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黄河文明到一带一路第二卷60黄山贿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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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黄河文明到一带一路第二卷60黄山贿案

从黄河文明到一带一路(第二卷)【60】黄山贿案

六十、黄山贿案

除了直接打击贪污腐败官员,魏忠贤还对与贪腐官员勾结的地方豪强势力进行了严厉的打击。

其中最典型的就是“黄山案”。

魏忠贤除了要管军事、管内政,还要完成天启皇帝交给他的另外一个大任务,就是重修三大殿。

这个事儿从万历皇帝开始已经准备了二十多年,一直因为经费不足没有正式动工。

真正动工是天启二年。

这需要花很多钱,特别是需要从全国各地采集木料。

皇家采木这个事儿,小木料会从江浙等地采购,但大木头一般会从云南、贵州地区采集。

那些地方比较偏远,木材采集的成本也高。

其实安徽黄山地区也可以采大木,但是这里是徽商的发源地,黄山采木业早就被徽商垄断。

徽商在明朝政治中很有影响力,所以朝廷采木总是会避开黄山地区。

东林党被整肃以后,为了重修三大殿而在黄山采木的事情就被提了出来。

黄山吴家是歙县最大的木材商人,同时也很早就涉足盐业,是大盐商。

关于徽商利用“开中法”改革涉足盐业的故事我们在第一卷“叶淇变法”里面讲过了。

歙县是明朝徽州府所在地,也是徽商的大本营。

东林党人的“白手套”汪文言就是歙县人。

吴家能够在这里称雄,其实力可见一斑。

嘉靖、万历年间,吴家先后两次出巨资捐助抗倭军费,一次捐资二十万两白银;第二次捐资三十万两白银。

这种慷慨的捐助换来了几个南京留守政府的官职,有一些是虚衔,有一些是实职,帮助吴家迅速建立起了跟东林党的密切关系。

天启五年九月,东林党遭到整肃以后,刑部给事中霍维华上疏,提议在黄山地区采木以用于三大殿工程。

吴家众人得知以后大为不安,由家族中比较有影响力的一支吴养春出面,写信给他家在天津的代理人,安排他们带三千两银子进京去行贿,以期取消在黄山采办木材的提议。

吴养春的家人吴文节带着三千两银子,又委托在北京做官的程梦庚等人帮忙四处打点。

但吴养春以前在干过两件极坏的事情,一件是侵吞了其从弟吴养泽的家产。

吴养泽及其七岁的儿子都死的十分可疑——后来经过审讯认定吴养泽和他的儿子是被吴养春毒死的。

吴养泽死后,吴养春即诬告吴养泽的仆人跟试图侵占其财产,把吴荣下狱,然后把吴养泽的财产归为己有;第二是因为怀疑管家经管的账目有问题,就把管家给打死了。

管家的儿子吴孔嘉后来考取了功名,到北京作了一个小官;而吴荣出狱后也到北京投靠了吴孔嘉。

这两人都是吴养春的仇人,得知吴养春家人在北京行贿,就告发了此事。

魏忠贤派人逮捕了吴文节并吴养春一家。

吴养春被捕后,又托人花几万两银子试图行贿魏忠贤的亲信田尔耕,被田尔耕拒绝。

经过审讯,认定吴养春害死从弟、打死管家罪名成立;而且吴家曾私设崇文书院,跟东林书院一样招纳大批理学人士研讨政治。

在朝廷下令关闭天下书院之后,吴养春把书院改称书馆,继续运行。

更重要的是,吴家长期霸占黄山木场,违法倒卖黄山木材——这也是吴家发家致富的根源,累计非法获利超过六十万两。

还有这次帮助吴家四处打点的程梦庚等人,也被顺带查出来贪赃十三万六千两。

经过追赃,吴养春家产全部罚没入官,吴家其他分支的非法获利也被追缴,六十五万两银子被没收入官;程梦庚等人的家产十三万六千两也如数没收入库。

这个案子,经过东林党的翻案,长期以来一直被认为是一个冤案。

但吴养春让家人到北京行贿,希望朝廷不要到黄山来采木的这个行为是客观存在的,这本身就是严重违法。

一次就行贿三千两银子也不是一个小数目。

根据地方官员核查,吴养春家里在黄山只有三千多亩林场。

而整个黄山的林地面积是一百八十万亩。

吴养春家的林场只占了大约黄山林地面积的五百分之一。

朝廷到黄山采木,也不会盯着吴养春那三千多亩林地采。

如果采木成本由所有黄山木场主分担的话,那么吴养春愿意付出的三千两银子乘以个五百,就是一百五十万两银子。

也就是,需要朝廷在黄山采木成本超过一百五十万两,吴养春才值得拿出三千两银子去行贿以避免朝廷采木。

而且,朝廷采木不是白采的,要付钱的。

只不过因为有官员贪污等情弊,最后付的钱赶不上成本。

假设采木会亏掉一半的本钱,那么吴养春这三千两银子如果只是为了避免自己那三千亩林地的损失,就需要朝廷在黄山采木成本超过三百万两银子才行。

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最后整个三大殿的重建成本才五百多万两银子。

采木成本在整个预算中即便占大头,也不会超过三百万两。

这个成本中绝大部分是运费,木材原料成本不会超过一百万两。

而且朝廷采木也不会就盯着黄山一家采,浙江、福建、广东、云南、四川、贵州、河南、河北等地都要采木。

之前因为徽商利益集团的阻碍,一直没有在黄山采木,现在让黄山地区也分担一点而已。

最后算下来,在黄山地区采木,采个十几万两银子的木材就顶天了。

国家还要付钱来买,最后木场主的成本损失也就几万两银子。

这几万两银子的损失,是整个黄山全部木场主需要负担的成本,分摊到占黄山林地面积只有五百分之一的吴养春头上,也就是一二百两甚至几十两银子的损失。

为了可能承担的几十两或几百两银子的损失,就主动拿出三千两银子到北京去行贿,想要停止朝廷在黄山采木,这可能吗?

何况这个钱花出去,能不能成功还是一个未知数。

显然,花三千两银子,不可能是为了避免几百两银子的损失,而是几万两甚至十几万两银子的损失,才值得花这个钱去争取一下。

吴养春那三千多亩林地,就算全卖了,也不过价值一两万两银子,无论如何不必花三千两银子去北京行贿让朝廷取消在黄山采木。

既然东林党方面提供的材料,帐算不过来,那么我们就可以怀疑,这背后肯定有隐情。

要么是吴养春实际占的林地远远不止三千多亩,要么就是他是代表整个吴氏家族来行贿的,背后就是吴氏家族霸占黄山林场、盗采黄山木材大发横财。

朝廷到黄山采木,导致的几万两或者十几万两银子的成本损失,大部分可能要由吴氏家族来承担。

所以他们一听到霍维华提议到黄山采木,马上就积极准备出钱行贿,以避免损失。

只有把整个或者大部分黄山林地的采木成本都考虑进来,到北京行贿的帐才算的过来。

这就好比今天北京住房限购,影响了北京房价更大幅度的上涨。

某个开发商在北京只有一个楼盘,算下来全卖出去能挣个一亿元。

由于限购让房价少涨了每平米两千块钱,该开发商会因此少赚两千万。

于是他就出资三个亿,去北京市政府到处行贿,希望取消限购。

这可能吗?

显然这是不可能的。

如果真的发生了这种事情,那么我们就可以合理推测,这个开发商要么实际上通过各种隐蔽的方式,在北京还有很多很多楼盘在开发;要么他只是北京地区某些大开发商的代理人,负责出面打点而已。

吴养春案,也就是这么一个逻辑。

案件审理完毕之后,就有一个追查吴家非法获利的问题。

魏忠贤给皇帝的奏章说的很明白,需要追查的六十多万两银子不是吴养春一家的,而是整个吴氏家族。

“养春之祖守礼,霸占黄山木植,及山场地亩,积年擅利,并隐匿山地,总计赃银六十余万两。

”这是从吴养春的祖父吴守礼开始,多年累计下来的非法获利。

这个数字也并不夸张。

嘉靖年间,吴守礼一次就掏出二十万两银子资助抗倭军费;万历年间,吴养春也出资三十万两银子捐助军费。

能够一次拿出三十万两银子,吴养春的家产在六十万两以上当无疑问。

东林党人声称,吴养春家里根本没有那么多钱,朝廷派来追查赃款的人都是酷吏,为了完成任务逼迫整个徽州地区的富户出钱。

没多久,又出现一帮“愤怒的群众”围攻追赃官员,打死其两名家丁,把追赃官员给赶跑了。

吴家的情况,应该跟今天的某些地方黑恶势力比较类似。

我们举个例子,山西吕梁的黑社会老大张志雄,就是长期霸占吕梁地区的矿产资源大发横财,根据媒体报道:

“(张志雄)以聚鑫矿业为依托,打着开采陶瓷土矿的名义开采铝矾土矿。

其间,他网罗家族势力和刑满释放人员,有组织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犯罪活动,对妨害其利益和违背其意愿的群众蓄意滋事、随意殴打,致多人不同程度受伤。

同时,雇佣湖北人龚国兵带领手下非法掠夺他人矿藏,攫取巨额利益,逐步发展成方山县有名的黑恶势力……山西省国土厅委托山西省矿业联合会组织专家评定,聚鑫矿业越界开采破坏铝土矿资源量38万多吨,价值9995万元人民币。

在这中间,张志雄也花了大价钱建立自己在官场的“保护伞”网络,当上了县人大代表。

对于某些不合作的官方调查,张志雄也会组织“愤怒的群众”来予以抵制。

根据新华社的报道:

“2009年12月,方山县公安局大武派出所民警发现聚鑫矿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进行调查时,遭到张志雄带领的数十名工人围攻。

2011年10月,吕梁市国土局发现聚鑫矿业有越界开采嫌疑,国土局执法支队副支队长王立新带队准备下井核查,遭到张志雄及其团伙的辱骂威胁,调查被迫中止。

十八大以后,中央掀起“反腐风暴”。

首先是在中央的山西高官令计划被捕入狱,然后他组织的“西山会”朋党集团被打掉,跟着山西一大片高官落马,然后一层一层的打击地市县中的腐败分子,张志雄失去了官场保护伞,才最终落网。

魏忠贤先在朝廷中清洗东林党,再打击吴氏家族,也是这个路径。

——如果将来中国政府被张志雄这一类人的利益代言人控制了,那么他们书写的历史资料上,估计也是跟“黄山案”一样,把“张志雄案”写成一个专制政府试图对老实巴交的民营企业家进行敲砸勒索,人民群众非常愤怒而反抗官府暴行的故事。

张志雄的做法,跟吴家依靠霸占黄山林木资源发家,又花钱从政府那里购买政治头衔、发动群众围攻追赃官员的手法十分类似。

吴家被查之后,徽州知府竟然宣布“看破红尘、弃官出家”,当和尚去了。

东林党人声称这是因为知府大人一身正气,无法忍受酷吏追赃过程中对人民的盘剥才这么做的。

但无法忍受弃官就可以了嘛,出家当什么和尚?

给事中李鲁生的弹劾可能更有道理一些:

“受事避难为身家之图”。

知府大人害怕自己为地方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事情被追究,找个借口主动跑路的可能性看起来更大一些。

毕竟回家也可能被抓回来,当和尚的话,出家人云游四方、渺无音讯,还不好说人家是畏罪潜逃。

从黄山案这个视角,我们也可以进一步分析,魏忠贤和东林党分别是为哪部分人的利益服务的。

首先,魏忠贤的政策有利于相对降低云南、福建、广东等偏远地区的人民的负担。

因为以前采木都要从这些地方采,人民负担很重。

而安徽黄山地区独享特权可以不用承担这个义务。

在黄山采木就是平摊税负,徽州地区的木场主们负担增加一点,其它地方的人民负担就可以相对减轻一点。

这是从全国一盘棋的角度来考虑问题的。

而东林党人则专门照顾徽州这种富商云集的地方的利益。

徽州相对更靠近大运河,采木之后运往北京的成本要低得多。

东林党人就偏偏不让在这里采木,而宁可让朝廷跑到四川云南去采木,运费因此增加数倍。

第二,魏忠贤的政策对黄山本地的普通林业开采者也更有利。

吴家长期霸占黄山木材,把黄山视为自己家的财产,所以才会为了取消黄山采木的政策跑到北京去行贿。

其他人要想从黄山采木谋生,恐怕就很难了——人家连皇帝的圣旨都会想办法搞定,难道你一个普通竞争对手还想不出办法来把你干掉?

就跟上面讲的山西黑恶势力霸占矿场,对竞争对手采取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手段一样。

吴养春这种人,因为财产问题,可以打死自己的管家、害死自家的弟弟,可以想象他会用什么手段对付外姓的竞争对手。

整个吴氏家族,在当地经营数十年,在朝廷有东林党罩着,地方上的政商关系肯定也早就理顺了。

谁要是未经他们家允许跑到黄山去采木,会是什么结果?

黄山那么大,普通山民靠山吃山,可能管不过来。

但对经营到一定规模的木商,要想打击驱赶就是很容易的。

所以,老是有一些人说东林党代表商人的利益,但其实还应该再往下一层问一下:

他们代表的是哪一部分商人的利益?

很显然,并不是普通的商人和城市市民,而是通过官商勾结,对下盘剥普通商民,对上抗拒国家税收,获取垄断暴利的那一部分大商人的利益。

这跟汉朝的豪强在本质上是一样的,不过汉朝的豪强主要是基于土地兼并的豪强,明朝后期的豪强是基于商业垄断的豪强而已。

放到今天,其实就是地方黑恶势力。

就像前一段刚被枪毙的四川黑社会老大刘汉,说起来人家也是汉龙集团的董事长,资产四百亿,有好多家上市公司,是生意做的很大的大商人。

还捐过好几百万资助四川地震以后的希望小学建设,各种慈善活动捐款数量在四川商界位居第一名,被称为四川“首善”。

连续三届当选四川省政协委员、常委。

有很多官员,包括中央的高级官员,都很乐于为这样的“商人”服务。

但在这些光鲜的外表背后,刘汉集团却干着杀人越货的勾当,是当地一霸,谁要是敢跟他们家抢生意,不是打死就是打残。

让这种“商人”兴旺发达,让这些官员来掌握国家政权,显然并不能促进国家社会的进步。

说什么东林党人代表了中国近代工商业阶层的利益,代表国家的发展方向,就是一个笑话。

真正能够代表明朝中后期工商业阶层的利益,能够促进中国走向近代化的人物,绝对不是东林党,而是那些反对东林党或者被东林党所反对的人,包括海瑞、李贽、张居正、魏忠贤等等。

他们不像东林党那样,把重视商业发展的口号喊得震天响,而是坚决的主张打击官僚腐败、打击地方黑恶势力、打击不正当的商业垄断,富国强兵,这才能为工商业的健康发展开辟道路。

在推动国家进步的道路上,政府官员的责任,不是去鼓吹工商业有多么重要,不是去跟商人结成利益同盟,更不是通过削减本来就不多的税收来弱化国防力量和政府财政。

而是通过建立廉洁的官僚体系,提高政府效率,修水利、赈饥荒、养老弱、强军队,平整道路、完善驿站,使社会稳定、民生幸福、国家安全、交通便利,打击包括暴力驱逐、强迫交易在内的各种不正当竞争,建立一个公平的市场环境。

那么剩下的事情,工商业企业家们、技术人员、普通劳动人民,就可以干的很好,要技术进步有技术进步,要商业繁荣有商业繁荣。

近代工商业体系,自己就会发展出来。

政府该收税收税。

按照明朝的那个低得可怜的商业税率,再多收一点,翻个几倍都没关系。

东林党所鼓吹的“藏富于民”是一个谎言,本质上就是藏富于豪强、藏富于官僚、藏富于黑恶势力。

他们当政,既不修水利,也不强国防,更不打击腐败和地方豪强,所作所为全都是违反商品经济发展需求的。

商品经济、近代工商业的发展,远远不是一个减税那么简单,它需要一个完善的基础支撑体系。

一个廉洁高效、军事强大的大一统政权是基础的基础。

所以德国、俄国、日本的近代工商业大发展,都是以战争建立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为契机发展起来的。

东林党通过削弱政府财政和纵容腐败来彻底摧毁这个支撑体系,是近代工商业发展最凶残的敌人。

工商业税收收不上来,负担全压到农民头上,军饷都发不够,内部农民暴动、外部强敌入侵,还怎么发展近代工商业?

很多人仅仅因为东林党呼吁减免商税这一条,就认定他们代表近代工商业阶层的利益,显然是以偏概全。

有材料说是三万两。

《熹宗实录》记载为三千两。

三万两数字太大,一次行贿这么多钱不太可能,仍以实录为准。

《图书集成·明伦篇·奴婢篇》。

转引自《明末徽州大狱与党争》,王兴亮。

《熹宗实录》,卷七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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