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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材料采购招标文件范本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建设单位:

(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期:

招标公告

第一卷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合同条款

第三章合同格式

第二卷货物需求和技术要求

第三卷投标文件

第四卷评标办法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XXX工程已按照规定程序在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招标人为辽宁葫芦岛八家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程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XXX

招标内容:

XXX。

建设规模:

详见招标文件

工期要求:

XXXX开工至XXXX竣工。

标段划分:

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

二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信誉、能力的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二标段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XXX资质。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XXX,每日上午08:

00时至11:

30时,下午13:

30时至16:

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招标代理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XXX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金额:

一标段XX万元;二标段XX万元。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材料:

一标段要求携带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电力进网施工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身份证及项目经理身份证。

二标段要求携带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拟派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证书(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安全B证、身份证;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身份证。

(6)类似工程业绩(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7)开标时,必须提供BBB及以上的企业信用报告概述(在“信用辽宁”网站上可查询,并且在一年有效期内)。

注:

1、以上证件、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2、投标报名单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携带以上1~7项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XXX进行资格备案审查,合格后持证明及以上资料到招标公司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XXX,开标地点XXX。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注: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XXX

地址:

XXX

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2016年08月08日

第一卷

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一章

投标须知

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容规定

1

工程名称:

XXX(一标段)

招标人:

质量要求:

验收合格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按合同约定

招标范围:

2

合同名称:

(一标段)

3

2

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4

14

投标保证金额为:

XX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不少于2日进入招标公司的指定账户。

开户行:

开户名:

账号:

行号:

电话:

注:

交完保证金后,请将银行回执单复印件传送至招标公司。

5

15

投标预备会:

不统一组织

6

16

投标有效期为30天(日历日)

7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U盘一份(封装在正本中)

8

18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9

19

投标截止时间:

项号

条款号

内容规定

10

开标时间:

地址:

11

补充

说明

1、中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内容进行提供货物,否则,报价后一旦缺少备品、备件及材料不做价格调整。

2、生产及供货过程中不能因材料涨价,改动设备价格。

3、供货商供货后,要有厂家专业工作人员对设备进行安装并调试,运行后仍需要专业人员对设备安装进行跟踪服务。

4、货物价格(含设备费、随机备件费、调试费、服务费、特殊工具及检测仪器费、包装与运输装卸费、保险费、税费及图纸资料费、利润、税费及政策性风险等所有费用)。

5、交货地点:

八家子沙河哨村、平山子村(甲方指定地点)。

12

验收

方式

供货单位按照甲方指定地点将货物运至现场,建设单位将按照货物清单进行验收,待验收合格后支付款项并进行安装。

建设单位在安装完成过后,将按照行业标准及本次招标的具体要求,组建专家验收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并形成运转后将进行余款的拨付。

13

付款

方式

按合同约定

14

评标

办法

综合评估法

15

招标控制价

1、设立招标控制价;

2、招标控制价为元;

3、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或低于企业成本价的为废标。

一、总则

1、项目说明

项目的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和第2项所述。

上述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已在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备案登记,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设备供货单位或制造商。

2、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资金,目前资金已到位。

3、投标人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与公告要求相同。

4、付款方式:

详见前附表.

5、合同的货物及服务

合同的货物应该是合格品或优质品。

它应该符合国家质量检定标准或部颁标准。

货物进场后,供货方应向购货方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产品质量保修书、产品使用说明书。

本条款所说的“货物”系指制造加工或用重要的主要的元部件装配成的货物,其基本特性、功能或效用应是在商业上公认的与元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七日内提交所供设备安装的基础图或应该预留、预埋配件图。

安装时供货方应派人到现场检查指导。

中标人供货期应符合施工进度要求(详见购货合同)。

如果超过供货合同时间,给招标人工程带来损失,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进行2%—5%合同价款的罚款。

6、投标费用

投标费用系指投标人承担的所有与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建设建单位在任何情况下不负责该费用。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中已阐明所需货物、招标程序和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卷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及合同条款

第二卷货物需要和技术要求

第三卷投标文件

第四卷评标办法

投标人应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格式、条款和规格,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投标人将承担其风险,有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

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且仅作为本项目招标使用。

8、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收到招标文件5日内按招标公告中载明的邮编地址以书面(信件、电报或传真下同)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对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9、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日前15日内任何时候,无论何故,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答复投标人提出澄清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其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并报送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备案。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的形式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可根据第16款的规定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

三、投标文件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说明

10.1.1投标文件应用中文编写。

若其中有其他语言的书面材料,应附有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包括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

10.1.2度量衡计量单位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1.3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按第11和12款填写的投标函和投标报价;

(2)按第13款出具的,证明投标人有资格投标以及如果中标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

(3)按第14款出具的,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其辅助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

(4)按第15款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11、投标函格式

投标人应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函及其适用的投标报价表、投标货物分项报价表,证明提供的货物、货物简介、原产地、数量、和价格。

12、投标价格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所附的相应的投标报价表、投标货物分项报价表上填写拟提货物的单价和投标总价。

如果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有出入,以招标方认定价格为准。

投标价格表应按下列方式填写:

货物价格(含包装费、运输装卸费、指导调试服务费、利润、检验测验费、税费及政策性风险等所有费用),分项报价详见投标货物分项报价表。

13、投标人的合格性和资格的声明文件

根据第10款规定,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声明文件应使买方满意。

投标人提供的履行合同的资格声明文件应使买方满意。

(1)若投标人按合同提供的配套产品不是投标人制造或生产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注明。

但售后服务购方只对售方。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14、货物的合格性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声明文件。

根据第10款规定,投标人须提交拟供合同项下货物和辅助服务的合格性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声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声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

(1)货物主要技术和性能特点的详细描述。

(2)一份说明所有细节的清单,包括使货物在技术规格中规定的特定时间内正常和连续工作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特殊工具的价格和供货来源信息。

为说明第款的规定,投标人应注意买方在技术规范中所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和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的参考资料,该资料仅系说明并非进行限制。

投标人可提出替代标准和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但该替代对象应相当于或优胜于技术规范中的规定,以使买方满意。

1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提交“前附表”第4项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投标保证金是用于保护招标人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如发生款规定的行为,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投标保证金应以下列任何一种方式提交:

转账支票或现金支票(不接受承兑汇票和投标保函)。

任何未按第和款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非响应性投标而按第23.4.4款予以拒绝。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按第33款签订合同、按第34款缴纳中标服务费后予以退回,不计利息。

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未能按第32款规定签订合同。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后30天。

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退还。

16、投标预备会

不统一组织投标预备会。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交流。

17、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30日内。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及“答复”为书面往来。

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对于同意此要求的投标人,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可要求其延长投保保证金的有效期,第15款中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按第9款规定,如投标截止日期被推迟,则投标有效期相应顺延。

18、投标文件的一般要求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正本、四份副本的投标文件,并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明确注明“正本”和“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发现差异,将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后者须将“授权委托书”以书面形式附在投标文件中。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人签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投标文件的密封、标志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单本密封包装,然后再合并包装一层,即二层包封。

内外包封均应:

(1)内包封上应分别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正本、副本字样和投标人名称及地址,以便将“迟到”的投标文件原封退回;

(2)外包封上应写明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及在“前附表”第10项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前“不准启封”;

如果外包封未按第和款规定密封和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按“前附表”第8项说明的地址递交到招标人。

所有投标单位的盖章必须为企业公章,盖合同专用章或投标专用章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0、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人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前递交。

根据第7款规定,招标人可修改招标文件并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招标人和投标人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将按延期后的投标截止日期履行。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根据第20款规定,招标人将拒绝任何晚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交到的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招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销的通知应按第18和19款规定进行准备、密封、标注和递交。

根据第款规定,投标截止日期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日起至第17款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

否则招标人将按第

(1)款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五、开标

23、开标

招标人将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必须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证件进入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

开标时唱正本“投标报价”及其内部的修改、投标的撤销、有无必需的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详细内容。

若投标人的撤销投标通知第22款要求送达,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打开。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23.4.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的;

23.4.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的;

23.4.3投标文件未加盖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印鉴的;

23.4.4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或缴纳不足的;

23.4.5有两个以上不同投标价,且未注明何者有效的;

23.4.6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23.4.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23.4.8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六、评标

24、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组建评标委员会,评委会由招标人代表及辽宁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等组成。

评标委员会成员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

25、投标文件的澄清

开标后,评委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是否恰当的签署。

若单价与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大写金额与数字不符,以大写为准;文字与图表不符,以文字为准。

若投标人拒绝接受上述审定,其投标将被废除。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估和比较,评委会可以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或就有关问题与投标人进行磋商。

提出的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26、评标

采用综合评估法

技术审评

(1)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满足招标货物技术要求的程度;

(2)产品的先进性与经济性;

(3)产品运行的稳定性与可靠性;

(4)产品的市场占有量;

(5)产品配套、专用工具及易损件配套的齐全性;

(6)安全及环保;

(7)产品生产的工艺及工艺装备的先进性、齐全性;

(8)产品检测设备的先进性、齐全性;

(9)产品执行标准;

(10)设计转化能力和投标产品与国外设备的衔接性(如果涉及);

(11)质量、环境、职业健康认证体系;

(12)业绩(设计、制造、调试、近2年同类产品的运行证明)。

商务评审

(1)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付款条件:

投标人应按照合同条款上所列的付款计划进行报价;

(3)包装及运输方式;

(4)投标总价(含设备费、随机备件费、调试费、服务费、特殊工具及检测仪器费、包装与运输装卸费、保险费、税费及图纸资料费);

(5)售后服务;

(6)优惠条件;

(7)经营信誉。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报招标人审定。

27、保密程序

从开标时起到授予合同时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人员。

除第25款规定外,从开标时起到授予合同时止,投标人不得就有关投标的任何事项与招标人联系。

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人在评审、比较或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被废除。

七、定标和授予合同

28、资格终审

无论是否已进行了资格预审,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所选择的中标候选人是否有资格能圆满地履行合同做出确认。

上述确认将综合考虑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基于投标人按第13款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的声明文件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和合适的其他文件资料。

如果投标人被确认为无资格或能力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

29、定标

中标的标准

(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了实质性响应;

(2)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

(3)报价合理:

(4)保证质量、保证交货期,提供最佳售后服务;产品在同行业中市场占有量较大。

用户评价好。

对未中标人,招标人不做任何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30、授予合同的准则

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中标人

31、中标通知

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被接受,中标通知书须在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备案。

中标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成立。

32、签订合同

中标人与买方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签订书面合同。

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是该书面合同的组成部分。

若中标人未能满足第款的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

按工程合同金额的5%交纳履约保证金。

33、招标代理机构的服务费

招标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按中标金额的1.5%收取。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付清中标服务费,并领取中标通知书。

34、其他

未尽事宜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执行。

第二章合同条款(略)

第三章合同格式

招标人:

法定代表人: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1、4)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3)按企业标准执行;(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

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国家或业主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或业主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投标人送货;

(2)投标人代运;

(3)招标人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第七条验收方法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招标人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符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15天内向投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招标人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招标人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的规定。

3、招标人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书面异议后,应在5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招标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投标人的违约责任

1、投标人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招标人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招标人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投标人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2、投标人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投标人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

招标人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投标人应当偿付招标人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

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投标人应当负责赔偿。

3、投标人逾期交货的,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招标人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招标人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4、投标人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招标人在代保期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招标人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投标人承担。

5、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投标人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招标人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投标人未经招标人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6、投标人提前交货的,招标人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如合同规定自提的招标人可拒绝提货。

投标人逾期交货的,投标人应在发货前与招标人协商,招标人仍需要的,投标人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招标人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投标人通知后15天内通知投标人,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

第十条招标人的违约责任

1、招标人自提产品未按供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投标人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投标人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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