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典型案例汇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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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公司典型案例汇编
(第一辑)
银监会非银部信托非现场处
二00九年九月九日
前言
自2007年3月1日信托新“两规”实施以来,信托公司按照新的监管规定积极推进业务转型,不断开拓新的业务领域,一些创新产品不断推向市场,全行业管理的信托财产规模已经突破12000亿元,整体盈利水平不断提高,单家信托公司年利润最高的已经超过10亿元。
与此同时,各信托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普遍提高,合规意识明显增强,合规管理水平也有了明显改善。
正是因为有了经营管理方面的显著变化,使得信托行业能够比较平稳地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没有出现重大金融风险,更没有出现行业的系统性风险。
但是,我们在监管中也发现,一些信托公司在合规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仍然存在诸多不足,个别公司的情况还比较严重。
近期,银监会非银部将监管中发现的一些典型案例进行收集整理,汇编成案例库(第一辑)。
这些典型案例情况各有不同,有的严重违规经营,有的开展业务不审慎导致出现较大风险,有的在声誉风险管理方面存在问题,有的选择交易对手不审慎,有的产品设计存在问题,等等。
在编写过程中我们还对每个案例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分析,希望对监管人员有所帮助和启发,对信托从业人员能够有所警示,从中吸取教训。
今后我们还将对一些典型案例及时整理和汇编,进一步丰富典型案例库的内容,供信托监管人员和信托从业人员学习和讨论,从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断提高信托行业的合规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水平。
非银部信托非现场处
二00九年九月九日
目录
J信托公司“海通证券定向增发信托计划”案例……………4
B信托公司固有资金投资结构化信托产品重大损失案例……9
L信托公司“××信托项目”流动性风险案例………………14
J信托公司××财产信托项目案例……………………………18
P信托公司J系列信托产品投资海通证券增发股票案例……24
H省农信联社主导下的信政合作业务案例……………………27
X信托公司受益人大会召集纠纷案例…………………………31
Z信托公司××市信政合作项目案例…………………………37
J信托公司“海通证券定向增发信托计划”案例
一、基本情况
J信托公司于2007年11月设立了“××国投海通证券非公开发行股份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由信托计划受让海通证券非公开发行股票收益权合计5820.5636万股(2007年分红转增后的数量为11641.1272万股),受让价格为35.88元/股,信托资金总规模达到20.88亿元,信托计划40个委托人来自全国各地,均为合格投资人,信托期限2年,可提前结束。
信托计划在海通证券定向增发股票锁定期结束后,由J信托公司征求委托人的价格区间后统一管理集中卖出,信托利益分配完成后信托计划结束。
二、潜在的风险点
(一)证券市场走熊使增发股票价格大幅下跌,信托计划亏损严重
该信托计划是在2007年大牛市背景下发行,但到2008年后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市场雪上加霜,市场下跌更加惨烈,证券市场投资风险凸显,投资人从当初的盈利转变为巨额亏损。
且由于海通证券股票在定向增发股票解禁前流通股数量很小,在定向增发股票解禁及其后一个月内将有数十倍的定向增发股票和大小非股票在解禁后抛售,给市场带来巨大的压力,可能发生股票连续的跌停的情形,将给投资人造成极度恐惧心理,如果投资人产生过激行为,既不利于信托平稳结束,同时又将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
由于原信托方案设计是在牛市和股票盈利的大背景下设计的,而市场在极短的时间内由牛市转变为熊市,巨大的反差已经使得信托计划的架构无法满足新背景下的信托计划管理运作。
(二)存在的争议可能引发投资者的非理性行为
除了市场风险产生的巨大负面影响不利于信托按期平稳结束外,还存在以下争议,如不能妥善处理,也会产生不良后果:
1.一种观点认为定向增发为受限流通股,因此属于限制流通的财产,根据信托法的规定,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能作为信托财产。
2.证监会规定定向增发股票在锁定期内不得转让,有观点认为通过股票收益权信托的方式参与定向增发,等于变相突破了锁定期内股票不得转让的规定。
虽然上述争议在一般情况下并不直接影响信托的设立,但在市场出现大的投资风险时,少数投资人为了转嫁风险,有可能以此为由采取一些非理性行为甚至过激行为,给该信托的平稳结束带来更大困难。
三、基本判断
(一)必须在信托计划认购的海通证券股票于2008年11月21日锁定期结束前做好有关准备工作,防止投资人情绪波动和过激行为影响到信托计划的平稳结束。
(二)在国际金融危机大环境下,原信托计划的股票退出方案已经不合时宜,如果仍按照原信托方案统一管理出售股票,不利于委托人的利益最大化,也不利于信托计划的安全和稳健运作。
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需要与投资者加强沟通与交流,另一方面需要尽快修改信托退出方案,制定应急预案,保障信托计划平稳结束。
(三)虽然信托投资人均为合格投资者,但是面对巨大的亏损,需要做好沟通、安抚工作,了解投资者的真实想法,为投资者做好服务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投资者的损失,保证信托顺利结束,不产生后遗症。
四、已采取的措施及处理结果
(一)已采取的措施
针对信托计划出现的风险,××银监局多次召集J信托公司高管层及相关人员进行监管谈话,积极应对,提前准备,努力保障信托计划平稳运行和终止。
1、多次与委托人沟通,通报海通证券股票的走势和价值分析报告,深入了解各个委托人的不同需求和想法。
2、在海通证券定向增发股票锁定期结束前一周,召开了受益人大会并顺利通过了信托计划方案的修改,与委托人分别签署了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对原信托计划中约定的股票退出方式和信托利益分配方式做出了重大调整,让委托人能够自主选择两种方式退出信托计划,即大宗交易转让或柜台委托交易出售,这样委托人可以实际控制其认购的股票并自主决策自担风险,最大化委托人的利益,并且减少可能发生的矛盾。
3、在海通证券定向增发股票上市流通前,制定了应急预案,与证券公司、银行等合作方充分协调沟通,努力保障股票交易渠道的畅通和信托资金划付途径的畅通。
由于选择柜台委托交易的委托人较多,为了交易公平和效率起见,J信托公司聘请了××市公证处公证对柜台委托人进行了分组,并安排专人接收柜台委托单,证券公司安排专人负责下单及查询,每个交易日晚上21点J信托公司和证券公司安排专人负责当日交易股票的资金清算和股票余额核对,以保障当日交易无误和第二个交易日的正常交易。
4、在海通证券定向增发股票上市流通后,按照事先制定好的操作方案和应急预案,J信托公司与证券公司、银行积极配合,在历时近7个月的时间里,顺利完成了各个委托人提出的柜台委托交易和大宗交易要求,没有发生任何差错,并顺利完成了对各个委托人的信托利益分配事宜。
J信托公司未以自有资金作任何垫付,且信托利益分配完成后各个委托人均无任何争议。
(二)处理结果
经过多方共同努力,最终信托计划的委托人全部出售或转让其认购的海通证券股票收益权,其中通过柜台委托交易的委托人27个,转让股数4593万股;通过大宗交易的委托人13个,转让股数7648万股,信托计划顺利终止并完成清算。
信托计划的平稳结束主要归功于如下原因:
1、选择的委托人全部为合格投资人,具有风险承担能力;
2、与投资人沟通及时,针对投资人具体想法和要求在信托计划的管理上采取相应的措施;
3、制定了严密的应急预案,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都做了全面周到的考虑;
4、严格按照信托计划管理的流程和要求尽职管理。
B信托公司固有资金投资结构化
信托产品重大损失案例
一、基本情况
2005年以来,我国证券市场交易活跃,上证综指、深圳综指连创新高,许多上市公司推出定向增发股票等融资方式,受到了投资者的大力追捧。
B信托公司也相继参与了中铁二局和青海明胶的定向增发,取得了较高的投资收益。
2007年下半年,海通证券在完成借壳上市工作后,也开始实施定向增发。
根据当时的市场情况,B信托公司判断该增发是拥有巨大投资价值的产品,值得参与。
当时该增发股票在市场上非常抢手,B信托公司虽经多方努力,但仍未获得直接参与增发的资格,最终确定以自有资金购买P信托公司发行的××一号信托计划,该信托计划资金全部用于投资P公司自有资金持有的海通证券增发股票的收益权。
2007年11月9日,B信托公司作为一般受益人与P信托公司签署了相关信托合同。
在B信托公司投资的6亿元B类受益权中,分成了2.5亿元次级收益权和3.5亿元优先收益权两类,优先收益权类保证本金和20%的收益。
在认购××一号信托计划的同时,B信托公司以1∶1的价格将2.5亿元次级收益权转让给甲公司,甲公司以其本金和收益为3.5亿元优先收益权的本益做保证;将3.5亿元优先收益权也以1∶1的价格分别转让给乙公司1.5亿元和丙公司0.5亿元,剩下的1.5亿元由B信托公司以其自有资金购买并持有。
2007年11月12日,P信托公司发行的××一号信托计划成立,期限15个月(2009年2月12日结束),募集资金19.5亿元,分A、B类两类受益权。
A类(优先受益类)委托人投资规模13亿元,预期年收益率9%,受托人以信托财产为限保障该预期收益。
购买该类受益权的为银行理财产品。
B类(次级类)委托人投资规模6.5亿元,其中B信托公司投资6亿元。
P信托公司以全部信托财产按35.88元/股的价格购买了其自有资金所持有的海通证券定向增发股份。
2008年11月21日,××一号信托计划项下持有的海通证券股份限售期满,可上市流通。
但由于受世界金融危机等因素的影响,国内证券市场出现大幅振荡,加之海通证券定向增发股票上市流通和大小非解禁,其股价出现大幅下跌,××一号信托计划出现严重亏损。
11月24日至12月17日,P信托公司按照信托合同约定将全部股票抛售完毕,并于12月24日提前终止××一号信托计划。
根据P信托公司制作的信托计划清算报告,清算日信托单位份额19.5亿元,其中A类受益人份额13亿元,B类受益人份额6.5亿元;可供分配的信托资产9.66亿元,其中可供分配给B类受益人的信托财产为0。
至此,B信托公司1.5亿元投资全部损失。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尽职调查工作不深入。
一是可行性分析不够全面,对海通证券估值过于乐观,缺乏对宏观经济形势的研判,对信托计划出现风险可能给公司造成的影响缺乏深入分析;二是对交易对手甲公司经济实力,以及履约能力和意愿缺乏调查分析和评判,从而导致公司虽然多次向甲公司发送《支付浮动保证金的通知》,但未能产生预期效果。
(二)风险审核和管理存在漏洞,风险应对措施存在缺陷。
一是B信托公司对P信托公司以自有资金认购的海通证券定向增发股份转让给信托计划、信托财产与固有财产的交易、以信托计划形式参与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等有关事项合法合规性缺乏正确研判和识别;二是对信托文件中存在的对受托人授权过大、未对投资止损进行清晰约定、证券买卖操作程序存在瑕疵等情况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并及时提出增加有效保护B类受益权权益的条款;三是合规风险管理部虽然在对项目立项和审批过程中进行了风险提示,但却未采取相应措施,以防范风险的发生;四是对甲公司欠交保证金,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催交。
(三)公司治理存在缺陷,内部制衡缺失。
一是B信托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之一,负责公司所有业务决策,其成员全部由经营层人员组成,没有一名董事参与。
一方面说明投委会决策等同经营层决策,内部制衡无法落到实处;另一方面也存在董事会干预经营全过程的嫌疑;二是B信托公司章程缺乏对股东会投资职权的规定,股东会没有决定公司重大投资计划的职权。
三是授权不清,责任不明。
公司对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