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海岸新区城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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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海岸新区城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docx

西海岸新区城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

《西海岸新区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

(2016-2035年)》公示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提高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青岛市城乡规划条例》及《关于印发青岛市黄岛区规划管理改革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青西新管办发(2014)25号)的有关规定,对《西海岸新区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16-2035年)》规划内容进行社会公示。

一、公示内容

1.为加强西海岸新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科学合理有序的规划设施建设时序、提高西海岸新区防灾减灾能力,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23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室外排水设计规范》、《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国家法规政策、规范标准,编制《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

2.编制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2013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2013〕23号;

2)《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3〕23号文件做好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通知》-2013年6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15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建设部令第146号;

5)《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设部建规(1995)333号文发布;

6)其他有关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等。

3.参考规划

1)《青岛西海岸新区总体规划(2013-2035年)》;

2)《青岛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14-2025)》;

3)其他正在编制中的有关控规及发展规划成果。

4.采用的规范、标准

1)《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7);

2)《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6年版);

3)《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83-2016;

4)《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大纲》-2013年6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5)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布的其他有关防洪治涝的规定、规范、规程等。

5.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16-2035年。

近期:

2016-2020年;

远期:

2021-2035年。

6.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的范围是《青岛西海岸新区总体规划(2013-2030年)》中的西海岸新区行政辖区范围,重点研究区域为城市建设用地。

7.规划目标

逐步建成完善的防涝系统,近期至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30%的区域满足50年一遇防涝标准;远期至2030年,城市建设用地满足50年一遇防涝标准,其余区域满足相应的防涝要求,实现全域范围内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

8.规划原则

统筹兼顾原则。

保障水安全、保护水环境、恢复水生态、营造水文化,提升城市人居环境;以城市排水防涝为主,兼顾城市初期雨水的面源污染治理。

系统性协调性原则。

系统考虑从源头到末端的全过程雨水控制和管理,与道路、绿地、竖向、水系、景观、防洪等相关专项规划充分衔接。

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时,城市排水防涝规划应与其同步调整。

先进性原则。

突出理念和技术的先进性,因地制宜,采取蓄、滞、渗、净、用、排结合,实现生态排水,综合排水。

结合实际原则。

充分吸取和承袭德式排水设计理念,突出与西海岸新区区域发展的结合,合理进行规划,合理确定各类设施布局。

9.规划内容

根据《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大纲》要求,本次规划包括以下内容:

1)城市暴雨强度公式修编

2)城市排水防涝能力与内涝风险评估

3)雨水径流控制与资源化利用

4)雨水管网系统规划

5)防涝系统规划

6)信息化建设

7)管理规划

8)近远期实施计划

10.本规划涉及到的地域名词界定及注释

1)城市规划区:

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第三条的规定,在西海岸新区行政区划范围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2)城市建成区:

指西海岸新区城市规划区内具有一定规模的连片城市建设地区,义同于“西海岸新区内城市建成区”,简称“城区”。

3)城市建设用地:

为城市建成区的范围扣除其内部不可建设用地之余,反映城市规划建设的实际用地规模。

11.本规划是指导西海岸新区城区完善城市防涝系统的纲领性文件。

在上述范围内进行各项排水设施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依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二条的规定,按本规划执行。

12.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和规划图纸三部分组成。

规划文本和图纸是相互联系的整体,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规划标准

1)暴雨强度公式

西海岸新区采用修编后的暴雨强度公式作为雨水工程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的技术依据,公式如下:

式中:

P—设计重现期(年);

q—设计暴雨强度(升/秒/公顷);

t—降雨历时(分钟)。

2)防涝标准

西海岸新区城市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共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的防涝标准为50年一遇。

建议西海岸新区镇建设用地、村庄建设用地、其他建设用地和非建设用地的防涝标准为20年一遇。

3)西海岸新区城市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共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发生以下情况时,即可认为发生内涝:

发生50年一遇的降雨时,在降雨停止30min后道路中一条车行道的积水深度超过15cm,积水面积超过150m2;

发生50年一遇的降雨时,在降雨停止30min后道路中心积水,且积水面积超过150m2;

发生50年一遇的降雨时,在降雨过程中或者降雨停止后居民住宅和工商业建筑物的底层进水。

4)西海岸新区镇建设用地、村庄建设用地、其他建设用地和非建设用地发生超过27cm深度积水、积水时间超过1h,且积水面积超过200m2时,即可认为发生内涝。

5)雨水管渠、泵站及附属设施设计标准

西海岸新区雨水管渠、泵站及附属设施的设计重现期应根据汇水地区性质(广场、干道、厂区、居住区)、地形特点等因素确定。

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总体规划(2013—2030年)》,重现期一般采用2年,重要道路、广场采用5年,立交排水采用5年,个别重要地区、封闭洼地采用10、20年,截洪沟采用10~20年。

14.规划要求

1)内涝风险评估要求

西海岸新区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超过2平方公里的区域进行开发建设时应对待建区进行内涝风险评估,评估方法采用情景模拟评估法。

2)防涝设施规划、设计及建设要求

控制性详细规划中需协调区域规划竖向高程与河道排涝水面线高程关系,如有绝对低点,需在绝对低点处规划预留强排设施用地。

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应确定本规划中防涝设施的选址;对本规划中防涝设施进行调整时,需进行详细地论证并通过专家评审。

防涝设施的设计标准和建设标准应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除临时设施外,防涝设施的使用期限至少应到2030年。

3)低影响开发设施规划、设计及建设要求

西海岸新区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地块整体改造或开发建设时,对于相同的设计重现期,改建后的径流量不得超过原有径流量,且不得超过采用城市综合径流系数ψ=0.5计算得出的径流量;其他区域内地块整体改造或开发建设时,对于相同的设计重现期,改建后的径流量不得超过原有径流量,且不得超过采用综合径流系数ψ=0.45计算得出的径流量。

加强区域雨水径流控制,2020年新建和改造区域的可渗透地面面积不应低于40%,2030年全区可渗透地面面积不应低于40%;有效控制雨水径流污染、合流制管渠溢流污染,2020年完成合流制管渠的全部改造,实现雨污分流;实现初期雨水的截流净化,初期雨水面源污染控制按SS计,2020年削减率达到50%以上,2030年削减率达到65%以上。

4)自然水体保护要求

西海岸新区地块开发建设时,应对自然水体(河道、明渠、截洪沟、自然冲沟、塘坝、湖泊、水库等)进行保护,不得侵占、填埋、覆盖自然水体。

西海岸新区建成区进行改造时,根据地块实际情况,对已经覆盖或填埋自然水体(河道、明渠、截洪沟、自然冲沟、塘坝、湖泊、水库等)进行恢复。

在不影响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对城市河湖水系岸线进行生态恢复,达到蓝线控制要求,恢复其生态功能。

5)雨水资源化利用要求

对山洪水、内涝水进行充分利用,加强居住区、学校、场馆、企事业单位、道路等区域、设施的雨水集蓄利用,充分开发湿地、水塘、绿地、公园进行雨水集蓄利用,结合道路广场、雨水资源化利用率2020年达到5%以上,2030年达到8%以上。

15.现状排水能力评估

以西海岸新区最新暴雨强度公式为基准,进行不同汇水面积下的加权平均统计,西海岸新区现有雨水管道设计能力不满足《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6年版)要求。

16.现状河道防洪能力评估

满足防洪要求的河道包括丁家河、戴戈庄河、风河。

局部段护岸不满足防洪要求的河道包括山王河、龙泉河、张戈庄河、镰湾河、南辛安河、岔河、张家村河、大卢河、长安河、石沟河(汶河)、溧水河、青草河、海崖河(顾家崖头河)、台子沟河、龙门顶河。

其余河道现状护岸均不满足防洪需求。

17.现状防涝能力评估

虽然西海岸新区已经对区内积水点进行整治,但是由于长期以来防涝设施建设系统性规划,防涝基本依托河道和雨水管网,无系统性规划。

随着西海岸新区城区建设发展,尤其是在西海岸新区成立后,西海岸新区规划人口、用地性质都发生了巨大改变,区域重要性程度提高,现有的防涝设施体系已经不满足西海岸新区防涝工作的需求。

18.内涝风险评估

西海岸新区全域采用指标体系评估法进行内涝风险评估、建成区采用情景模拟评估法进行内涝风险评估。

1)指标体系评估结果

按照规划区域内主要山头、河道、道路、铁路线等标志性界限并且考虑用地性质,将西海岸新区划分为30个评估分区。

各评估分区内涝综合风险等级为中、低风险。

全区内涝综合风险指数平均值为低风险。

2)情景模拟评估结果

通过模型分析,50年一遇降雨条件下,西区积水点共38处,总积水量22.10万立方米,总积水面积约41.6公顷;东区积水点共47处,总积水量26.18万立方米,总积水面积约54.1公顷;董家口城区积水点共32处,总积水量20.39万立方米,总积水面积约36.2公顷。

3)评估结论

综合分析历年来的积水记录、地形地势和管网情况和情景模拟法评估结果,确定西海岸新区积水点62处。

序号

积水点

具体位置

积水深度(cm)

1

盐场家属院

双积路东甜水河路南

100

2

江山路

前湾港路—南辛安河

50-60

3

观天下小区南门口

观天下小区南门口

20

4

江山路

江山路新街口立交桥下

20-30

5

灵珠山街道柳苑小区

小区7#楼西大门、5#楼车库

20

6

唐岛七星东侧道路积水

唐岛七星小区东侧

20

7

平江路道路积水

平江路

90

8

保税区东门道路积水

太行山路北端

15-20

9

岔河河道东岸(薛辛庄段)

薛辛庄居委会北侧岔河河道东岸

20

10

源江小区

源江小区西侧、汇泉雅居小区内

30

11

湛园小区

湛园小区内

50

12

庐山路与长江路路口

庐山路与长江路路口

20

13

康大豪生

康大豪生南侧

50

14

薛家岛加油站附近

长江路与嘉陵江路交汇处

15

15

食安局南

萧山路与珠江路交界处东100米

35

16

月亮湾北大门处积水点

月亮湾北大门处

22

17

灵海路海汇银行及东门外村委门口以西处积水点

海汇银行及东门外村委门口以西

20

18

双珠路城管门口处积水点

城管门口

23

19

双珠路与大湾港交汇处积水点

双珠路与朝阳路交汇处

21

20

灵海路与大湾港交汇处积水点

灵海路与朝阳路交汇处

24

21

灵海路王传江门口处积水点

王传江门口处

22

22

船厂新村门口以东处积水点

船厂新村门口以东处

25

23

赵家庙小学西门口处积水点

赵家庙小学西门口处

24

24

阅武路与东岳东路北处积水点

阅武路与东岳东路北处

23

25

开城路大湾港路积水点

开城路大湾港路交叉口;开城路以北,大湾港路以西

26

26

昆仑山路普强公司西侧积水点

昆仑山路普强公司西侧

22

27

大湾港路、东岳东路北积水点

大湾港路、东岳东路北

22

28

镇海路、东岳东路交汇点积水点

镇海路、东岳东路交汇点

50

29

海港路(东方华庭)积水点

海港路(东方华庭)

20

30

18号路地铁施工处积水点

18号路地铁施工处

50

31

开城路、大湾港路积水点

开城路、大湾港路

24

32

开城路、赵灵路东积水点

开城路、赵灵路东

22

33

城中河南门里段积水点

城中河南门里段

40

34

珠山文苑东侧6号楼积水点

珠山文苑东侧6号楼、22号楼两侧

24

35

二河子下游积水点

灵山卫南街、大桥东、西南村二河子下游

25

36

两河路

临港路与两河路交汇处

30

37

胶南街道隐珠山路积水点

隐珠山路卢河水岸小区南侧

25

38

大荒庄

水城路大荒路段

20-30

39

大台

村北三岔路口

20

40

东辛庄

金晖路(金辉小区以北至泰山路)

60

41

金河社区

银桥小区利群楼

20

42

双珠路居委会

观海路82号(纸箱厂家属院)

15

43

文化东路22号(体校家属楼)

15

44

小河东村

小河东村

100

45

薛家滩

村中心街西端

100

46

海王路社区

凰蹲山路农民公寓东门

40

47

袁家村

珠山南路与明安路交界处红绿灯附近

20

48

淮河路

淮河路与奋进路路口

40-50

49

江山路

卓亭广场前

20

50

黄河路

与龙岗山路路口及北侧

20

51

武当山路

太行山一支路以北,贵府花园门前

20

52

阿里山路

与黄浦江路路口

20

53

长江路

石油大学北门

20

54

井冈山路

井冈山路与香江路西北角

20

55

井冈山路

长江路以南地铁调流处

20

56

滨海大道

滨海大道南侧嘉年华处

20

57

淮河路

卡奥电气门口

30

58

淮河路

淮河路与密山路路口

20

59

龙岗山路

淮河路至漠河路

40

60

澎湖岛街

体育场

20

61

汾河路

全路段

20

62

金沙滩路

路北侧,紫檀山小区广场前,人行道内

20

19.西海岸新区雨水径流控制规划

西海岸新区雨水径流控制设施以绿色生态设施为主,主要包括具有调蓄空间的景观水体、洼地、入渗设施和雨水调蓄池。

雨水调蓄池以可重复利用的模块设施为主,混凝土设施为辅。

西海岸新区径流污染削减以控制面源污染为主,控制设施以生态湿地、初期雨水收集池为主。

西海岸新区雨水利用遵循低影响开发理念、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建设理念,选择适用于西海岸新区的雨水渗蓄技术、雨水集蓄利用系统、雨水调蓄技术、雨水净化技术、雨水综合利用技术等,实现雨水资源的控制与利用。

20.重要设施排水规划

1)铁路排水

西海岸新区新建铁路时,应尽量避免出现绝对低点,如必需采用下穿通道时,应同步建设雨水泵站,并采用满足铁路相关设计要求的排水措施,保证铁路区域内排水安全。

2)高架桥排水

西海岸新区新建高架桥排水采用桥面特制雨水口收集桥面雨水,沿桥梁箱体外侧按照一定的坡度布置雨水口连接管至梁柱相接处,再沿桥柱外设排水立管下行至地面集水井或地面雨水口内,然后就近接入市政雨水管线或收集利用。

新建高架桥严禁采用内置式排水立管排放雨水,已建成高架桥需在现状积水处加设排水设施,保证高架桥及时排水。

3)立交排水

西海岸新区新建立交桥排水采用重力流排水,汇集至设计低点处由雨水泵站提升,采用压力流将雨水排放。

4)地铁车站、下穿通道排水

西海岸新区建设地铁车站、下穿通道时,应综合分析上游汇水情况,采用合理的分流方案对上游汇水进行分流,保证地铁车站、下穿通道处雨水管道为通道专用雨水管道,不承担转输上游雨水作用。

新建地铁车站、下穿通道应在低点处建设雨水泵站。

地铁车站、人行过街通道出入口标高应高于周边地面高程0.45m或以上,并预备应急沙袋等设备,保证降雨时地面雨水不灌入地铁车站、人行过街通道。

西海岸新区已建下穿通道应在低点处增设雨水泵站,并制定该处下穿通道防涝应急预案。

对已建人行过街通道出入口标高进行调整,使出入口标高高于周边地面高程0.45米或以上。

21.涝水量计算

防涝设施的建设规模应根据涝水量计算结果确定。

建议通过模型模拟对待建地区的内涝风险进行评估,对涝水量进行合理预测,确保防涝设施设计规模满足50年一遇防涝设计标准。

如无条件进行模型分析的地区,可采用经验公式法对涝水量进行估算,在此基础上结合地块雨水利用等措施确定防涝设施建设规模。

22.空间与竖向控制

对规划范围内地面高程低于河道排涝高程的区域进行竖向调整,调整后的地面高程应满足区域排水需求。

对现有道路交叉口竖向进行优化,保证道路交叉口能够顺利排水。

新建道路需同步实施交叉口竖向设计,避免交叉口处新增积水点。

23.雨水行泄通道

1)河道行泄通道建设

本规划中结合现有水系分布,对区内河道上游、支流、自然冲沟等水系进行整治,作为区域的行泄通道。

规划建设河道行泄通道43条,建设总长76.3公里,行泄通道宽度为5-25米。

2)雨水明渠建设

西海岸新区新建、改造区域时,应对待开发、改造区域内现有明沟进行保留,并区域开发对明沟进行整治。

明沟整治应结合景观同步建设,宜改造为景观排水沟或者暗渠,但在改造过程中,现有明沟的排水能力不得减少。

规划对区内10条明沟进行保留,并对下游进行打通,保证区域排水安全。

明沟规划断面尺寸为2×2米~15×2米,规划建设总长为16.8公里。

3)雨水暗渠建设

结合明安路积水点改造,规划新建2条暗渠,保证区域排水安全。

暗渠规划断面尺寸为2×2米~3×2米,规划建设总长为1公里。

4)超标雨水行泄通道建设

西海岸新区规划道路行泄通道作为超50年一遇雨水的行泄通道,当发生50年一遇以上降雨时,启用道路行泄通道,保证行泄通道周边重要区域设施安全。

道路行泄通道为井冈山路、现状和规划河道管理路。

雨水行泄道路在无降雨日可作为正常的车行、人行道路,当西海岸新区存在发生内涝可能或行泄通道积水达到27毫米时,在上述行泄道路前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严禁车辆、人员通行,并设置临时排水泵,将周边积水点雨水强排至上述路段,使雨水沿路面或雨水管排河或海域。

降雨结束后,待行泄道路通行条件恢复后撤除警示标志,恢复通行。

24.排水旱溪

结合积水点改造,建设排水旱溪,降雨过程中蓄积雨水,雨停后错峰排放或进一步进行雨水利用,满足城市雨水管理基础设施功能。

规划建设东岳东路排水旱溪,断面尺寸为3×0.5米~5×0.5米,建设长度为0.85公里。

25.挡潮闸及强排设施

西海岸新区特殊的地理位置使西海岸新区极易遭受海水倒灌,为减少海水顶托和风暴潮对排水的影响,规划在海崖河、小辛河、西冯河、镰湾河上游、南辛安河、辛安前河、辛安后河、于家河等河道设置挡潮闸。

规划在海港路暗渠、太行山路暗渠、井冈山路暗渠、黄河路暗渠、通河路暗渠排海口或排河处设置水闸并建设排涝泵站,保证暗渠能够及时排水,避免潮水顶托。

26.应急通道

根据西海岸新区道路竖向及道路空间布局,将现状快速路和主干道规划为城市救援疏散的应急通道。

主要包含青兰高速公路—胶州湾跨海大桥、疏港高速公路、胶州湾隧道—嘉陵江路—前湾港东路—海西路、世纪大道、古镇口内环三路、昆仑山路快速路、胶州湾高速公路—江山路快速路、疏港高架、G204快速路、琅琊北路、滨海公路—港城大道、子良山路、疏港二路、滨海大道、珠海路、薛泰路—人民路、灵海路—泰山路、前湾港东路—临港十路、黄河路规划高架、规划三号疏港路、黄张路、团结路、太行山路、江山路南段、昆仑山路南段、奋进路、珠宋路、大夼一号路、朝阳山纵二路、朝阳山纵三路、两河路、北京路、琅琊台路、G204、古镇口横三路、古镇口内环一路、贡北路、子信路、琅琊东路、港城大道、港润大道、疏港二路南段。

在内涝发生时,为确保人员财产安全,保障西海岸新区对外交通连通,规划应急通道作为紧急疏散道路。

在内涝发生时,应急通道需保证至少双向两车道通行。

27.信息化建设

1)建立排水管网动态规划系统和实时监控系统。

2)建设城市排水泵站及附属设施信息化系统。

3)建立一个防涝系统监控中心,对西海岸新区积水深度可能超过30cm的积水隐患点设置监控系统。

4)建立一个城区河道水文监控中心,对西海岸新区城区重点河道断面进行实时监测。

5)在排水管网动态规划系统平台上搭建防涝水力模型分析系统。

6)搭建西海岸新区防涝信息化平台,实现城市排水系统、防涝系统、河道水系的有效衔接、合理调度,实现城市水务的统一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28.管理规划

1)管理体制

结合西海岸新区行政部门职能分工,西海岸新区城市防涝工作由西海岸新区城区防汛指挥部总负责、总协调。

防涝设施规划审批由区规划局负责、防涝设施建设由区建设局负责、防涝设施养护管理由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实施专人负责制,由局主要领导担任负责人,确保防涝设施合理规划、有序建设、正常使用,保证城市防涝安全。

2)建设管理规划

加强部门协作、加强舆论宣传、加大资金投入、建立激励机制、强化工作考核。

3)防涝设施维护与管理规划

为加强排涝设施的维修养护工作,提高维修养护工作水平,确保排涝设施正常运行,促进维修养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应加强防涝设施的检查、管理与养护维护,设施管理运营部门需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29.应急管理

对积水点深度可能超过100cm以上积水点每处积水点配置一套应急装备,应急装备包括临时泵、移动泵车、柴油发电机、警示标志牌等;对其他积水点设置警示标志。

应急装备存放在积水点所属责任部门,相关责任部门成立各积水点应急小组。

在紧急情况下联合其他部门设置警示区,排涝抢险。

二、设计单位、组织编制单位

1.设计单位:

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2.组织编制单位:

青岛西海岸新区城市管理局。

三、公示时间、地点及方式

1.公示时间:

2018年3月28日至2018年4月28日(30天)

2.现场公示:

青岛西海岸新区城市管理局

3.网上公示: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网址:

四、意见收集与反馈

1.意见反馈

公示意见及电子邮箱:

ywfzzx@

2.咨询电话

86167898

 

青岛西海岸新区城市管理局

201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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