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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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
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落实《教育部、科技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作的若干意见》和《河南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增强学院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推进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完善我院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强化我院社会服务功能,推进创新型行业、地方建设,决定启动黄河水院研究中心建设(以下简称“研究中心”)。
为做好我院研究中心的立项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促进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发展,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中心建设,结合我院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以应用开发研究为核心,以技术创新为目标,以提高研发平台的工程化水平为重点,积极开展研究、试验和成套技术服务,开发产业发展中的共性、关键技术,持续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促进成果转化和技术辐射,带动相关行业的技术提升和科技进步,增强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第三条研究中心建设主要依托院内各系部,联合企业,实施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成“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科研开发实体。
第四条研究中心的主要任务是:
(一)根据行业、地方经济建设和市场需求,针对行业或区域发展的重大技术问题进行攻关,持续不断地创造新成果,开发新技术,并进行工程化研究,为产业化提供成熟、配套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和新产品。
(二)实行开放服务,接受行业或部门以及企业、科研机构等单位委托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试验和成套技术服务,并为其成果推广提供咨询。
(三)培养、聚集相关专业的高层次的工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为行业、企业提供工程技术人才培训。
(四)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国内科技合作与交流,开展相关的标准制定工作和行业信息服务,促进行业、领域的技术发展。
第五条研究中心是开展工程技术创新与系统集成的科研实体,是学院学科建设的重要内涵。
学院将其列入重点学科(专业)建设和科技创新基地建设与发展规划。
研究中心在资源配置上计划单列,是相对独立、与院系平行的依托院系的二级机构。
第六条学院对研究中心实行定期评估,动态管理,优胜劣汰,滚动发展的管理机制。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学院根据行业、地方经济、科技、社会发展及其区域共同发展需要,统筹规划、组织实施研究中心的组建和运行管理工作。
各系部具体负责归口管理的研究中心建设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相关管理机构的具体职责是:
(一)科研外事处是研究中心的行政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制定研究中心建设的总体规划;
2.负责研究中心的组建申请、论证、立项;
3.负责制定研究中心的运行评价指标体系,并组织研究中心建设过程中的检查、监督、评估和验收;
4.对研究中心主任和研究中心技术委员会主任进行备案。
(二)各系部是研究中心建设的依托单位,负责研究中心的建设与日常管理。
主要职责是:
1.负责拟建研究中心的组织和推荐工作;
2.负责研究中心的组建实施和运行管理检查,成立由系部主要领导负责、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研究中心建设管理委员会,协调并解决研究中心建设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落实资金及其他配套条件;
3.负责聘任和考核研究中心主任、副主任、技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
4.负责制定有利于研究中心建设与发展的考评体系,负责研究中心日常考核和预评估,并将考核和预评估结果报送科研外事处。
根据技术委员会建议,及时向科研外事处报送研究中心建设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配合科研外事处做好研究中心的验收与评估工作;
5.负责指导协调研究中心与相关部门的合作。
第三章立项与建设
第八条黄河水院研究中心建设范围为学院各部门。
第九条研究中心建设计划3年为一个周期,每个周期拟立项建设3-5个研究中心。
第十条根据学院科技发展规划及技术创新需要,科研外事处通过部门推荐申报或公开招标等形式,组建研究中心。
第十一条凡符合组建研究中心总体规划和布局原则,拟申请组建任务的部门(以下简称“组建系部”)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托重点学科(专业)或优势学科(专业)群,整合各方面资源高起点构建;在相应技术领域中有坚实的工程技术开发与成果转化工作基础、特色和业绩;具有相关支撑学科、技术的系统集成条件,有利于推动学科交叉,可以为学院的长远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具备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的能力,拥有一定数量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技术成果、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
(三)基本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工艺设备、技术咨询等基础设施和相对集中的设施场所,有必要的管理、分析、测试手段。
经充实完善后,具备承担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和试验任务的能力。
(四)具有较强市场意识和转化经验的精干管理班子和技术带头人,能够在该领域建成一支结构合理、工程化研究开发与转化素质较高的高水平技术创新队伍。
中心负责人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以及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
(五)具有较好的工程化运作管理水平和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
(六)拟申请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已纳入学院和部门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或相关计划,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与建设思路,所提组建方案切实可行,建设资金落实。
第十二条符合研究中心立项申请基本条件的系部,根据研究中心建设规划,编写《黄河水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请书》(附件1)和《黄河水院研究中心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2),由系部(科研秘书)报送科研外事处。
第十三条科研外事处对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实地考察)。
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学术委员会经综合研究后择优批复立项。
第十四条原则上研究中心固定资产新增投资规模不低于300万元,研发和成果转化用房不低于1500平方米,且相对集中。
确有行业或领域特点者,须在立项申请时说明,并按批复的建设规模执行。
第十五条研究中心建设要有创新机制,实行市场化运作,积极吸引国内外相关行业、企业、研究机构、金融部门或个人参与共建,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入体系。
第十六条研究中心建设期原则二年。
通过验收后,转入运行。
第四章运行与管理
第十七条研究中心应采取独立的管理体制,逐步建成独立法人或独立核算的科研实体,并制定相应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在科研外事处备案。
第十八条研究中心应加强体制创新和运行机制创新,建立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研究中心的建设和发展,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十九条研究中心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
中心董事会原则上由依托部门和有关单位负责人共同组成,具体负责研究中心发展规划、计划的审定,监督、检查和审议财务预决算及其收益方案,协调研究中心与依托单位、研究中心建设各成员单位及相关合作单位之间的关系,聘用或解聘中心主任等。
第二十条研究中心主任的任职条件是:
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副高级职称)、较高的工程技术水平和开拓创新意识;熟悉相关行业国内外的技术发展趋势;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
第二十一条研究中心需设立技术委员会,由国内同行业及相关领域知名专家,以及组建单位主要工程技术骨干组成。
主要负责审议研究中心的发展规划,研究开发方向、计划和项目,评价工程实验设计方案,帮助提供技术、经济、管理咨询和市场信息等。
第二十二条研究中心实行开放、流动机制,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工程研究开发、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员及高、中级技术工人等固定人员,同时研究中心应积极创造条件,吸收和接纳国内外相关流动人员携带成果来实施成果转化、进行工程化研究开发和试验。
研究中心应经常与本行业或领域内重点实验室、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单位开展技术交流与研讨。
第二十三条研究中心视为独立的研发机构申报院内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可组织国外专家、研究人员联合从事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研究中心申报的项目应统筹相关基地、项目和人才资源,紧密结合企业发展战略开展技术创新活动。
第二十四条研究中心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对中心完成的专著、论文、软件、专利等研究成果均应署本中心名称,属于职务研究成果,专利申请、技术成果转让、申报奖励按国家有关规定分成和办理。
第二十五条学院对研究中心运行发展中购置急需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引进急需的创新人才和开展符合行业或依托企业发展战略的项目与创新活动给予支持。
第二十六条研究中心原则上应实行相对独立的财务核算,按照国家相关法规管理,其成果转化收益主要用于学院的学科建设和研究中心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十七条研究中心应定期向各学院报告建设进展及运行情况,每年1月底前向学院上报上年度工作总结、本年度工作计划和有关调查统计报表。
第五章考核与验收
第二十八条研究中心建设期间,须保证中心负责同志及人员的相对稳定。
建设期间研究中心主任连续半年以上不在岗时,一般应及时调整并报科研外事处备案。
第二十九条研究中心建设任务完成后,应及时提出验收申请,编写《黄河水院研究中心建设总结报告》(附件3)报送科研外事处。
学院依据《黄河水院研究中心验收大纲》(附件4)和批复的《黄河水院研究中心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研究中心相应的评价指标,按立项或合同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投入正式运行,学院颁发相应铭牌。
《黄河水院研究中心建设总结报告》和批复的《黄河水院研究中心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考核、验收的主要依据。
第三十条研究中心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院将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或中止立项:
1.逾期不签定项目合同或主要指标达不到立项规定要求的,或不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超期一年以上不能通过验收的;
2.研究中心骨干技术人员离开单位,合作关系发生重大变化,项目已无法实施的;
3.依托系部发生重大变故,研究中心建设自筹经费不能足额到位,项目难以完成建设的;
4.各依托系部有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项目建设经费等行为的;
5.无故不接受学院对项目的检查、监督、审计和评估的;
6.因客观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不能继续实施组建计划的;
7.依托系部从事的主导行业或产权发生重大变化,不能保证研究中心继续对行业、企业相关产业发展发挥骨干支持作用的。
第三十一条学院对投入运行后的研究中心实行动态管理,组织专家对研究中心进行年度考核。
按照“优胜劣汰、滚动支持”的原则,对被评估为优秀和良好的研究中心,学院将重点支持资金和项目,并择优推荐申报河南省教育厅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对考核较差的研究中心,学院将依据专家考核意见,给予黄牌警告,限期整改。
在规定期限内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或者连续两次考核较差者,将根据立项或合同要求,进行摘牌淘汰。
并对相应资产进行清理。
对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研究中心,将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将给予摘牌淘汰。
第六章经费与政策支持
第三十二条对批准立项建设的研究中心,学院一次性拨付3万元的建设启动资金,在2年建设期内,依托系部创收学院提成部分的50%返还研究中心、作为建设费。
第三十三条对立项建设的研究中心主任、副主任,学院在干部选拔任用时按院内中层副职、教研室主任对待,其经济待遇从研究中心运营创收中支付。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研究中心命名统一为“×××黄河水院研究中心”,英文名称为“ResearchCenterof×××,Yellowriverconservancytechnicalinstitute”。
研究中心通过验收后,可根据学院批复文件刻制研究中心印章。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科研外事处负责解释。
各系部可据此制定相应细则和实施办法。
附件2:
黄河水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
申请书
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二年
填表说明
1.申报部门应根据申请书的要求认真填写,并打印出完整申请书,每份均需加盖印章。
申报部门及申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称必须填写全称。
2.技术领域主要包括:
农业生物、先进制造、人口健康、安全工程、资源环境、能源材料、信息产业与现代服务业等。
每个申请项目选填其中之一,并在申请书封面注明。
3.本申请书与可行性报告统一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与相关附(表)件装订成册,不超过100个页码。
4.所有资料一律按A4标准大小提供(原件除外),内文字体统一使用四号宋体字。
5.所有申请资料一式两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黄河水院科研外事处。
6.相关附件:
——主要研究课题、成果获奖资料复印件;
——重大研发成果及成果转化、产业化获得效益证明;
——现有主要装备、仪器清单;
——与企业开展实质性技术合作协议;
——相关建章建制资料;
——其他支撑材料。
1.拟建中心基本情况
中心名称
组建方式
是否系部工程中心
组建系部
1.
2.
主要技
术领域
主要研发
方向
中心依托学科情况
1、主要学科名称:
□国家级□省级;□博士点□硕士点。
2、相关学科①名称:
□国家级□省级;□博士点□硕士点。
3、相关学科②名称:
□国家级□省级;□博士点□硕士点。
工程中心面积(平方米)
设备总值(万元)
十万元以上台件数
中心人才情况
职工总数
人
技术研究人员总数
人
平均
年龄
其中
院士
人
其中
高级职称
人
博士学位以上
人
中级职称
人
硕士学位
人
初级职称
人
学士学位
人
管理人员
人
大专学历
人
技术工人
人
中心负责人
姓名
出生年月
专业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职称
手机
E-mail
最后学位
入选“人才支持计划”情况(国家、省、市)
2.拟建中心近两年科研工作情况
科研项目
横向项目数量(项)
横向项目经费(万元)
纵向项目数(项)
纵向项目经费(万元)
国家级
省部级
地厅级
国家级
省部级
地厅级
成果奖励
获奖数量(项)
国家级(项)
省部级(项)
地厅级(项)
成果转化
科技成果数(项)
通过鉴定数(项)
成果转化数(项)
经济效益(万元)
尚未转化成果数(项)
授权专利数(项)
已应用专利数(项)
拟转化、产业化的重要科技成果及内容(300字以内):
3.工程中心主要技术带头人及科技工作业绩情况
4.工程中心组建计划简述
简述拟组建工程中心的主要技术特点及优势。
组建完成时,在研究开发、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对外交流、社会经济效益、自我发展能力、组织管理所达到的目标。
(要求1200内字)
5.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计划总投资
万元
已完成投入
万元
拟
新
增
投
入
合计
万元
其中:
设备投入
万元
场地投入
万元
运行费用投入
万元
研究费用投入
万元
投
入
来
源
及
到
位
情
况
类别
经费
到位情况
依托单位投入
万元
万元
银行贷款
万元
科技经费投入
万元
政府其它资助
万元
其他
万元
年
度
投
资
计
划
年度
投入经费
用途
来源
第一年度
万元
场地建设、人才培养等
第二年度
万元
场地建设、设备购置、人才培养
第三年度
万元
设备购置、人才培养
科
技
经
费
投
入
用
途
□□□
按经费使用情况选择不超过三种填入空格
1.购置设备2.改善场地
3.运行费用4.研究课题5.其他
依托
系部
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月日
专家
评审
意见
签字:
(公章)
年月日
学院
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月日
附件3:
《职业技术学院研究中心建设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大纲
一、项目摘要(2000字左右)
1.项目名称、依托单位
2.项目的必要性
3.项目建设的目标、地点、内容、规模与方案
4.项目总投资、投资构成与资金筹措
二、项目背景、必要性
1.国内外本领域技术状况及发展趋势,项目的目标市场及关联度
2.国内本领域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三、研究中心组建方案
1.建设条件(包括依托单位在本领域科研开发基础和特色、技术水平与优势、创新能力和工程化业绩、具有市场前景的科研成果储备、依托单位所能提供的基础设施和配套条件、共建单位的合作基础与吸引力等)
2.与依托学科间的关联度和对学科发展的促进作用
3.学术带头人、技术骨干与研发队伍情况
4.研究中心运行机制,机构设置与职能
四、主要目标、任务及技术发展分析
1.研究中心的主要任务、发展方向
2.研究中心的近中期目标
3.研究中心拟解决的关键工程技术问题和当前拟实施的工程化项目,在本领域所处的地位与发展潜力
五、建设方案
1.项目建设地点、内容、规模与方案
2.技术设备、工程方案及其合理性
3.建设周期与进度
4.人才培养、队伍建设方案
六、项目总投资、投资构成与资金筹措
七、必要的环境影响评价、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等
八、经济社会效益分析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十、依托单位意见
十一、有关附件
附件4:
《职业技术学院研究中心
建设总结报告》编制大纲
一、研究中心名称,主管部门,依托单位
二、研究中心基本情况
三、建设计划的执行情况与质量评定
1.建筑安装工程
2.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及运行
3.工程化验证单项工程
4.配套与支撑条件
5.文件资料归档情况
四、资金与财务决算
五、组织机构与管理模式、规章制度
六、建设期的工作业绩与工程化工作进展
七、研究中心近中期任务、目标与经营战略
八、依托单位自评估意见
附件5:
职业技术学院研究中心验收大纲
一、验收范围
黄河水院研究中心,完成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内容,按此大纲进行竣工验收;第一次未通过验收而被责令整改的研究中心按此大纲进行重新验收。
二、验收依据
1.黄河水院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
2.黄河水院研究中心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文件
3.合同、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
三、验收标准
(一)建设计划执行情况及其所形成的能力
1.具有研究开发、验证单项工程的基本用房,公用设施配套,环保、消防、劳动安全设施完善,并取得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证;
2.已形成预期的研究开发和工程化验证能力。
实验室仪器设备到位,运转正常;单项工程满负荷运转良好,单项验收合格;配套设施满足工艺要求,并取得验收合格证;所需提供的配套支撑条件完善落实;
3.文件、图纸、资料、档案齐全;
4.按国家有关财务制度进行财务决算,账目清楚,帐物相符,手续齐全,管理完善。
(二)组织机构与管理
1.建立了适应中心发展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
2.人员规模、结构合理。
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和流动制度。
主要负责人具有创业精神和管理能力;具有良好的创新氛围。
(三)建设期的主要业绩
1.完成了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的工程建设任务;
2.完成了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近中期主要研究开发任务;
3.承担了重大科技研发任务,取得了具有行业影响、对行业技术进步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科技成果;
4.促进了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为行业提供技术咨询和人员培训;
5.经济上基本实现良性循环;社会效益明显;
6.发展战略目标明确,思路清晰,近期工程化任务明确落实。
(四)验收程序
1.依托系部进行自评估,提出《黄河水院研究中心建设总结报告》。
对技术文件进行整理归档;对所有财产清查造册,做好财务决算;
2.黄河水院审查依托单位提交的《黄河水院研究中心建设总结报告》及竣工验收申请后,组织专家进行竣工验收,听取研究中心的工作报告,审查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审阅工程档案资料并进行实地考察、考核后,对研究中心建设情况作出全面评价,提出验收意见;
3.对通过验收的研究中心予以授牌。
附件6:
职业技术学院研究中心评估大纲
一、评估范围
通过验收运行满两年的研究中心,按此大纲每两年进行绩效评估。
二、评估依据
评估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和“依靠专家、发扬民主、实事求是、公正合理”。
1.黄河水院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
2.黄河水院术研究中心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
3.黄河水院研究中心建设总结报告及验收结论
4.研究中心验收后新增专利证书、委托开发或技术转让合同及其他协议和相关文件
三、评估指标
(一)硬件建设与运行绩效
1.工程化开发、验证环境用设备建设运转情况
2.工程化开发用房面积及配套设施情况
3.业务范围及其流量和财务收支情况
(二)制度建设
1.组织机构与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与合理,激励约束机制有效性
2.工程技术队伍的规模、结构是否合理,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情况
(三)人才培养情况及其对学科建设的贡献
1.培养的学生数量与质量,接纳学生结业和实践情况
2.为行业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培训的情况
(四)对行业技术进步的贡献
1.行业共性关键技术、配套工艺及技术产品与装备开发情况
2.承担国家科技任务项目情况,专利申报及获授权数量
3.技术转移及科技成果产业化情况
4.起草制定行业技术、工艺标准与规范情况,提供咨询和培训服务情况
5.与行业组织及企业合作,参与行业发展战略规划与计划工作情况
6.开展本领域国际合作研究与交流情况
四、评估程序
依托系部首先进行自评估,提出《黄河水院研究中心运行评估报告》。
科外处审查依托单位提交的《黄河水院研究中心运行评估报告》及竣工验收申请后,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估,听取研究中心的工作报告,审阅相关文件资料并进行实地考察、考核后,对研究中心建设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形成评估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