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总则为客观公正地评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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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总则为客观公正地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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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总  则

一、为客观公正地评价航天工程技术人员的水平,适应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引入竞争机制,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促进科研生产的发展,根据航天工程的专业特点,特制定本评审条件。

二、按照本评审条件,经评审合格并获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表明已具备相应的专业水平和能力,其职务与工资待遇由所在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决定。

三、本评审条件的适用专业为战略、战术导弹武器系统、运载火箭系统及航天器系统直接相关的六个专业,即:

1.导弹、运载火箭、航天器系统工程;

2.航天控制工程;

3.航天发动机与推进剂技术;

4.航天电子、信息工程;

5.航天发射与保障系统;

6.航天材料、制造工程。

四、本评审条件的适用对象为直接从事航天工程的研究、设计、试验和制造等的工程技术人员。

五、航天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的名称分别为:

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六、各专业适用范围

1.导弹、运载火箭、航天器系统工程专业,适用于以下工程技术人员:

导弹、运载火箭、航天器总体设计、结构总体设计、有效载荷系统、能源系统、热控制、导弹、运载火箭与航天器测试、飞行试验等。

2.航天控制工程专业,适用于以下工程技术人员:

控制工程系统设计(含仿真)、制导技术与轨道控制技术、姿态控制、结构设计、惯性器件及系统、伺服器件及系统、弹(箭、星等)载计算机及系统、测试发控系统、姿态测量部件及系统、航天器控制执行机构等。

3.航天发动机与推进剂技术专业,适用于以下工程技术人员:

固体或液体发动机、固体或液体推进剂以及有关的测试设备、试验与检测技术等。

4.航天电子、信息工程专业,适用于以下工程技术人员:

数据传输与通信、天线与微波技术、图偈处理与显示、测控技术、遥感技术、航天电源、光电技术、计算技术、特种电子元器件、无线电测量等。

5.航天发射与保障系统专业,适用于以下工程技术人员:

发射设施(含发射车)及配套设备和系统、供配电系统、供配气系统、推进剂加注系统、特种机械、自控技术、地面试验与测试技术等。

6.航天材料、制造工程专业,适用于以下工程技术人员:

特种材料、特种机械加工、特种工艺、微电子工艺、特种元器件制造与工艺等。

七、申报条件

(一)凡申报中、高级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学历、资历的一般要求

1.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报工程师资格:

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2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

(4)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或科技进步奖,或部(含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以下简称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含二等,下同)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或主要贡献者。

3.获得以下学历之一,经考核合格,可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1)博士后流动站合格出站人员,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高级工程师资格;

(2)获得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工程师资格;

(3)获得硕士学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3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工程师资格。

八、获取及处理信息的能力

1.工程师

(1)积极参加本专业的学术活动,进行学术交流。

(2)熟悉计算机原理,并能熟练操作。

(3)具备在2小时内正确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3000字符的能力。

2.高级工程师

(1)积极参加本专业的学术活动,进行学术交流。

(2)能熟练应用计算机进行数据、信息采集、处理与开发,并能在本专业中应用计算机进行研制活动。

(3)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具备在2小时内正确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5000字符的能力。

分  则

一、导弹、运载火箭、航天器系统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一)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

(1)较全面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及专业理论知识,一般地了解相关专业的理论和方法。

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为:

航天概论、系统工程、理论力学、材料力学、结构力学、飞行力学、空气动力学、工程热力学、优化设计、计算机原理及应用、可靠性原理与技术、电磁兼容技术、误差理论和统计分析、数据处理以及仿真技术等。

此外,还应掌握所从事专业的理论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例如:

①导弹、运载火箭、航天器总体设计:

总体设计、火箭制造工艺、弹道学、航天器轨道摄动与制导、人造地球卫星运动等。

②结构总体设计:

弹性力学、有限元理论、工程流体力学、机械设计、钣壳理论、计算机辅助设计等;

③有效载荷系统:

核物理、最优控制、遥感技术、卫星通信等;

④能源系统:

电化学、化学动力学、半导体材料与工艺、太阳电池、非晶半导体传热学等;

⑤热控制;传热传质学、航天器热控技术等;

⑥导弹、运载火箭与航天器测度:

无线电测量技术、数据传输、遥测遥控信息传输原理、信号分析与处理、计算机自动控制及测量技术等;

⑦飞行试验:

光学测量技术、信号分析与处理、非电量测量技术、实验误差与数据处理等。

(2)了解一个以上型号的系统工作原理、研究、设计、生产、试验方法等,并具有一定的协调能力。

(3)对与本专业有关的可靠性、维修性、安全性、经济性有一定的了解,并能合理应用。

(4)了解本专业与相关专业之间的技术关系。

(5)了解国内外有关导弹、运载火箭或航天器的技术现状与水平。

2.工作经历与能力

(1)必备条件

①任助理工程师期间,能履行职责,具有独立工作能力,在型号研究、设计、试验或定型中,有承担型号分系统中一个以上有一定难度的专业项目的经历。

对从事总体设计的人员,曾参与完成如总体方案和参数选择、气动设计、气动热设计、水动力设计、弹道设计、水下弹道设计、制导与精度分析、测控和电气系统综合设计与试验、初始对准系统设计、环境设计、总体可靠性设计等任务,并承担其中的重要工作。

②至少参加过一个型号一个主要研制阶段(方案论证、初样、试样、设计定型和工艺定型或预研,下同)的工作。

③能合理运用航天领域与本专业有关的设计规范、法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等。

④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判断和总结能力。

⑤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协调地进行设计、制造、试验工作,解决过研制中的技术难题。

⑥具有指导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参与完成至少一个型号的本专业如控制系统总体设计、弹道及弹道一升力式进入器的回收和着陆系统的研制任务书的编写,并独立进行了大部分技术问题的协调;

②参与完成至少一个型号的本专业如制导、控制或遥测总体的技术方案确定,并完成部分技术方案的设计、计算、试验工作;

③参与了至少一个型号的本专业大型试验,如系统环境试验、弹(箭)静力试验、结构热试验或飞行试验,并在其中主管了某一方面的工作;

④独立承担、组织了本专业的二次以上小型试验,并能较好地完成任务;

⑤完成本专业二个以上单项研制任务书或技术方案的确定或实施;

⑥参与过一个部段如仪器舱段、贮箱、级间段等的预先研究、方案选择、初样设计、试样设计、试制生产几个阶段中二个以上阶段的工作,并独立完成所承担的任务;

⑦至少承担过一项部级或二项研究院级或三项所级管理课题的研究工作,并在其中做出成绩,取得明显效果;

⑧参与过所级以上下达的预研课题研究,并能独立完成阶段性技术总结报告。

3.业绩与成果

(1)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业绩之一:

①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以上成果的主要完成者或主要贡献者;

②在型号研制中承担有一定技术难度的专业项目,如分离系统设计,能顺利通过试验,或在同专业中设计较先进,对总体优化、提高质量与可靠性起明显作用,得到设计师系统肯定;

③在预先研究课题中采用有效的方法,解决了关键技术问题或找到了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的途径,并通过评审;

④在本专业设计中采用成熟技术及其延伸技术,或运用标准化设计原理,实现产品通用化、系统化、组合化(模块化),提高标准化程度,经专家鉴定或评审,对提高质量与可靠性、缩短研制周期、节约经费起到明显作用,部内先进;

⑤编写过至少一份本专业的技术法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或设计规范,并已批准发布实施。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有下列论著之一:

①在国家刊号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专业、学术会议上发表过一篇以上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一篇被同行专家认为具有一定学术意义或实用价值;

②研究院级青年科技论文奖三等以上奖励的作者;

③编写过型号研制二个阶段以上技术报告或二项以上重要的项目立项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科学实验报告、研制(设计)报告或技术论证报告等。

论点明确、数据齐全可靠、结论正确,经同行专家评议,公认具有一定的价值。

(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

(1)全面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应增加的专业理论知识,对本专业的某一方面有较深入的研究,较好地掌握相关专业知识。

(2)熟悉本专业范围内的工作原理、研究、设计、生产、试验方法等。

(3)对与本专业有关的可靠性、维修性、安全性、经济性有较深入的了解,且能在实际设计中综合应用。

(4)熟悉本专业与相关专业之间的技术关系。

(5)掌握国内外导弹、运载火箭、航天器的技术现状、水平和发展趋势,提出有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并制定出研究方案和途径。

2.工作经历与能力

(1)必备条件

①任工程师期间,能出色地履行职责,在型号研究、设计、试验或定型中,有承担型号分系统中一个以上复杂项目研制的经历,如从事卫星热控制研制的人员,承担过热控制系统的研制、卫星热分析计算、热控材料、热控装置、热性能测试、热管及应用、热控系统的地面试验等任务。

②至少参加过一个型号的二个主要研制阶段或二个型号的各一个主要研制阶段的工作。

③能正确运用航天领域与本专业有关的设计规范、法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等。

④能熟练应用本专业的理论知识处理工作中的问题,解决过较重大、复杂的技术问题,有应变决策和综合处理问题的能力。

⑤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指挥能力,有任主管设计师的能力。

⑥具有指导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2)任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独立完成至少一个型号的本专业如遥测系统总体设计、发射与保障系统总体设计的研制任务书的确定与编写:

②独立完成至少一个型号的本专业如头部总体设计、头部防热设计的技术方案的确定或实施;

③组织了至少一个型号的本专业的大型试验,如系留试验、POGO试验、全弹振动试验与整星环境试验等,包括确定试验方案、编写试验大纲和结果分析等;

④主持过一个型号总体结构设计或一个部段,如头部壳体、裙部、仪器舱段等的研制工作;

⑤在预研工作中,主管或组织完成了部级项目一项,或研究院级项目二项,通过鉴定或得到采用。

3.业绩与成果

(1)任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业绩之一:

①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或二项三等奖的主要完成者或主要贡献者;

②有一项经部级鉴定的技术成果(含阶段性成果,下同)或二项经研究院鉴定的技术成果或三项经所级鉴定的技术成果,并是第一或第二完成者,成果得到应用推广或被决策部门采纳,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

③在型号研制中,承担复杂的、有较高技术难度的专业项目,如导弹总体设计中的导弹数学模型计算、导弹总体性能确定、飞行弹道设计等任务,得到设计师系统肯定,并经飞行试验证明稳定可靠,或根据任务需要,技术上有所独创,对总体优化、提高质量与可靠性起重要作用,经同行专家鉴定或评审,居国内先进水平或取得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④在本专业设计中采用成熟技术及其延伸技术,或运用标准化设计原理,实现产品通用化、系列化、组合化(模块化),提高标准化程度,经专家鉴定或评审,对提高质量与可靠性、缩短研制周期、节约经费起到突出作用,部内领先;

⑤在重大型号或长周期攻关课题的研制中有重要阶段性成果或提出关键性意见,被有关部门或单位采用后证明有显著效果;

⑥编写过至少一份本专业的国家标准、国家军用标准与规范或行业标准、设计规范,并已批准发布实施。

(2)任工程师期间,有下列论著之一:

①在国际或国家刊号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专业、学术会议上发表过不少于二篇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一篇在学术上具有国内先进水平;

②独立完成并正式出版5万字以上的专著或10万字以上的编著或译著;

③编写过型号研制二个阶段以上技术报告或二项以上重要的项目立项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科学实验报告、研制(设计)报告或技术论证报告等。

论点明确、数据齐全可靠、结论正确,经同行专家评议,公认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实用价值。

二、航天控制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一)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

(1)较全面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及专业理论知识,一般地了解相关专业的理论和方法。

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为:

航天概论、飞行力学、自动控制原理、现代控制理论、计算机原理及应用、电子技术、测量技术、电磁兼容技术、仿真技术、冗余技术、高等数学、工程数学、系统工程原理、可靠性原理与技术、最优控制、概率与数理统计、误差理论与精度分析、计算方法等。

此外,还应掌握所从事专业的理论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例如:

①控制工程系统设计(含仿真):

工程控制论、制导与导航原理、计算机自动控制、仿真理论与技术、仿真硬软件设、仿真试验技术、自动检测技术、液压伺服器件原理等;

②制导技术与轨道控制技术:

工程控制论、制导与导航原理、自适应控制、航天器轨道摄动与控制、弹道学、轨道动力学、天体力学等;

③姿态控制:

工程控制论、姿态控制原理、流体力学、弹道学、姿态动力学、线性系统、非线性系统、自适应控制、信号的数字分析与处理、网络理论、惯性与伺服器件原理等;

④结构设计:

电路基础、电子线路设计与计算、计算机控制原理、无线电装按工艺、机械原理、机械设计、材料力学、电磁原理、无线电结构、机械加工工艺、电子元器件装接工艺等;

⑤惯性器件及系统:

制导与导航原理、光陀螺技术、微电机工作原理、电磁元件、传感器原理、陀螺仪原理与设计、加速度计原理与设计、精密机械加工技术等;

⑥伺服器件及系统:

工程控制论、姿态控制原理、理论力学、材料力学、流体力学、液压传动技术、误差理论与统计分析、电子线路、精密机械加工与测量技术等;

⑦弹(箭、星等)载电子计算机及系统、测试发控系统:

电路分析基础、数字电路、模拟电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硬件设计、计算机软件设计、计算机语言、微机系统、操作系统、数据库组织、计算机接口与应用、信息处理、中大规模集成电路应用等;

⑧姿态测量部件及系统:

姿态测量原理、数据处理及统计滤波技术、红外地球敏感器原理与设计、太阳敏感器原理与设计、星敏感器原理与设计、磁力矩器原理与设计等;

⑨航天器控制执行机构:

惯性轮原理与设计、太阳帆板驱动机构原理与设计、消旋组合件原理及设计、章动阻尼器原理及设计等。

(2)了解一个以上型号的控制工程系统工作原理、研究、设计、生产、试验方法等,并具有一定的协调能力。

(3)对与控制工程专业有关的可靠性、维修性、安全性、经济性有一定了解,并能合理应用。

(4)了解本专业与相关专业之间的技术关系。

(5)了解国内外有关控制工程的技术现状与水平。

2.工作经历与能力

(1)必备条件

①任助理工程师期间,能履行职责,具有独立工作的能力,在控制工程的研究、设计、试验或定型中,在承担控制工作中一个以上有一定技术难度的专业项目的经历。

对从事飞行控制系统设计的人员,曾完成如控制系统综合、时序和电源配电系统、飞行程序控制、制导系统制导方程计算、飞行控制软件、可靠性和电磁兼容等任务;对从事弹(箭、星等)载计算机研制的人员,曾完成如数字积分机、增量计算机、微型控制机(MISC技术和微程序技术)、接口、程序(实时系统程序、姿态控制程序、制导计算程序)等任务;对从事结构设计的人员,曾完成如结构设计、热设计、振动冲击缓冲设计等任务。

②至少参加过一个型号的一个主要研制阶段的工作。

③能合理运用航天领域与本专业有关的设计规范、法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等。

④有一定的综合、分析、判断和总结能力,参与过分系统中一个以上项目的预先研究、方案选择、初样设计、试样设计、试制生产几个阶段中二个以上阶段的工作,并独立完成所承担的任务。

⑤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协调地进行设计、制造、试验工作,解决研制中的技术难题。

⑥具有指导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参与完成至少一个型号的控制工程项目中,如检测系统、发射控制系统或监视系统的研制任务书的确定与编写,并独立进行了大部分技术问题的协调;

②参与完成至少一个型号的控制工程项目中,如导航系统、制导系统、姿态控制系统或时序电源配电系统的技术方案的确定,并完成部分技术方案的设计、计算、试验工作;

③参与了至少一个型号的控制工程大型试验,如匹配试验、综合试验或飞行试验并在其中主管某一方面的工作;

④独立承担、组织了本专业的二次以上小型试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⑤在控制工程研制过程中参加过关键项目,如气浮陀螺、半物理仿真器的研制或技术攻关,并解决有一定难度的技术问题;

⑥承担过至少一项部级或二项研究院级或三项所级管理课题的研究工作,并在其中做出成绩,取得明显效果;

⑦完成本专业二个以上单项研制任务书或技术方案的确定或实施;

⑧参与过所级以上下达的预开课题研究,并独立完成阶段性技术总结报告。

3.业绩与成果

(1)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业绩之一:

①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成果的主要完成者或主要贡献者;

②在型号研制中承担有一定技术难度的控制工程专业项目,如测试与发射控制系统和设备中的电源配电系统、飞行软件、测试发射控制系统软件、控制设备结构设计等,能顺利通过飞行试验,或在同专业中设计较先进,对总体优化、提高质量与可靠性起明显作用,得到设计师系统肯定;

③在预先研究课题中采用有效的方法,解决了关键技术问题或找到了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的途径,并通过评审;

④在本专业设计中采用成熟技术及其延伸技术,或运用标准化设计原理,实现产品通用化、系列化、组合化(模块化),提高标准化程序,经专家鉴定或评审,对提高质量与可靠性、缩短研制周期、节约经费起到明显作用,部内先进;

⑤编写过至少一份本专业的技术法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或设计规范,并已批准发布实施。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有下列论著之一:

①在国家刊号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专业、学术会议上发表过一篇以上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一篇被同行专家认为具有一定学术意义或实用价值;

②研究院级青年科技论文奖三等奖以上奖励的作者;

③编写过型号研制二个阶段以上技术报告或二项以上重要的项目立项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科学实验报告、研制(设计)报告或技术论证报告等,论点明确、数据齐全可靠、结论正确,经同行专家评议,公认具有一定的价值。

(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

(1)全面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应增加的专业理论知识,对本专业的某一方面有较深入的研究,如惯性制导的显式制导、摄动制导、补偿制导、横向导引、法向导引或复合制导;姿态控制的连续式姿态控制系统或数学式姿态控制系统等,较好地掌握相关专业知识。

(2)熟悉一个型号以上控制工程系统的工作原理、研究、设计、生产、试验方法等。

(3)对与控制工程系统有关的可靠性、维修性、安全性、经济性有较深入的了解,且能在实际设计中综合应用。

(4)熟悉本专业与相关专业之间的技术关系。

(5)掌握国内外有关控制工程系统的技术现状、水平和发展趋势,提出有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并制定出研究方案和途径。

2.工作经历与能力

(1)必备条件

①任工程师期间,能出色地履行职责,有承担控制工程中一个以上复杂项目研制的经历。

对从事姿态控制研制的人员,曾完成如姿态运动状态方程和传递函数、刚性弹体姿态运动的稳定与控制、液体推进剂晃动的稳定和控制、纵向耦合(POGO)及对姿态运动稳定性的影响、连续式姿态控制设计、数字式姿态控制系统设计、非线性姿态控制系统的分析与设计等任务。

②至少参加过一个型号的二个主要研制阶段或二个型号的各一个主要研制阶段的工作。

③能正确运用航天领域与本专业有关的设计规范、法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等。

④能熟练应用本专业的理论知识处理工作中的问题,解决过较重大、复杂的技术问题,有应变决策和综合处理问题的能力。

⑤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指挥能力,有任主管设计师的能力。

⑥具有指导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2)任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完成至少一个型号的控制工程项目,如飞行控制系统,测试发控系统等研制任务书的确定与编写;

②完成至少一个型号的控制工程项目,如平台式惯导系统、捷联式惯导系统、进入式航天器的制导与控制系统的技术方案的确定或实施;

③组织了至少一个型号的控制工程大型试验,如系统试验、系统数学仿真、系统物理仿真试验或系统可靠性试验等;

④主持或指导过控制工程主要研究、试验课题或工程设计项目;

⑤在预研工作中,主管或组织完成了部级项目一项,或研究院级项目二项,通过鉴定或得到采用。

3.业绩与成果

(1)任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业绩之一:

①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或二项三等奖的主要完成者或主要贡献者;

②有一项经部级鉴定的技术成果或二项经研究院级鉴定的技术成果或三项经所级鉴定的技术成果,并是第一或第二完成者,成果得到应用推广或被决策部门采纳,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

③在型号研制中,承担复杂的、有较大技术难度的专业项目,如控制装置中的角速度敏感装置、加速度敏感装置、惯性平台、变换放大装置、执行机构、时序装置、控制与测量装置或控制装置结构设计等任务,得到设计师系统肯定,并在综合试验中证明稳定可靠,或根据任务需要,技术上有所独创,对总体优化、提高质量与可靠性起重要作用,经同行专家鉴定或评审、居国内先进水平或取得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④在本专业设计中采用成熟技术及其延伸技术,或运用标准化设计原理,实现产品通用化、系列化、组合化(模块化),提高标准化程度,经专家鉴定或评审,对提高质量与可靠性、缩短研制周期、节约经费起到突出作用,部内领先;

⑤在重大型号或长周期攻关课题的研制中有重要阶段性成果或提出关键性意见,被有关部门采用后证明有显著效果;

⑥编写过至少一份本专业的国家标准、国家军用标准与规范或行业标准、设计规范,并已批准发布实施。

(2)任工程师期间,有下列论著之一:

①在国际或国家刊号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专业、学术会议上发表过不少于二篇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一篇在学术上具有国内先进水平;

②独立完成并正式出版5万字以上的专著或10万字以上的编著或译著;

③编写过型号研制二个阶段以上技术报告或二项以上重要的项目立项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科学实验报告、研制(设计)报告或技术论证报告等。

论点明确、数据齐全可靠、结论正确,经同行专家评议,公认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实用价值。

三、航天发动机与推进剂技术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一)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

(1)较全面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及专业理论知识,一般地了解相关专业的理论和方法。

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为:

机械设计、数值分析、计算数学、弹性力学、传热与传质、气体力学、工程力学、计算流体力学、理论力学、材料力学、工程热物理、物理化学、发动机原理、计算机原理及应用、测试技术、推进剂性能、可靠性原理与技术等。

此外,还应掌握所从事专业的理论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例如:

①固体或液体发动机:

燃烧原理、燃气轮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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