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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宝维综办11号

深宝维综办200611号

 

深宝维综办〔2006〕11号

 

关于印发《2006年深圳市宝安区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街道办、区维稳及综治委成员单位:

《2006年深圳市宝安区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经区维稳及综治委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深圳市宝安区维护稳定及社会

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六年二月十六日

 

2006年深圳市宝安区维护稳定及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2006年宝安区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法律权威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基层基础年”、“城市治理年”活动为契机,改革创新,以平安建设为载体,认真开展“治理年”活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夯实治安基层基础,加强和落实维稳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整治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积极推进全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法治,深入持久地开展综治宣传工作,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为建设和谐宝安效益宝安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一、立足平安建设,认真组织开展“治理年”活动

平安建设是新形势下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新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保障工程,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平安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精神,以开展“治理年”活动为契机,加强社会管理,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把平安宝安的建设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维稳综治工作的首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深入扎实推进。

区、街道维稳综治部门要在本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组织指导、协调督查职能,结合本街道实际情况,以安全防范、治安防范为切入点,做好社区的消防管理、重点人员的教育管理、邻里守望、义务巡逻、建立信息联络员制度等工作,重点是做好对占地总面积182万平方米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旧屋村的消防、治安、卫生整治,为群众的安居乐业提供良好的环境。

积极深入开展安全文明小区、平安和谐社区、平安街道创建活动,逐步推进平安建设向纵深发展,最终实现平安宝安的创建目标。

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一)更加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制。

排查是基础,调处是关键,责任在落实。

要把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首要任务。

排查要切实做到不遗漏、不隐瞒,对涉及10人以上的群体性矛盾纠纷,都要登记造册。

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逐个落实调处机构和责任人,规定解决问题的期限。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级党政领导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细化责任内容,健全考核、奖惩及责任追究机制,对重大群体性事件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

调处工作要立足基层,严禁推脱责任,简单上交矛盾。

调处要做到依法、公正、及时、彻底地解决问题,不留后患,更不能掩盖问题。

要避免因办理时间拖延或办理不公或方法失当,而引起群众的合法、合理诉求向非理性转化。

(二)突出抓好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一般问题一般解决,突出问题重点解决。

各街道、各部门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重点排查建筑工程转包、挂靠、企业改制,企业员工的劳动保护和社保待遇、欠薪引发的劳资纠纷,以及因城市规划、征地拆迁、房地产等引发的矛盾和问题。

积极主动研究解决各类矛盾和问题,引导群众以合法理性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变“消防队员”为“排雷工兵”,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正确把握处置政策、原则和方法,切实提高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水平。

必须始终坚持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是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组织、指挥、决策者。

在思想观念上,始终把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定格在“人民内部”,始终相信广大人民群众。

各级党委、政府要防止和摒弃简单压服的思想,不能动不动就把民警推到第一线。

公安机关积极主动协助、配合处置,工作重点放在向党委、政府提供准确信息,维护现场秩序,适时打击违法犯罪人员上,向群众做好解释、宣传工作,配合党委、政府做好矛盾化解工作。

坚持“慎用警力、慎用武器警械、慎用强制措施”的原则,在时机成熟时,要果断处置,迅速平息事态。

但是决不能携带枪支等杀伤性武器到现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决不能向参与群体性事件的群众开枪。

(四)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稳方面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具有深圳特色的“警民联调”、“六约模式”的人民调解工作新模式。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综合作用和整体效能。

三、坚持不懈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依法打击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

公检法各部门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真正把严打方针贯彻到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和日常工作中去。

继续重点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严重暴力犯罪,继续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和禁赌斗争,有力遏制犯罪势头,切实改善治安环境,增强群众安全感。

(一)建立打击刑事犯罪长效机制。

一是明确重点,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严重暴力性犯罪、多发性犯罪和黑恶势力。

针对目前犯罪组织性较强的特点,要下大功夫打团伙、抓头目、端窝点、打“保护伞”,坚决铲除以同乡、同族等地缘、血缘关系纠集并聚居在一起的“行业霸”、“黑衣人”、地方流氓恶势力。

二是以犯罪集团及其骨干为重点,以“断其根基、防止反复”为目标,坚持实行“精确打击”和“深度打击”,提高打击效能,降低打击成本。

三是坚持主动出击,不等不靠,对影响本地治安的突出问题和倾向性犯罪一定要露头就打。

(二)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保障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

维稳综治工作要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服务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大局,开辟多层次、多源头的情报信息渠道,在经济犯罪多发区域和多发行业建立案件预警防控机制,从源头上遏制经济犯罪案件的发生,提高打击的主动性、针对性、准确性,掌握经侦工作的主动权。

(三)深入开展扫除“黄赌毒”行动。

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摧网络、破大案、抓毒枭,落实《国家禁毒委员会2004—2008年禁毒工作规划》,深挖毒品地下工厂和销售网络,重点打击跨境中转贩毒活动,对犯罪分子把我区作为跨国贩毒的通道或中转站、实施制贩毒活动进行全方位堵截。

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整治力度,遏制“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不发生影响恶劣的“黄赌毒”案件。

(四)加大对治安重点地区和治安突出问题的打击整治。

坚持每半年对重点地区和治安突出问题进行一次排查,每半年组织一次检查验收。

对案件高发地区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列入重点整治,严格落实责任制,组织有关部门共同进行整治,限期改变面貌。

(五)依法打击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

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把锋芒指向与我争夺群众、争夺民心、插手人民内部矛盾、蓄意挑起事端、制造骚乱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切实加强新时期的对敌斗争。

四、以电子监控工程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一)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电子防控工程,提升技术防范水平。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按照宝安区社会治安电子防控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分解建设任务,落实建设责任,年底前完成安装5万个电子监控探头的任务,形成全天候、多层次、全方位的电子监控系统,有效提升技术防范水平。

(二)高标准、高水平创建“围合式”小区。

结合对旧屋村的整治工作,继续搞好“围合式”小区创建。

全年要新建“围合式”小区171个,安全文明小区35个,并将创建的小区推向市场化、物业化管理,实现可持续发展,创建小区要争取全部做到重大案件零发案,达到围合一片,控制一片,安全一片,放心一片的目标,

(三)继续加强综治进社区工作。

使社区综治办在社区中成为熟悉基层、反映民生、维护稳定、发动群众、百姓拥护的战斗堡垒。

街道综治办要进一步加大对社区综治办的业务指导,认真落实社区维稳及综治办的“三项制度”,充分发挥基层综治办的职能作用,认真抓好各种治安辅助力量的组织、协调、监督,实现治安综合治理的目标。

五、改革出租屋管理模式,切实管好出租屋

(一)理顺体制,出租屋管理员与派出所实行进一步“捆绑”作业。

创新工作观念,彻底解决出租屋及流动人口管理“两张皮”的问题,出租屋管理员做到“五个统一”,即统一招聘、统一培训、统一使用、统一考核、统一装备。

出租屋管理员的数量按每人管200间(套)标准配备。

(二)理顺出租屋管理各项关系,出租屋管理取得新突破。

出租屋和暂住人口信息采集率达95%以上,暂住人口资料准确率达85%以上,保证人员信息随时可查;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和税费征管率达90%以上;出租屋内刑事发案同比下降20%以上,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和非法经营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出租屋整体社会环境出现明显好转。

(三)开展综合整治行动,切实做好旧村屋的整治,对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的出租屋一律严禁出租。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屋,一律严禁出租:

一是经有关部门检查确认为有安全隐患的(包括消防、治安、环保和治安灾害等);二是被有关主管部门确定为危房不能使用的;三是已公布房屋拆迁公告的;四是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

六、抓好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综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一是加大普法力度,重点做好领导干部、外来劳务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学生、社区居民等五类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教育、引导群众寻找法律途径、按法定程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

二是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开展净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的整治工作,加大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为学校创造良好育人环境。

三是加强对犯罪多发人群的教育管理,切实做好对闲散青少年、流浪儿童、吸毒人员的教育管理,严厉打击控制操纵流浪儿童的黑恶势力。

四是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降低重新犯罪率。

五是结合“清无”行动,把重点放在清查无证经营的工厂、门店,加强劳务中介市场的监督管理,查处非法职介机构,打击制假售假违法犯罪活动,端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黑工厂、黑门店等行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集中专项行动和加强日常管理相结合,逐步建立健全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管理、行业自律管理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力求标本兼治,消除乱源,努力净化治安环境。

七、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建设,抓好群防群治,大力开展综治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按照区《关于加强社区维稳综治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固本强基社区建设,继续推进综治进社区工作,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基层综治组织的运作,加强社区综治办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他们在综治工作中组织、协调能力,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在基层的落实。

按照区《关于加强领导分清职责落实责任依法对居委治安联防队伍科学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落实机构,完善规章制度,加快社区居委治安联防队等治安辅助力量的规范化建设,切实将这支治安辅助力量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一是指导和加强各社区居委治安联防队对《宝安区社区居委治安联防队伍管理暂行规定》的落实。

二是继续抓好治安联防队伍的教育整顿。

三是举办社区居委治保主任、治安联防队长、维稳信息员和保(治)安员培训班,提高综合素质。

四是充分调动外来人口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积极性,整合辖区内各种群防群治力量,广泛组织党员、团员、青年志愿者、离退休人员参与治安防范,形成人人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的工作格局。

同时,加强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理论研究,积极开展对同乡聚居地的治安防范、小区物业化管理资金难以为继等方面工作的调查研究。

通过各种形式,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维稳及综治的方针政策、工作措施及先进经验和见义勇为精神。

发动和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维稳及综治工作,营造全民参与的热烈氛围,全面实现我区社会治安明显好转的工作目标,为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八、建立健全责任机制,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要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在全区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加强执行力建设的决定》的要求,进一步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建设,按照“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要求,把维稳综治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领导、具体部门、具体人员,形成层级清晰,规范严密的责任体系。

实行区领导包点街道、处级干部包点社区维稳综治工作责任制。

继续认真贯彻中组部和中央综治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党委组织部门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的意见》和我市的贯彻意见,把各级领导干部抓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能力和实绩列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与晋职晋级和奖惩直接挂钩,形成制度。

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对那些维稳综治工作薄弱、治安秩序混乱的地区和单位,坚决采取挂牌、通报等方式予以督促和警示;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地方,按规定严肃追究其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主题词:

维护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点通知

报:

市维稳及综治办,区维稳及综治委领导;

发:

各街道、区维稳综治委成员单位。

宝安区维稳及综治办2006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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