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管路修理技术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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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管路修理技术要求
上海华润大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COMPANYSTANDARDOFHUARUNDADONGDOCKYARDCO.,LTD.
HRDD592001-2009
船舶管路修理技术要求
2009-07-15实施
上海华润大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
HUARUNDADONGDOCKYARDCO.,LTD.
前言
根据公司企业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现场生产的实际情况,编写了《船舶管路修理技术要求》。
本标准编制部门:
技术部;
本标准归口部门:
技术部;
本标准制定日期:
2009-05-15。
本标准编制:
校对:
审核:
审定:
标签:
批准:
船舶管路修理技术要求
1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动力管路及船舶管路的勘验、修理、安装、试验与验收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船舶动力管路及船舶管路的修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船舶固定CO2、惰性气体及泡沫灭火系统的管系和冷藏、通风及其它专用管路的修理。
12 勘验
12.1 勘验范围
按船舶的修理类别,管路的工作要求和损坏状况,确定下列各项不同的检查范围:
a)坞修及小修时,只对发生故障或工作不可靠的管路进行有针对性的局部检查;
b)大、中修(包括改装、换装或增加设备)工程,进行全面检查;
c)老龄船舶或船体改装,大部分管路需更新,则进行重点的全面性检查。
12.2 管路勘验前,须经拆卸清理其内外表面,铜管拆卸后应进行退火处理。
12.3 勘验内容
12.3.1 检查管子的内外表面的光滑程度,有无严重腐蚀、破裂、断缺、剥离、裂纹及深度擦伤、凹陷、变形等缺陷。
12.3.2 检查管子有无因强度不足而形成的隆起,真空管是否有瘪陷或变形。
12.3.3 检查镀锌管锌层的腐蚀和脱皮的情况。
12.3.4 检查管子的平直度、圆度及弯管的圆度、皱折情况。
12.3.5 检查法兰密封表面有无斑点、毛刺、划痕及贯穿等影响密封性的缺陷。
12.3.6 检查法兰密封表面与管子轴心线的平直度,以及法兰连接的平面偏折和安装间隙,应注意有无因安装不合理带来的强制性预应力。
12.3.7 检查法兰表面有无严重翘曲、损伤、腐蚀等缺陷。
12.3.8 检查螺纹接头有无裂纹、断裂、齿形破损不全等情况。
12.3.9 检查管接头内外表面有无裂纹、蜂窝、折叠、蚀坑等缺陷。
12.3.10 检查膨胀节本体及焊缝有无裂纹、腐蚀等缺陷。
12.3.11 检查管子的焊接质量,有无裂纹及未焊透等缺陷。
12.3.12 检查密封垫的有效性及其弹性,老化等情况。
12.3.13 检查绝热包扎层是否完整,有无松散、脱落等情况。
12.3.14 检查管子支吊架的弹簧、焊缝、支撑构件有无变形、裂纹、腐蚀、缺损等缺陷。
12.3.15 检查通舱件的腐蚀、裂纹及焊缝的焊接质量等情况。
13 修理
13.1 一般要求
13.1.1 管路等级
由不同用途的压力管系按其设计压力和设计温度分为三级(见表1)。
表1
管系
Ⅰ级
Ⅱ级
Ⅲ级
设计压力
(MPa)
设计温度
(℃)
设计压力
(MPa)
设计温度
(℃)
设计压力
(MPa)
设计温度
(℃)
蒸汽
>
或>300
≤
和≤300
≤
和≤170
燃油
或>150
≤
和≤150
≤
和≤60
其他介质
>
或>300
≤
和≤300
≤
和≤200
1注1:
当管系的设计压力和设计温度参数,其中一个达到表中I级规定时,即定为I级管系;均分别达到Ⅱ级或Ⅲ级规定时,即定为Ⅱ级管系或Ⅲ级管系。
2注2:
其他介质指空气、水、滑油和液压油等。
3注3:
不受压的开式管路如泄水管、溢流管、透气管和锅炉放汽管等也为Ⅲ级管系。
13.1.2 材料
13.1.2.1 管子和主要附件需修换时,其材质和规格应保证与原设计一致。
当原材料性质和规格不明确时,可根据本标准相应条款要求实施,有疑问时应按有关标准或船舶材料试验规范的要求补做试验。
13.1.2.2 材料的选用应遵循下列原则:
a)碳钢和低合金钢管,阀件和附件适用于Ⅰ级和Ⅱ级管系,钢管须为无缝钢管或经船级社认可的焊接管。
材料的化学成份见表2,物理及工艺性能见表3。
表2
钢种
强度级
N/mm2
脱氧方法
化学成份(%)
C
Si
Mn
S
(max)
P
(max)
Ni
Cr
Mo
Cu
Sn
V
Al
碳钢
和
碳锰钢
320
半镇静或镇静
≤
—
Ni≤
Cr≤
Mo≤
Cu≤
残余元素总量≤
360
≤
≤
410
镇静
≤
≤
460
≤
≤
490
≤
≤
1Cr/2
Mo
440
镇静
~
~
~
≤
~
~
≤
≤
—
≤
2Cr/4
CrlMo
410
490
~
~
~
≤
~
~
≤
≤
—
≤
2Cr
2Mo/4V
460
~
~
~
≤
~
0~
≤
≤
~
≤
表3
钢 种
强度级
(N/mm2)
拉 伸 试 验
压扁试验系数
(C)
弯曲试验
弯心直径
(t为厚度)
抗拉强度
σb
不小于
(N/mm2)
屈服强度
σs
不小于
(N/mm2)
伸长率
δ
lo
不小于%
碳钢和碳锰钢
320
320
195
25
4t
360
360
215
24
410
410
235
22
460
460
265
21
490
490
285
21
1Cr1/2Mo
440
440
275
22
4t
21/4CrlMo
410
410
135
20
4t
490
490
275
16
1/2Cr1/2
Mo1/4V
460
460
275
15
4t
b)铜和铜合金管,阀件和附件。
Ⅰ级和Ⅱ级管系中所用管子应为无缝钢管。
铜和铜合金管、阀件和附件的使用温度一般不得超过下列规定:
1)铜和锰黄铜为≤200℃;
2)铜镍合金为≤300℃;
3)适合高温用途的特殊青铜≤260℃。
铜质材料的化学成份见表4,其力学性能见表5。
表4
合金牌号
化 学 成 分 (%)
Cu
As
Fe
Pb
Ni
Al
Mn
Zn
铝黄铜
~
~
≤
≤
-
~
-
余量
铜镍铁合金90/10
余量
-
-
-
-
铜镍铁合金70/30
余量
-
-
-
-
注:
除表列的主要元素含量外,制造厂还应保证其他元素含量在允许的范围之内。
表5
合金牌号
抗拉强度
σb
不小于
(N/mm2)
0.2%屈服强度
σ
不小于
(N/mm2)
伸长率
δ
lo=A1/2
不小于%
铝黄铜
320
110
35
铜镍铁合金90/10
270
100
30
铜镍铁合金70/30
360
120
30
N/mm2,取两者较大值。
c)灰铸铁阀一般不得用于Ⅰ级和ⅡMPa和220℃的Ⅱ级蒸汽管路的阀件和附件可采用灰铸铁材料。
d)灰铸铁阀件一般可用于Ⅲ级管系及油船货油舱的货油管路,但不得用于下列管系:
1)通过货油舱引向艏部压侢舱的专用压载管路;
2)载运闪点不大于60℃货油的油船露天甲板上的货油管;
3)介质温度超过220℃的管路;
4)遭受水击和严重振动的管路;
5)舷旁阀和海水阀箱上的阀;
6)安装在防撞舱壁上的阀;
7)燃油舱壁上受静压的阀,但有满意的机械保护设施者除外;
8)锅炉排污管路;
9)蒸汽、消防、舱底和压载管路。
e)球墨铸铁阀件适用于:
1)Ⅱ级和Ⅲ级管系;
2)海船双层底舱和货油舱内的舱底、压载和货油管的阀件;
3)海船的舷旁管和舷旁阀;
4)球墨铸铁的材料力学性能见表6。
表6
抗拉强度
σb
不小于
(N/mm2)
0.2%屈服强度
σ
不小于
(N/mm2)
伸长率
δ
lo=A1/2
(%)
硬 度
(HB)
金相结构
不小于
370
230
17
120~180
铁素体
400
250
12
140~200
铁素体
4注1:
球墨铸铁管、阀件和附件不得用于Ⅰ级管系,也不得用于介质温度超过350℃的管系。
5注2:
当球墨铸铁的伸长率lo=A1/2小于12%时(式中lo为标距,A为试样横截面积),应作为灰铸铁处理,或铁素体球墨铸铁其它机械性能不符合表6要求时,均不得作上述用途。
13.1.2.3 修补与换新所用焊条材料的材质,应与原零件的材质相同,若采用其它材料替代时,均应避免电化学腐蚀加剧的可能。
13.1.3 布置
13.1.3.1 修换的管路一般应按原位安装,原布置不合理和安装检修确有困难时,可做适当调整,但须符合船级社的规范规定,并经船方同意。
13.1.3.2 应避免燃油舱的空气管、溢流管和测量管通过居住处所,如有困难时,则通过该类舱室的管子不得有可拆接头。
13.1.3.3 蒸汽、油、水管应避免设在配电板及电气操作开关箱的上方及后面,若不可避免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13.1.3.4 布置在易受碰损或过道处的管子,须有可靠的便于拆装的防护罩。
13.1.3.5 淡水管不得通过油舱,油管也不得通过淡水舱,如不可避免时应在油密遂道或套管内通过。
其它管子通过燃油舱时,管壁应加厚,且不得有可拆接头。
13.1.3.6 下列管子与电缆的距离应在100mm以上:
a)蒸汽管绝热层外表;
b)排汽管绝热层外表;
c)当电缆、管子和通风管安装在同一位置时,应自上而下按电缆—管子—通风管的顺序布设。
13.1.3.7 当管子并行或交叉铺设时,邻近两根管(包括管子附件)相隔间距不得小于20mm。
13.1.3.8 对于需要包扎绝缘的管子,包好绝缘后,其外缘与相邻管子、附件及船体构件间的距离不得小于30mm。
13.2 技术要求
13.2.1 钢管和铜管因腐蚀使壁厚减薄超过原壁厚的20%时,局部腐蚀可进行补焊或局部割换,全面腐蚀则应予换新。
13.2.2 管子发现管材产生晶间腐蚀,穿晶腐蚀时,均应予换新。
13.2.3 管壁受锋锐物刻伤或因碰撞形成沟槽缺肉,及凹陷变形,深度超过原壁厚25%时,可采取焊补和整形方法修理。
13.2.4 管子不应有因强度不足而形成隆起或其它变形,真空管和外压管路不应有因稳定性不足而形成的瘪陷或其它变形、裂纹。
产生上述缺陷时均应予换新。
13.2.5 管子平直处和弯曲处的椭圆度均应不大于管径的10%,无缝钢管弯曲后应能通过钢球的直径不得小于管内径的85%。
13.2.6 各种连接法兰的密封表面应平整无斑痕、毛刺和其它影响密封性的缺陷,轻微的可用手工方法修理,严重时应光车修理。
13.2.7 法兰密封表面与轴心线的不垂直度应不大于30′。
13.2.8 法兰连接时,相对两密封表面外缘的不平行度,应符合表7规定的要求。
表7 单位为毫米
法 兰 尺 寸
不 平 行 度 不大于
公称通径DN
PN<3MPa
PN≥3MPa
≤50
2
65~100
3
2
125~200
4
3
225~350
6
—
400~500
8
—
注:
铸铁阀箱、阀件和通舱管件之法兰不受此限,但管路敷设时应尽先考虑由此端开始进行安装。
13.2.9 法兰内缘表面应光顺,法兰与所连接的管子外径的装配间隙,应符合表8规定的要求。
表8 单位为毫米
公 通 称 径 DN
平 均 装 配 间 隙
<25
25~80
100~200
225~300
≥350
13.2.10 法兰其它表面不应有严重翘曲,损伤,其腐蚀厚度不应大于原厚度的20%。
13.2.11 各种可拆螺纹接头,螺纹应完整无裂纹,局部断缺或齿不全,其总长度之和不得超过螺纹长度的15%,但相邻两齿的同一部位不得同时断缺,否则应予换新。
13.2.12 螺纹齿高的磨损减低量不应超过规定齿高的20%。
13.2.13 螺纹轴心线与管接头轴心线的误差,圆柱管螺纹应小于3°,圆锥管螺纹应小于2°。
13.2.14 螺纹接头的端面与其轴心线的不垂直度应小于4°。
13.2.15 管接头的内外表面不得有蜂窝、裂纹、折叠、深的气孔和蚀坑。
气孔和蚀坑深度应小于壁厚的20%,且内外表面上的上述缺陷不得处于同一部位。
13.2.16 圆锥管螺纹连接时须敷白胶带密封料,圆柱管螺纹连接时应涂石墨润滑脂。
13.2.17 螺纹接头对口处的密封垫片,紧固后应保证呈均匀环状密封。
13.2.18 弯管
13.2.18.1 金属管子弯曲半径通常不得小于3D(D为管子外径),若布置安装有困难,允许R小于3D,
但最小不得小于2D,弯制后应进行消除热应力处理,否则应采用定型弯头。
13.2.18.2 所有合金钢管弯曲后均应进行热处理。
热处理加热温度为580℃~620℃,保温时间为每25mm至少一小时,在炉内降至400℃后置静止空气中冷却。
13.2.18.3 冷弯的铜和铜合金管,弯制后应进行退火处理(500℃~700℃)。
13.2.18.4 弯曲处的管壁因擦、拉伤的沟槽而形成的缺陷,当其深度不超过管壁厚的10%时允许使用,但不允许有裂纹、结疤、烧伤、折叠、分层等缺陷。
轻微或尽在表面的缺陷应予清除,清除部位的壁厚减薄如超过规定时,管子应予换新。
13.2.18.5 管子弯曲后的折皱如超过三个波峰,或其高度超过管子实际外径的4%,或折皱处产生裂纹,均应予换新。
13.2.18.6 弯管的椭圆度和内径的收缩,应符合的规定。
13.2.19 管子镀锌
13.2.19.1 准备镀锌的管子内外表面不得有毛刺、油污、沥青、油漆、环氧树脂、飞溅物、焊渣、锈蚀等污物。
13.2.19.2 管子不宜过长,弯头不宜过多。
13.2.19.3 对不需要镀锌的部位(法兰密封面)应有防护措施。
13.2.19.4 热浸镀锌槽内的锌渣应予除清,保证锌纯度在98.5%以上。
13.2.19.5 镀锌层应光滑、色泽明亮、色差均匀,无明显漏镀、挂流、起泡、麻点、伤痕等缺陷,敲击时镀层不得剥落或脱开。
13.2.20 管子焊接
13.2.20.1 管段之间的焊接(包括直管和弯管),以及各种法兰接头、螺纹接头,支管和弯管的焊接,应按船舶焊接规范及工厂的焊接工艺规程进行。
施焊时应遵循下列准则:
a)在船上现配管的接口焊接数量不宜过多,在直管段2m范围内不应超过2个;
b)接口位置,不应处于管子弯曲和膨胀部位及其它受力弯曲或交变负荷部分,大口径焊接钢管(包括螺旋焊缝直管和末段弯管),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可不受此限。
13.2.20.2 接口型式,管壁厚度不大于5mm者,可平口对接,对口间隙应小于mm;管壁厚度大于5mm时,管口应开V型坡口,坡口与端面夹角要求应符合表10规定钝边高~mm,对口间隙2mm~3mm;管壁厚度大于12mm,公称通径大于350mm时,管口采用单面坡口焊接时,管内应加焊接垫衬。
13.2.20.3 接口处两对接管的不同轴度,应符合表9规定的要求。
表9 单位为毫米
管壁厚度
<2
>2~3
>3~5
>6~9
>9~15
>15
不同轴度
13.2.20.4 钢管的各种对接焊型式的结构尺寸和适用范围,应符合表10规定的要求。
表10
型式名称
对接型式与装焊尺寸简图
结构尺寸
mm
适用范围
管系
设计压力
MPa
设计温度
℃
直接对焊
蒸汽
≤300
δ
2
3
4
5
b
6
8
10
c
e
坡口对焊
燃油
其他介质
≤150
≤300
δ
6
7
8
9
10
11
≥12
b
12
14
16
≥18
c
e
p
2±1
a
60°±5°
衬圈对焊
燃油
其他介质
>300
>150
δ
6
7
8
9
10
11
≥12
b
16
18
20
≥22
c
2-1
3-1
e
p
2±1
a
60°±5°
封底对焊
其他介质
>300
δ
6
7
8
9
10
11
≥12
b
14
16
18
≥20
c
2±1
e
p
2±1
a
70°±5°
13.2.20.5 钢管的套管焊接结构尺寸和适用范围应按表11规定,对镀锌钢管则要求双套管焊接结构。
表11
简 图
结构尺寸
mm
适用范围
管系
最高设计压力
MPa
最高设计温度
℃
L≥D
ι≤L
δ1δ
C=1.5~2
C1
K≥δ(min5)
蒸汽
170
燃油
60
其他介质
200
13.2.20.6 垂直位置的套管,如用于淡水、海水系统,应将下端与套管内孔部分进行封底焊接,水平方向则可省略。
13.2.20.7 铜管的焊接型式、尺寸及适用范围,应符合表12规定的要求。
表12
序号
名称
简 图
结构尺寸
mm
适用范围
管系
最高设计压力
MPa
最高设计温度
℃
1
直接对接焊
D≥20
(δ≤时,
C=±0.5)
(δ>2.5~6时,C=2±0.5)
蒸汽
200
燃油
150
其他介质
200
2
扩管搭接
L≥55
L1=L-(5~10)
C=1±
K≥δ
蒸汽
170
燃油
60
3
套管搭接焊
(D≤50时,
L=30±10)
(50<D≤150时,L=50±10)
L1≤
δ1≥δ,
C=1±
K≥δ
其他介质
200
13.2.21 法兰焊接
13.2.21.1
法兰焊接的型式、焊缝尺寸及其适用范围,应符合图1规定的要求。
图1
13.2.21.2 典型法兰(见图1)的连接应用,应符合表13规定的要求。
表13
管系等级
蒸 汽
燃油、滑油
其它介质
温度℃
应用型式
应用型式
温度℃
应用型式
Ⅰ
>400
≤400
A
A、B
-
A、B
>400
≤400
A
A、B
Ⅱ
>250
≤250
A、B、C
A、B、C、D、E
A、B、C
A、B、C
>250
≤250
A、B、C
A、B、C、D、E
Ⅲ
-
A、B、C、D、E
A、B、C、E
-
A、B、C、D、E
6注1:
使用其它型式的法兰,应经船级社审查同意。
7注2:
B型法兰连接应用Ⅰ级蒸汽管系时,管子外径应小于150mm。
8注3:
对D型螺纹连接法兰,管子和法兰以锥形螺纹旋紧,且管子有螺纹部分的直径不得明显小于管子没有螺纹部分的外径。
13.2.21.3 法兰焊接后,法兰平面与管子外表面的垂直度,当公称通径DN为200mm~300mm时,偏差应不大于20´;当DN<200mm时,偏差应不大于30´。
13.2.21.4 铜管与铜法兰的焊接型式、尺寸和适用范围,应符合表14规定的要求。
表14
型号
简 图
适用范围
最高设计压力 MPa
最高设计温度 ℃
A
(3.92)
250
B
13.2.22 管子及附件焊接工艺及质量要求。
13.2.22.1 焊接材料应具有船用产品合格证,并存放在干燥和通风良好的专用库房内,严防生锈、受潮和变质。
焊条在使用前,需根据其成分进行不同温度的烘干。
使用时,焊条应放置在防潮筒内。
13.2.22.2 对于首次焊制或采用新的焊接工艺时,应经船级社进行工艺认可。
13.2.22.3 焊接部位应清洁干净,除清油漆、锈迹、氧化物或其它影响焊接质量的有害的附着物。
13.2.22.4 管件应尽可能在车间内进行焊接,避免雨、雪及穿堂风的影响,环境温度不得低于零下
20℃。
施焊的焊工应持有相应等级的合格资质证书。
13.2.22.5 钢管与法兰的焊接应采用双面焊,内径不大于25mm的管子允许单面焊。
13.2.22.6 a的空气及过热蒸汽系统的管子与法兰的焊接,应使用低氢型焊条。
13.2.22.7 钢管的对接,及支管与法兰连接接头应使用手工电弧焊或埋弧半自动焊。
13.2.22.8 滑油、燃油、液压油系统及其它清洁度要求较高的管子焊接,单面焊时应采用气体保护焊作封底焊:
如采用双面焊,内圈焊缝应磨光。
13.2.22.9 钢管与法兰连接,其结构型式和焊缝尺寸应符合.1图1的规定,铜管的管子接头焊缝应符合3.2.20.7的规定。
13.2.22.10 氧乙炔气体焊,仅限于焊接管子直径不大于50mm,或壁厚不超过4mm的铜管对接头。
所有钢管采用氧乙炔气体焊后,应对其进行退火处理。
13.2.22.11 铜镍合金管的焊接应采用氩弧焊,必须在车间内干燥、避风的场所施焊,并采取防止管壁内焊缝处产生过氧化物的措施。
13.2.22.12 所有合金钢管,在电弧焊后应对其进行热处理。
13.2.22.13 镀锌钢管焊接后,对镀锌小范围遭破坏部分,允许用富锌漆涂补;大面积或破损严重时,焊后钢管应予重新镀锌。
13.2.22.14 焊缝应布置在远离管子弯曲处和膨胀补偿部分,焊缝距弯管转角处的直管段长的最小间距不得小于150mm(定型弯除外),直管与附件或直管的接管两焊缝的最小间距不得小于150mm。
13.2.22.15 管子焊接完工后,应清除焊渣、飞溅物,法兰及支管内圈焊缝均应用砂轮或锉刀等工具进行打磨修整、清除干净。
13.2.22.16 焊接表面不应有裂纹、焊瘤、气孔咬边、弧坑和凹陷,管内壁不允许存在塌陷,及未焊透等缺陷,如有上述缺陷应予修整或重焊。
13.2.22.17 焊缝成型、焊脚高度应彼此相同,焊缝尺寸应均匀,焊缝向母材过渡应圆滑无明显尖角。
13.2.22.18 被焊母材表面不允许有电弧擦伤,如有必须予以消除,凹坑应予补焊并打磨光顺。
13.2.22.19 对于不加垫环和不采用气体保护焊的对接焊缝,管内表面出现的凸出不能超过2mm,凹陷不能超过1mm,对要求高的管子,应进行磨光。
13.2.23 无损探伤
13.2.23.1 在Ⅰ级管系中,外径大于76mm的管子的对接焊接头,应全部经X射线或γ射线检查。
13.2.23.2 在Ⅱ级管系中,外径大于102mm管子的对接焊接头以及Ⅰ级管系中外径不大于76mm管子的对接焊接头,应以10%抽样进行X光射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