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桩工程量计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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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桩工程量计算
送桩工程量计算
送桩工程量,按送桩长度乘以设计桩截面面积以“m3”计算。
送桩长度可按桩顶面至打桩架底的高度计算,也可按桩顶面至自然地坪面另加0.5m的高度计算。
ϖ
在工程量计算时,应在打桩综合基价设置条件和换算条件的基础上,再考虑其送桩长度条件,分别列项计算。
即,打桩执行不同综合基价子目(或换后综合基价子目)的桩,即使其送桩长度相同,也不能将工程量合并为一项;打桩执行相同综合基价子目(或换后综合基价子目)的桩,也会由于其送桩长度不同,需执行不同的送桩综合基价修正系数,而分别列项计算各自的工程量。
ϖ
四、单位工程的工程量在表2-3规定数量以内时,其人工、机械按相应定额项目乘系数1.25计算。
表2-3 小型单位工程的工程量表
项 目
单位工程的
工程量
项 目
单位工程的
工程量
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
150m3
振冲碎石桩
100m3
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
50m3
灰土挤密桩
60m3
沉管灌注混凝土桩
60m3
旋挖法混凝土桩
100m3
沉管灌注砂石
(碎石、砂)桩
60m3
深层搅拌加固地基
100m3
钻孔灌注混凝土桩
100m3
旋喷桩
100m3
钢板桩
50t
人工挖孔桩
100m3
五、打试验桩按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乘系数2.0计算。
六、打桩、沉管、桩间净距小于4倍桩径(桩边长)的,按相应定额项目中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3计算。
七、打斜桩、斜度在1∶6以内者,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斜度大于1∶6者,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
八、在坡度大于15°地面打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九、在基坑内(基坑深度超过1.5m)打桩或在地面上打坑槽内(坑槽深度超过1m)桩,按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1。
十、各种灌注桩的材料用量中,已包括表2-4规定的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砂石桩材料用量中还包括了砂石级配密实系数。
表2-4 灌注桩材料充盈系数、材料损耗表
项 目
充盈系数
损耗率(%)
级配密实系数
沉管灌注混凝土桩(单桩)
1.05
2.00
—
沉管灌注混凝土桩(复桩)
1.00
2.00
—
夯扩沉管灌注混凝土桩
1.05
2.00
—
钻孔灌注混凝土桩
1.10
2.00
—
人工挖孔灌注混凝土桩
1.00
2.00
—
沉管灌注砂石桩
1.15
2.00
1.334
十一、因设计修改要在桩间补桩或在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十二、金属周转材料中包括桩帽、送桩器、桩帽盖、活瓣桩尖、钢管、料斗、串桶等属于周转使用的材料。
十三、本章定额打桩机的类别、规格,除定额注明外,执行中不予换算。
打桩机及为打桩机配套的施工机械的场外运输费和组装、拆卸费,另按实际进场的机械类别、规格计算。
十四、本章定额不包括桩的静荷载试桩、动测费,发生时另行计算。
十五、电焊接桩钢材用量,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按设计用量乘系数1.06调整,其他不变。
十六、设计的混凝土强度、等级、砂石级配和水泥掺入比与定额不同时,按设计要求调整,其他不变。
十七、地基强夯按100m225个夯点编制,夯点布置不同时按比例换算。
强夯施工中需用外来土(石)填夯坑时,其土(石)回填应按有关定额执行。
强夯定额项目不包括强夯前的试夯工作,设计要求试夯,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桩
1.预制钢筋混凝土桩:
⑴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虚体积)乘以桩截面面积以“m3”计算;管桩的空心体积应扣除,管桩的空心部分设计要求灌注混凝土或其他填充材料时,另行计算。
⑵送桩:
以送桩长度(自桩顶面至自然地坪另加50cm)乘以桩截面面积以“m3”计算。
2.方桩、管桩接桩:
按接头数以“个”计算。
3.灌注混凝土桩:
⑴沉管灌注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虚体积)加50cm,乘以标准管的外径截面面积以“m3”计算。
⑵复打沉管灌注混凝土桩,按单打体积乘以复打次数以“m3”计算。
⑶夯扩沉管灌注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虚体积)加50cm乘以标准管的外径截面面积,再加投料长度乘以标准管内径截面面积,以“m3”计算。
⑷长螺旋或旋挖法钻孔灌注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加50cm乘以螺旋外径或设计截面面积以“m3”计算。
⑸钻孔灌注混凝土桩
①钻土孔与钻岩孔分别计算,钻土孔以地面至岩石表面之间深度乘以设计桩截面面积以m3计算;钻岩孔以入岩深度乘以设计桩截面面积,以m3计算。
②混凝土桩身,按设计桩长加50cm乘设计桩截面面积,以m3计算。
③泥浆运输工程量按钻孔体积,以“m3”计算。
⑹人工挖孔桩
①挖坑井土方和坑井石方分别计算。
挖坑井土方按图示尺寸从井口顶面至岩石表面,以“m3”计算;挖坑井石方按图示尺寸从岩石表面至桩底,以“m3”计算。
②护壁按图示尺寸以井口顶面至扩大头处(或桩底)以“m3”计算。
③桩身混凝土按图示尺寸从桩顶至桩底加50cm以“m3”计算。
三、地基与边坡处理
1.地下连续墙:
(1)导墙开挖按设计长度乘开挖宽度及深度,以“m3”计算。
导墙浇注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
(2)连续墙挖槽按设计深度加50cm乘以设计长度及墙厚以“m3”计算。
泥浆外运量按成槽工程量,以“m3”计算。
(3)连续墙混凝土浇注按设计深度加50cm乘以设计长度及墙厚以“m3”计算。
(4)清底置换、接头管,按分段施工的槽壁单元以“段”计算。
2.振冲碎石桩,按设计桩长加25cm,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m3”计算。
3.压密注浆钻孔按设计深度以“m”计算,注浆按下列规定,以“m3”计算:
(1)设计图示明确加固土体体积的,按图注体积计算。
(2)设计图示以布点形式图示加固范围的,则以两孔间距作为扩散直径,乘以布点连线长度,加1个扩散直径,以“m3”计算(如是闭合布点,则不需要增加扩散直径)。
(3)设计图示注浆点在钻孔桩或挖孔桩之间,按两孔间距作为扩散直径,以圆柱体体积计算。
4.地基强夯按设计图示强夯面积,区分夯击能量,夯击遍数以“m2”计算。
5.锚杆支护,锚杆和土钉的钻孔注浆按设计图示和孔径以“延长米”计算。
6.土钉支护:
(1)土钉锚杆按设计图示以“t”计算。
(2)喷射混凝土护坡按设计图示以“m2”计算。
7.打(拔)钢板桩,按设计长度以“根”计算。
四、基础垫层
基础垫层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外墙基础垫层长度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基础垫层长度按内墙基础垫层净长计算。
A.1土石方工程
1.0.1计算土石方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各项资料;
1土石方工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照工程勘测资料与《计价规范》表A1.4-1《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对照后确定;
9.地下室人工挖土深度超过1.5m时,按表二增加工日。
表二地下室人工挖土方超深增加工日表
┏━━━━┯━━━┯━━━┯━━━┯━━━┯━━━┯━━━━┯━━━┯━━━┯━━━┓
┃深度(以内)│2m│4m│6m│8m│10m│12m│14m│16m│18m┃
┠────┼───┼───┼───┼───┼───┼───┼───┼───┼───┨
┃工日/100m3│2.50│7.92│11.77│15.62│19.48│23.33│27.18│31.03│34.88┃
┗━━━━┷━━━┷━━━┷━━━┷━━━┷━━━┷━━━━┷━━━┷━━━┷━━━┛
10截(凿)桩头:
1)人工凿桩头在编制预算时(设计图纸有特殊要求除外),其长度从交付施工场地标高计至桩承台底以上100mm;结算时按实调整。
凿灌注桩、钻(冲)孔桩的工程量,按凿桩头长度乘桩设计截面面积乘1.2计算。
凿人工挖孔桩护壁的工程量应扣除桩芯体积计算。
2)机械切割预制桩桩头按桩头个数计算。
11管沟土方以管井(包管沟)最大水平投影面积乘以挖土深夜(交付施工场地标高至沟底或垫层底高度)以体积计算。
1.0.3石方工程
1开凿岩石,区别石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沟槽,基坑与平基的划分按土方工程的划分规定执行。
2爆破岩石,区别石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3管沟石方按管沟土方的规定计算。
1.0.4人工挖孔桩挖土(石)方工程
1按桩长乘以设计截面面积(含护壁)以体积计算。
2挖淤泥、流砂层按该层实际厚度乘以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3扩大头预算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结算按实际体积计算。
1.0.5土(石)方回填工程
1土石方回填按以下规定以体积计算:
1)场地回填:
回填面积乘以平均回填厚度;
2)室内回填:
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厚度;
3)基础回填:
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包括基础垫层及其他构筑物);
4)管沟回填:
以挖方体积减去管沟及基础所占体积计算。
2余土或取土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余土或取土体积=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
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负值时为须取土体积。
1.0.6土(石)方运输工程
1推土机推土堆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方区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
2铲运机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卸方区重心加转向距离45m计算。
3自卸汽车运土石方的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方区(或堆放地点),重心的最短距离计算。
4垂直运土运距折合水平运距7倍计算。
1.0.7其他相关问题按下列规定处理:
1土石方体积应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如需按天然密实体积折算时,应按表三计算。
表三土石方体积折算系数表
┏━━━━━━━┯━━━━┯━━━━━┯━━━━┓
┃天然密实度体积│虚方体积│夯实后体积│松填体积┃
┠───────┼────┼─────┼────┨
┃1.00│1.30│0.87│1.08┃
┃0.77│1.00│0.67│0.83┃
┃1.15│1.49│1.00│1.24┃
┃0.93│1.20│0.81│1.00┃
┗━━━━━━━┷━━━━┷━━━━━┷━━━━┛
2桩间土方以图示外形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不扣除桩芯直径60cm以内的桩或类似尺寸障碍物所占体积。
A.2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2.0.1预制混凝土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计算。
如管桩的空心部分按设计要求灌注填充材料时,应另行计算。
2.0.2接桩:
电焊接桩按设计图示规定以接头数量计算;硫磺胶泥接桩按桩截面以面积计算。
2.0.3送桩:
按桩截面面积乘以送桩长度以体积计算(即打桩机架底至桩顶面高度或自桩顶面至自然地坪面另加0.5m计算)。
有计算送桩的打、压桩项目,子目桩消耗量103.8m改为101m。
2.0.4打钢管灌注混凝土土桩、夯扩桩按桩长乘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2.0.5钻(冲)孔桩按桩长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2.0.6泥浆运输工程量:
按钻(冲)孔桩或地下连续墙的工程量以体积计算。
2.0.7人工挖桩护壁工程量:
1按桩长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2扩大头预算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结算按实际工程量以体积计算。
2.0.8钢桩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2.0.9压力灌浆微型桩按设计区分不同直径按主杆桩体长度计算。
2.0.10打灌注砂桩、砂石桩工程量,按桩长(包括桩尖)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2.0.11高压旋喷桩、喷粉桩(深层搅拌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计算。
2.0.12钢板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2.0.13安、拆导向夹具,按设计规定的长度计算。
2.0.14圆木桩:
按林业主管部门原木材体积计算。
2.0.15打桩支架,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以面积计算。
2.0.16在沟槽(基坑)内打桩时,打桩机的临时支架,按沟槽(基坑)的实际上口面积计算,沟槽(基坑)宽在3m以内,不得计算。
2.0.17地下连续墙按设计图示墙中心线长乘以厚度乘以槽深以体积计算。
2.0.18地基强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2.0.19锚杆钻孔按入土长度计算。
2.0.20护坡砂浆土钉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2.0.21高压定喷防渗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2.0.22支护钢支撑按设计理论以质量计算。
2.0.23塑料排水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2.0.24喷射砼支护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定额未包括搭设平台的费用。
2.0.25所有桩的长度,除合同另有约定外,预算按设计长度,结算按实际入土桩的长度计算,超出地面的桩头长度不得计算。
A.3砌筑工程
3.1砖基础
3.1.1砖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基础长度:
外墙墙基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墙基按内墙净长度计算。
基础大放脚T型接头处重叠部分以及嵌入基础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防潮层及单个面积在0.3m2的孔洞所占面积不予扣除,但墙垛基础大放脚突出部分也不增加。
3.2墙
3.2.1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内的钢筋砼柱、梁、圈梁、挑梁、过梁及凹进墙内的壁龛、管槽、暖气槽、消火栓箱所占体积。
不扣除梁头、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缘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
凸出墙面的腰线、挑檐、压顶、窗台线、虎头砖、门窗套的体积亦不增加。
凸出墙面的砖垛并入墙体体积内。
1墙长度:
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计算;
2墙高度:
1)外墙:
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200mm;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300mm,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按实砌高度计算;平屋面算至钢筋砼板底。
2)内墙:
位于屋架下弦者,算至屋架下弦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钢筋砼楼板隔层者算至楼板面;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
3)女儿墙:
从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顶面(如有砼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
4)内、外山墙:
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3围墙:
高度算至压顶上表面(如有砼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围墙柱并入围墙体积内。
3.2.2砖垛、三皮砖以上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并入墙身工程量内计算。
3.2.3附墙烟囱(包括附墙通风道、垃圾道)突出墙面的体积应按外型体积并入所附的墙身工程量内计算。
3.2.4框架间的砌体,内外墙长度分别以框架间的净长计算,高度按框架间的净高计算。
3.3砖构筑物
3.3.1砖烟囱、水塔:
按设计图示筒壁平均中心线周长乘以厚度乘以高度以体积计算。
扣除各种孔洞、钢筋砼圈梁、过梁等体积。
3.3.2烟道、烟囱内衬分不同内衬材料,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各种孔洞所占体积。
3.3.3烟囱内壁表面隔热层,按筒身内壁以面积计算,扣除各种孔洞的面积;填料按图示尺寸以实体积计算,应扣除各种孔洞所占体积,不扣除连接横砖及防沉带的体积。
3.3.4烟道砌砖,烟道与炉体的划分以第一道闸门为界,炉体内的烟道部分并入炉体工程量计算。
3.3.5砖、毛石砂井以个计算。
3.3.6砖砌化粪池以外形体积计算,其高度按垫层底至池顶板面高度,长宽按池体图示尺寸计算,两端突出的体积不另行计算。
3.4其他砖砌体:
3.4.1砖砼混合、砖砌栏板,按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3.4.2单双层水灶基、砖砌厕坑道、砖砌小便槽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3.4.3砖砌台阶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台阶两侧砌体另行计算。
3.4.4水厕蹲位砌筑以个计算。
3.4.5砖砌检查井、蹲台、煤箱、花台、生活间水池支承池槽的砖腿、踏步两侧砌体、台阶两侧砌体、竖风道、房上烟囱,毛石墙的门窗立边、窗头虎头砖等零星砌体,均按实体积计算。
3.4.6壁厨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3.5石砌体:
3.5.1砌石基础、地沟、毛石挡土墙、护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3.5.2砌石踏步按踏步长度计算:
踏步两侧砌体体积另行计算。
3.5.3毛石墙、方整石墙的墙面、墙角、门窗立边的石料加工,按一般粗加工考虑。
如有特殊装饰性的细加工另行计算。
3.6砖散水、地坪、地沟:
3.6.1砂垫层块料地坪,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3.6.2砖砌地沟不分墙基、墙身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3.6.3砖砌明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中心线长度计算,明沟与散水从沟边砖与散水交界处为界;明沟铸铁盖板以长度计算。
3.7地下管道铺设,分不同管径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3.8本章砌体及砼构件(含化粪池)钢筋另行计算。
3.9轻质墙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A.4砼及钢筋砼工程
4.1现浇砼
4.1.1现浇建筑物砼,按以下规定计算:
1现浇建筑物砼制作,按现浇建筑物砼浇捣相应项目的定额砼含量计算。
2现浇建筑物砼浇捣,除另有规定外,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和伸入承台基础的桩头及墙、板中单个面积0.3m2内的孔洞所占体积。
3基础:
1)人工挖孔桩桩芯砼浇捣工程量按人工挖孔桩护壁工程有关规定计算。
2)箱式满堂基础按基础、柱、梁、板、墙等有关规定分别计算。
3)设备基础除块体以外,其他类型的设备基础按基础、柱、梁、板、墙等有关规定分别计算。
4柱:
柱高:
1)有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2)无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高度计算。
3)框架柱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高度计算。
4)构造柱按全高计算,嵌接墙体部分并入柱身体积。
5)依附柱上的牛腿和升板的柱帽,并入柱身体积计算。
5梁:
伸入墙内的梁头、梁垫并入梁体积内。
挑檐、天沟与梁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
梁长:
1)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内侧面。
2)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内侧面。
6板:
1)有梁板,(包括主、次梁与板)按梁、板体积之和计算。
2)无梁板,按板与柱帽体积之和计算。
3)平板按板体积计算。
4)各类板伸入墙体内的板头并入板体积计算,薄壳板的肋、基梁并入薄壳体积内计算。
5)挑檐、天沟与板(包括屋面板、楼板)连接时,以外墙外边线为分界线。
雨蓬、阳台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墙外部分体积计算,包括伸出墙外的牛腿和雨蓬反檐的体积。
6)板伸出墙外150mm以内的仍按板计算。
7墙:
墙垛(附墙柱)、暗柱、暗梁及墙突出部分并入墙体积计算。
8现浇砼剪力墙与柱按下图单向划分,分别按剪力墙或矩形柱计算。
9梁、板、墙工程量均应扣除后浇带体积,后浇带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0整体楼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及楼梯与楼板连接的梁、踏步板、踏步,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1栏板按体积计算,包括其伸入砌体内的部分。
栏板高度超过1.2m,按墙计算。
高出板面0.6m以内按反檐计算。
12悬挑板,包括伸出墙外的牛腿、挑梁,其嵌入墙内的梁另按梁有关规定计算。
悬挑板伸出墙外500mm以上按雨蓬计算,500mm以内按挑檐计算。
伸出墙外1.5m以上的阳台、雨蓬按梁、板等有关规定分别计算。
13单个容量在50m3以内的屋面(房上)水池,按房上水池计算,超过50m3容量的水池,按柱、梁、墙、板分别计算。
14单件体积在0.05m3内的构件按小型构件计算。
15地坪分不同厚度按面积计算。
4.1.2现浇构筑物砼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现浇构筑物砼制作工程量,按现浇构筑物砼浇捣相应项目的定额砼含量计算。
2现浇构筑物砼浇捣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
3水塔
1)筒身与槽底,以槽底连接的圈梁底为界,以上为槽底,以下为筒身。
2)筒式塔身及依附于筒身的过梁、雨蓬、挑檐等合并为塔身体积计算;柱式塔身的柱、梁与塔身合并计算。
3)塔顶及槽底:
塔顶包括顶板和圈梁,槽底包括底板挑出的斜壁板和圈梁等,均合并计算。
4贮水池不分平底、锥底、坡底,均按池底计算;壁基梁、池壁不分圆形和矩形壁,均按池壁计算;其他项目按现浇建筑物砼相应项目的有关规定计算。
4.2预制砼
4.2.1预制砼构件的砼制作工程量,按预制砼构件制作相应项目的定额砼含量计算。
4.2.2预制砼构件制作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的钢筋、预埋铁件及预制砼板单个尺寸300mm*300mm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扣除空心板空洞体积并计算综合损耗率2.5%,但预制砼屋架、桁架、托架及长度在9m以上的梁、板、柱不计算损耗量。
4.2.3预制砼构件安装、运输工程量,按砼构件的体积计算。
4.2.4预制砼构件中的钢杆件,其制作工程量另按金属结构工程有关规定计算,其安装、运输不另计算。
4.2.5预制其他零星构件包括:
池槽、洗面池、洗碗池、小水池以及单件体积在0.05m3以内的构件,均按砼体积计算。
4.2.6预制砼漏花、刀花制作、安装工程量,按构件外围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其运输工程量按构件外围体积计算。
4.3钢筋
4.3.1钢筋笼、网片、插筋、锚筋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钢筋(网)长度(面积)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其加工搭接和施工损耗已包括在定额含量内。
人工挖孔桩护壁钢筋按现浇砼钢筋计算。
4.3.2锚杆计算:
锚杆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4.3.3钢筋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钢筋工程,应区别现浇、预制构件、不同钢种和规格,分别按设计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2计算钢筋工程量时,钢筋搭接按设计、规范规定计算;因钢筋加工综合开料和钢筋出厂长度定尺所引起钢筋非设计接驳定额已作考虑,不另计算。
3钢筋电渣压力焊接接头、套筒锥型螺栓钢筋接头以个计算。
4先张法预应力钢筋,按设计图示钢筋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后张法预应力钢筋、钢丝束、钢绞线按设计图示钢筋(丝束、绞线)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并区别不同锚具类型,分别按下列规定计算长度:
1)低合金钢筋两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钢筋长度按预留孔道长度减0.35m计算,螺杆另行计算。
2)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计算,螺杆另行计算。
3)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帮条锚具时,钢筋长度增加0.15m;两端均采用帮条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m计算。
4)低合金钢筋采用后张法砼自锚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5计算。
5)低合金钢筋(钢绞线)采用JM、XM、QM型锚具,孔道长度在20m以内时,钢筋长度增加1m计算;孔道长度在20m以上时,钢筋(钢绞线)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8m计算。
6)碳素钢丝采用锥型锚具,孔道长度在20m以内时,钢线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m计算;孔道长度在20m以上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8m计算。
7)碳素钢丝束采用镦头锚具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5m计算。
4.3.4现浇砼构件预埋铁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4.3.5固定预埋螺栓及铁件的支架、固定双层钢筋的铁马凳,垫铁等,根据审定的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