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绞线采购合同121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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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绞线采购合同1218
钢绞线采购合同(12.18)
合同编号:
HCZS-XX-GJXCG-XX
XX项目钢绞线采购合同
(示范文本)
需方:
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项目经理部
供方:
签订日期:
年月日
XX项目钢绞线采购合同
需方:
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必须填写全称,应与乙方所盖合同的公章名称相一致,乙方的营业执照和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规范合同当事人的交易行为,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就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项目部的钢绞线采购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产品名称、厂家、型号、规格、单价、交货时间
产品名称
牌号商标
规格型号
抗拉
强度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金额(元)
交货时间
及数量
钢绞线
英格
瑞斯
12.7
1860MPa
吨
注:
1、数量暂定,具体数量以通知为准,结算以实际进场验收数量为准。
钢绞线
英格
瑞斯
15.2
1860MPa
吨
钢绞线
英格
瑞斯
19.8
1860MPa
吨
钢绞线
英格
瑞斯
12.7
1570MPa
吨
……
……
……
第二条供货时间、数量、单价及价款
2.1、供货时间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具体供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2、交货总量约为吨,最终按实际收货为准。
2.3、计量方式,过磅计重。
2.4、计价方式,按()执行:
2.4.1、钢绞线价格参考到货当日《我的钢铁网》(或《天贸网》)长沙市场建筑钢绞线价格的同厂家、同品规最后一次网价为基价,钢绞线结算单价为基价+(-)元。
(如送货当天网上发布了两次或者两次以上的价格,则取当天发布次数的平均价;如星期六或星期天送货,则星期六对应本周星期五网上价,星期天对应下周星期一网上价;如网上没有单价或者没有名称依序按网上公布所有厂家最低单价执行。
)
2.4.2、钢绞线价格按签订合同的固定单价结算,单价详见本合同第一条中合同单价。
2.4.3、(其他计价方式根据项目情况自行确定)。
2.5、运杂费计算,按下列()执行:
2.5.1、由乙方承担所有出库装车费、运输费、吊装费及卸车费等已含在钢绞线单价中。
2.5.2、(其他运杂费计算方式根据项目情况自行确定)。
第三条交货方式
3.1、指定地点:
乙方负责送货至甲方项目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地点。
3.2、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将货送到指定地点,每批次货物,乙方应提交随货同行的含产品型号、单价、总价的出库单及合格证。
第四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4.1按照国标GB/T5224-2003《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验收。
第五条验收
5.1、随车必须提供乙方加盖公章的出厂质量证明书等质量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抄件必须加盖供货公章),随货同行并与现场到货实物一致。
若不按规定提供材质证明文件,或钢绞线吊牌不齐全,甲方有权拒绝收货。
5.2、甲方指定姓名:
,手机号码:
作为该项目的验收/收货人。
如有变更,甲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如甲方未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则因此发生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5.3过磅计重。
钢绞线进入甲方施工现场进行复磅,复磅出现异议,磅差千分之三(甲乙双方协商偏差值)以内不调整,千分之三(甲乙双方协商偏差值)以上双方到通过省计量监督局认可的度量衡复磅,磅差在千分之三(甲乙双方协商偏差值)以内复磅费用由甲方承担,超过千分之三(甲乙双方协商偏差值)磅费由乙方承担,同时供货数量以此复磅数量为准。
如无复磅异议,甲乙双方指定专人在《湖南建工集团直属工程公司物资材料验收单》(详见附件三)共同签字认可,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5.4、钢绞线交付甲方后,甲方应当场验收、先检后用。
如钢绞线存在质量问题,甲方应在收货后三日(具体日期双方协商确定)内提出书面异议,并将存在质量异议的钢绞线予以封存,由甲乙双方共同取样送到有关国家质检部门检测,经检测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乙方应立即与钢厂联系处理,甲方有义务配合钢厂的调查处理,同时乙方需在两日内更换合格钢绞线,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过失方承担。
5.5、钢绞线进场抽样检测合格后,如果在加工使用过程中发现异常,经重新取样检测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物资的包装要求、包装物的供应及回收
无。
第七条结算与付款(一般按月结算,根据项目情况亦可采用节点结算方式)
7.1、结算:
7.1.1、结算周期:
以月为结算周期(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7.1.2、每月30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当月实际供货对账资料,填写《材料支付款申请单》(详见附件四)甲方在次月5日前审核完毕,开出《材料结算单》(详见附件四)并完成结算手续。
7.1.3、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20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一套完整的结算资料,填写《材料支付款申请单》(详见附件四),甲方在30日内与乙方对审完毕,开出《材料结算单》(详见附件四)确定最终结算总造价并完成结算手续。
7.1.4、结算其他约定:
(其他结算方式根据项目情况自行确定)。
7.2、付款,按下列()执行:
7.2.1、按月支付:
次月日内支付本月结算货款的%,余款待甲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个月内支付完毕。
7.2.2材料支付款的支付时间按照甲方和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支付时间节点推迟一个月,在此付款节点期间甲方不予支付任何款项,一切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每次支付货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交《材料支付款申请单》。
7.2.3、本合同货款实行凭发票结算,无发票不付款。
发票开至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项目经理部后再付款。
货款付至:
(乙方开户行、账号及户名)(需提供账号证明文件,详见附件一),供货方货款经办人:
(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银行承兑汇票付款方式执行现款交易单价,按银行同期贴现率计算,贴现利息及手续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对贴现利息及手续费不负责提供税务发票和税务收据。
7.2.4付款其他约定:
(其他付款方式根据项目情况自行确定)。
第八条甲方职责
8.1、甲方应按时付款,若甲方资金暂时不能到位,双方可协商延期支付。
8.2、甲方必须于每月25~28号报次月计划,提前5天报周计划,月计划及周计划均需经乙方确认后做为乙方备货参考。
甲方临时改变供货计划,应及时与乙方协商供货。
8.3甲方所需钢绞线规格、数量,提前2天通知乙方,甲方出具的传真件必须写明规格、数量,如因甲方出具的订货单或传真件出现错误导致退货,退货运费由甲方承担;
8.4、甲方24小时安排人员收货。
8.5、乙方作为甲方此项工程的主要钢绞线供货商,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无故变更供货方。
第九条乙方职责
9.1、乙方每批供货需接到甲方全权代表签具的订货单或收到甲方订货传真件,乙方在48小时内送货到甲方本合同所需工地。
如因乙方自身原因,供货错误,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9.2、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量供货,如因供货延期导致甲方停工待料(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乙方每延迟一天按本次供货总价%支付违约金给予甲方。
逾期交货,价格涨价按原价,跌价按现价。
9.3、在整个供货过程中,甲方如发现乙方弄虚作假、采用欺骗手法虚增数量或以次充好的情况,均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当批货款的%做为违约金。
9.4、如因乙方货物质量问题或乙方供货不及时造成甲方停工待料三天以上时(但甲方没按约定及时付款除外),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另行选定供应商,并向乙方索赔
元/天(或按合同总价的%支付索赔金)。
9.5、乙方确认甲方钢绞线计划后必须按该计划安排供货。
甲方临时改变供货计划,应及时与乙方协商供货。
9.6、乙方在标的物运输及装卸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4001-2004/ISO014001-200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11)及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采取有效的措施避免、减少和控制环境污染,以保证相关人员的职业健康和安全。
装卸及运输途中的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
9.7、乙方将货物运至施工现场后,应严格遵守甲方和工程总承包施工现场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控制管理要求及相关规定,且需加强自身人员安全管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同时乙方人员在卸货吊运过程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安全事故,如有发生,所有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9.8、如甲方发现乙方人员贿赂甲方的管理人员和收货人员,甲方有权扣除当批货款的%(具体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条如需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合同附件
无。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12.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2.1.1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原则上为本单位所在地仲裁机构)。
12.1.2向甲方法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12.1.3其他方式:
。
12.2、本合同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具有最高的效力,双方以后发生的补充合同、会议纪要、来往函件、发料单、结算单等涉及到争议解决方式的,均不得对抗此约定。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13.1、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3.2、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户名:
户名:
合同签约地点:
合同签约时间:
年月日
附件:
附件一:
《账号资料证明》
附件二:
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附件三:
《湖南建工集团直属工程公司物资材料验收单》
附件四:
《材料支付款申请单》
附件五:
《材料结算单》
备注:
1、本示范文本中的斜体字为范例,在拟定具体合同时,可根据范例进行修改和完善,合同修改确定后应将字体统一(斜体字修改成仿宋正体)。
2、拟定的合同成稿中原则上项目部承担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本示范文本中确定的标准,争议管辖不得约定为合同相对方所在地法院或仲裁机构。
3、本示范文本中确定的付款条件不得优于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的验收标准不得低于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并不得低于公司创优标准。
4、在直属工程公司合格供方库内优先或强制选择分供分包商。
5、注:
合同编号:
HCZS-XX(项目编号)-GJXCG(钢绞线采购)-XX(合同序号)
附件一
帐号资料证明
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我司与贵单位签订的《》(合同编号),所有工程款请贵司汇入下述账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开户行地址:
省市
我司(本人)保证该账号资料准确无误,若因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帐号有误,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和责任由我司承担;如因账号资料有误而产生银行退票情况,我司愿意承担本次付款金额的10%但不高于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