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新改扩建工程生产管理制度试行.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4422582 上传时间:2022-12-01 格式:DOCX 页数:35 大小:468.9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6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新改扩建工程生产管理制度试行.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5页
6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新改扩建工程生产管理制度试行.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5页
6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新改扩建工程生产管理制度试行.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5页
6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新改扩建工程生产管理制度试行.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5页
6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新改扩建工程生产管理制度试行.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5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6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新改扩建工程生产管理制度试行.docx

《6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新改扩建工程生产管理制度试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6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新改扩建工程生产管理制度试行.docx(3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6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新改扩建工程生产管理制度试行.docx

6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新改扩建工程生产管理制度试行

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新、改(扩)建工程生产管理标准(试行)

 

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

2015年1月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我局新、改(扩)建工程的项目审核、现场施工和验收启动等内容和具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我局500kV变电站和输电线路新、改(扩)建工程生产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凡是被本标准所引用的文件条款即成为本标准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为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可使用这些文本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引用文件如下: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变电站标准化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公司)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国家标准)

《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验收投产工作的通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印发输变电工程启动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总则

3.1为加强新、改(扩)建工程中的生产管理,防止施工过程中人员伤害和运行设备故障事故的发生,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确保工程安全、优质、高效的投入运行,制定本标准。

3.2凡涉及我局所属500kV变电站和输电线路进行的新、改(扩)建施工工程,除遵守有关电力法规外,还必须遵守本标准。

3.3我局其他处室、生产单位所编写的现场新、改(扩)建工程管理规定、要求等,如与本标准有冲突时,以本标准为准。

4工程分类

4.1我局作为工程建设管理单位进行的500kV变电站和输电线路新、改(扩)建工程,工作流程见附件1。

4.2内蒙古电力公司系统其他供电局(电业局)作为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在我局运行管理的500kV变电站和输电线路进行的改(扩)工程,工作流程见附件2。

4.3内蒙古电力信息通信中心作为工程建设管理单位进行的500kV变电站和输电线路OPGW上的新、改(扩)工程,工作流程见附件3。

4.4内蒙古电力公司系统外单位作为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在我局运行管理的500kV变电站和输电线路进行的新、改(扩)工程(以下简称用户工程),工作流程见附件4。

5新、改(扩)建工程可研、初设及建设初期准备

5.1由工程建设管理单位组织,生产单位必须派技术人员参加新、改(扩)建工程的项目可研、初设评审会,必要时提出可研、初设审核会中存在的问题或建议。

具体要求见附件5《可研、初设评审会参会要求》。

5.2由工程建设管理单位组织,生产技术处配合设备技术规范书讨论和技术协议的签定。

具体要求见附件6《基建工程技术规范书及技术协议签定要求》。

5.3公司系统外单位作为工程建设管理单位的工程,设备选型必须由生产技术处把关核定,原则上选用原站内、输电线路运行状况最好的设备。

用户工程设备的选型、变更等事宜应由我局计划发展处通知生技处共同确定后,与用户单位协商进行。

5.4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应将可研、初设等会议的会议纪要报我局生产技术处留存。

6变电改(扩)建工程资料报送和项目开工审核

6.1变电改(扩)建工程建设管理单位需持内蒙古电力公司项目接入批复文件、工程概(预)算、设计图纸和工程施工单位简历、近3年的安全施工记录等有关材料,在我局生产技术处、安全监察处等相关处室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6.2工程施工单位(包括安装、调试单位,以下同)应具备有关部门核发的符合要求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并由生产技术处、安全监察处认定审核。

6.3工程建设管理单位组织工程施工单位编制工程三措(按照内超供安监第23号文《工程(检修)三措管理标准》要求编写),其中“一、二次方案”分别成文(二次方案中涉及到母差、双母双分及相关失灵出口等二次回路时,应结合一次停电编入传动方案),由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将工程方案及相关施工图报我局审核批准。

6.3.1工程施工单位在编制工程三措前必须到现场核对设备运行情况及二次接线情况。

6.3.2一个工程项目的工程三措分为三部分:

土建部分、安装部分和二次接入部分,根据施工进展情况分阶段编审。

6.3.2.1土建,安装,一、二次设备不涉及停电的,按6.3.3条执行。

6.3.2.2土建,安装,一、二次设备涉及停电的,除按6.3.3条执行外,工程三措还需报华北网调(500kV改、扩建)或公司生技部、基建部(220kV及以下电压等级改、扩建)进行审核批准。

6.3.3工程三措编制完成由相关生产单位审核后,报我局生产技术处、安全监察处相关主管审核,分管领导批准。

审批意见单见附件7。

6.3.3.1土建部分和安装部分工程三措中的现场安全措施由所属分局变电管理处审核。

6.3.3.2涉及接入运行设备的工程三措由设备所属分局变电管理处和检修部门(修试管理处或计量中心)审核。

a)分局变电管理处负责审核接入方案中现场安全措施,接入屏位,新安装设备在动力屏、直流屏上接入的空开位置。

b)修试管理处负责审核接入方案中涉及相关二次回路接线,细化到端子。

c)计量中心负责审核接入方案中涉及计量接入部分。

d)信通通信处负责审核接入方案中涉及信息通信部分。

6.3.4施工接入和调试工作的二次安全措施票由修试管理处(计量中心)专业人员审核。

6.4工程建设管理单位或工程施工单位应与生产技术处签定“告知通知书”告知相关要求,见附件8。

6.5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应填写“500kV变电站改(扩)建工程或其它临时工作管理卡”报我局调度管理处备案,见附件9。

6.6内蒙古电力公司系统外单位(用户工程)作为工程建设管理单位的相关施工手续、工程三措和启动申请应首先经计划发展处同意并审核签字。

该工程的批复文件、维护协议、施工资质等符合要求并由计划发展处签字认可后,相关生产管理部门和二级单位才能履行审核签字手续。

6.7工程施工单位与我局签订安全协议并按施工管理费的比例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进行抵押,按《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改(扩)建工程施工安全质量抵押金管理规定》执行。

6.8工程建设管理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名单,工程施工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动火票负责人、特种车辆作业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名单经本单位批准并签章后,报我局安全监察处并签字盖章。

7变电改(扩)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7.1现场工作前需完成以下准备工作:

7.1.1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及工程施工单位应了解工作地点一、二次设备运行情况,拟订工作重点项目及准备解决的施工薄弱环节。

7.1.2工程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及现场作业的要求编制详尽施工计划及工程施工综合进度,保证工程按计划完工。

7.2工程施工单位进入现场前,应完成以下工作。

7.2.1由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向我局所属分局变电管理处提供一套图纸、设备说明书(设备到货)。

7.2.2办理“工作票”及“危险点预控票”。

根据施工需要办理“特种车辆作业工作票”和“动火票”。

7.2.3调试单位工作开工前,调试人员须办理“二次安全措施票”及“危险点预控票”。

7.2.4与运行设备关联的工作必须单独办理工作票,如涉及多个运行设备关联的同一项或类型的工作,可办理一张工作票。

由我局修试管理处(计量中心)配合做好安全措施的布置和监督工作。

7.2.5新设备需接入交、直流电源时,运行人员应根据设计施工图现场确认接入位置后,工程施工单位办理工作票,按有关规定接入,并确保接入的电缆合格、相序正确、并不得造成交、直流回路短路、接地。

7.3工作票办理要求如下。

7.3.1工作负责人由施工单位工作负责人担任。

7.3.2工作票签发人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管理:

7.3.2.1我局作为工程建设管理单位的工程:

工程土建、安装施工、二次系统接入和调试由基建工程处、工程施工单位、修试管理处(计量中心)工作票签发人“双签发”或“三签发”。

a)工程在土建、设备安装阶段由基建工程处、工程施工单位“双签发”。

b)安装、调试、启动阶段凡涉及接入运行设备的工作由基建工程处、工程施工单位、修试管理处(计量中心)“三签发”。

c)调试、启动阶段由基建工程处、调试单位“双签发”。

7.3.2.2内蒙古电力信通中心作为工程建设管理单位的工程(通信和计量工程):

安装施工、系统接入和调试工作由公司信通中心、我局修试管理处或计量中心、工程施工单位“三签发”。

7.3.2.3公司系统其他供电局(电业局)和公司系统外单位作为工程建设管理单位的工程:

工程土建、安装施工、二次系统接入和调试由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工程施工单位、我局各分局变电管理处、修试管理处(计量中心)工作票签发人“双签发”或“三签发”。

a)工程在土建、设备安装阶段由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工程施工单位、分局变电管理处“三签发”。

b)安装、调试、启动阶段凡涉及接入运行设备的工作由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工程施工单位、修试管理处(信通、计量中心)“三签发”。

c)调试、启动阶段由工程建设管理单位、调试单位“双签发”。

7.3.2.4工作票签发人的职责,除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外,还应:

a)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审核工作的必要性及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善。

b)分局变电管理处审核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善。

c)修试管理处(计量、信通中心)审核二次安全措施票是否全面、可靠。

7.4变电站站长(副站长)要向工程施工单位负责人交代如下项目并形成书面材料后双方确认签字,见附件10。

7.4.1对施工人员的管理要求。

7.4.2施工现场隐蔽工程情况,如地网、缆沟、直埋电缆和管道等。

7.4.3施工电源、水源接入点。

7.4.4规定施工人员、车辆出入路径。

7.4.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在施工场所(变电站内)备案。

应对特种车辆使用人员进行作业范围内的安全距离交底,双方签字确认。

作业时工程施工单位专职监护人必须始终在现场监护作业,否则不予开工。

7.5工程施工单位进入现场后,须在所扩建间隔安装符合要求的固定围栏;在围栏四周悬挂适当数量的安全警示标示牌,按照施工地点电压等级对应的安全距离,安装明显的施工限高标记。

上述措施完成后须通过运行人员的认可,方可施工。

7.6工作负责人对现场工作的安全、质量、进度和工作结束后的交接负全部责任。

运行单位的技术人员按要求对现场施工工作进行过程监督,有权纠正违章作业现象,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7.7工程施工单位工作负责人在施工期间不得随意离开施工现场,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开,须指定项目技术员以上的人员作为临时现场施工负责人,并经运行人员确认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如工作负责人长期离开(1天及以上),则应重新办理工作票。

7.8工程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按照工程设计图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

工程施工中应当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发生质量事故应当保护好事故现场,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7.9若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新的危险点或变更施工方案时,工程施工单位要编制相应的施工方案并经审核,严禁无安全措施施工。

8新、改(扩)建工程的验收

8.1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应根施工现场情况按要求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我局生产技术处,我局根据现场施工进度安排分局变电管理处、修试管理处、计量中心和分局输电管理处人员进入现场,并应符合如下条件方可组织配合及验收等工作:

8.1.1工程已按施工承包合同有关委托及设计要求(含设计变更)全部施工完毕。

8.1.2接入运行设备的新、改(扩)一、二次设备要做到设备完好、功能完善、标识正确、清晰、齐全,符合设计要求。

8.1.3工程图纸、技术资料(设备合格证、说明书、出厂试验报告、现场试验报告、技术协议(规范)书)和备品备件完整、齐全,手续完备。

8.1.4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出具四级验收报告,至少提供两套完整的施工图。

工程施工单位应保持施工现场周围环境整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8.1.5用户工程还需出具变电间隔、输电线路签定委托管理协议,明确输电线路、接入变电站间隔的设备运行维护单位,并由委托的维护方出具工程验收报告。

8.2由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召集成立启动验收委员会,召开验收会议,明确验收任务,制定验收计划。

组织工程建设管理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运行管理单位开展验收工作。

8.3生产验收人员严格按照验收大纲的要求及参考“基建工程验收通病”认真开展验收工作,见附件11。

8.4变电站内架构绝缘瓷瓶验收工作由生产技术处组织分局输电管理处进行验收,由工程施工单位带票。

8.5工程验收过程中,验收人员应及时填写“生产验收缺陷整改通知单”,通知工程建设管理单位整改,并做好缺陷整改后的复验工作,见附件12-1。

8.6变电设备由分局变电管理处和修试管理处、信通中心、计量中心等单位共同编写“工程生产验收报告”,输电设备由相应分局输电管理处负责编写工程验收报告,见附件13。

生产技术处组织汇总后,填写“新(扩)建输变电工程启动投产批准表”,见附件14。

其中,涉及500kV工程及220kV新建工程的填写附件14-1,上报公司生技部批准;涉及220kV改、扩建工程和110kV及以下新建工程的填写附件14-2,上报我局批准。

8.7新设备启动前,工程验收组要严格执行设备验收规程,对存在严重缺陷的工程不予签字验收,否则应追究验收人员责任。

存在争议的问题,应由我局相关管理处室或电力公司签字认可,否则不应进行新设备启动工作。

对于遗留的甩项缺陷(不影响设备启动),须明确整改方案、整改时间和整改单位,经相关生产领导同意并签字形成备忘(签字方包括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工程施工单位、监理、生产验收单位、领导),格式用“生产验收缺陷整改单”,见附件12-2。

8.8工程履行完验收手续后,应视作运行设备,以冷备用交由运行人员代管,任何人不允许擅自改变交接后的新设备状态。

8.9变电运行人员负责变电站内的消防、安防系统的验收,工程建设管理单位给予配合。

变电单位只负责对消防、安防系统的外观、标识及使用规定进行验收。

8.10信息通信处负责对变电站电话系统、网络系统,视频系统等的验收,对个别系统需提前进行验收,不得影响设备启动工作。

9新、改(扩)建工程的启动

9.1列入月度停电计划的新、改(扩)工程,工程建设管理单位按照《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电网输变电设备检修计划管理规定》中规定的时间向调度管理处提交《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新、改(扩)建工程工作申请表》,见附件15。

9.1.1分局变电管理处、修试管理处进行审批的主要目的是:

了解工程启动时间,合理安排工程现场验收、启动工作人员。

9.1.2生产技术处由生产验收主管审批,在审批前了解工程施工进度,如不具备条件,可不予审批。

9.1.3以上审批事项需要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或部门相关专业人员代签),也可由调度管理处方式人员通过录音电话,由部门负责人委托代签。

9.1.4计划停电时间的前一天17:

00前,工程建设管理单位要核实变电站内工程进度是否具备启动条件,如不具备条件,汇报我局生产技术处、调度管理处。

调度管理处方式人员经生产领导批准后,向上级调度部门提出计划取消申请,责任由工程建设管理单位承担。

9.2工程启动前,工程启动方案及保护定值由调度管理处负责进行收集,工程建设管理单位给予配合,原则上提前24小时发至各相关单位。

9.3工程现场具备启动条件后,有关输变电工程施工单位及验收部门按要求完成以下签字确认和安全技术交代工作后,方可向调度报竣工和申请新设备启动。

9.4关于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和测控装置定值及五防逻辑核对规定:

a)新、改(扩)建工程中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及测控装置投入前,调试单位按定值单整定正确,核对无误后,提请修试管理处专业技术人员对定值的正确性进行核对性验收。

验收完毕后,双方均在执行定值单和装置打印出的定值单上签名,交由运行人员保管。

b)调试人员根据五防逻辑执行核对无误后,提请分局变电管理处运行人员、修试管理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核对性验收。

验收完毕后,三方在五防逻辑表上签字确认,交由运行人员保管。

9.4.1继电保护、自动装置调试验收完毕后,现场调试工作负责人应书面交代装置运行操作注意事项,各种方式下保护压板投退方法,同时确认装置及其压板功能和标识一致(包括保护屏屏头、空开、按钮等),且符合装置和压板命名规范,并与修试管理处专业技术人员、运行人员三方签名确认。

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压板功能及投退方式交代确认记录,见附件16。

9.4.2工程验收结束后,相关单位填写“新、改(扩)建设备启动验收交代单”,见附件17。

9.4.3线路交令工作由基建线路总协调人填写“输电线路启动交令表”传真至启动指挥部,启动指挥部确认后传真至我局调度管理处,由我局调度室值班员向调通中心调度员进行交令,见附件18。

9.4.4由现场工程启动总指挥签启动操作命令票,见附件19。

涉及多个站启动的,由各启动站现场负责人将启动命令票送达或传真交给该工程总指挥,待签署后交于各站现场负责人后,启动站向相关调度报竣工申请启动。

9.4.5启动工程期间,各分局变电管理处要根据启动时间合理安排运行人员及倒班时间,确保启动期间运行人员的精神状态保持良好。

9.4.6设备启动前,由局调通中心提前与华北分调、内蒙调通中心和地调沟通,新设备启动方案应提前下达到我局调通中心,局调通中心组织相关生产部门和单位对方案进行复核无误后,由我局调通中心转发到变电站执行。

9.4.7用户到我局办理新设备启动申请手续时,向局调通中心提供新设备定值、待启动线路及对侧变电间隔验收结论等相关材料,材料齐全后局调通中心按原计划安排启动。

9.4.8生产准备费工作流程见附件21.

10新、改(扩)建工程投产后的要求

10.1工程24小时试运行结束后,正式移交运行管理单位。

工程启动试运期间发现的设备缺陷由工程建设管理单位组织由工程施工单位负责消缺。

必要时申请设备停止试运,消缺。

10.2启动工作结束后,变电站应根据系统电压情况申请进行无功设备轮换投切试验,且每组无功设备至少试运行24小时,直至全部低压无功设备试运完毕。

10.3设备试运期间仍属基建设备,消缺工作应履行基建工作票手续。

10.4工程投产后一年内若设备发生异常或出现问题,生产维护单位应及时将设备异常情况编写“基建投产后新发现缺陷通知单”上报生产技术处,由生产技术处汇总通知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处理,见附件20。

处理的要求按照“基建工程遗留或基建投产后新发现缺陷处理管理要求”执行,见附件21。

10.5设备投运1个月后,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应向我局提供两套完整变电竣工图等资料,交分局变电管理处、修试管理处(含计量、信通中心);一套完整输电竣工图等资料交分局输电管理处。

11附则

11.1本标准由局生产技术处负责解释。

11.2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刘瑞张彦斌于慧军

11.3本标准主要审核人:

闫军段长君武剑灵翟春雨杨成刚郑勇寇德谦章致远焦林原刘跃雷方国宝安盛东毛学斌韩亮谭清王海生周军郁景文赵贵勇

 

附件1:

我局作为工程建设管理单位进行的新、改(扩)建工程的生产管理工作流程

工程启动涉及

工程启动

附件2:

地方供电局作为工程建设管理单位进行的改(扩)建工程的生产管理工作流程

工程启动涉及

工程启动

附件3:

内蒙古电力信息通信中心作为工程建设管理单位

进行的新、改(扩)建工程的生产管理工作流程

初设准备

工程可研、

附件4:

用户作为工程建设管理单位进行的改(扩)建工程的生产管理工作流程

建工程涉及

输变电新、改(扩)

全面验收并消缺(附件11-12)

工程启动涉及

工程启动

启动验收委员会确定具备启动条件后,启动(附件16-19)

生产准备各项工作完成

是否具备验收条件

工程建设单位以书面形式报送生产技术处五级验收报告,并提出验收申请

未消除

消除

附件5:

可研、初设评审会参会要求

1范围

本要求提出了对参加初设、可研相关工作内容及程序的基本要求。

本要求适用于在我局范围内新(改、扩)建工程管理工作。

2规模分类

新建站,500kV扩建部分,220kV扩建部分。

3初期准备

3.1计划发展处、基建工程处在会议召开7日前提供工程可研、初设资料。

由生产技术处组织技术人员召开内部预审会,对可研、初设的内容和深度进行认知了解。

经技术人员形成一致意见,各专业准备好材料。

3.2问题或建议主要涉及技术方案,包括电气主接线、主要设备选择(如开关为罐式或柱式)、总平面及竖向布置、建筑方案等。

3.3提出的问题应有理有据,有据可依时要出具相关规程、规定等。

4参会要求

4.1参会技术人员应知识全面、熟悉设备,了解相关专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4.2技术人员参加500kV新(改、扩)建工程的项目可研、初设评审会,要认真领会评审专家的评审论证,必要时提出可研、初设审核会中存在的问题或建议。

4.3新建站,500kV扩建部分,220kV扩建部分(涉及到3个及以上间隔的工程)可研、初设会议由副总及以上领导组织参会。

参会单位应派班、站长及以上技术人员或技术员以上人员参加。

4.4220kV扩建部分(涉及到3个间隔以下的工程)可研、初设会议由生产技术处组织参会。

参会单位应派专业技术骨干参加。

 

附件6:

基建工程技术规范书及技术协议签订要求

1范围

本要求对技术规范书及技术协议签订范围、签订分工、内容及分发等相关工作提出了要求。

本要求适用于在我局范围内新、改(扩)建工程管理工作。

2基本要求

2.1技术协议应是供、需双方针对相关的协议件等共同关心的技术问题而签署的协议。

协商取得一致性意见后,经双方签字盖章所形成的一个共同遵守的技术性合同文件。

2.2工程建设管理单位组织,生产技术处负责设备技术协议的认定,按照分工组织技术交流与谈判、签订技术协议。

由工程建设管理单位与专业技术人员共同签字。

2.3商务合同中的技术条款应当与技术协议协调一致,不一致的,以技术协议内容为准。

2.4针对无需签订技术协议的设备,在设备招投标前,由工程建设管理单位提供技术规范书并交由我局生产技术处审核。

3主要内容

3.1项目名称、内容、范围和要求。

技术功能及相关具体要求的描述必须精确、详细、具体,没有歧义。

3.2安装设备的数量、范围、达到什么要求。

3.3技术参数、性能指标。

技术要求应当完整、准确、可行。

3.4设备规格、技术要求、功能及使用条件。

3.5设备的备品备件,易损消耗件。

3.6服务范围,技术支持与培训。

 

附件7:

审批意见单

项目核准文件、施工资质、施工安全记录等资料齐全

生产技术处

安全监察处

报告编号

三措名称

审核意见:

审核单位

审核人

审核日期

年月日

审核意见:

审核部门

□生产技术处□安全监察处□基建工程处□计划发展处

审核人

审核日期

年月日

审核意见:

审核部门

□生产技术处□安全监察处□基建工程处

审核人

审核日期

年月日

审核意见:

审核部门

□生产技术处□安全监察处□基建工程处

审核人

审核日期

年月日

审批意见:

审批部门

□生产副局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

审批人

审批日期

年月日

附件8:

停电及启动有关事项的告知通知书

根据我局关于下发《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新、改(扩)建工程生产管理标准》的规定,你单位(工程施工单位)在办理停电(或启动)申请表,需准备(提交)如下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中教育 > 语文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