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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贸易保护主义理论

第五章贸易保护主义理论

“保护主义”(tradeprotectionism)一词,在国际贸易中是个很古老的话题,各国在对外贸易中采取种种保护措施已有很长的历史,但目前国际上兴起的贸易保护主义浪潮却有许多与过去不同的特点。

全面了解这些特点及其产生的原因,是正确应对贸易保护主义的前提和基础。

与此同时,面对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冲击,中国企业怎么办,是一个具有非常重要现实意义的课题。

在对外贸易中实行限制进口以保护本国商品在国内市场免受外国商品竞争,并向本国商品提供各种优惠以增强其国际竞争力的主张和政策。

在限制进口方面,主要是采取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两种措施。

前者主要是通过征收高额进口关税阻止外国商品的大量进口;后者则包括采取进口许可证制、进口配额制等一系列非关税措施来限制外国商品自由进口。

这些措施也是经济不发达国家保护民族工业、发展国民经济的一项重要手段。

对发达国家来说则是调整国际收支、纠正贸易逆差的一个重要工具。

    在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时期,较晚发展的资本主义国家,常常推行贸易保护主义政策。

发达国家则多提倡自由贸易,贸易保护主义只是用来作对付危机的临时措施。

到了垄断阶段,垄断资本主义国家推行的贸易保护主义,已不仅仅是抵制外国商品进口的手段,更成为对外扩张、争夺世界市场的手段。

从历史到现实,各国政府都在不同程度上实行贸易保护主义政策和国际贸易政府干预政策。

自由贸易和保护贸易两种对立性政策相互交织,构成了当代国际贸易领域的现实图景。

第一节贸易保护主义的特点及对我国外贸经济的挑战

当代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总的特点是:

①主要保护手段由关税转到非关税措施 。

一系列的国际贸易与关税谈判中形成的决议,大大降低了关税总水平,于是各国转而采取非关税措施来推行保护主义政策。

这些措施灵活、隐蔽、限制性强,世界贸易总额一半以上受到各种非关税限制。

②保护政策对产品的针对性越来越强,如对工业品限制减少和降低,但对农产品的保护却极少松动,对工业品中不同商品的限制也有很大差别。

③实行保护政策所针对的国家和地区的区分加强了。

一般地说一国总是针对自己直接、强劲的竞争对手加强保护主义政策,而对其他国家则适当放松。

世界多数国家都是根据自己的国情和竞争对手的状况,分别采用自由贸易和保护主义政策,以期保护本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

一、当代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具体特点解析

    【镜头回放】2002年1月30日,欧盟理事会以我国舟山地区生产的冻虾仁氯霉素含量超标为由,暂停进口我国的动物源性产品。

此后,匈牙利、俄罗斯、沙特、墨西哥、阿联酋迪拜酋长国纷纷以此为由,对中国大陆的禽肉、蜂蜜实行进口限制。

结果,2002年我国禽肉产品出口下降32.9%,蜂蜜下降16.7%。

目前,国际贸易中的保护主义主要由两种形式表现出来。

一是反倾销;二是技术壁垒和绿色壁垒。

但无论是反倾销还是技术壁垒和绿色壁垒,都表现出以下共同的特点:

    特点一:

90年代以来相关事件大幅增加。

拿反倾销来说,20世纪五六十年代,国际反倾销案件年均只有30来件;70年代增加到40件左右;80年代增加较快,但年均也只有174件。

进入90年代,特别是90年代后半期以来,反倾销案件迅猛发展。

从1995年1月1日到2003年6月30日,世贸组织成员发起的反倾销调查总共达到2284件,平均每年269件左右。

    特点二:

成为全球性的普遍现象。

不仅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也频频使用反倾销措施来保护本国的企业。

1995年1月1日到2003年6月30日,有半数以上的反倾销调查是由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发起的,其中主要发起国集中在印度、巴西和南非等少数国家。

从数量上看,印度在上述时期里共发起344件反倾销调查,超过美国的308件。

但我们不能因此认为,目前的国际贸易摩擦主要是由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发起的。

这是因为,发达国家提出的反倾销调查和贸易制裁,平均的涉案金额远远大于发展中国家提出的有关金额。

比如2002年8月30日,WTO对美欧贸易摩擦的裁决,涉案金额达到40亿美元,成为WTO成立以来裁定的数额最大的一次贸易纠纷。

此外,发达国家发起的反倾销调查和构筑的技术壁垒和绿色壁垒,不管金额大小,都有很大的扩散效应,我国舟山地区冻虾仁接连遭受多国的进口限制就是最好的例证,我国出口的鬃刷、钨制品、鞋、钢板、糠醇、高锰酸钾等产品都有过这样的遭遇。

由于发达国家发起的反倾销调查和构筑的技术壁垒和绿色壁垒,大多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产品方面,它们已成为发展中国家出口的主要障碍。

    特点三:

各国对进口产品的质量指标和要求越来越高,市场准入的条件越来越苛刻。

拿日本来说,20世纪90年代,日本对进口大米的农药残留量还只规定为数有限的几个检测指标。

现在,这样的指标己增加到123个。

    这是因为,如今的WTO和过去的关贸总协定(GATT)规则有许多不同之处。

按照WTO的相关规定,一个国家的产品除了本身质量、包装、标志与标签等指标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外,其“相关加工与生产方法”也应当符合有关的规定。

实际上是把产品加工与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纳入到了WTO的规则中来。

可以举一个众所周知的案例,就是1991年发生在美国和墨西哥之间的金枪鱼案。

美国国内本来就有一个《海生哺乳动物保护法》,内容主要是对美国渔船在捕捞金枪鱼时顺带误杀的海豚数作了严格的限制,目的是保护海豚这种稀有的海生动物。

问题在于,美国认为,按照国民待遇原则,上述法规也适用于向美国出口金枪鱼的外国渔船。

但墨西哥作为向美国出口金枪鱼的重要国家认为,GATT的有关规定只要求将进口金枪鱼作为一种产品和美国的金枪鱼做比较,并不涉及捕捞的方式和方法,因此对美国以此来限制从墨西哥进口金枪鱼提出诉讼。

最后,GATT组织的专家组作出了有利于墨的裁定,认为美国关于捕捞金枪鱼时顺带误杀海豚的法规并不影响“作为一种产品的金枪鱼”的质量和标志。

但WTO成立后,情况就不同了。

WTO与GATT的一个重要区别是:

在WTO的宗旨中增加了一个重要内容,这就是“按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兼顾保护与维护环境”。

现在如果再发生像金枪鱼那样的诉讼,WTO专家组的裁定可能就不一样了。

    特点四:

贸易保护主义既有其滥用一面,也有其复杂性。

从性质上看,无论是反倾销还是技术壁垒和绿色壁垒本身都具有双重的性质。

问题往往不在规定本身,而在于它的滥用。

拿反倾销措施来说,它本来是WTO允许采取的一种措施,目的是避免进口商品以低价倾销给本国产业造成不应有的损害,但它一旦被滥用,便会给出口国企业和经济带来重大损失。

比如美国、欧洲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在确定我国的出口产品是否构成倾销时,由于这些国家尚未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倾销的确定不是以我国企业的国内价格和成本,而常常以第三国的价格和成本作为判定的标准,因此具有很大的随意性。

这样就把问题给扭曲了。

而且,WTO的相关规定,既强调成员方在制定本国技术法规时的自主权利,又要求它必须以国际标准为基础,使贸易纠纷案件在处理时变得更加复杂。

    此外,当代的贸易保护主义兼有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特点。

一般认为,以关税壁垒为主要手段的保护主义具有“刚性”的特点,而以非关税壁垒为主要手段的保护主义则比较隐蔽,也比较有“弹性”。

技术壁垒由于浩繁的规定和标准,被人们称为“国际贸易中最隐蔽和最难对付的非关税壁垒”。

二、贸易保护主义对中国外贸经济的挑战分析

    【镜头回放】2004年5月12日,日本农林水产省以从我国进口的鸭肉中检出禽流感病毒为由,禁止从我国进口禽肉及其制品,已经到达港口但尚未通关的产品也被全部运回。

此次封关,给北京华都肉鸡公司带来直接经济损失达1000万元,全国上千家肉鸡企业总的经济损失可想而知。

    当前的贸易保护主义与历史上保护主义一个很大的不同,就是我国成了发达国家以及某些发展中国家实行贸易保护的重点对象国。

根据WTO秘书处的材料,从1995年到2002年,在WTO成员方发起的2160件反倾销案中,我国受到调查的占308件;在采取措施的1258件中,我国遭受处罚的共212件。

加上保障措施案件,截至2004年2月,国外针对我国发起的反倾销和保障措施案件已高达610多起,直接影响我国100多亿美元的出口。

    近些年来,发达国家对我国实施的贸易保护措施呈现新的特点:

    一是贸易壁垒涉及的单个案件金额越来越大。

上世纪80年代,上千万美元的案件就算大案了。

90年代以来,大案金额越来越大。

比如,有关我国旅行箱包出口的诉讼案就达6亿美元,自行车案达2亿美元,焦炭案1.4亿美元,碳钢板案1亿多美元。

    二是在诸多的保护措施中,技术壁垒和绿色壁垒所起作用越来越重要。

国外技术和绿色壁垒给我出口企业带来的损失呈逐年递增之势。

据商务部抽样调查,2002年,我国有71%的出口企业、39%的出口产品程度不同地受到上述措施的影响,造成的经济损失达170多亿美元。

2003年,广州市85%出口企业、39%出口产品,受到国外技术和绿色壁垒的限制,造成的出口损失超过6亿美元,我出口的国际贸易环境面临恶化危险。

    三是目前我国产品出口既遇到美国、日本,又遇到来自欧洲和某些发展中国家设置的贸易壁垒的障碍。

2004年6月19日,美国商务部又发布公告,初步裁定来自中国的木制卧室家具在美国市场倾销,这已引起公众的普遍关注。

日本则通过改制、修法、强检等手段,进一步加强食品等卫生管理,以此限制从我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进口农产品。

家电是我国对欧出口的拳头产品。

欧盟从1995年4月1日起,对进口的中国彩电征收24.5%至44.6%不等的反倾销税。

2003年,欧盟又公布《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要求从2006年7月1月起,投放于市场的电子、电气产品不得包含铅、汞、镉、六价铬、聚溴二苯醚(PBDE)或聚溴联苯(PBB),而我国电子电器产品的生产广泛使用了这些材料。

据有关单位计算,欧盟上述指令提出的要求,如果现在就开始实行,我国对欧盟出口的约120亿美元的机电产品就可能被拒之门外。

    另外,规定于2004年7月1日生效的《欧盟海关打假法规》,规定了海关对涉嫌侵犯知识产权货物采取行动的条件和可采取的步骤。

我国某些DVD机等家电产品本来就存在知识产权的纠纷。

欧盟这项法规一出台,有关产品的对欧出口将会遇到更多困难。

去年,欧盟还修改了通用产品的安全指标。

新的指令已于今年1月15日正式实施。

该指令要求成员国市场监督部门加强市场监督环节中的信息通报与合作,当成员国市场监督部门发现某个产品有严重缺陷,存在可能危害消费者安全及健康的风险时,有权要求经销商将该产品撤出市场。

据有关方面透露,中国许多低压电器、玩具等产品本来就是欧盟重点监管的对象之一。

前几年,我国一直名列在欧盟通报的某些不合格产品产地的名单中,今后对中国出口产品的监测和管理肯定会更加严格。

在利用技术壁垒和绿色壁垒限制进口方面,欧盟甚至比美国走得更远。

    除发达国家外,近些年来,某些发展中国家对我采取的贸易保护措施也在增加。

如印度,1995年~2002年共发起反倾销331件,其中对我国的反倾销62件;在其最终采取措施的219件中,我受处罚44件。

这两年印度提出的反倾销案高居世界第一,我国产品则是印度首要的反倾销对象。

三、如何应对贸易保护主义新浪潮?

    【镜头回放】今年初,欧洲服装和纺织品联合会主席利比尔特明确要求欧盟立即采取措施,限制中国服装和纺织品的低价倾销和出口量的过快增长。

理由是:

在加入WTO的头一年里,中国在欧盟进口的某些服装和纺织品中所占份额“有了极大增长”。

其中,手表从17%升至35%,机织内衣由16%升至33%,夹克由15%升至55%,婴儿服装由32%升至50%,运动服由18%升至51%。

    首先,要认识到当前贸易保护主义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多层次和复杂的。

近几年,世界范围内贸易保护主义的加强既和发达国家经济不景气有关系,又和世界产业结构调整有着密切的联系。

从历史上看,当世界经济增长迟缓或不景气时,或当一个国家贸易和财政赤字过度膨胀、失业率又居高难下时,贸易保护主义便容易增长。

目前世界经济正处在结构升级和调整的重要时期。

发达国家在科技、研发、材料、工艺以及资金方面占有优势,发展中国家则在劳动力成本方面占有优势。

实行技术壁垒和绿色壁垒,实际上是发达国家政府在国际贸易中发挥和利用自己的技术优势,来遏制和抵消发展中国家劳动力优势的一种方法和手段。

另外,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安全和绿色产品的呼声普遍高涨,技术壁垒和绿色壁垒也就成为这个世界上最难反对和最为“合理”的壁垒了。

    在发达国家市场上,有些劳密型产品几乎全部是由国外进口的,这些产品国内几乎已不生产。

比如在加拿大市场上,主要的家电品牌多为国际巨头,如通用电气、伊莱克斯、惠而浦、松下、夏普、三星等。

在这种情况下,当地政府为什么还要发起针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调查呢?

原因有三:

一是为了维护当地健康的市场秩序;二是出于其他出口国的压力和要求。

比如在加拿大家电市场上,美国产品以绝对优势占据首位,这是加拿大对中国家电产品进口设置壁垒的重要原因;三是中国产品市场占有率增长太快。

这些国家不希望看到市场上中国商品居于垄断地位的局面。

    其次,为了战胜国外的贸易壁垒,中国应当树立新的发展观和发展战略。

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大增加研发投入的力度,大力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把营销战略的重点从价格竞争转到质量竞争的轨道上来。

应当看到,发达国家利用反倾销以及技术壁垒和绿色壁垒限制我国出口的增长不是暂时的现象,而是一种长期的发展趋势。

现在,由于内部价格战,“中国制造”在海外已经受到重创。

日本曾被称为中国肉鸡分割品的“黄金市场”,但100多家中国企业轮番挑起价格战,每吨肉鸡由几年前的3000美元降到2003年初的1100美元,“这个价连本都不够”。

一辆摩托车在越南市场上平均利润仅为50元人民币,跟卖废铁差不多。

这种情况如果不改变,今后10年,我国向世界各国的出口将会遇到更大困难。

反倾销以及技术壁垒和绿色壁垒将给我国出口带来更多的损失。

    在美国对我国硝基甲烷反倾销案中,起诉方的理由很不充分,但他们认定中方不会应诉。

果然,初裁阶段我方涉诉企业因不愿应诉而耽误了抗辩的最佳时机,致使在初裁中,美国商务部按起诉方的要求对我方裁决了233%的反倾销税。

在最后阶段,我方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迅速行动,聘请了美国律师,进行了认真的准备,在“损害”问题上进行了成功的抗辩。

最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以“无损害”的裁决否定了商务部关于倾销幅度的裁决,使我方获得胜诉。

事实证明,面对国外的反倾销,我们不但要勇于应诉,并要善于应诉。

第二节当代贸易保护主义主要理论分析

一、幼稚产业理论

指那些当前还不成熟的产业,目前还经不起外国竞争,但如果采取适当的保护政策,可以发挥优势对国民经济的发展作出贡献。

在开放初期,需要采取过渡性的保护措施,这是发展中国家工业化和贸易的中心问题,也是发达国家保护增长产业的重要理论支柱。

在所有贸易保护理论中,历史悠久影响最为深远广泛的理论就是幼稚产业理论(infantindustrytheory)。

这一理论最早是在1971年由美国第一任财政部长亚历山大·汉密尔顿提出,但真正对其进行全面阐述和发展的是19世纪的德国经济学家弗里德里斯·李斯特。

当时的德国仍是一个经济不发达国家,相对于当时的英法等国而言,德国在世界贸易中仍处于及其不利的地位。

李斯特在1841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一书中,猛烈抨击了古典学派的自由贸易理论,建立期了以关税保护为主要手段的贸易保护主义理论。

(一)幼稚产业理论的基本观点概述

1、自由贸易理论是以世界主义为理论基础的,仅考虑了世界整体与单独的个人利益,而根本未有顾及两者之间的中介――国家的利益。

然而,现实世界中,国家才是最重要的经济主体。

由于国家之间的利益分歧,因此,不能舍弃贸易保护。

如果这样,则国家之间必然产生各种矛盾和冲突。

2、一国实行何种贸易政策应取决于其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并与本国的工业化进程相适应。

3、财富的生产力比财富本身更重要。

对于经济落后国家来说,虽然通过自由贸易可以获得静态比较利益,但往往获得这种利益的代价是本国现代工业基础难以建立,这就必然导致经济落后国家的经济依附性。

另外,在自由贸易的情况下,经济落后国家在贸易利益的分配上也往往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

实行贸易保护虽然短期内会造成一定程度商的本国福利的损失,但从长期来看,对促进理论落后国家的经济起飞和发展则具有强调的推动力。

因此,贸易是必要的。

4、主张对一国产业部门实行由选择性的、重点性的保护而不是简单的全面保护。

也就是说,一国必须根据本国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选择那些幼稚产业进行适度保护。

通过保护以提高这些产业的技术基础和竞争力。

5、实行贸易保护的主要手段是关税,主张实行差别关税。

(二)幼稚产业的判别标准

1、穆勒标准。

强调被保护产业未来的成本优势。

根据这一标准,当某一产业规模较小,其生产成本高于国际市场价格时,无法与国外同类型产业进行竞争。

如果政府对这类产业给予一定的保护,促进其发展壮大,充分实现规模经济效应,降低生产成本,最终能够参与国际竞争并获得利润,那么该产业就应该作为幼稚产业给予保护。

穆勒标准的实质是产业未来的成本优势。

 

构提供保护以促进本国产业的长期平均成本的降低并能够达到和实现规模经济,则本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得到增强,在未来的国际竞争中具有成本优势。

2、巴斯塔布尔标准。

巴斯塔布尔认为,判断一个产业是否是幼稚产业,不能仅仅看他将来是否具有竞争优势,还应将保护成本与该产业未来预期利润的贴现值加以比较。

只有其未来预期利润的贴现大于保护成本,对其实行保护才是必要的,反之则没有加以保护的意义。

可见,巴斯塔布尔标准与穆勒标准是一致的,只是巴斯塔布尔标准比穆勒标准更高,它要求被保护的产业在经历一段时间的保护后,不仅要具有竞争优势,而且这种优势必须达到一定的强度,能够补偿保护期间内的损失和保护成本。

3、坎普标准。

坎普认为在内部规模经济的情况下,即使某一产业符合穆勒-巴斯塔布尔标准,也不一定需要政府的保护。

因为,对于投资者来说,决定是否投资的依据不是当前的利益,而是未来的预期利益。

如果未来预期利益的贴现值能够补偿保护成本,那么无论如何投资者也会继续投资,这样,该部门和该类产业将自动发展下去,而无需政府提供的支持或保护。

但是,在外在规模经济的情况下,由于私人收益与社会收益的偏离,会导致该产业私人投资的萎缩,这样产业的持续发展就会收到影响。

这种情况下,政府提供的支持或保护才是必要的。

(三)关于幼稚产业理论的批评

1、幼稚产业保护的观点显然在市场体系尚不完善、资本市场还不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发展中国家比在工业发达国际更具有现实意义。

2、实施幼稚产业保护的困难在于很难确定哪些产业是当前的或潜在的幼稚产业。

实践证明,一旦幼稚产业被确立并被给予保护便很难取消。

3、最重要的是,如果必须对幼稚产业给予保护,也存在着比关税手段更好的形式。

实际上,纯粹的关税手段很难达到预期的保护目的。

例如,给予产业更多的生产补贴在某些情况下,其效率远远高于单纯的关税保护。

第三节贸易条件恶化论

贸易条件恶化论是阿根廷著名的经济学家劳尔·普雷维舒什针对1929年大危机后拉丁美洲国家初级产品的贸易条件的不断恶化、在1949年5月向联合国拉丁美洲经济委员会提交的一份题为《拉丁美洲的经济发展及其主要问题》的报告中提出来的。

理论提出后经过索洛的历史考查,辛格的进一步完善,得到了大多数发展经济学家的认同。

该理论认为,由于技术变迁,市场容量以及需求弹性,收入弹性等一系列条件的变化对发展中国家的初级产品的出口产生了不利影响,在国际市场上,存在着发展中国家初级产品价格相对于发达国家工业制成品的价格长期(下跌)恶化的趋势,这对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发展十分不利。

贸易条件恶化论是发展经济学家主张落后国家工业化的直接依据,也是其后提出的政府推动经济计划化,进口替代战略的理论根据。

而以瓦伊纳、哈伯勒等为首的新古典学派主流经济学家则否认在国际贸易中存在着发展中国家初级产品的价格相对于发达国家的制造品的价格长期恶化趋势,他们提出农业并不等于贫困,工业并不等于富裕的口号,认为一国在国际分工体系中的地位取决于在工业或农矿业中的比较。

一、比较竞争优势理论的缺陷分析

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比较优势理论越来越不能充分合理地解释新的现象。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

(1)比较利益理论的一些前提条件已不存在。

无论是以劳动生产率差异为基础的比较成本说,还是以生产要素供给为基础的资源禀赋说,其比较利益的前提是各国的供给条件、生产条件不可改变,资源、生产要素不能在国际间流动。

在这种假设条件下,具有比较优势的资源及其产品才可能具有垄断优势。

但当今生产要素和资源可以在国际间加快流动,自然资源可以被改良和再造,也可以被新材料所替代,劳动力的技能和素质的提高,又可克服劳动力数量不足的矛盾。

(2)比较利益理论所讲的比较成本是对本国的产品进行比较而言的,不意味着本国比较成本低的产品在国际竞争中就一定具有竞争优势。

(3)比较利益理论只注意了经济因素而忽略了非经济因素,忽视了经济安全。

(4)比较优势仅仅注重了静态的比较利益,而忽略了动态发展优势。

(5)比较优势理论片面地强调了资金的重要性,而忽略了信息、知识、人力资本的培养,实际上这些因素对于IT技术创新更为重要。

(6)比较优势论证了在自由贸易条件下如果充分发挥市场价格机制的作用,就可以实现稀缺资源在国际范围内的最优配置。

显然,这种理论的解释忽视了企业作为竞争主体的作用。

 

首先,缺乏技术优势和竞争优势的资源禀赋比较优势难以为继。

例如,按照比较优势理论,中国拥有几乎取之不尽的廉价劳动力,这对于中国而言,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在国际贸易中具有强大的竞争优势。

然而,一旦考虑到生产率的差异,偏重劳动密集型产品的中国在出口方面的低工资优势就不太明显,甚至较之某些国家还处于劣势。

在现实的贸易中,一国潜在的比较优势能否实现,贸易利润能否获得,取决于一国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是否具备竞争优势。

如果不具备竞争优势,产品将被排除在国际交换之外,比较利益就无法实现。

而比较优势是相对于本国的资源和另一国的情况,在世界范围内就不一定具有价格竞争力了,加上受到国际金融体制的影响及其他非价格因素如产品质量、性能、款式、包装、运输费用、品牌偏好、文化内涵、售后服务、差异化等的影响,使得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由价格竞争力和非价格竞争力共同决定。

如果发展中国家在非价格方面的竞争力太弱,它们即使具有低价格的比较优势,也会丧失竞争优势。

 

    其次,按照比较优势选择产业结构会带来一些严重的后果。

可以看出,如果单纯按照比较优势指导我国的贸易和经济发展战略,可能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也不一定就能在世界上具有竞争优势。

如果一味坚持按照由比较优势选择产业和技术结构,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出口劳动密集产业,会带来一系列后果。

 

二、贸易条件的界定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贸易条件是指:

一国对外贸易活动所面临的各类国际环境性条件,它是与各类影响贸易活动的所有因素的总和。

贸易条件恶化论认为,发展中国家在与发达国家地贸易中主要出口初级产品而进口工业制成品,由于初级产品地价格相对于工业制成品价格具有不断下降地趋势,因而发展中国家地贸易条件从长期来看,面临着越来越恶化的趋势。

(一)贸易条件的内涵界定

(1)国际经济环境。

国际经济景气波动与国际经济周期。

国际产业发展及其调整。

国际资本投资。

国际化、全球化与经济一体化。

(2)国际政治环境。

国家干预。

资本管制与国际投资限制。

关税壁垒与非关税壁垒。

国际冲突。

(3)国际技术环境。

技术创新、技术扩散。

技术垄断。

技术贸易。

(4)国际市场环境。

国际竞争。

国际市场体系。

国际市场结构。

国际产品。

(5)国际价格条件。

国际收入差距。

国际需求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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