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考核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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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考核实施细则

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考核实施细则

(修订)

一、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坚持平时检查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强化岗位职责的原则。

(四)坚持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和方式

(一)考核对象:

全院在岗教职员工、外聘教师及临时用工人员。

(二)考核方式:

实行分类考核。

全院按院级领导、中层干部、专任教师、辅导员、管理及工勤人员、外聘教师及临时用工岗位类别进行考核。

三、考核等次和比例

(一)年度考核等次:

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年度考核实得分在70分及以上的为称职,优秀等次从85分及以上人员中遴选,在60分及以上70分以下的为基本称职,在60分以下的为不称职。

优秀、基本称职、不称职的确定需所在部门提出理由、考核办核实、院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二)年度考核优秀比例:

优秀比例(%)

岗位

一等

二等

三等

专任教师

18

15

12

管辅岗位

12

10

8

辅导员

15

中层干部

15

四、考核内容

(一)院级领导

依据有关规定,考核内容由上级部门定。

日常的考核按《教职工规定项目考核表》(附件2)中规定的项目执行。

(二)中层干部

依据《中层干部考核评分表》(附件1)、《教职工规定项目考核表》(附件2)、中层干部考核附加项目和部门年度考核得分进行考核。

(三)专任教师

依据《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专任教师考核办法》和《教职工规定项目考核表》(附件2)进行考核。

(四)辅导员

依据《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试行)和《教职工规定项目考核表》(附件2)进行考核。

(五)管理及工勤人员

依据各部门《岗位考核评分细则》和《部门各岗位公共基础考核细则》以及《教职工规定项目考核表》(附件2)进行考核。

五、考核程序与办法

岗位考核分常规考核与年度考核。

(一)日常考核

日常考核按各部门制定的岗位职责、《岗位考核评分细则》、《部门各岗位公共基础考核细则》和《教职工规定项目考核表》(附件2)规定的项目进行考核。

同时各部门要建立对本部门职工考核档案。

其中中层干部的日常考核除按《教职工规定项目考核表》(附件2)考核外,还按以下中层干部考核附加项目考核:

(1)经查实,本部门教职工发生事故或工作差错,部门相关领导失职或应该承担责任的,按《教职工规定项目考核表》(附件2)序号13相关内容处罚。

(2)月、学期与年度考核时,本部门职工违纪违规应扣而未扣分的,扣该部门主要领导1分/次·人。

(3)未建立职工考核档案,无常规考核的,或对职工考核不认真、不负责的,扣该部门主要领导1分。

(4)各部门每月要对职工进行考核并报院考核办,优秀的按15%控制给分,要拉开打分的档次和差距。

不符合要求的,院考核办不予接收,并责成重新考核赋分,多次上报不符合要求扣该部门主要领导1分。

(二)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按以下五类岗位分别进行考核。

1.院级领导(按年度考核)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部门组织考核。

2.中层干部岗位(按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时,考核办根据院领导对中层干部考核评分表(附件1)赋分,中层干部考核附加项目、教职工规定项目考核表(附件2)考核加减分,部门年度考核得分来计算其年度考核实得分。

年度考核实得分=院领导考核赋分的平均值×60%+所在部门年度考核得分×40%+日常考核分

3.专任教师岗位(按学期考核、年度考核)

(1)由所在系部根据专任教师考核相关办法、本部门制定的考核评分细则及教职工规定项目考核表(附件2)进行考核评分,由院考核办和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2)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实得分=(上学期考核实得分+下学期考核实得分)/2+日常考核分

4.辅导员(按月考核、学期考核和年度考核)

(1)月考核:

月底,各系根据辅导员考核规定对辅导员打分、报院考核办,系考核占辅导员学期考核总分的70%。

(2)学期考核:

学工保卫处期末组织对辅导员评定打分、并报院考核办。

学工保卫处考核占辅导员学期考核总分的30%。

(3)年度考核:

辅导员年度考核实得分=(上学期考核实得分+下学期考核实得分)/2+日常考核分

5.管理及工勤人员岗位(按月考核、年度考核)

(1)月考核:

月底,各部门根据《岗位考核评分细则》、《部门各岗位公共基础考核评分细则》对本部门职工打分,按时上报院考核办,并存入本部门职工考核档案。

(2)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实得分=职工个人月考核累计得分的算术平均值+日常考核分

注:

以上的日常考核分是指职工个人违反了《教职工规定项目考核表》(附件2)规定,在院考核办有记录的扣分。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考核结果是对本人实行奖罚、聘任、晋升晋级、核发绩效工资等的重要依据。

(二)年度考核被定为优秀等次的一次性发放奖金600元。

个人的绩效工资由各部门自主分配,年度考核基本称职者,扣当年绩效工资不少于30%;年度考核为不称职者,扣当年绩效工资不少于60%。

年度考核基本称职者和不称职者,按相关政策其薪级工资次年不能正常晋级。

(三)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或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者,予以停薪待聘。

符合转岗条件者,可安排转岗;如确需继续聘用者,其岗位津贴下浮20%。

(四)聘期内年度考核结果全为优秀的受聘人员,聘期考核结果应确定为优秀。

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可以优先续聘。

聘期考核结果为不称职者,不得予以续聘。

七、考核的其它情况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

1.受到刑事拘留及以上处分者;

2.重大责任事故的主要责任人;

3.给学校名誉或利益造成重大损失者;

4.旷工累计三天及以上者。

八、外聘教师和临时用工人员的考核

(一)外聘教师的考核

各系部根据学院外聘教师考核办法、督导室听课反馈意见进行考核。

以此作为奖罚、聘用和辞退的依据。

(二)临时用工人员的考核

由物业公司根据学院临时用工人员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以此作为奖罚、聘用和辞退的依据。

九、考核工作的组织

(一)院考核办具体负责全院考核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对部门目标管理考核;负责日常考核的管理;负责对考核的协调、提醒、指导;负责对院属部门及教职工考核的审核、汇总及通报工作。

(二)各部门要明确一名领导负责本部门的考核工作,每月对本部门教职工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须由该部门主要领导或负责考核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务必于次月3号前报院考核办(节假日顺延),未按时上报的每次扣负责考核领导1分。

十、扣分与罚款

院考核办依据《教职工规定项目考核表》(附表2)的规定进行日常考核,违规罚款,由院考核办提供单据,组织人事处凭单据从工资中扣减。

日常考核扣分,记入其考核电子信息档案,作为年终计入个人考核总分的依据。

十一、非领导职务者的考核适用于管理及工勤人员考核办法。

十二、以前相关文件若与本实施细则相抵触的,以本实施细则为准,未及情况,则按原有关规定办理。

十三、本实施细则由院绩效考核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四、本实施细则从二○一二年起执行。

附件:

1.中层干部考核评分表

2.教职工规定项目考核表

附件1

中层干部考核评分表

主要考核指标

关键要素

计分

考核内容及标准

考核计分办法

得分

小计

1.德

思想政治

20分

思想政治觉悟高,和上级保持一致;按院宣传部的安排组织并参与部门的政治学习;参加院组织的活动情况。

(5分)

执行学校决定不到位的每次扣2分;每少组织部门政治学习一次扣1分;院组织活动每缺一次扣1分。

职业道德

忠于职守、严守秘密、廉洁奉公、服从领导情况。

(5分)

泄密一次扣1分;不服从领导安排一次扣2分。

工作作风

理论联系实际、修正错误、发扬成绩、工作扎实等情况。

(5分)

好的计5分;较好的计4分;一般的计3分;不好的计2分。

品德修养

为人师表,品德高尚、办事公道讲原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5分)

好的计5分;较好的计4分;一般的计3分;不好的计2分。

2.能

工作的计划性

20分

工作有计划,工作开展有序、有检查和落实、有年、学期工作计划和总结。

(5分)

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的计5分;有计划、有落实、无总结的计4分;有计划、落实不完全的计2分;无计划无落实的计0分。

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带队伍和培养团队能力。

(10分)

个人组织协调沟通能力、队伍团队精神强的计10分;较强的计8分;一般的计6分;较弱的计4分。

履行职责情况

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5分)

未履行好岗位职责扣1分/项;未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扣2分/次;未按时上交相关材料扣1分/次。

3.勤

工作态度

10分

事业心和责任感;服务意识、工作热情负责;主动与不推诿情况。

(5分)

工作推诿的扣2分/次;有责任事故的,视责任大小扣1-5分。

出勤情况

迟到、早退、旷会、请假情况。

(5分)

按日常考核记录扣分。

4.绩

工作绩效

40分

由考核办根据其所在部门年度考核得分按比例计算。

5.廉

廉洁自律

10分

严于律己、廉洁从政、有无群众反映情况等。

廉洁自律方面做得好的计10分;较好的计8分;一般的计6分;不好的计0分。

合计

附件2

教职工规定项目考核表

序号

考核内容

罚款

扣分

备注

1

迟到、早退、会场抽烟、接打手机或手机响铃、讲小话、嚼槟榔或口香糖、看报刊杂志、批改作业等与开会无关事项的。

20元

0.5分

其中教师上课违规违纪的按学校教学管理的相关办法处罚。

2

旷会

40元

1分

3

旷工

80元

2分

4

部门领导对职工不如实考勤的。

40元

1分

学校层面的教职工大会

5

工作期间在校区不按规定佩带胸牌的(含会议)。

20元

0.5分

6

下班后未按要求关闭空调、电脑、打印机、电风扇、电灯等电器者;用水后未及时关闭水龙头的。

20-40元

0.5-1分

未关闭空调扣1分罚40元,其它扣0.5分罚40元。

7

上班吵架不听劝阻的,或无理取闹的。

50-100元

2-4分

8

违反学校有关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50-100元

2-4分

9

不讲团结,造成邻里矛盾纠纷,不听劝告教育的。

50-100元

2-4分

10

忽视财产安全管理,下班后未关、锁门未造成事故的。

20元

1-2分

未关门扣2分,未锁门扣1分。

11

上班时间,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事项(如炒股、游戏等)的。

40元

1分

12

上班时间打牌、玩麻将的。

100元

4分

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13

出现工作差错、事故、事件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

20-100元

1-8分

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扣6—8分,罚100元;发生较大责任事故扣3—6分,罚50元;发生一般责任事故和工作差错扣1—3分,罚20元。

14

月考核时,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责任人。

20元

1-3分

15

因过失造成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的。

1-2分

并依相应制度赔偿和处罚。

16

因过失造成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

2-4分

17

因过失造成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

4-6分

18

因过失造成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

6-8分

19

未完成招生任务的。

按当年招生政策罚款。

20

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每月联系基层(听取意见,了解情况)次数:

院领导2次,中层正职3次,中层副职4次。

每少1次扣0.5分

查记录。

注:

1.以上罚款及扣分对全校教职工适用。

2.考核办要根据巡查情况和院领导、总值班人员、各部门负责人以及教职工反映,主动、及时地捕获考核信息,做好日常考核记录,并将相关情况通报到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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