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口岸及边境线医学媒介生物监测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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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口岸及边境线医学媒介生物监测工作方案

全国口岸及相邻边境线医学媒介生物本底

调查和监测专项工作方案

1目的

通过在全国国家对外开放口岸(口岸核心能力达标口岸)及其相邻边境线全面、规范地开展一轮医学媒介生物本底调查和监测专项工作,系统、完整、准确地掌握全国口岸和边境线具有重要传病意义的医学媒介生物的本底情况(包括种属构成、种群分布、季节消长情况及其自然感染病原体情况),为识别输入性医学媒介生物、掌握口岸区域医学媒介生物密度变化情况、防控虫媒传染病在口岸地区的暴发流行提供坚实的科学依据;并为今后建立医学媒介生物地理分布和信息预警系统奠定基础。

同时,通过对此轮本底调查数据进行风险研判,确定口岸医学媒介生物监测的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提高口岸卫生检疫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原则

2.1监测原则

监测是指应用科学的方法,长期、连续、系统地收集医学媒介生物,从而获取种类、数量、分布和季节变化等资料,监测应遵循“五定”原则,即“定人员、定时间、定地点(鼠类定生境)、定方法、定器械”。

定人员:

在监测周期内,监测人员保持不变,没有特殊情况,不得增减更换。

定时间:

包括周期、频次和布放收集工具的时间三个方面,一旦确定不得更改。

如遇特殊天气可顺延。

定地点:

根据口岸范围大小和地貌特点,选择具有代表性生态环境的三至五个监测点。

在一个监测周期内,鼠类不得随意更改生境,其它医学媒介生物不得随意更改监测地点。

定方法:

在监测周期内,统一采用本方案制定的方法。

如果边境地区因野外条件不适用制定方法的,可因地制宜选用敏感的方法,但应在原始记录中注明所用方法,方法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定器械:

在监测周期内,应选用规范统一的监测器械以保证数据的统一性和稳定性。

2.2本底调查原则

本底调查应采取多种监测方法,调查范围尽可能覆盖整个口岸区域,力争捕获到口岸区域内的所有医学媒介生物种,以便完整的掌握本口岸的医学媒介生物本底情况。

2.3样本鉴定、检测和送样原则

2.3.1此次本底调查所获医学媒介生物样品,捕获的医学媒介生物分类鉴定到种后,每个种保存2-10个标本;其余样品根据种类不同分类,并按规定方法保存以备病原体检测。

2.3.2本口岸有条件进行分类鉴定和病原体检测(单种蚊虫30只以上开展病原体检测)的,应在本口岸及时完成;本口岸无法进行分类鉴定和病原体检测的,制作标本留存后按规范保存并送样至直属局检测。

2.3.3新种和新记录种等疑难标本的鉴定、新发传染病病原体的确证和阳性样品的复核按就近原则送中国检科院或广东局P3实验室进行鉴定、检测,需进一步鉴定和复核检测的标本和样品送军事医学科学院微生物流行病研究所进行鉴定、检测。

3任务

3.1对象和内容

以鼠类及体表寄生虫(蚤、蜱、螨等)、蚊类和游离蜱类(仅限黑龙江、吉林、内蒙古、新疆、西藏、云南和广西与周边国家有边境土地接壤的陆路口岸)为主,掌握它们在口岸区域的种属构成、种群分布、季节消长情况及其携带病原体情况。

3.2范围

全国正式对外开放口岸(包括口岸周边400米环境)、陆路口岸周边边境线。

3.3时间

3.3.1监测时间

调查周期为1个监测年度,鼠类及体表寄生虫调查时间为2014年5月-2015年4月;蚊虫调查时间为2014年5月-10月,蜱类调查时间为2014年5月-9月。

监测频次:

鼠类每月1次(中旬),蚊虫和蜱类每月调查2次(分上、下旬进行),每次的监测时间为连续3天(诱卵器法除外)。

本底调查频次:

鼠类、蚊虫和蜱类每月至少开展1次。

3.3.2病原体检测时间

病原体检测每三个月为一个期限,即2014年7月、2014年10月、2015年1月和2015年4月底前应分别完成此前三个月中捕获的医学媒介生物样品的病原体检测工作。

3.4本底调查和监测方法

3.4.1鼠类:

鼠类及体表寄生虫采用夹夜法、笼捕法或粘鼠板法进行本底调查和监测。

本底调查可更换诱饵,覆盖口岸所有地区;监测不得随意更换诱饵。

3.4.2蚊类:

3.4.2.1各口岸成蚊监测采用2诱蚊灯法(诱集时间为日落前后1小时);云南、广东、广西、浙江、江苏、深圳、珠海、厦门、福建和海南局所辖各口岸还应采用诱卵器法监测白纹伊蚊和埃及伊蚊。

3.4.2.2蚊类本底调查除采用2诱蚊灯和诱卵器法外,还可选用帐诱法、幼虫吸管法和幼虫勺捕法等方法,调查时间尽可能覆盖全天。

3.4.3游离蜱监测采用人工小时布旗法。

如有条件游离蜱还可采用宿主动物巢穴采集法和洞干蜱采集法开展本底调查。

相关调查方法详见《口岸医学媒介生物监测方法》(附件1),监测记录表格请参考《口岸医学媒介生物调查记录表》(附件2,记录表填写编号由直属局统一编制)

3.5医学媒介生物样品的处理

捕获的医学媒介生物样品的处理方法,详见《口岸医学媒介生物标本前处理、保存和送样规范》(附件3)

3.6医学媒介生物携带病原体检测

本次专项调查开展以下医学媒介生物携带病原体检测项目:

1.鼠类:

鼠疫菌、汉坦病毒、伯氏疏螺旋体。

2.蚊类:

甲病毒属、黄病毒属、疟原虫。

3.蜱类:

森林脑炎病毒、伯氏疏螺旋体。

实验室检测方法详见《口岸医学媒介生物携带病原检测方法》(附件4)。

为节约有限的检测资源,病原体检测项目应因地制宜有所侧重,具体选择范围请参考《全国口岸重要病媒生物携带病原体检测范围》(附件5)

4报告

4.1监测数据上报。

各口岸每次监测后应在72小时内采用“医学媒介生物信息报告系统”将监测情况、监测结果及照片(医学媒介生物监测现场照片、捕获的医学媒介生物照片和标本照片各1张。

)等数据上报总局卫生司。

4.2年度总结报告。

各直属局应当对所属口岸2014年5月-10月的监测资料进行汇总、分析、评估,形成总结报告上报总局。

总结报告的内容包括:

口岸基本情况、口岸医学媒介生物种属情况、媒介携带病原体检测情况以及对发现媒介新种、检出携带病原体阳性、种属构成发生明显改变等情况进行传染病传播风险评估、应对措施建议等。

4.3信息专报。

对于在监测捕获并经鉴定为外来物种的,或者媒介携带病原体检测发现当地未见报道的病原微生物时,各直属局应当按照《国境口岸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及发布管理规定》的要求,在24小时内上报总局;检测结果为特别关注传染病病原体阳性的,应在2小时内上报总局。

5研判

5.1风险研判

根据医学媒介生物的监测结果,结合口岸所在地及接壤国家或地区的传染病疫情,确定重点监测的媒介种类、重点监测口岸或区域,由总局组织全国口岸医学媒介生物应急监控技术协作组专家论证。

5.2研判结果的应用

5.2.1重点对象风险控制措施

制定口岸重点监测医学媒介生物及其携带病原体的名录,实施动态管理,将重点对象的密度控制在不足为害的水平;遇有重点监测医学媒介生物密度异常增高,应及时开展动态监测,通过扩大监测区域、增加监测频次等方式查找医学媒介生物密度增高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周边国家或地区有虫媒传染病疫情流行时,应及时发布相关虫媒传染病疫情警示通告,立即开展与虫媒传染病相关的医学媒介生物的监测;并重点查验来自疫区出入境交通工具及其货物携带的媒介生物。

5.2.2重点口岸或区域风险控制措施

重点口岸或区域结合医学媒介生物生态习性及口岸地理、环境等特点,制定相关口岸或区域医学媒介生物控制方案,采取控制措施,并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双(多)边合作监测重点项目。

6保障

6.1能力保障

对口岸一线卫生检疫人员开展医学媒介生物监测(包括标本制作与鉴定)及携带病原体检测技术骨干培训,确保本次医学媒介生物本底监测工作队伍能力、方法器具保障到位,监测工作质量和数据准确、有效。

6.2质量控制

6.2.1监测和鉴定结果的复核

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应当采用本方案规定的监测方法,以确保全国口岸本底监测数据的可比性。

对各口岸在本底监测中发现的新种、新记录种、稀有种等医学媒介生物,应留存足够数量的标本,以备总局委派权威专家对留存标本进行复核。

6.2.2病原体检测结果的复核

各实验室检测结论为阳性的样本,送中国检科院卫检所媒介实验室或广东局P3实验室进行复检;需进一步复核的样本送军事医学科学院微生物流行病研究所进行检测。

承担媒介携带病原体复检任务的实验室,应当妥善保存病原体检测阳性样本。

6.3核查措施

6.3.1督导检查。

为确保质量,提高医学媒介生物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总局将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口岸,派检查组对监测、检测质量控制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监测工具、采集记录、医学媒介生物标本、鉴定记录、实验室检测人员能力等内容,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谎报结果等恶性行为,将在全系统予以通报。

6.3.2绩效考核

数据上报应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原则,要建立严格的结果审核复核制度并认真执行,对出现弄虚作假、瞒报、漏报、迟报、误报等行为,将扣除直属局绩效考核评分。

7附件

附件1口岸病媒生物监测方法

附件2口岸医学媒介生物调查记录表

附件3口岸医学媒介生物标本前处理、保存和送样规范

附件4口岸医学媒介生物携带病原检测方法

附件5全国口岸重要病媒生物携带病原体检测范围

 

附件1

口岸医学媒介生物监测方法

1.鼠类及体表寄生虫监测方法

1.1鼠类监测方法

1.1.1笼捕法参见《国境口岸鼠类监测规程》(1240-2003)5.2(c)

1.1.2鼠夹法和粘鼠板法参见《病媒生物监测方法鼠类》(23798-2009)3.1和3.2

1.2鼠类体表寄生虫监测方法

1.2.1蚤类监测方法参见《国境口岸蚤类监测规程》(1292-2003)附录C

1.2.2蜱类监测方法参见《国境口岸蜱类监测规程》(1293-2003)附录A

1.2.3螨类监测方法参见《国境口岸螨类监测规程》(1339-2003)附录A

2.蚊类监测方法

蚊类监测方法参见《病媒生物监测方法蚊类》(23797-2009)2.1、2.2、2.6、2.82.10、2.11和2.13

3..蜱类监测方法

此处指游离蜱,鼠带蜱类调查与鼠调查一起进行。

调查时一般每月分上、下旬定期调查。

3.1游离蜱布旗法和宿主动物巢穴采集法参见《国境口岸蜱类监测规程》(1293-2003)附录A

3.2洞干蜱采集法:

在调查区内找鼠洞洞口,用探蚤棒伸入洞内,取出探蚤棒采集粘附的蜱类,带回实验室检查、鉴定、计数统计。

蜱密度=(捕获蜱数/检查洞穴数)单位:

只/洞

 

附件2

口岸医学媒介生物调查记录表

表1.口岸鼠类监测现场记录表(现场采样人员填写)

表2.鼠类鉴定检测记录表(鉴定检测人员填写)

表3.口岸成蚊监测现场记录表(现场采样人员填写)

表4.口岸蚊虫卵监测记录表(现场采样人员填写)

表5.口岸蚊幼虫监测现场记录表(现场采样人员填写)

表6.口岸蜱类监测现场记录表(现场采样人员填写)

表7.新记录物种表(直属局卫生处填写)

 

表1口岸鼠类监测现场记录表

监测方法:

监测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

编号

生境类型

监测用器械数

有效器械数

捕获总数(只)

鼠密度

合计

天气:

风速:

温度:

℃湿度:

%海拔高度米

监测单位:

监测人:

填报日期:

年月日

 

表2.鼠类鉴定检测记录表

采集时间:

采集地点:

编号

生境

种类

性别

年龄

体重g

体长

耳高

右后足长

体表寄生虫数量

病原体检测

如检测结果为阳性,应注明检测方法

鼠疫菌

汉坦病毒

伯氏疏螺旋体

阴性

阳性

阴性

阳性

阴性

阳性

监测单位:

解剖制作者:

表3口岸成蚊监测现场记录表

监测方法:

监测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

编号

监测地点

生境类型

采集开始时间

采集结束时间

监测用器械数

捕获数量(只)

密度计算单位

蚊密度

备注

合计

天气:

风速:

温度:

℃湿度:

%海拔高度米

监测单位:

监测人:

填报日期:

年月日

 

表4口岸蚊虫卵监测记录表

监测方法:

监测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

编号

蚊虫种类:

诱卵环境

备注

诱卵器数

卵阳性诱卵器数

诱卵指数

合计

天气:

风速:

温度:

℃湿度:

%海拔高度米

监测单位:

监测人:

填报日期:

年月日

 

表5口岸蚊幼虫监测现场记录表

监测方法:

监测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

编号

监测地点

水体类型

采集时间

(时、分)

监测用器械数

捕获数量(只)

密度计算单位

蚊幼虫密度(单位)

备注

合计

天气:

风速:

温度:

℃湿度:

%海拔高度米

监测单位:

监测人:

填报日期:

年月日

 

表6口岸蜱类监测现场记录表

监测方法:

监测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

编号

监测地点

生境类型

监测人员姓名

采集开始时间

采集结束时间

捕获数量(只)

成蜱

若蜱

幼蜱

合计

天气:

风速:

温度:

℃湿度:

%海拔高度米

监测单位:

填表人:

填报日期:

年月日

 

表7新记录种、新种登记表

生境及地点

日期

种名

采集方法

数量

采集人

鉴定人、

复核人

拉丁文名称

天气:

风速:

温度:

℃湿度:

%海拔高度米

监测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月日

 

附件3

口岸医学媒介生物样品前处理、保存和送样规范

一、口岸医学媒介生物鉴定检测样品前处理规范

(一)鼠类及体表寄生虫

1准备工作

1.1穿戴防护用具:

防蚤工作服、乳胶手套、防生口罩、帽子、防护镜。

1.2器械:

白色方盘、固定板、镊子、手术剪、纱布、消毒试管和广口瓶、小塑料样品袋、3%的来苏尔、75%酒精、棉球、标签、标本采集专用工具等。

2鼠类样品采集:

2.1无菌及生物安全要求

2.1.1无菌操作:

采集血液和组织样品过程要求鼠体表消毒并需使用已消毒或一次性无菌器材,血液和组织样品需保存在无菌容器内。

2.1.2生物安全防护:

鼠类解剖、采集血液和组织样品时需作好个人生物安全防护,整个解剖过程应在生物安全柜(—2A及以上级别)中进行(无生物安全柜的单位,应在良好通风的实验室进行,并保持实验操作人员处于上风位置)做到防叮咬、防刺伤、防气溶胶传播等,如穿防蚤隔离衣、鞋、胶手套、防生口罩,实验室需配备硬质防穿刺的废物容器。

2.2活鼠样本处理

2.2.1外观检测:

将鼠标本置方形手术盘的解剖板上,检测鼠体体重(g)、体长()、尾长()、耳高()、后足长()、性别(♀♂)、鉴定鼠种,填写记录表。

2.2.2血样采集:

在密封塑料袋内放置适量氯仿或乙醚棉球,将装有活鼠的鼠袋放入,经过一定蒸熏时间,使鼠类处于浅昏迷还有心跳的状态后取出;采血方法参见《病媒生物感染病原体采样规程鼠类》(28940-2012)

2.2.3血清处理:

采血后编号登记,先置放室温1个小时,然后3000转/分钟离心15分钟,取上清液。

2.2.4脏器采集:

脏器采集:

按皮下、腹腔、胸腔的顺序解剖,采取膀胱、肝、脾、肺和心脏等,腹腔和胸腔脏器采集时应更换无菌剪、镊。

2.3死亡的鼠类:

2.3.1鼠体外观检测:

同2.2.1;

2.3.2血样采集:

将鼠类从鼠袋中取出,钉在解剖板上(解剖板放在手术盘内,下垫纱布及3%的来苏尔浸泡液),用75%酒精棉球将鼠体消毒清洗一遍,然后沿着腹正中线剪开(皮下至肌肉组织),找到心脏后剪开,立即用消毒试验滤纸片沾心脏血,沾血面积应不少于1×4,然后放入消毒试管,编号登记;

2.3.3脏器采样:

同2.2.4;若动物腐败或鼠尸残缺不全时,通常采取股骨髓检查。

先剥去骨外肌肉,消毒后剪断股骨,用白金耳取骨髓。

每个脏器存放一个小塑料袋内,封口后编号和登记。

3.鼠体表寄生蚤、螨、蜱类标本采集:

鼠类采血和解剖采样前应先捡蚤、螨、蜱类。

打开经过氯仿或乙谜蒸熏昏迷的鼠的鼠袋,将鼠倒进白色的深搪瓷盆内。

先把鼠袋慢慢翻开,随翻随捡,将寄生虫放进指形管中;然后一只手用大镊子夹持鼠体,另一手用梳子梳鼠体蚤、螨、蜱,由鼠头部往后梳,再由尾部向前梳,特别要注意颈部、腋窝和股骨内侧。

将刷出的鼠体外寄生虫蚤、螨、蜱,用毛笔沾75%酒精或镊子分类捡入指形管(内装75%酒精);再将用铅笔书写的标签放至指形管中,用脱脂棉塞口。

将其存放于内装75%酒精的大磨口瓶中。

(二)蚊类和蜱类

1.分类鉴定用蚊、蜱的标本采集:

采用氯仿、乙醚、冷冻灭活,按不同类别媒介分别置于干净的白色方盘上分类。

蜱类根据标本完整性要求,挑选较理想的标本分别按时间、地点分类捡入指形管内(内装75%酒精),再将用铅笔书写的标签放至指形管中,用脱脂棉塞口。

将其存放于内装75%酒精的大磨口瓶中。

蚊类用双针法插于标本盒(或指形管)内,加贴标签和登记,室温干燥保存(盒内放置樟脑丸)。

2.病原检测用蚊、蜱样品采集:

2.1蚊样本采集:

蚊样本于-25℃冷冻30分钟,取出后放于冰上分类鉴定,按采集批次、地点和蚊种分组,30只/组(不足30只也归于一组),-70℃或液氮保存备检。

2.2蜱样本采集:

蜱样本采集分类鉴定,立即密闭分装冷冻处死,-70℃或液氮保存备检。

二、医学媒介生物标本制作规范

参见《医学媒介生物标本采集、制作及保存规程》(1876-2007)

三、口岸医学媒介生物鉴定类样品保存运送规范

参见《口岸医学媒介生物鉴定检测样品保存运送细则》

四、口岸医学媒介生物检测类样品保存运送规范

医学媒介生物携带病原体的检测样本运送必须遵守《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4号)》和《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5号)》的要求。

运送样本的容器或包装材料应当达到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9284包装说明602)规定的A类包装标准(图13-2),符合防水、防破损、防外泄、耐高温、耐高压的要求,在外包装的外表面应按《危险货物包装标志(190-2009)》的要求贴上统一的标识,运送疑似鼠疫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样本时应按《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加贴标识。

1.鼠样本送检

1.1活鼠送检:

活鼠连同鼠笼置于捆扎袋口的鼠袋内,由专人送检。

1.2鼠尸送检:

新鲜鼠尸如不能采集血液和组织样品需立即送检,用隔水防渗材料密封,置于生物安全运输箱中由专人送检(不能与冰冻冷媒直接接触,避免鼠尸冰冻);如已无法采集血液或腐败的鼠尸需立即低温冰冻处理后,用隔水防渗材料密封,用浸有消毒液的棉花包裹,装入特制的容器内,置于生物安全运输箱中由专人低温送检。

1.3鼠血清及组织样本送检:

血清及组织样本必须经隔水防渗密封处理,用浸有消毒液的棉花包裹,装入特制的容器内,管口朝上,不可倒置,使用液氮罐或生物安全运输箱(较短时间)低温送检,跨省运送时推荐使用干冰,并确保样品送到实验室时干冰仍覆盖样品。

2.蚊样本送检:

置于液氮罐或生物安全运输箱(较短时间)低温送检,跨省运送时推荐使用干冰,并确保样品送到实验室时干冰仍覆盖样品。

3.蜱样本送检:

置于液氮罐或生物安全运输箱(较短时间)低温送检,跨省运送时推荐使用干冰,并确保样品送到实验室时干冰仍覆盖样品。

详见《医学媒介生物(病原体检测用)样本保存及运送细则》

 

医学媒介生物(病原体检测用)样本保存及运送细则

一、媒介生物样本保存

(一)蚊类

采集到的蚊类标本,直接放入—20℃或者—30℃冰箱中冷冻25-30分钟(切勿使用乙醚、氯仿等麻醉剂,以保证样本病原体检测的准确性),取出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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