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复习资料考试必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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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复习资料考试必备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第八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

第一节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一、中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选择过程

1、选择计划经济体制及其原因。

苏联的榜样作用;新中国成立初,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国民经济实力十分薄弱,现代工业非常少;当时的经济结构简单、科技水平不高、社会利益关系相对简单;理论界普遍存在:

计划经济就是社会主义的观念。

在这些探索中,毛泽东提出了六个新论点。

第一,突破苏联模式的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论。

第二,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的第二次结合论。

第三,十大关系论。

第四,中国新经济政策论。

第五,经济建设和人民内部矛盾主题论。

第六,双百方针和新型民主新论。

刘少奇的新三论:

第一,重心转变论——社会主义时期基本矛盾与工作重心转变。

第二,扩大民主论——社会主义时期新型民主不断扩大。

第三,必要补充论——以私人企业作为社会主义经济主体的必要补充、以自由市场作为社会主义市场主体的必要补充。

陈云的三个新思想:

第一,“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新型体制论。

第二,搞活市场论。

陈云最早意识到搞活市场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一条重要生命线,需要走出官商的死路。

第三,反对急于求成的冒进倾向的国力论。

邓小平的六个闪光思想:

第一,经济建设重心论。

第二,反对官僚主义论。

第三,反对个人崇拜论。

第四,发展民主论。

第五,人民监督论。

第六,制度决定论。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形成和发展

在1979年邓小平就提出了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的论断。

但是直到1992年党的十四大报告才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根据邓小平的这一思想,1992年6月9日江泽民在中共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上的讲话中,第一次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概念,。

党的十四大报告之所以把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定位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上,有以下五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已经不适应我国现实生产力发展的要求。

第二,市场经济体制被证明是能够适应现代商品经济发展要求的人类文明成果。

第三,我国改革和建设的实践表明建立市场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

第四,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也是我国经济同世界经济接轨的需要。

第五,实现跨世纪经济发展战略任务要以经济体制的根本性转变为动力。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丰富内涵:

一是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

二是计划与市场作为调节经济活动的手段各有优劣。

三是市场经济作为资源配置的一种方式本身不具有制度属性。

邓小平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奠基人,经过长达十多年的理论思考,使这一理论最终确立,具有划时代的革命意义。

首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确立实现了思想上的革命。

其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确立实现了理论上的革命。

再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确立实现了体制上的革命。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特征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

我国所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

它的基本框架由五个方面的主要内容构成,简称两大体系三大制度(或称为五大支柱)。

第一,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

第二,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

第三,建立以间接手段为主的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

第四,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

第五,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

上述五个方面是互为联系和相互制约的有机整体,缺一不可,共同构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

同时,要围绕这五个主要方面建立相应完备的法律体系,从而实现社会经济生活的法制化。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特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特征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

一是从市场经济体制的共性方面来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首先是市场经济体制。

市场经济体制的一般性特征有五个方面:

第一,独立的市场主体;第二,开放的市场体系;第三,有效的宏观调控;第四,健全的社会保障;第五,完备的经济法规。

二是从市场经济体制的个性方面来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市场经济体制。

具体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在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基础之上。

第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第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有序运行。

第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实现共同富裕为基本原则和最终目标。

第二节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一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是由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正处于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这两个方面决定的。

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

第一,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区别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特征,是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经济基础,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

第二,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生产力不发达,生产社会化程度不高,需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

第三,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社会服务。

二、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

要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首先必须正确理解公有制经济的含义。

一是要进一步突破过去“一大二公三纯”的对公有制经济认识的偏见。

二是对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要有新的认识。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的基本形式是全民所有制经济(国有经济)和集体所有制经济,同时也包括以此为基础而扩展的其他公有制经济形式。

正确认识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有两个关节点需要准确把握:

一是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

公有制主体地位,既要有量的优势,更要注重质的提高。

二是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

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是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核心和关键。

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对国民经济的控制力上。

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就必须努力寻找能够大力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

过去我们把公有制与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混为一谈。

其实公有制经济的性质体现在所有权的归属上,而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是指公有制资产采取怎样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问题。

所以,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

三、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非公有制经济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私有成分。

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对于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有着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主要表现在:

第一,市场经济要求市场主体多元化,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提供了多种市场主体,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了不可缺少的条件。

第二,通过竞争,促进作为主体的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加速市场化改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

第三,外资企业的进入可为我国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的体制创新提供借鉴。

而积极利用外资,吸收国外的先进技术是提高我国公有制企业的产业水准和增强技术进步能力的重要途径。

当然,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一定也会产生一些消极的东西,对此,我们必须十分清醒,对它要加强引导、监督和管理。

第三节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

一、坚持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

在我国,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在全社会范围内,按劳分配在所有的分配方式中所占的比重最大。

第二,在公有制企业劳动者的收入中,按劳分配占有较大比重。

第三,公有制企业劳动的收入量,是其他所有制形式下的劳动者以及非生产部门的劳动者获取收入的参照标准。

二、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经济占主体,但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程度给予非公有制留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必然相应实行多种分配方式。

多种分配方式也就是非按劳分配的分配方式,其实质是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分配方式。

三、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1、深化分配制度改革

改革分配制度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两个关系:

第一,正确认识“先富”与“共富”的关系问题。

第二,注重社会公平,防止两极分化。

2、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内容:

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有:

第四节   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要求“好”与“快”有机结合

那么,为什么要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呢?

第一,是国民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第二,资源短缺、生态环境脆弱,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的大问题,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将难以为继。

第三,是提高我国经济国际竞争力的需要。

第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为“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重要的体制性基础。

怎样才能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呢?

关键在于以下两方面:

第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高节能环保水平,提高经济整体素质和国际竞争力。

第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

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

那么,怎样建设创新型国家?

走中国特色的自主创新道路呢?

第一,必须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

第二,必须高度重视提高原始创新能力。

第三,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国家创新体系是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各类创新主体紧密联系和有效互动的社会系统。

第四,进一步营造鼓励创新的环境,造就世界一流的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使各方面的创新人才大量涌现。

三、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要是要求做到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促进经济增长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

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和必须坚持基本方针:

五、统筹区域发展

六、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第一,这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

第二,这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需要。

第三,这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需要。

所谓资源节约型社会,是指以能源资源高效率利用的方式进行生产、以节约的方式进行消费为根本特征的社会。

怎样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呢?

第一,必须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

转变发展观念,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第二,必须建设生态文明。

建设生态文明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内在要求。

第三,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发展循环经济,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是一种新的经济增长方式。

第九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第一节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

”之所以说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其原因在于:

第一,民主是建立社会主义的前提条件。

社会主义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型社会制度,毫无疑问,它的建立和巩固也必然以人民充分享有民主作为其建立的前提条件。

第二,民主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特征。

社会主义是适应社会化生产力发展要求建立起来的。

生产力和生产资料的社会化,客观要求经济和政治管理活动必须民主化,而社会主义民主正是适应这一客观要求的产物。

第三,民主是建设社会主义的一个根本目标。

从民主与社会主义的本质联系上看,民主既是手段,又是目的。

之所以说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原因在于:

第一,民主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要实现现代化的目标,我们不仅要实现经济的现代化,而且要实现政治的现代化,文化的现代化。

只有这样,我们的现代化才是真正的现代化,否则,现代化就是不完整的,是残缺不全的现代化。

第二,民主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力量源泉。

只有充分发扬民主,才能把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都发挥出来,从而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

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邓小平说:

“调动积极性是最大的民主”。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第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第二,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

第三,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总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实践之中,决不能把它们分割开来或对立起来。

二、人民民主专政

1、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

民主是国体和政体的统一。

国体是指国家性质或国家的阶级本质。

它是指在一个国家中哪个阶级是统治阶级,哪些阶级是被统治阶级,哪些阶级是统治阶级的同盟军,也即各个阶级在国家中所处的地位。

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

具体来讲:

第一,它对人民实行民主。

第二,它对敌人实行专政。

第三,它是新型民主与新型专政的有机结合。

2、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共产党在领导革命斗争中的一个创造

3、人民民主专政实质是无产阶级专政

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这主要表现在:

第一,性质相同。

都是以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国家政权;都是绝大多数人享有民主权利而对极少数敌人实行专政的新型民主、新型专政的国家政权。

第二,作用、职能相同。

都承担着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扩大人民民主,镇压敌对势力反抗,保卫和巩固革命成果,领导和组织全面的社会主义建设的职能。

第三,历史使命相同。

都要大力发展生产力,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逐步消灭一切阶级差别和社会不平等,为未来过渡到共产主义创造条件。

以上这些共同点表明:

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二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同时人民民主专政又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具体体现是:

第一,从政权组成的阶级结构来看,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和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时期,参加国家政权的不仅有工人、农民和城市小资产阶级,在一定历史时期中还有民族资产阶级。

进入社会主义以后,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阶级、一切拥护社会主义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都属于人民的范畴,在最广大的人民内部实行民主,只对极少数敌人实行专政;

第二,从党派之间的关系看,实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

这种新型的政党关系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一个成功的创造,也是我国政治制度中的一个特点和优点;

第三,从概念表述上看,人民民主专政的提法更全面、更明确地表示出人民民主和人民专政这两个相互联系的方面。

邓小平指出,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也就是无产阶级专政,但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提法更适合于我们的国情”。

4、人民民主专政的专政职能

任何国家要保持政权巩固和社会稳定发展,都要履行专政的职能。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必须充分履行国家政权的专政职能。

人民民主专政的专政职能,是我国国家性质的集中体现,是由国家的历史任务决定的。

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承担对外、对内两项职能:

对外职能。

即抵抗外来侵略,保卫国家的独立和安全。

其主要是防御国外敌对势力的颠覆、渗透和侵略,保卫社会主义成果、国家安全和人民的和平劳动。

对内职能。

它包括专政职能和管理职能两个方面。

其中,专政职能,即对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社会主义建设的破坏者实行专政。

其主要是镇压国内敌对分子的破坏活动,制裁危害社会治安、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犯罪活动,惩办和改造各种犯罪分子;管理职能,即管理社会主义经济、文化建设职能。

它是无产阶级专政最基本、最主要的职能。

其主要是组织社会主义的经济、文化建设,大力发展生产力,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全面进步。

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

政体也称政权组织形式,它是指特定社会的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形式去组织保护自己,反对敌人的政权机关。

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鲜明的特点。

人民在民主普选的基础上选派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其他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

人大常委会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向人民负责。

在国家机构体系中,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实行民主集中制,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司法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合理分工、协调一致地工作,保证了国家统一有效地组织各项事业,保证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这里的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指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全体。

人民是国家权力的主体。

由于国家权力统一不可分割,所以不能把每一个公民单独地看作是部分权力的所有者,而只能说人民作为整体是国家权力的所有者。

改革开放以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得到不断推进,人民民主不断扩大和深入。

我们把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范围扩大到县,实行普遍的差额选举制度;完善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了常务委员会并赋予其相应职权;立法工作取得显著进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初步形成。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

人民代表选举制度。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具体来讲,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修改宪法、监督宪法实施。

第二,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

第三,选举、决定和罢免国家机关的重要领导人。

第四,决定国家重大问题。

第五,最高监督权。

第六,其他应当由它行使的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中央国家机关关系。

人民对国家权力的行使通常是通过下列两种途径实施的,一是由代表人民的人民代表大会直接行使。

二是经宪法授权给其他国家机关行使,由人大负责组织和监督。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点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具有以下的优势:

第一,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人民性,充分体现了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

第二,实行民主集中制,保证了国家主权的完整统一和人民主权的最高地位,提高了国家机关的工作效率;

第三,有利于人民代表与广大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1、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客观性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是在共产党执政的前提下,各民主党派通过参加国家政权和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等途径,与共产党进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政党制度。

我国为什么要采用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由我国具体的历史条件和现实条件决定的。

第一,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是历史的产物。

第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是现实的客观要求。

2、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也是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扬民主的重要形式。

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重要体现,是党和国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

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3、我国的政党制度的特点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它既有别于

个别社会主义国家的一党制,也根本不同于西方国家的两党制、多党制,它具有自己的显著特征:

第一,在我国的政党制度中,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不是在野党,更不是反对党。

第二,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有着共同的根本利益和共同的目标,都以四项基本原则为共同准则,以实现不同时期的总任务为共同纲领,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共同理想。

第三,各民主党派都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

第四,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都受到宪法的保护,享有宪法规定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上的平等地位。

第五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

五、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实行这种制度,体现了我国坚持实行各民族平等、团结、合作和共同繁荣的原则。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中央政权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它是我国处理中央与民族地方关系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单一制国家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结构是指国家整体与部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其形式主要有:

单一制和联邦制两种。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根据我国的历史发展、文化特点、民族关系和民族分布等具体情况作出的制度安排,符合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发展要求。

第一,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长期存在和发展,是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历史依据。

第二,近代以来在反抗外来侵略斗争中形成的爱国主义精神,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政治基础。

第三,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人口分布格局,各地区资源条件和发展的差异,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现实条件。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实行区域自治的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部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脱离祖国而独立或半独立。

第二,各民族自治地方都必须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都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执行国家政策。

第三,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都是在中央和上级国家机关领导下的一级地方政权,都必须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第四,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除行使宪法规定的一般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外,还依照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自主管理本地方的内部事务。

第五,各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主要领导职务,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由真正代表本民族人民利益的少数民族干部担任,由本地方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六、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目前,中国已经建立了以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自治体系。

广大人民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依法直接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对所在基层组织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民主自治,已经成为当代中国最直接、最广泛的民主实践。

第二节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一、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1、社会主义民主是民主化和法制化的统一

2、依法治国的科学内涵及重大意义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指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依法治国具有以下五层含义:

第一,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前提。

党的领导是我们的事业无往而不胜的根本保证,这早已被中国的历史和现实所证实。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决不能离开党的领导。

第二,党领导下的广大人民群众是依法治国的主体。

这是由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所决定。

在社会主义国家,政府、执政党与人民的利益一致。

它们是经人民授权,受人民委托来治理国家的。

因此,治国的主体当首推人民。

第三,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是依法治国的依据。

宪法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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