门诊工作。

6.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

7.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

8.指导全科结合临床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二.临床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和主任医师的指导下,负责本科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

2.按时查房,具体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

3.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发生病危、死亡、医疗事故或其它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

4.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

5.主持病房的临床病例讨论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决定病员转归,及审签转院病历。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经常检查本病房的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

7.组织本组医师学习与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8.担任临床教学,指导进修、实习医师的工作。

三.临床住院医师(士)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和主治医师的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的病员的医疗工作,新毕业的医师实行三年二十四小时住院医师负责制,担任住院、门诊、急诊和值班工作。

2.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列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同时还要做一些必要的检验和放射线检查工作。

3.书写病历,新入院病员的病历一般应于病员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检查和改正实习医师的病历记录,并负责病员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出院病员的病案小结。

4.向主治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以及病员病情的变化,提出需要转科或出院意见。

5.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应全面负责,在下班以前,做好交班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重症病员,用口头方式向值班医师交班。

6.参加科内查房,对病员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视一次。

科主任、主治医师查房时,应详细汇报病员的病情和诊疗意见,请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

7.认真执行贯彻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

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

8.认真学习,运用国内外的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参加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9.随时了解病员的思想、生活情况,征求病员对医护工作的意见,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

10.在门诊或急诊室工作时,应按门诊、急诊室工作制度进行。

四.急诊室护士长职责

1.在院长、总护士长、医务助理和科主任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2.组织安排、督促、检查护理人员配合医师做好急诊抢救工作,经常巡视留观室的病员,按医嘱进行治疗护理,做好各种记录和交接班。

3.督促护理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复杂的技术要亲自执行或指导护士操作,严防差错事故。

4.加强对护理人员的业务训练,提高急诊抢救业务的基本知识和技术水平。

5.组织护士准备各种急救药品、器材,定量、定点、定位放置,并经常检查、补充、消毒、更换。

6.负责护理人员排班,制定工作计划,检查护理质量,总结经验。

7.负责抢救器材和被服、用品的计划请领和报销工作。

8.督促护士做好隔离、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9.督促护士、卫生员,保持室内、外的清洁、整齐、安静。

做好隔离消毒。

五.急诊室护士职责

1.在急诊室护士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2.做好急诊病员的检诊工作,按病情决定优先就诊,有困难时请示医师决定。

3.急症病员来诊,应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在医师未到以前,遇特殊危急病员,可行必要的急救处置,随即向医师报告。

4.准备各项急救所需用品、器材、敷料,在急救过程中应迅速而准确地协助医师进行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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