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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法制教育讲稿10篇

  《小学生法制教育讲稿》

  小学生法制教育讲稿

(一):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很高兴这天能有这个机会和大家坐在一齐。

我这天讲话的主题是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期望透过本次学习,使同学们更加清楚地认识如何提高自我防X意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使自己在人生的道路上健康成长,将来做一名建设伟大祖国的栋梁之材。

也许,大家认为我所说的都是些大道理,也许大家会觉得讲的都离我们很远,但是我会透过一下这些话,来告诉大家,其实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守法其实很简单。

  我们同学们有没有发现,我们的身边常出现一些较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有的同学私自离校夜不归宿、打架斗殴,偷窃、故意损毁财物等等种种现象,令人担忧同时也催人深思。

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的武器,同时又是规X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

同学们,当你们头脑发热,准备行动时,想一想自己的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当你受到不良行为侵犯时,能否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就应争取做到学法、懂法、守法、同时还能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那么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X就叫遵纪守法。

有的同学认为,处处都遵纪守法,那我们就没有自由了。

其实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自由是有条件的。

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那么它们不仅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

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乱闯红灯,就会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

因此,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

另外,纪律也在约束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

学校有纪律,单位有纪律。

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

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多么宝贵的宁静!

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能够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

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大家就觉得很难受,这种自由就消失了,必然要有纪律来约束和制止这种行为。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期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

对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是全社会共同的职责。

我们大河坝学校一向是十分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你们的成长带给了良好的条件,使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

但是,我们就应清醒地看到,近几年来,无论是外地也好,还是我们身边,侵害校园的案件,以及学生犯罪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学习、教学秩序我们的学习氛围造成了不好的影响。

我们一方应对侵害校园的犯罪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的整治工作,提高自我防卫潜力。

  然而从另一方面来看,近些年青少年犯罪越来越多。

在那里,我们来看一下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

  从自身因素上看,一是自我控制潜力脆弱,别人说,我们去搞点啥,弄点啥,谁家玉米地里的玉米多好多好,我们掰些回来烤着吃,几个伙伴们一吆喝都去了。

你们知不明白,其实这种偷东西,法律上来说就是盗窃,就是某的行为。

二是头脑简单,解决问题的方法偏激粗暴,由于我们还都是孩子,所以有些时候没有大人想得那么多,比如,他弄坏了我的杯子,我就要找几个人去揍他一顿出出气。

其实这些都是很简单常见的某行为。

如果你们一失手,打严重了打成重伤了,假如把人眼睛或是啥打坏了,怎样办?

那就是犯罪了,是要被判刑的,受到法律的制裁。

三是贪图享受,此刻每个家庭的生活条件都越来越好了,很多小朋友都光明白和家里伸手要钱,很少说,我给家里怎样样能减轻点经济负担,怎样样能让父母过的简单。

饭来X口衣来伸手,从而种下了懒惰,贪婪的祸根。

不明白付出,只明白索取。

  从客观因素上看,一是家庭教育的缺失,当前很多孩子家里父母都在外地,打工,家里就爷爷奶奶,对孩子的管教也不够,不严。

很多学生家里不明白你在学校里表现怎样。

父母在外管不到你,爷爷奶奶拿你没办法,就能够偷着出去上网,玩游戏等等,这些都是让我们养成恶习的因素;二是学校和家庭管理的脱节,很多孩子在学校,家里不明白到底去没去上课,在家里,老师不明白到底放学回没回家去,还是去网吧了。

所以,很多孩子都在这种空隙里跑去上网,逃课等等,久而久之就养成了很多恶习,不可悔改。

三是社会消极方面的误导,由于当前的社会人们的价值观越来越趋向金钱,利益化,使得很多学生对道德和法律的观念也慢慢淡化,越来越向钱看齐,认钱不认人。

尊老爱幼、尊师重教,刻苦学习、报效祖国的思想越来越淡化。

  所以,对学生来说,让某犯罪远离校园,远离自身,是十分重要的。

许多案例证明,校园犯罪事件的发生有必须的条件,必须的气候,越是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学生纪律差的学校,发生的事件越多。

如果我们让阳光普照校园,那么参与犯罪者就不敢出现。

阳光是什么,阳光就是学校的正气,就是全校师生的正气。

正气就是我们的思想、我们的品行,我们的为人、处事,我们努力学习将来报效祖国的心。

那么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如何使我们在这么完美的环境中健康、快乐成长呢,除了好好学习之外,我们还就应如何加强自我防卫潜力呢,有以下三点期望同学们多学习学习:

  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潜力。

你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某、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某,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某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某犯罪。

比如说我们都有上学读书的权力,如果你们的家长不让你们来学校读书了,你就能够说:

对不起,国家法律明确保护我们未成年人有理解义务教育的权力,这是我的权力,你们务必保证让我上学。

这就是我们明白了如何用法律的武器来捍卫我们自己的权力。

  2、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

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

应对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竟然会束手无策,让他们得逞,原因是他们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假如说:

放学后,在门口遇到三五个社会上的闲散人员向你们勒索钱财怎样办?

我们的同学能够一边机制巧妙的和他们周旋,一边能够掩护其他人脱身,跑回去给老师或是我们派出所报信。

老师或者是我们就会很快过去帮忙你们的,这不是很好嘛,既惩治了某犯罪又保护了大家,我们还能在团结斗争中不断成长,不断成熟。

  3:

掌握基本的求生技巧和安全意识:

遇到侵害,学会报警。

如果遇到坏人打哪个呢:

110;如果遇到有同学或家人受伤严重呢120;如果遇到火灾呢、119。

那我们打了报警又如何正确报案呢:

拨通报警,通了以后:

是110/120吗,我叫谁谁谁,我在哪个地方遇到了什么事情,将你所看到的状况简明扼要地叙述一遍。

说清楚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为啥发生这个事,什么原因;结果怎样样。

这些简单的状况必须要讲清楚,以便于我们的民警或是救援人员迅速准确的找到你、帮忙你。

同时提醒大家的是报警是紧急状况下才使用的,不要随意或是没事了就打报警。

第二个是要注意交通安全、注意消防安全。

交通安全大家都晓得在那里我就不强调了。

消防安全个性重要,和我们息息相关,平时我们要做到不玩火、注意野外用火,学会在火灾中逃生,比如说火灾发生后要低着身子,俯身爬行向外逃生,要有秩序的撤离。

这些都是我们就应掌握的常识,也是关键时刻救命的稻草。

  总之,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某与法制的推进,这都寄期望于广大的青少年,都要靠你们将来去完成。

我们要尊敬教师,热爱班级,努力为学校和班级做好人好事。

在家孝敬父母,在学校里刻苦读书,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树立起远某想,将来报效祖国。

期望你们多学习知识文化,多读书,读好书。

一个人只有用知识武装了头脑,将来才能成为社会有用的人。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期望和未来,是新世纪的主人,期望你们认真学习,遵纪守法,从小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立志成才,祖国的未来寄托在你们身上。

  谢谢大家!

  小学生法制教育讲稿

(二):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青少年是国家的期望和未来,你们的知识和素质关系到国家的繁荣与稳定,更关系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业。

梁启超曾在《少年中国说》中讲到: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

期望你们从小立大志,下苦功,将来干大事。

  镇领导不仅仅时刻关心着同学们的学习状况,也时刻牵挂着同学们综合素质的培养。

这天,在镇领导的精心组织和安排下,我们齐聚一堂,开展一次法制讲座活动。

同志以前指出:

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

结合我本人多年的工作实践,我认为开展这样一个活动很有必要,也十分及时。

期望透过这天的这个讲座,让同学们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从小树立学法、懂法、守法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杜绝某犯罪行为,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少年。

这天,我主要讲三个问题:

  一、未成年人为什么要学习法律知识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日益突出,未成年人犯罪不仅仅在案件数量上急剧增加,而且犯罪成员在案犯总数中所占比例也大幅度上升,犯罪年龄相对提前,这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未成年人某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受教育程度低、法制观念淡薄就是其中重要的一个方面。

相当一部分未成年人根本不了解自己的行为性质及严重程度。

在一些未成年人盗窃、抢劫等案件中,大部分行为人均表示,根本不明白其行为是犯罪行为。

这都是平时不学法、不懂法造成的恶果。

  其次,学好法律才能正确地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学生享有法律赋予的生命权、受教育权、继承权健康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等权利受法律保护,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例如:

有的个别家长让自己正在理解义务教育的子女辍学,作为学生,你遇到这种状况怎样办如果你学了《义务教育法》就明白你的父母违反了《义务教育法》:

父母务必使适龄子女理解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定,能够向学校或有关单位报告,求得解决。

再比如:

某家养的狗咬伤了飘过的学生怎样办如果你学习了《民法通则》等127条后,就明白: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职责。

总之,只有学法,才能知法、懂法,才能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小学生应当学习哪些法律常识

  作为在校学生,你们的年龄基本都介于8至13周岁之间,这个年龄是心理成长,变化最大、也是逆反心理最重要的阶段,用一颗平衡的、正直的心态沿着正确的人生方向走下去,便是条条大路通罗马!

每个人都会在不同的事业中取得辉煌的成就。

相反一失足便成千古恨!

走错了一步也许会贻误终身。

鉴于你们年龄还小,知识还不够完备,只需要了解并掌握以下几点与你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

  

(一)18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明白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当寻求哪些保护。

  

(二)14至16周岁,为限制行为潜力人。

16周岁:

完全行为潜力人。

《刑法》规定16周岁为刑事职责年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1条规定14周岁为治安处罚年龄,也就是年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对自己的某具有必须的认识潜力,但认知潜力较弱,因此《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职责。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职责。

已满14周岁的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以减免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能够由政府收容教养。

  (三)、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潜力人。

由于他们正处于成长发育的过程中,是不成熟和不稳定的,也是最容易给他人造成伤害的群体,应由本人及其监护人共同承担相应的民事职责。

  (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潜力人,造成他人伤害的,应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职责。

  (五)、《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12周岁以上方能骑自行车上路,18周岁至60周岁允许驾驶机动车辆。

《通路交通安全法》还规定: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资料。

  1、学生乘车时就应注意的安全:

①头部、手不要伸出车窗外;②上、下车不要拥挤;③不要强行搭乘机动车;④乘车时不要向车外乱扔东西。

⑥坐在前排的人不要与司机聊天,影响司机安全驾驶

  2、学生行走时就应注意的安全:

①靠右侧靠边行走;②在公路上不要追跑、玩游戏、打球等;③横穿公路时,要前后观看清楚后,确保安全通行,有横行斑马线或天桥的地方,要走斑观线或天桥,不要闯红灯!

④不要向过往车辆抛杂物

  最重要的还是需要同学们用心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X》、《小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要从小做起,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明事理、辩是非,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三、未成年人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X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X。

  实践证明青少年学生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很大的力气,因此,青少年学生就就应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X,遵守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的习惯,不断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某犯罪行为的引诱。

  

(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用心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X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

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忙,也是无济于事的。

如案犯李某原是某中学的学生,因父母离异无人管教学习成绩越来越差,他就自暴自弃,成天泡在网吧里上网玩游戏,并结识了X某等人,后与X某等人一同去打架伤人,抢出租车司机,坠落的无法自拔,最后被关进临牢,被判处七年徒刑。

  (三)、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潜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潜力,才能对某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四)、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X,还必需懂得同某犯罪行为作斗争就应采取哪些措施。

  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某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某犯罪分子应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对于这一点,我给同学们举个案例,这个案例中的作法对同学们很有借鉴作用,一天住在城郊的小女孩娟娟放学后背着书包独自一人往家里赶,罪犯王某看见娟娟脖子上挂着一把钥匙往家赶的样貌,王某心想:

这个小女孩家可能大人不在家,我就跟着她,待她打开门后我就冲进去抢点东西。

于是王某就一向跟着娟娟,走了一段路后娟娟发现后面有个男青年一向跟着她,心里很害怕,在走到自家房子门口时,她心想:

如果我此刻开门进屋的话,这个坏蛋必须会冲进我家干坏事的,我不能开门。

娟娟一向在家门前马路上逛来逛去,王某见娟娟没开门就躲在马路对面等,过了一会儿,娟娟看见隔壁的X阿姨走了过来,就立即凑着X阿姨的耳朵把她遇到的状况告诉了X阿姨,X阿姨叫娟娟去开门,她立即打110报警。

在娟娟开门后,王某就冲上前将娟娟逼进一个小房间里反锁起来,并威胁娟娟不准喊叫,他自己就到娟娟父母的房间里翻东西,在王某翻东西时,由于X阿姨报了警,公安人员及时赶到将王某抓获。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必须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用心同某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就应是他们。

  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

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

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必须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到时候后悔就晚了。

在学校,大家要多学习一些系统的法律知识,逐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有效预防某犯罪,树立守法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都能正常运行。

  最后祝同学们学习进步,天天向上。

祝老师们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祝领导们事业蒸蒸日上,前程似锦。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小学生法制教育讲稿(三):

  小学法制教育讲话稿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我这天讲话的主题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最近我们身边常出现一些较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有的同学私自离校、动手打人、骂人种种现象,令人担忧同时也催人深思。

  什么叫遵纪守法呢?

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X就叫遵纪守法。

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

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

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

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

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

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

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

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

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

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能够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

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我们小学生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

在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

如在做什么事时意见不同、出现矛盾,必须要冷静处事,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

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

我们学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小学生,更就应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小学生法制教育讲稿(四):

  大家早上好!

我是某北路派出所的民警。

这天,很荣幸和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以便同学们在今后学习和生活中有所作用。

  我们明白,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能够透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

你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务必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

  那么,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

要远离犯罪,这是同学们首先要弄清楚的问题。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某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群众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某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

  

(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

  

(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某性

  (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这天在座的都是小学生,也就是说你们都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第17条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

《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职责,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职责,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状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必须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潜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职责

  一、学生为什么要学习法律

  同志以前指出:

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

学生学习法律知识是当今法治社会的需要。

首先,学好法律才能做到知法、守法,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明白什么是合法,什么是某,什么是犯罪,自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适用法律对待和处理自己周边的纠纷,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某犯罪,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

  其次,学会自护,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学好法律才能正确地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学生享有法律赋予的生命权、受教育权、继承权健康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等权利受法律保护,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样办呢?

我们要冷静机智,要增强是非决定潜力,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应变潜力,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同学们在遇到侵害时,能够及时摆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某人员的随意侵害。

根据实践经验,我们推荐同学们如果在遭到某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避免受某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某犯罪分子应对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就应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

如:

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能够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做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明白报复伤人也是某的,也会受到处罚。

总之,只有学法,才能知法、懂法,才能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三、学好了法律才能自觉地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同一切某犯罪行为作斗争。

法律体现人民利益,某就是违背人民利益,损害了人民利益,国家的法律靠全体人民来维护,同某犯罪行为作斗争,不仅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学习了法律,就明白那些是某犯罪的行为,从而自觉遵守法律,正确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用心同某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建设顺利进。

因此,小学生学习法律十分必要。

  二、学生应当学习哪些法律

  作为在校学生,你们的年龄基本都介于8至13周岁之间,这个年龄是心理成长,变化最大、也是逆反心理最重要的阶段,用一颗平衡的、正直的心态沿着正确的人生方向走下去,便是条条大路通罗马!

每个人都会在不同的事业中取得辉煌的成绩。

相反一失足便成千古恨!

走错了路也许会贻误终身。

我们应当了解一下,在哪些法律中的什么样的年龄段应当负责什么法律职责,从而来了解我们中小学生应当掌握的哪几种法律常识。

  

(一)18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明白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当寻求哪些保护。

  

(二)14至16周岁,为限制行为潜力人。

16周岁:

完全行为潜力人。

《刑法》规定16周岁为刑事职责年龄;《治安管理罚法》(修改前为《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1条规定14周岁为治安处罚年龄,也就是年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对自己的某具有必须的认识潜力,但认知潜力较弱,因此《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职责。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名当负刑事职责。

已满14周岁的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以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能够由政府收容教养。

  我们学习了《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就明白自己如果违了法犯了罪,将会得到什么样的处罚或刑罚,从而做到自觉守法、护法,请同学们注意的是:

法律不因为你不明白法律的规定,而实行某犯罪的行为而不追究职责,形象的说:

法盲触犯了国家法律同样要追究其法律职责!

这就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三)、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潜力人。

由于他们正处于成长发育的过程中,是不成熟和不稳定的,也是最容易给他人造成伤害的群体,应由本人及其监护人共同承担相应的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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